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发帖数: 61690 | 1 据新华社电 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
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通报说,今年11月23日,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对当事人王鹏实施刑
事拘留,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吴忠市委、市政府认为,新闻媒
体和网络的关注报道,以及法律专家和网民关注、评述刑事拘留王鹏事件,是积极主动
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具体表现。市委、市政府责成吴
忠市有关部门对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鹏案进行了依法审查。审查结果认为,利通
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存在过错,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
办理,属于错案。
据介绍,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
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
决定,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
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
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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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发帖数: 8694 | 2 自诉只适用于程度较轻的刑事案件
像这种杀人的,你也自诉?这不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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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21830 | 3 别jjww了,省点力气吧。你先说刑事案不能自诉,现在又说自诉只适用于程度较轻的刑
事案件,吃自己的狗屁很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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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4 最近,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
。就在人们对此热议的同时,一起奇特的抢劫案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为
躲避丈夫的家庭暴力并顺利离婚,44岁的中年女子罗丽(化名)在闹市区故意打劫出租车
司机,目的就是为了进监狱。
“在我们那里,家家都有家庭暴力,有的妇女甚至被伤成肾衰竭,不治身亡,但几
乎没人把这当回事。”来自山东菏泽的研究生小刘告诉记者。
为了预防、制止、救助和惩罚家庭暴力,在国家层面推动反家暴的专门立法成为我
国反家暴工作的重点目标。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
划。今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项目论证正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成。
在人们的视野里,家庭暴力普遍地存在于夫妻之间,以女性受害者为多。那么,家
庭暴力究竟还包含了哪些情况,家庭暴力的现状如何?家暴受害者需要得到怎样的援助
,如何破解家暴难题?
受害者不仅是女性配偶
不久前的一天,北京一位教授的妻子被人发现在家中上吊自杀,卧室大床上的一条
“三八线”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在过去几年中,教授对妻子极为冷漠,平时从不交
流,由于房屋面积很小,无法分居,便将一张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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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发帖数: 6929 | 5 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与妻子谷开来的审判受到全球瞩目,连诚品书店董事长吴
清友也被波及。薄、谷的好友程家昌不满诚品书店贩售的《中国式政变》一书,指他与
谷开来「狂捞不法所得十亿元」,怒告吴清友与作者纪伟仁等加重诽谤,台北地院今将
开庭。
翻摄画面程家昌说:「我跟薄谷两人很熟,他们儿子薄瓜瓜去英国读书也是我陪的
,但他们捞的钱我又没分到,这本书把我写成共犯,害我被中国官方关切。」昨联系不
上吴清友,诚品公关说:「知道此案但不便回应。」
发函要求下架未果
程家昌(72岁,号毅君)是美籍台商,妻子是有「美艳歌后」之称的台湾艺人叶玲
(殁)。20年前薄熙来当大连市长时,程是市府高级顾问,后来程创立霍瑞斯投资谘询
公司,与谷的事务所有合作,因而和两家族亲近。谷因毒杀英商海伍德案,今年8月被
判死刑缓期两年,薄则因贪污等案遭调查中。
程的律师王可富说,领袖出版社今年4月发行《中国式政变》,第262页写到「谷开
来和美籍商人程毅君搞了惠(应为霍)瑞斯投资公司,狂捞非法所得10亿元(人民币,
约46.8亿元台币)」等。该书不久跃登诚品畅销排行榜。
8月间程发函给诚品董事长吴清友,要求将此书下架,但吴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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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发帖数: 25423 | 6
侵犯隐私是公诉罪还是自诉罪?自诉罪的话,是民不告官不纠,检察机关没有权力主动
侦查。现在觉着谁有可能告朱?雷政府还是其他没被曝光的?没被公开的告那不是自投
罗网嘛,纪检不抓都不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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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0882 | 7 老人叫救护车25家医院拒绝36次 最终死亡
文章来源: 共同社
3月5日电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埼玉县久喜地区消防协会消防总部称,今年1月久喜市曾
有一名75岁老翁自诉呼吸困难拨打119叫救护车,但先后36次被25家医院拒绝接收,最
终在送抵医院时确认已经死亡。
据消防总部介绍,该老者是独居老人,当地时间1月6日晚11点25分左右自诉“呼吸
困难”。赶到老人家中的急救队员向各家医院询问能否接收病人,被院方以“难以处置
”、“病床满员”等理由拒绝。
翌日凌晨1点50分左右(当地时间),在经过第37次联络后,急救队员决定将老人
送往茨城县一家医院,并于约20分钟后抵达。然而此时老人心肺功能已经停止,之后被
确认死亡。
总务省消防厅表示,2011年重症患者急救遭医疗机构拒绝3次以上的案例共达17281
