w****n 发帖数: 25644 | 1 文/维扬卧龙
话说近日南山奶粉被曝5款婴幼儿产品查出强致癌物质。湖南长沙对外通报事件调
查情况:产品出现问题原因初步认定是奶牛食用被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饲料,致毒素存
在于奶牛乳汁和尿液中。
这个通报结论是在意料之中,我国现在的牛奶质量是没有说的,奶业协会负责人都
说了,目前中国乳业质量是最高阶段的时候,哪会出现牛奶制品有致癌物质这种恶劣事
件呢?牛奶都是奶牛产的,那当然奶牛也不能有错,奶牛的奶要是有问题了,不等于承
认了奶粉就有质量问题了吗?承认吃屎也不能承认这个,因此厂家南山是没错的,奶牛
也是没错的!
南山没错奶牛没错,那总得找个替罪羊,应付一下舆论,找什么呢?这又不是建桥
铺路可以推老天爷身上,又不能学官方找临时工顶缸,那就是草了。草他不会说话,无
论别人怎么黑,它连像奶牛那样哼哼抗议都不可能,找它当替罪羊最好了!草也别怨,
谁让它妈生它时不会说话的呢?要是追溯起来,都是草它妈的责任。
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就是这样的神奇。一群根本不吃国产牛奶的人,却在说我们
的奶粉质量历史最好,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在今年5月份才发布了《婴幼儿乳粉质量报
告》,指出乳制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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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发帖数: 972 | 2 当时在那个时间
中国吹牛,
说中国治疗技术高,
对国内免费,
也包括回国人员,
比如, 第一批从意大利回去的没有追究责任并免费治疗。
而美国治疗不积极,
没想到回国被抓了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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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 发帖数: 3205 | 3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交通部:收费公路清理以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23 16:02:32 2011, 美东)
交通部:收费公路清理以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
http://www.sina.com.cn" target="_blank" class="a2">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3日04: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阅读提示】
在6月22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工作将以省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三个坚持”、“三个严格”保证清理实效。
广东佛山三水大桥、济南黄河大桥等收费站依旧不合理收费,近日引发公众强烈关
注。这些收费站均在清理之列。
交通运输部还明确了清理收费公路的时间表。
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的重点何在,如何取得实效?会不会再度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
尴尬?
面对一连串疑问,22日,交通运输部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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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6229 | 4 这件事正确的解决办法就是父母得到赔偿
木有人愿意追究哪方多么严重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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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160 | 5 ..........你这么nice,善良,下次你无心撞车的时候就知道了,
追尾都算你的。
The right of way 是悦悦的,管你有心无心,撞人了就要负法律责任,负不负良心道
德上的谴责是另外一回事。
想刹也来不及?
我看你来美国是不是没几年,好心提醒你一下。你以为法律是你跟老师negotiate为啥
今天迟到哪?搞笑啊。
顺便fyi, 如果你在freeway上开车,前面的车上绑的东西没弄好掉下来了,你撞上去,
责任是你的,the object has the right of way. Clear?
都什么时代了,还情大于法?有良心就不要追究法律责任了?
晕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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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 发帖数: 346 | 6 肇事司机责任是第一位的,难辞其咎。但是不能因为肇事司机的可恶就忽略了小孩子父
母的看管义务。父母难受吗?当然难受!就像那个留学生把狗锁在车里闷死狗还被判刑
一样,狗狗不在了最难受的肯定也是这个留学生。那又怎么样,还是要追究你!没有人
要求把小孩子常年用链子锁在家里,但是她父母也说了那么小的孩子经常在街上跑没人
管,这还不算疏忽?所以我最心疼宝宝,但是最她的父母,最大的感受是埋怨。
这样的结果,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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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发帖数: 13151 | 7 “新水浒”原定于2011年1月登陆各地方电视台,但该剧前30集的视频目前已可以
免费下载,而且观看到的视频网站不止一家。播放的画面里标注有网站的信息,
但均未出现电视台的台标。而且,视频的画面质量还算清晰。
昨日下午,“新水浒”出品方北京如意吉祥影视有限公司就“视频上网”一事发表公开
声明,《水浒传》是著作权人北京如意吉祥影视有限公司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
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转播都将严重违反《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
条例》的行文,构成了对权利人的侵权: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网络上载的
行为是构成对著作权人侵权,必须立即停止侵权……任何未得到著作权人许可上载是
侵权行为,必定被追究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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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8 交通部:收费公路清理以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3日04: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阅读提示】
在6月22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工作将以省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三个坚持”、“三个严格”保证清理实效。
广东佛山三水大桥、济南黄河大桥等收费站依旧不合理收费,近日引发公众强烈关
注。这些收费站均在清理之列。
交通运输部还明确了清理收费公路的时间表。
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的重点何在,如何取得实效?会不会再度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
尴尬?
