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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3 当然是躲起来享福,也可能被人打闷棍黑吃黑了,总之下落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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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 发帖数: 13081 | 4 大多数红军, 本来就是被抓丁抓来当兵的。 胸口缝一红花, 就“被自愿”参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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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发帖数: 19201 | 5 这人有毛病
兵荒马乱的年代,脱离了军队就没有枪杆子了
没了枪杆子他这些银元能干啥?不仅不是财富,还是招灾的
可能已经不知道怎么死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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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6 能过30年好日子也值了。
194X到1971还是73来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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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27968 | 8 这尼玛昆得很爽
你说会不会丫其实被老蒋做了?
老蒋压根不想给饷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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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发帖数: 48486 | 9 据说是去战区看会,看到国军将领生活腐化,心理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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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10 觉得somehow挂掉或者溜掉的可能大。不然的话,我共睚眦必报,上台这么多年,该清
算的还有找不出来的?丫如果在大陆,就是躲到天涯海角也得把丫挖出来。不会有好果
子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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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11 属实。
让我想起了周子昆和项英,带着一堆银元还是金条来着,倒被警卫刘厚忠打死了。
其实让手下人拿钱多好。
所以看到周坤我想到的是周子昆。
不过也可能偷偷移民美国了,从此过上了性福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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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发帖数: 19201 | 12 那也不能这么白痴阿
有枪杆子不是一定有财富
但是没有枪杆子一定守不住财富
我不看好他能活的如何好,可能还死得很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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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14 话说,丫还留给共军一半是什么意思?
自己拿走只拿一半?
行为艺术还是真傻?
总不会因为还送回来一半,就抓到不枪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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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发帖数: 19201 | 15 三万银元要移动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随便碰上几个土匪,逃兵,难民也把他给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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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16 这事应该还不是老蒋干的
周昆六万银圆拿走三万,另外三万还让警卫员给一一五师带去了
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如果全拿走可能会招来力度更大的追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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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19 银圆一个26克多一点,三万银圆不到八百公斤,体积不会太大,一条驴就驮走了
习胖子可以一个人挑二百公里还不带换肩膀
周昆自己也有枪,只要财不露白,没多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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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发帖数: 19201 | 20 一个人想藏匿几百公斤的东西可没那么容易
除非他很快藏起来自己不花。
anyway,我认为兵荒马乱的年代要钱不要枪杆子的都是脑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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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22 黑道上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八百公斤可不是小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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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4895 | 23 101不是当过逃兵么,没跑成因祸得福,逃跑这真不是个事
像周士第5的,丫没有跑路的话,怎么也不止上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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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24 刘厚总好像也是悬案,有人说丫被抓了镇压了,有人说不是。我党领导都尼玛死精死精
的,啥时候分散突围银子都带不少。尼玛西路军跑出来,徐向前手里也有几十个金戒指
。不知道陈昌浩有多少,徐帅的都交公了。陈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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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25 我小时候看的皖南事变的小说里,说刘厚熜下山就被国民党兵抢了银元,关了监狱,后
来自杀了。
这个跟黄巢外甥杀黄巢很像,提着黄巢脑袋刚下山,就被沙陀军人砍了脑袋领功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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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 发帖数: 7463 | 27 你想简单了。
首先要想清楚枪杆子是谁的。再来这种消失方法,搞不好有中统的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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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28 101好象是半夜起来跑,走出去以后发现白狗子管制很严,跑不了,不得已又回来了。
丫不过就是个排长。周士第要是不跑,估计第一次内战搞不好就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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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发帖数: 19201 | 29 呵呵,脱离了军队就已经不是好事
还带着财就是自寻死路了
估计他早就被人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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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31 哦哦,这样。
我看那个版本是说国军认为丫吹牛,抢走了丫的黄金和银元,然后关到局子里去了,后
来过了几个月才知道项英等人死了,才想起他,去监狱问,结果这货已经自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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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32 所以我说是悬案。。。老夫看过不同版本,根本说不清楚。官方的版本应该是被我党镇
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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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27968 | 34 尼玛老蒋8年没给8路多少饷也是谣传了?刚开始是不是还赔日本庚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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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37 不知道啊!