起,创历史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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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 发帖数: 9527 | 8 今年1月某市曾有一名75岁老翁自诉呼吸困难拨打119叫救护车,但先后36次被25家医院
拒绝接收,最终在送抵医院时确认已经死亡。
据消防总部介绍,该老者是独居老人,当地时间1月6日晚11点25分左右自诉“呼吸
困难”。赶到老人家中的急救队员向各家医院询问能否接收病人,被院方以“难以处置
”、“病床满员”等理由拒绝。
翌日凌晨1点50分左右(当地时间),在经过第37次联络后,急救队员决定将老人
送往一家县医院,并于约20分钟后抵达。然而此时老人心肺功能已经停止,之后被确认
死亡。
2011年重症患者急救遭医疗机构拒绝3次以上的案例共达17281起,创历史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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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3526 | 9 可以自诉,你去找朱家好了。从来没人说过不许朱家自诉。
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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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2192 | 10 奇豆园 : #提问朱令案辩护律师#朱令案似乎走入了死胡同,如果没有新证据,公安局
似乎不会重启调查朱令案,但公安局不参与进来,又无法获得新证据,请问律师们怎么
解决这个矛盾呢?你们有信心能获得新证据吗?
05月15日 16:55 来自腾讯微博 查看转播和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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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松律师 : 本案不存在重启调查问题,而是要继续调查,我们希望公安能够尽最大
努力。
05月15日 17:08 来自腾讯微访谈 查看转播和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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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77 : #提问朱令案辩护律师# 刑事法赵军(@zhaojunlawer) 张青松律师(@
zhangqingsongbj) 昨天看到自称本案证人的网友,谈及物化2班多位同学被长期威胁人
身安全和诛连九族。如今,本案以刑事自诉案重启调查,如何保障证人的安全?
05月15日 16:55 来自腾讯微博 查看转播和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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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赵军 : 推动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依靠警方的力量查明案情,是首选方向,
05月15日 17:07 来自腾讯微访谈 查看转播和评论(2)
转播|评论
amy : #提问朱令案辩护律师# 张青松律师(@zhangqin...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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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11 最高法:网络反腐部分内容失实 非主观不入刑
2013年09月10日02:39 新京报 我有话说(15人参与)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
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从而规范网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
条文摘录 1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
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
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即
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
事实诽谤他人’论。”
罪行认定
网上造谣诋毁 或认定诽谤罪
【解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
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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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 发帖数: 2277 | 12 不知道德州是什么法律规定,民事是自诉,刑事是公诉。没有公诉刑事的就不能自诉民
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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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发帖数: 997 | 13 800律师的声明
2016-06-05 20:26 律师李贵生
阅读 12万+
严 正 声 明
据财新网报道,2016年6月3日上午10:30左右,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广西南宁青
秀区法院立案未果,却在该院信访室内遭多名法警殴打,裤子被扯破,手机被打坏。对
此事件,尽管南宁市律师协会及广西律师协会已经介入维权,但,鉴于事件性质之恶劣
,同为律师,为维护律师职业基本之尊严,我们仍决定以个体名义联合发表以下声明,
以表达我们对吴律师之关切,表达我们对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相关法官、法警之谴责:
一、我们认为,法院应立即向社会公布当时、当场的监控录像。
根据财新网跟踪报道,法院及吴律师对事实的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我们认为,事发场
所系法院公共办公所在,法院应当安装有实时监控系统,故此,为恢复事件本来面目,
法院有义务、有责任封存当时的监控,并立即向社会公布。我们不希望法院的监控设备
如往常某些事件中一样,也刚好出现故障。
二、我们认为,有关法警应尽快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依法接受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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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 发帖数: 7930 | 14 引发海内外舆论强烈关注的雷洋案再传新消息。该案侦查法定期限已到,但是官方至今
未有定论。近日网络上传出警方欲以1200万平息案件,使事件再起波澜。
1200万封口
据悉,雷洋案律师陈有西表示他对相关传闻并不清楚,但人大校友、78级新闻系鲁难
经与相关人士核实了网传雷洋案巨额赔偿情况,确认事实如下:“赔偿”主 体为北京
市昌平区民政局,该局与雷妻签订合同,拟付“人道援助金”1200万元,其中首期600