面对一连串疑问,22日,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规范收费标准
不合法、不合规的一律取缔
针对近期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广东佛山三水大桥、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等不合理收
费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这些都在清理范围之内”。按照今年清理
工作“既往也咎”的要求,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
现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都要制定并落实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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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1233 | 9 这个问题中“责任”是个很含糊的概念。
从因果关系来讲,a的全责。
如果从法律上讲,那么b的麻烦就比较大。但,这也要看双方能提供什么证据。不过一定要明确,法律上的责任与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责任是两回事。
假设,a头撞b尾,而且有撞击后的照片,最好照片上b车身已经摆正,而且一口咬定自
己直行,又没有其他证据、证人,那么a就没戏。
有人说这种假设没意义。也有人说b说谎了。讲得都对。但是,我的意思是要告诉大家:
1)事后追究责任没有意义。有本事避免事故,哪怕吃点亏(比如被人挤到路肩)。
2)法规不是用来判定谁的责任。更不会去还原真相。法规只是在发生冲突时,重新进行利益分配的准则。这个时候,事故的原委不重要。什么重要?physical证据是第一重要,证人其次。
3)法律赋予你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力。事实证明,这个最大限度包括了胡说八
道,当然,前提是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你撒谎。所以,除了事情以后,根据现场,根据照
片,根据录像,尽一切可能缔造一个看似合理的、有利于你的故事。
如果双方都没有证据,那就自己编吧。编圆了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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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5995 | 1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hanghai 讨论区 】
发信人: nixonixon (laoni), 信区: Shanghai
标 题: 上海市市长韩正称我和俞正声对火灾负不可推卸责任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22 12:03:04 2010, 美东)
发信人: nixonixon (laoni),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上海市市长韩正称我和俞正声对火灾负不可推卸责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22 12:02:44 2010, 美东)
[导读]上海市长韩正称,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11-15重大火灾重要原因
之一,他和俞正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决定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
韩正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
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俞正声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事故各项善
后处置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和正声同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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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 发帖数: 752 | 11 北京以前路人违规横穿环城高速,然后被撞死,你说这是路人的责任还是司机的责任?
难道因为司机在限速45公里的地方开到了50公里就说明这个路人违规跨栏横穿环城高速
是合理的了?小悦悦才2岁,她父母失职让她跑到车开的地方,并且在出事后没有及时
出现,就如同上面的回帖,在看到视频里小悦悦躺在那里的时候,我虽明知结果仍是心
急如焚,我第一反应是家长呢,快来吧,你的孩子不行了,然后才是旁边路过的那帮人
怎么这么不是人。。。小悦悦躺在那里如果还有意识,你想她无声哭喊的是司机混账,
路人救命还是妈妈、我疼?辜负了这样的孩子,这种父母难道不该被责备?社会世风日
下,司机禽兽不如,路人冷漠无情,就是父母脱责的理由?那个视频里,一直到最后,
小悦悦跑到路上之后,小悦悦被两次碾压之后,18个路人经过无人肯理之后,拾荒阿姨
把她搬到路边之后,这么多个之后的之后,她的母亲才出现,我出离愤怒的这么多个之
后的之后,你还能说她的父母不该付首要责任?孩子跑到路上,她父母没出现,被车撞
了,她父母没出现,躺在那里要人救,她父母没出现,我们在指责那18个经过的路人时
为什么不该想想,都有18个路人出现了,小悦悦的父母居然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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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 发帖数: 13135 | 12 如果证明第一次撞, 小孩就已经生命危急了, 父母责任最大, 司机责任次之.