3万大洋要是写支票的,能拿动,否则我看够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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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38 老邱骑个自行车都能拿几百瓶子,驴负重高的,在利用驴车应该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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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40 六万银圆实在太重了,拿不了,干脆送个顺水人情留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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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41 去洛阳领的军饷,洛阳城里总有金店吧,进去用银元买一堆金子就好带了
另外可以赶马车驴车什么的,如果有汽车就更好了
还可以化妆成小贩,雇几个人当挑夫,贩运枣子,银元藏在枣子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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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 发帖数: 308 | 43 你们这群土鳖,还“银元”呢,早用法币了。
不是有人称过吗,1000张百元钞107克,3万块也就6斤多,小网兜就迪走了。
你玛用的着毛驴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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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发帖数: 10195 | 44 当时的硬通货肯定还是银元。老百姓还是信银元。不过你说的也有理,很可能是纸票。
如果真的6万大洋,那么重的东西,八路军总部至少还不得出个车啥的去拉?至少也得
出头骡子啥的把?而且第一次领,是扒路多长时间的军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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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发帖数: 608 | 47 结论是,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似乎没什么问题......
告诉,就是他们3个有意愿告诉啊
可以当原告,也可以,通过公诉人
唉,其实大家不是在争自诉的问题
还是因为原告是行政机关,
要是个弱女子,被当街扒光了
然后了被公诉,别人对她侮辱,就不要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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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 发帖数: 807 | 48 方舟子遇袭案主犯被判拘役5月半双方均不满一审结果
昨天下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雇凶伤人案一审宣判,石景山法院经过简易程
序审理,以寻
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4名被告人拘役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刑期
。
法院认为,肖传国等5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
刑事责任。对
于肖传国和戴建湘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均未采纳。宣判后,审判长询问5被告人是否
上诉,肖传国
表示“回去和律师商量”。其余4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针对这一判决是否太轻,网上引起广泛争论。
原因
不满方舟子侮辱其妻子
9月21日,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抓获后。警方公布肖传国供述,称肖传国是因
方舟子、方玄
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两人,肖
传国指使远亲戴
建湘实施报复行为。
可在昨天的庭审中,肖传国说学术质疑并不是打人的原因,他认为方舟子没有能力
和资格质疑
他。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方舟子诽谤了他的妻子,还侮辱了肖传国的导师、中科院院士
裘法祖。肖传
国称,曾为诽谤其妻之事在2007年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却未被法院受理。因觉得他
和方舟子...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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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发帖数: 187 | 49 最近天下大事乌烟瘴气,自己的生活也是忙的鸡飞狗跳。看看大家好像也很活跃,都在
热烈的讨论“我爸是李刚”事件,我也就上来凑个热闹,瞎侃两句。首先声明,我是法
盲,不知法也不知道犯不犯法,就是从一个打酱油的角度吐两口吐沫星子。
我看到很多同学再探讨具体的法律细节,比如到底是民事还是刑事,到底是自诉还是公
诉,如果网上传言是真的,到底撤诉违不违法等等。当然我对这些术语一窍不通,我也
希望这样的处理是违法的,然后有正义的律师帮着受害家属维护权益。但是我最害怕的
地方还不在于此,而是假如事件的进展在程序上都是合法的话该怎么办呢?
我想先提供一个案例(从别处转载的)
“最近因为奥巴马这个黑人当了总统了,所以美国国会算是给了点面子,对美国的贩毒
法律进行了修改。以前的法律是,如果你带有5克重的可卡因块,那就是5年的监牢。而
你要是带的是高质量的可卡因粉,那要带足500克,才是5年徒刑。
为什么这样?那是因为以美国2009年的价格为例,1克可卡因块,是10-25美元之间。而
1克可卡因粉,是要80-100美元。因此便宜货,是穷人们和黑人们和拉美裔人们在用的
,而贵价货,是白人们和富人们在用的。所以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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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发帖数: 2000 | 50 宁夏吴忠解除刑拘官二代舞弊举报者 两官员被免职
2010年12月02日 01:12新华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29条
新华网银川12月2日电(记者曹键、张钦)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
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通报说,今年11月23日,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对当事人王鹏实施刑事拘
留,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吴忠市委、市政府认为,新闻媒体和
网络的关注报道,以及法律专家和网民关注、评述刑事拘留王鹏事件,是积极主动监督
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具体表现。市委、市政府责成吴忠市
有关部门对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鹏案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利通区公
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存在过错,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
,属于错案。
据介绍,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
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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