万元已一次性存入雷妻账户。
合同除保密条款外,还有三项要求。要求一:雷妻微博发声明。要求二:三十天内将
雷洋尸体(或骨灰?)运回湖南老家安葬。要求三: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追究,解除
与陈有西律师团队的合作。其中第三款被坚决拒绝,对方见坚持无果已放弃。
据报,雷洋家属追寻真相呼唤公平正义的决心不变。雷洋的妻子先前曾经表示,拿不
到满意的尸检结果雷洋的尸体不火化,同时也不放弃对尸检结果的追究。如果30天内未
有满意的尸检结果出来,双方最终仍可能撕毁合同。
据海外有中文媒体报道称,目前雷洋家属的态度没有任何改变,继续追寻真相,要求
公开依法处理。 网名为北风的独立时事评论人士温云超在接受美国之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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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发帖数: 2178 | 15 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都可以自诉。自诉是有一定适用范围的。三星这个应该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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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8414 | 1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US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G99991 (99991), 信区: USANews
标 题: 方骗二的马仔又败诉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r 31 12:47:32 2017, 美东)
王志安
3月31日 22:00 来自 微博 weibo.com
喂,方舟子你个骗子,方玄昌刑事自诉我已经被法庭裁定让他滚了,你什么时候刑事自
诉我呀?赶紧地。你要是刑事自诉我,我保证不让法官立即让你滚。开庭前我都不提交
证据,一定让你能够进入开庭程序。经过法庭举质证,我当庭审问你真相经法庭认定后
,再让你滚。方骗子赶紧滴,不要浪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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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 发帖数: 1094 | 1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NewNote (新天地),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雷洋案五警员不起诉 家属不接受 网民愤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Dec 24 08:38:23 2016, 美东)
北京检方对涉雷洋案的五名警员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且死者再被嫖娼。雷洋家属对此完
全不能接受,网民再次愤怒。图为雷洋。(网络图片)
北京检方对涉雷洋案的五名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且认定雷洋嫖娼。对此,雷洋
家属完全不能接受,网民愤怒。
12月23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消息称,5月7日晚,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等五
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当晚21时许,雷某
在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
邢某某等在制伏和控制雷某过程中,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
、脚踩颈面部等行为,“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
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
检方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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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 发帖数: 1094 | 1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NewNote (新天地),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雷洋案人大校友两度发声 新律师团现雏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Dec 27 09:25:57 2016, 美东)
在北京检方公布对雷洋案中5名涉事警察不起诉的决定后,舆论一面倒地对此进行了谴
责。雷洋家属表示完全不能接受,网民愤怒,法律界人士心寒。雷洋在人民大学的校友
在圣诞节期间两次公开发声,怒斥中共“不起诉”结论无耻。同一天,雷洋案代理律师
陈有西发表最新声明。
继12月24日人民大学部分校友联名致信习近平,呼吁对雷洋案启动特殊程序予以彻查之
后,12月25日,再度有人大校友在网上公开发文,斥责北京检方“不起诉”的结论无耻
,并称:“既然我们敢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互联网络上,我们就敢把呼声传遍全世界!”
陈有西律师发声明 雷洋家属将申诉
同样是在12月25日,雷洋案律师陈有西发布声明表示,检察机关通过记者会向社会散布
消息称,雷洋有嫖娼情节,并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这一说法严重不负责任,涂污了
无辜被害致死的雷洋的声誉,也没有经法庭的调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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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 发帖数: 3205 | 19 最近,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
。就在人们对此热议的同时,一起奇特的抢劫案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为
躲避丈夫的家庭暴力并顺利离婚,44岁的中年女子罗丽(化名)在闹市区故意打劫出租车
司机,目的就是为了进监狱。
“在我们那里,家家都有家庭暴力,有的妇女甚至被伤成肾衰竭,不治身亡,但几
乎没人把这当回事。”来自山东菏泽的研究生小刘告诉记者。
为了预防、制止、救助和惩罚家庭暴力,在国家层面推动反家暴的专门立法成为我
国反家暴工作的重点目标。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
划。今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项目论证正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成。
在人们的视野里,家庭暴力普遍地存在于夫妻之间,以女性受害者为多。那么,家
庭暴力究竟还包含了哪些情况,家庭暴力的现状如何?家暴受害者需要得到怎样的援助
,如何破解家暴难题?