如果证明后面的碾压是致命伤, 司机责任大, 父母责任次之.
至于路人, 我又看了报道, 有些人还是试图做一些事. 有两个路人把孩子的状况告知旁
边的店铺里的人. 那个妈妈说没有想到打120, 国人打120的意识需要加强, 这是政府的
责任,因为宣传教育不够. 有个人还是犹豫了一下, 不过估计怕碰瓷或者以为有人管了,
就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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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 发帖数: 1646 | 13 Agree with " 我觉得父母即使有责任,路人也要承担一
部分责任,是什么造成了现在的社会,我觉得不光是不负责任的父母吧?".
父母是有责任,但是父母未尽到责任OR疏忽的时候,我们每个人也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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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发帖数: 1657 | 14 还是说两句吧,有点长,看不看随意。
我同意父母有责任,可是如果说最大责任,我不认为。
这个事件中,3方有明显的责任或者法律责任:1. 父母疏忽照顾。2. 第一个司机hit
and run。 3. 第二个司机辗压。
直接造成悦悦死亡的是第一个司机,父母的疏忽不负责任可以间接造成hit,但永远无
法造成hit and run!如果第一个司机只是撞倒,报案等等,只不过是普通交通事故,父
母的责任所占比例会比较大。但这个案子第一个司机无论是法律还是良知或者社会责任
,都犯了严重的错误,跑不掉的。而父母的疏忽要看法律怎么写,用美国法律定中国的
罪就相当于前朝的法辗本朝的官……
每个人透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到不同的东西,各种层面,然后选择性的找到自己最需要的
,心痛也罢,气愤也罢,或者给自己上了一课要注意小孩的安全。我只讲我看到的,是
这个社会的冷漠,和造成冷漠的这个社会。因为一时疏忽就必然导致付出生命的代价,
说明了什么,我们必须自己保护自己,否则没有别人会帮助你. 这么一个容不得一点
闪失的社会,不宽容的社会,草木皆兵,人人自危,其实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没有基
本的信任,最终导致的是自私和冷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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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发帖数: 1657 | 15 我同意,是这样。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撞人,而且两次,而且跑了。问题的性质就变了。不是普普通通交通
事故,是肇事逃逸!所以司机责任大过父母。我说了,父母的疏忽无法造成肇事逃逸,
完全是司机的个人行为。
而父母的责任要看法律规定,多大其实我不清楚。中国毕竟不是美国,有个12岁以下必
须父母看护之类。
还有,这个责任是累加的,不是就这么多,父母责任多了,司机责任就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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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发帖数: 4047 | 16 对于一个弱小的孩子,除了父母以外,难道其他人,即使是不相关的,一点守护跟爱护
弱小的责任都没有吗?以前小时候学校老师还会教育我们尊老爱幼,现在呢?即使学校
这么教育了孩子们会听吗,大人们会认同吗。我觉得父母即使有责任,路人也要承担一
部分责任,是什么造成了现在的社会,我觉得不光是不负责任的父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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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发帖数: 3928 | 17 作为妈妈,不觉得可以理解。
小孩的父母应该是主要责任。如果是一个大人,不守交通规则,突然冲出来被车撞了。
司机只要不逃,应该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在这个事情里,(我没敢看视频,说的不对请纠正)司机要负的责任应该是撞人后没有
停下来,喊警察. 而这么大的孩子乱冲上马路,造成悲剧,父母,监护人的责任是不可
推卸的。这和钱被偷是两回事。钱没长腿不会自己跑。这么大一个孩子,没人跟着,什
么事都可以发生。摸个插座,滚下楼,跑马路上。。。。
国内对父母失职没有相关法律,或者有,执行不力。还会屡有这样的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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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 发帖数: 2576 | 18 交通无序是谁的问题,周围摆摊的也有责任。
司机第二次碾过是没看见还是看到了故意的?至少第一次不会故意撞人吧,责任就是交
通事故的责任。
父母放任孩子在车经过的街上走,等于放任孩子置身于险境,当然责任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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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239 | 19 同情归同情,责任归责任,就因为他们可怜,就没有责任了?典型的国内大妈思路。
你举的例子压根跟这个事件是两回事。
正常人都知道,马路是车来车往,危险之地,任何人,包括成年人乱穿马路都可能出意
外,何况一个两岁的孩子?父母放任孩子遛达到街上去,等于放任孩子玩火,还指望不
出意外?即便司机没有hit-and-run,小悦悦经得起一撞吗?
你举的例子属于刑事犯罪,哪里用得着疏忽。比如你坐在家里,进来几个坏人把你们杀
了,那责任肯定都是坏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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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发帖数: 140 | 20 没有人说没有责任,只是这个责任有故意杀人的大吗?现在讨论的是,在这件事中,到
底谁的责任最大,而不是谁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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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7628 | 2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nixonixon (laoni),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上海市市长韩正称我和俞正声对火灾负不可推卸责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22 12:02:44 2010, 美东)
[导读]上海市长韩正称,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11-15重大火灾重要原因
之一,他和俞正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决定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
韩正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
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俞正声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事故各项善
后处置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和正声同志一致认为,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
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为永远铭记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市委、市政府考虑,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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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 发帖数: 12365 | 22 市长出来说话了。书记还没有表态嘛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nixonixon (laoni),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上海市市长韩正称我和俞正声对火灾负不可推卸责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22 12:02:44 2010, 美东)
[导读]上海市长韩正称,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11-15重大火灾重要原因
之一,他和俞正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决定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
韩正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
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俞正声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事故各项善
后处置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和正声同志一致认为,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
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为永远铭记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市委、市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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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7628 | 23 [导读]上海市长韩正称,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11-15重大火灾重要原因
之一,他和俞正声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决定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听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汇报。
韩正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
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俞正声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对事故各项善
后处置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和正声同志一致认为,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
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为永远铭记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市委、市政府考虑,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
安全日”,让警钟长鸣,让惨痛的教训时刻警醒各方,对生命负责,对城市负责,切实
做好维护城市安全的每一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事故各项善后工作,尽最大努力、不惜代价继续救治伤员。全
力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细致、妥善、负责地开展对所
有遇...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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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发帖数: 21374 | 24 官员什么情况下需要负责?仅当其没有做到其职位所要求的工作(aka 分内工作)的时
候才需要负责。具体到贵州这个事情。被撤职的官员如果没有履行其职责所在,被问责
是应该的。如果其已经履行,但是依然无法阻止事情发生,则不该被追究责任。这就比
如老师教学生:你不认真教书,是你的失责;你按照大纲,该说的都说了,学生学不好
,与你没有责任;你超出工作范畴,给学生补课,那么可以表彰你。
另:
低级官员无需为执行上级命令而负责,除非这种执行本身是违反明显的公序良俗。例如
:上级让你向商店多征税,你不必为因此而衍生的一切悲惨负责,那是上级的责任;但
是上级让你去秘密杀人,你执行了,你就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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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 发帖数: 742 | 25 近日,国内新闻爆出天津塘沽危险品仓库发生失火,引起爆炸。虽然发生事故的原因正
在调查中,但站在民众的角度,已经有很多人发出要天津市长对此事负责或者是由天津
港国际物流中心瑞海公司赔偿所有损失的呼声。可能现在并不是追究责任的最好时机,
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造成爆炸事故的损害已经形成,必须有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知道大家对国内这一重大事故的责任是怎样看待的?