受害者不仅是女性配偶
不久前的一天,北京一位教授的妻子被人发现在家中上吊自杀,卧室大床上的一条
“三八线”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在过去几年中,教授对妻子极为冷漠,平时从不交
流,由于房屋面积很小,无法分居,便将一张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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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发帖数: 11198 | 2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ZU 讨论区 】
发信人: GoBlue (Wolverines), 信区: LZU
标 题: 大学生举报“官二代” 公务员考试作弊 被跨省抓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Nov 30 01:31:43 2010, 美东)
大学生举报“官二代” 公务员考试作弊 被跨省抓捕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组图)转 来
源: 叶天宇的日志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各位富有正义感的朋友:
我叫王志昌,现年5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工人。现因我儿子被宁夏警察以“
诽谤罪”非法抓捕,向各位诉说案情,并请教该如何办。
我儿子王鹏,原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学生,这次因为举报宁夏扶贫办主任马崇林和吴
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之子马晶晶在2007年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嫌疑,于11月 23日上午
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现在警察不仅威胁要对
他判重刑,还到处抓捕与事件毫无关系的我以及孩子的妈妈,逼得我们夫妻到处躲藏有
家不敢回。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9月,我儿子王鹏从江苏考入兰州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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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92 | 21 我高中的好友昨晚给我微信。她丈夫突然病重,上海的三甲医院都看了,都没有找到病
因。因为查不出病因,所以无法对症治疗,现在在用丙球蛋白和激素试验性的用药和保
命。 我把她丈夫的病情自诉发到版上来,请版上牛人们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他们的小孩还没上小学,本来幸福的一家子,突然就被病魔击倒。人生真是无常。如果
需要具体诊断信息可以和我站内信箱联系。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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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他的病情自诉。
病 情 自 诉
男,34岁,之前健康状况良好,无病史。
发烧1周(3.30---4.4):38—40度,发寒、无力、食欲差,后期进食后呕吐,其他无
明显不适症状。闵行中心医院、中山、瑞金、华山(感染发热科)就诊;服泰诺林缓释
片(72小时9粒)、感冒退热颗粒、抗病毒口服液,注射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4.3瑞
金查出肝功能异常。
华山住院2周(4.4-4.18):经查排除甲、乙、丙、丁、戊等常见病毒,主要保肝治疗
,4.18日出院(ALT 93、AST 33)。经诊断,病毒性感染、药物性肝损伤(可能)。具
体见出院小结。
出院后肝功能恢复情况:...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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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 发帖数: 1972 | 22 父亲67岁,身体一向健康,BMI正常范围,无慢性系统性疾病史。今年六月来美探望,
一直比较习惯。
7月26日,自诉疲劳,头疼,肌肉酸疼。口腔温度100F左右。我认为是普通感冒, 所以
买了tylenol给他,服用后症状有改善,停用后症状持续。之后的一周内,一直低烧,
疲劳,早晨99.5F, 下午晚上100F左右, 但是没有流鼻涕,嗓子疼,咳嗽等感冒的典型
症状,也没有消化道症状,目测无明显黄疸,无皮疹,夜间无盗汗,自诉无其他不适。
到现在已经持
续一周。
父亲在国内有医保,但没有购买旅行医疗保险。回程机票是8月9日。我像请教:这种情
况需要立刻去看医生吗?还是等到回国后再去医院慢慢检查?如果需要立刻看医生,没
有医保应该去哪一种诊所比较合适?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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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发帖数: 16989 | 2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调查显示中国三成家庭存家暴 专家称须公权干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Oct 20 00:27:22 2011, 美东)
最近,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
。就在人们对此热议的同时,一起奇特的抢劫案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为
躲避丈夫的家庭暴力并顺利离婚,44岁的中年女子罗丽(化名)在闹市区故意打劫出租车
司机,目的就是为了进监狱。
“在我们那里,家家都有家庭暴力,有的妇女甚至被伤成肾衰竭,不治身亡,但几
乎没人把这当回事。”来自山东菏泽的研究生小刘告诉记者。
为了预防、制止、救助和惩罚家庭暴力,在国家层面推动反家暴的专门立法成为我
国反家暴工作的重点目标。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
划。今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项目论证正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成。
在人们的视野里,家庭暴力普遍地存在于夫妻之间,以女性受害者为多。那么,家
庭暴力究竟还包含了哪些情况,家庭暴力的现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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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 发帖数: 21641 | 24 ◇◇新语丝(www.xys.org)(xys7.dxiong.com)(xys.ebookdiy.com)(xys2.dropin.org)
◇◇
“方舟子和他的网友们”第4期:吴虹飞事件
(首都机场爆炸案次日女歌手吴虹飞发微博宣称“炸建委”、“炸居委会”,被
指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受到警方刑事拘留。此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为吴虹
飞鸣不平,也有网友认为吴虹飞此时出此言论确实造成社会恐慌。吴虹飞到底该
不该被抓?群众要有怎样的言论尺度?8月1日上午10:00-11:00方舟子、邓自闲
聊吴虹飞事件。)
天之子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行拘10天,罚500。重了还是
轻了?美国司法会如何处理类似事件?