相信大家都已目睹了事故的惨状,对于我们学法学的人来说,看到这样的事故首先想到
的是刑法上的犯罪,是人为的放火罪?是过失的失火罪?还是最有可能涉嫌的危险物品
肇事罪?如果真的是危险物品肇事罪,那么事故伤亡如此严重,也应涉嫌重大责任事故
罪了。作为危险品监管机关,怎么可以让这么危险的仓库距离居民区这么近?是不是还
会存在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罪呢?希望不要存在民众痛恨的贪污罪。这样看来,企业相
关负责人的有期徒刑应该是在所难免的,也可能会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
而对于民法来讲,事故侵权责任的后果,一定是由相关企业予以赔偿的。但是,本次事
故损失如此巨大,企业赔的起吗?我想国家应该会妥善处理不足部分。
人们总是在高喊“安全重于泰山”,但是当事故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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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 发帖数: 649 | 26 我也觉得父母是第一责任,2岁的娃为什么你不管好,为什么不看好,让她一个人独自
跑出去的马路上,然后被车撞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司机当然也有责任,但是首要的
责任是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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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发帖数: 2070 | 27 在视频里,7分钟她的妈妈找到的她,因为她妈妈开始找别的方向去了。我觉的还可以
理解吧。小孩的父母是有责任,但是不是主要责任,把她压死的司机是主要责任。
那个父母敢说你从来没有疏忽过?万一的疏忽就这么可怕,那这个社会还是让人生存的
社会吗?人组成社会的初衷不就是能够互相关照吗?
如果自己没有收好钱,把钱放到别的地方,那就应该被贼偷走了吗? 那贼可以说我偷
没有错,错是你放错了地方吗?那为什么要说路不拾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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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发帖数: 205 | 28 如果当时的情景是:司机不小心撞死了在街上乱跑的孩子,那是父母的责任最大。但这
个案子之所以牵动了这末多人的心,让千千万万素不相识的人如此的心痛,是因为它不
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事故。
当孩子过街的时候,货车的速度很慢,司机应该是看见孩子了的。但他竟连等孩子走过
去的耐心都没有就提前加速了。当他压倒孩子得时候,他是能感觉到的,但他想都没想
,未作片刻停留就让自己的后轮再次从孩子身上压了过去。这是对生命何等的漠视,何
等的践踏。当孩子躺在冰冷的地上,经历着生命中最黑暗的时刻,无助的等待着一点援
助,一点希望的时候,等来的却是又一次对生命的践踏。当冷漠的路人走过,看见幼小
的孩子躺在血泊中,无助的流泪挣扎的时候,又是怎样铁石心肠的人才能视而不见。
我想人们痛心,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幼小鲜活的生命没了。更多的是这个社会对生命的漠
视,对生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当一个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生命在人们面前一点点消逝
的时候,人们只是麻木的看着,没有人去伸出一把手,给别人一点温暖。孩子的父母是
有责任的,但他们的疏忽让我们看到了这更残酷一幕,看到了这个社会里良知麻木到了
何种地步,看到了为什莫会有药家鑫这样的冷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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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 发帖数: 526 | 29 这件事情,司机是罪该万死,其实是故意杀人。
但是,做父母的,也是应该负很大的责任。
另外,其实我觉得,如果司机只是没有看见来不及刹车撞上了,其实主要责任就在父母
了。但是,因为国情,这个司机觉得撞死的成本比撞伤要小,所以就选择了撞死。这个
孩子被撞,责任在父母,被撞死,司机是杀人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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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1273 | 30 昏死,现在变成了妈妈把小孩子放在不安全的街上了,呵呵。
反正我的观点就是,父母有责任,但绝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现在小孩子没有了,父母
悲痛欲绝,却还要指着他们说,就是你们错在先,不配做父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了。我小时候离家不远处有个池塘,每年都淹死小朋友,每家有孩子的都是严防死守不
让自己孩子靠近,还是每年都会淹死小朋友,呵呵,我一直认为那个水塘周围应该做些
防范,现在看来,原来是因为那些被淹死的小朋友父母不负责任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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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 发帖数: 13135 | 31 说实在的,司机心理啥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是如果要是辩护的话, 他可以说完全没
有看见小孩子因为小孩个小,天色黑, 然后压到东西以为压到一个货物因为周围有很多
杂物. 所以很可能把责任搞到很小.
我不知道为啥大家总是去骂那些路人,倒是一条本来8米宽的路给堆得只有四米也不管,
责任才大. 还有, 周围堆东西的店铺也有责任, 而且可能还属于非法侵占公共用地, 为
啥没有人骂, 为啥不向他们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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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310 | 32 所谓法律无情,就是该谁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她父母不能因为失去女儿,就不承担最大责
任了.
一定要排责任大小的话,
我选她父母第一.
另外,在中国,还是不讲法.如果中国判她父母刑,估计又要有一波"打倒TG"的浪潮了.
而如果在美国,这个情况发生的话,父母肯定是联邦重罪:疏忽;置14岁以下儿童于危险境
地;
还有一条可能: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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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发帖数: 140 | 33 不能因为说第一次就撞死了,第二次碾过就合理了,因为当时没有人知道情况,也不能
纵容这种行为。
所以论责任,第一责任是第一个司机的第二次碾压及逃逸,第二责任是父母,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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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239 | 34 前面有人说了,不能因为其父母悲痛欲绝,就没有责任了。
人情归人情,责任归责任,两回事,不要混淆。国内的思维习惯就是,人情和法律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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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发帖数: 2070 | 35 没错,我觉得整个社会对儿童的安全都是有责任的,而国内的各方面在儿童安全保护上
做的太不够了。保护孩子不只是父母的责任。我有时想,如果在被车压之前有人能拉住
她,留她在路边或店里,也没有这么惨。但认为只有父母有这个责任的人又会说,她父
母都不管她,凭什么要别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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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4 | 36 如果司机没有逃逸,那小悦悦父母确实责任很大,但是司机碾压了2岁的小孩不去马上
停下来救治,反而逃逸了,那肯定是司机冷血,司机责任最大。真搞不懂你们这种人怎
么想的,还说是父母的责任,最好就是你自己孩子父母遇到这种事,看你怎么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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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239 | 37 我认为父母疏忽责任最大,是因为,司机撞完无论跑不跑,小悦悦的性命都难保。她那
么小的年纪,经不起一撞,也不应该有这一撞。她本来完全可以避免这一撞的,如果她
父母看管得严一点的话。
司机有司机的责任,父母有父母的责任, 行人有行人的道德义务,一码归一码。你说
话看问题不要太情绪话。
是我们愿意说”自己有多负责多爱护小孩“吗?不是明明你们这些人出来说,父母疏忽
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才出来说的。再说,负责和爱护小孩不是本来父母就应该
做的吗? 说自己的本分,不应该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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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发帖数: 2070 | 38 对不起,也许是我的原帖有些误导,投票结果是肇事司机第一,父母第二。 我只是很
惊讶投了父母的比例之大。
其实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发文,第一次就引起这么多回帖是我没有想到的。这也说
明悦悦事件所引起的的广泛的震动和思考。不管在那个层面,人性,道德,责任,法律
,我还是认为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悦悦父母负有监护疏忽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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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3219 | 39 习近平对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要求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
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
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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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 发帖数: 13312 | 40 司机有安全驾驶的责任。。。。。出了事情的话,婴儿母亲也会被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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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 发帖数: 4377 | 41 我挺你
悦悦的事情有责任的方面多了,
但让我们心寒的社会问题并不能掩盖或抵消这个司机就禽兽不如的行为
这个司机不单单是责任可以说的,太没人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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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发帖数: 195 | 42 在我眼里这种投票就是看客心理.
把这件事情认定是父母的责任最大,在现在这个社会现象下,就会被人用来作为残忍,
冷漠,不作为的借口。谁让你的爹妈不管好你!
小女孩被压第一次,是个让人心痛的意外,如果爸妈仔细些,也许悲剧可以避免。可是
那个混账司机突然加速从她身上又压过去!这个说明什么? 第二个司机压过去,又算什
么? 18个路人,还有什么借口? 这些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 难道监护人监护有力,就不是
问题了吗?
记得谁在网上说,有个词叫意外。在国内,哪怕大城市,我见过不少小商贩的小孩子自
己在外面玩。我个人认为这样很不安全,但并不代表他们的父母是故意忽略自己的孩子
。不在别人的鞋里,如何评论他人?