邓自闲 : 在美国,类似直接威胁个人,群体安全的语言,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比如在田纳西州的 Franklin D. Jeffries,把死亡威胁编进歌词,放在Youtube,
以为这样就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最后被判18个月,这个判决在上诉后被联邦法庭
认可--“讲道理的人”认为是威胁,就算是威胁。
天之子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行拘10天,罚500。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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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发帖数: 11198 | 2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ZU 讨论区 】
发信人: GoBlue (Wolverines), 信区: LZU
标 题: 大学生举报“官二代” 公务员考试作弊 被跨省抓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Nov 30 01:31:43 2010, 美东)
大学生举报“官二代” 公务员考试作弊 被跨省抓捕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组图)转 来
源: 叶天宇的日志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各位富有正义感的朋友:
我叫王志昌,现年5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工人。现因我儿子被宁夏警察以“
诽谤罪”非法抓捕,向各位诉说案情,并请教该如何办。
我儿子王鹏,原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学生,这次因为举报宁夏扶贫办主任马崇林和吴
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之子马晶晶在2007年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嫌疑,于11月 23日上午
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现在警察不仅威胁要对
他判重刑,还到处抓捕与事件毫无关系的我以及孩子的妈妈,逼得我们夫妻到处躲藏有
家不敢回。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9月,我儿子王鹏从江苏考入兰州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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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发帖数: 39 | 26 大家都知道高阁是艾未未的姐姐,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法盲”兼“洋奴”高阁和绿
帽子事件!
一、高阁对外界首次承认私生子的存在!
高阁近期接受采访时说,艾未未和路青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註册结婚的,而且艾与孩子
的妈妈王芬并没有结婚,「只是当时有了孩子,他们愿意把孩子留下来,就是这麼一个
简单的、家庭都接受的事实」,故艾不可能涉及重婚罪。
高阁不仅承认了私生子的存在,而且承认了艾未未和路青是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二、艾未未重婚罪的细节判定答疑解惑
网友提问一:“海外结婚”回国有“重婚的行为”算不算重婚?
笔者近期咨询了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诸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
《刑法》 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
的,适用本法。
而且按照司法实践来讲,只要有私生子,就可以构成事实重婚了。
所以你艾未未在美国结婚,在中国重婚,依然可以按照大陆《刑法》处罚,别以为投靠
了洋鬼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网友提问二:重婚罪可不可以公诉?
重婚案件按照大陆法律规定是可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一般适用自诉,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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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发帖数: 103 | 27 大家都知道高阁是艾未未的姐姐,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法盲”兼“洋奴”高阁和绿
帽子事件!
一、高阁对外界首次承认私生子的存在!
高阁近期接受采访时说,艾未未和路青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註册结婚的,而且艾与孩子
的妈妈王芬并没有结婚,「只是当时有了孩子,他们愿意把孩子留下来,就是这麼一个
简单的、家庭都接受的事实」,故艾不可能涉及重婚罪。
高阁不仅承认了私生子的存在,而且承认了艾未未和路青是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二、艾未未重婚罪的细节判定答疑解惑
网友提问一:“海外结婚”回国有“重婚的行为”算不算重婚?