小时候有个小朋友,跟妈妈上街,7岁多了,没拉手.自己突然过马路,被车撞了.做妈妈的
悲痛欲绝. 没人说,你当妈妈的没责任,可是难道还要指着这个妈妈的鼻子说,
你的错,就是你的错,都tmd是你的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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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发帖数: 9822 | 43 不奇怪啊,我一直在替父母开脱
水库这个例子我觉得不能怪父母,每次偷偷游泳被父母抓到都是一顿暴打加恐吓。孩子
自己会跑,总不能要父母把半大的孩子成天拴在裤腰带上吧??
我不偏激,只是单纯地觉得悦悦这个事情不能把主要责任算在父母头上。否则,所有未
成年人的事故的主要责任都应该算在父母身上了。
肯定最大,无庸置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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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 发帖数: 13135 | 44 你觉得不是你们的责任, 并不等于不是. 这个本来就是你们的责任.
而是觉得这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经的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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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239 | 45 原来有这么多人认为父母应该负第一责任,让我感到欣慰,说明社会进步了。
两岁的小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父母应该随时监管他们。离开大人的监管,就
算不被车撞,也有可能有其它很多情况,他们能kill themselves.
就说被车撞吧。 大家在美国都开车,难道你开车时,会随时准备有两岁小孩在黑天里
突然从马路边窜出来? 除非是居民区,规定25mile时速,还有准备,刹得下来。否则
,一般司机开车时是不会有任何思想准备,想刹也来不及的。
譬如肇事司机是有良心的人,但是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刹不住的情况下撞上去了,把
人撞死了,事后也没有逃跑。父母失职让小孩子跑出来的话,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
所以父母责任最大,他们最先把小孩子置于危险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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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226 | 46 这是个才2岁的孩子啊!!!
父母的责任怎么不大啊
这个市场里车来车往父母怎么会不知道呢?居然还让孩子自己在市场里走来走去
这种父母,自己不监护好自己的孩子还哭哭啼啼得像受害者一样,我看到就火大
孩子最无辜了
摊上了不负责任的父母,冷血的司机和冷漠的路人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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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 发帖数: 2622 | 47 大的关不住的娃,如果知道会去危险的地方游泳,父母不管不顾,放任自流,出了事情
,父母责任重大; 如果教育也教育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看到要跑出去的时候样
子可疑也揪住了,尽到了父母的职责,这种情况下孩子非要趁父母不在的时候跑去游泳
,结果出事了,这个只能算是悲剧。
你家娃儿估计就夹了那一次手吧?如果之前正常的大人都想不到孩子会夹手,那这是意
外。如果之后你娃儿还老夹手,你们却一点防范措施也不采取,那就有过失了。
在悦悦这个事情上,我没看到她妈妈做任何的防范措施。别跟我说让她和7-8岁的哥哥
玩就是防范,也别拿什么生活压力说事。 以前曾看到一张照片,一个捡垃圾人把他小
孩用铁链子拴在人行道上离街那头远的水泥柱上。 很心酸,但是人爸妈至少在能力之
内尽量让孩子远离危险的马路了。悦悦家的条件至少比捡垃圾的要好吧?
确实,经过这场人间悲剧,生者里最受伤的一定是她妈妈。大家都很同情她。但是这个
不能改变她在这间事情上责任最大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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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发帖数: 3928 | 48 这就是没有法的混乱,和责任推卸。
如果说明多少岁的小孩必须有监护人在旁,不能独自行动,就没法推卸责任了。美国是
12岁。国内可能认为上了小学就可以自由行动了,反正那时我们脖子上挂钥匙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两岁的孩子出这种事,在哪里都是父母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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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发帖数: 140 | 49 挺楼主。
父母有责任,按有些人说法在美国也许要坐牢,但坐牢难道比故意碾压的肇事的司机坐得还要久?
如果司机第一次撞到之后停了下来,那么最大责任是父母,但是他明知撞到人后又重新碾过去,他就是故意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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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发帖数: 2865 | 50 在这里看很多人的评论,我觉得很冷。
杀人偿命,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也能被我们这个麻木不仁的民族给扭曲了。
大家已经接受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觉得一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对一个无辜的小
孩没有任何的责任,良心,和义务。
这里所有说父母是主要责任的人,就是那18个见死不救的人。
非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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