笔者近期咨询了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诸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
《刑法》 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
的,适用本法。
而且按照司法实践来讲,只要有私生子,就可以构成事实重婚了。
所以你艾未未在美国结婚,在中国重婚,依然可以按照大陆《刑法》处罚,别以为投靠
了洋鬼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网友提问二:重婚罪可不可以公诉?
重婚案件按照大陆法律规定是可自诉案件,也就是说一般适用自诉,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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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 发帖数: 103 | 28 高阁,请问你给你老公带了多少顶绿帽子? 解密者 @ 2011-4-25 16:41 阅读(303) 评
论(4) 推荐值(10) 引用通告 分类: 艾未未 大家都知道高阁是艾未未的姐姐,让我们
来深入探讨一下“法盲”兼“洋奴”高阁和绿帽子事件! 一、高阁对外界首次承认私
生子的存在! 高阁近期接受采访时说,艾未未和路青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註册结婚的
,而且艾与孩子的妈妈王芬并没有结婚,「只是当时有了孩子,他们愿意把孩子留下来
,就是这麼一个简单的、家庭都接受的事实」,故艾不可能涉及重婚罪。 高阁不仅承
认了私生子的存在,而且承认了艾未未和路青是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二、艾未
未重婚罪的细节判定答疑解惑 网友提问一:“海外结婚”回国有“重婚的行为”算不
算重婚? 笔者近期咨询了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诸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 《刑法》
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
法。 而且按照司法实践来讲,只要有私生子,就可以构成事实重婚了。 所以你艾未未
在美国结婚,在中国重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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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2192 |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isdomlover (一片冰心在玉壶),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律师们在推动朱令案司法重启! 请看QQ直播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17 03:50:10 2013, 美东)
奇豆园 : #提问朱令案辩护律师#朱令案似乎走入了死胡同,如果没有新证据,公安局
似乎不会重启调查朱令案,但公安局不参与进来,又无法获得新证据,请问律师们怎么
解决这个矛盾呢?你们有信心能获得新证据吗?
05月15日 16:55 来自腾讯微博 查看转播和评论(2)
转播|评论
张青松律师 : 本案不存在重启调查问题,而是要继续调查,我们希望公安能够尽最大
努力。
05月15日 17:08 来自腾讯微访谈 查看转播和评论(2)
转播|评论
lei77 : #提问朱令案辩护律师# 刑事法赵军(@zhaojunlawer) 张青松律师(@
zhangqingsongbj) 昨天看到自称本案证人的网友,谈及物化2班多位同学被长期威胁人
身安全和诛连九族。如今,本案以刑事自诉案重启调查,如何保障证人的安全?
05月15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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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2939 | 30 ☆─────────────────────────────────────☆
gddg (gddg) 于 (Wed May 1 16:07:28 2013, 美东) 提到:
老是有水军呼吁要对铊们无罪推定,还号称是法律精神。我今天就给你科普一下法律精
神!
看看辛普森案就明白,法律系统用的是有罪推定,美国老百姓可不这么看。连美国法官
也不这么看,否则辛普森也不会前两年因为一个小案子就被抓进去了。美国人民懂得,
程序是为了正义服务,不是反过来。就算今天放你走,是因为尊重程序,才不会冤枉其
他好人,绝不是消除了你的罪恶。
归根到底,一个基本的法律原理是,言论自由,无罪推定这些,都是针对政府的,因为
政府有暴力武器、有警察、检察院这些系统,最后还可以上坦克。保护民众权益不受政
府侵害,才是这些法律的核心原则。
更重要的是,在一个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要求人民尊重制度还情有可原。朱令走到这
一步,完全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暗箱操作,从程序到实质,毫无公正可言。这种情况下
,老百姓呼吁追查真凶,自己讨论一下,老百姓手里一没有军队,二没有执法权力,反
倒要遵守无罪推定?这正是应了那句:只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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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2939 | 31 ☆─────────────────────────────────────☆
water123 (字符串) 于 (Thu May 2 18:12:51 2013, 美东) 提到:
为了实现诺言,我码了这篇长文,完全自带干粮义务劳动,要骂水军的请自己开贴。
我是从06年才看到这个案子,以前也没关注过,06年那会儿,我就没觉得指控孙维是凶
手的论断有多站得住脚,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太多了,这么些年过去了,这个案子重热
,可惜除了炒剩饭,和某些人的想象力更进一步的把集体作案这种神论抛出来,我还没
看到任何比较有用的新的证据。
06年我就怀疑过是不是真的存在二次中毒,因为这个问题太关键了,其实朱令第一次中
毒期间,正忙于129排练,应该在寝室的时间是很少的,估计也就是回去睡个觉,外面
的人有更多的投毒机会。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选择相信专家,所以我的立论基
础是,在朱令返校后,发生了二次中毒。
每次看到朱令的近况,我也觉得很难受,当年下手的人,心肠得是多么狠毒啊,但有时
想想,如果这个人不是孙维,而是我们视线外的那个,她(他)真的可以生活得好吗,
朱令奇迹般一直顽强的活着,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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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2064 | 32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07-30/7436137.shtml
2015年07月30日05:39 来源:成都商报
民政局工作人员拿错证“结婚”变“离婚”
妻子“将错就错”嫁他人
丈夫出狱知情后控告妻子犯重婚罪民政局承认经办人工作不严谨,将其停职
42岁的宜宾高县人钟福培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合法妻子陈某竟然变成了别
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结婚证和陈某现任丈夫持有的结婚证,都是民政局颁发的。
7月28日,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人李定红承认,自己误将陈某的结婚证信息
打印在了离婚证上,而陈某将错就错拿此证另和他人结婚。
目前,高县民政局已将李定红停职,并报告县纪委。钟福培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控告妻子犯重婚罪。
离奇遭遇
出狱发现自己“被离婚”妻子已和他人结婚,还生了孩子
钟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监狱服刑,既没有收到妻子的离婚协议,也没有收到法院
判决书。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42岁的钟福培是高县双河乡千秋村农民,幼年丧父,没念过书。2011年12月11日。
他因抢劫被抓,后被判刑三年六个月。今年6月18日刑满释放...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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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发帖数: 19049 | 33 第七章 庭审
乔天行战兢兢坐回了台上……
按照《帝国刑事诉话条例》,刑事案件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在《第一审》中,规
定了“公诉”和“自诉”两章,将奸非罪,和诱罪,妨害安全、信用、名誉及秘密罪,
窃盗及强盗罪,诈欺取财罪,侵占罪,毁弃损坏罪等列入“私诉”范围。
而郑氏被灭门案这等惨案,自然是安诉,所谓公诉,便是巡捕系统,立案,提交各
级检察院、检察司、检察分司入禀大理院下属的各级审判庭。不管是民事诉话还是刑事
诉话,被告者都有请话师代为辩护的权利,民事诉话中,起诉人和被告者也都可申请指
定辩护,即各级法务院为其指派话师。
不过现今就算南国,各级检察系统和话师系统尚不完备,就更莫说江北了,而且国
人打官司,习惯就是自己去大堂鸣冤,所以很多时候,就算极严重的罪行,也都在采取
私诉的方式,起诉人通常又是证人,这和情况现阶段下不可避免,只能一步步规范化。
所以,在《帝国刑事诉讼条例》下又专门有《刑事诉讼临时约法》,规定了现时条
件下“私诉”及无讼师在场审判之合法性,更明确规定,《临时约法》有效期十年,十
年后《临时约法》将会被废除,届时不契合帝国法典精神之诉讼、审判,将会被视为违
法。如此一来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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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发帖数: 19049 | 34 第七章 庭审
乔天行战兢兢坐回了台上……
按照《帝国刑事诉话条例》,刑事案件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在《第一审》中,规
定了“公诉”和“自诉”两章,将奸非罪,和诱罪,妨害安全、信用、名誉及秘密罪,
窃盗及强盗罪,诈欺取财罪,侵占罪,毁弃损坏罪等列入“私诉”范围。
而郑氏被灭门案这等惨案,自然是安诉,所谓公诉,便是巡捕系统,立案,提交各
级检察院、检察司、检察分司入禀大理院下属的各级审判庭。不管是民事诉话还是刑事
诉话,被告者都有请话师代为辩护的权利,民事诉话中,起诉人和被告者也都可申请指
定辩护,即各级法务院为其指派话师。
不过现今就算南国,各级检察系统和话师系统尚不完备,就更莫说江北了,而且国
人打官司,习惯就是自己去大堂鸣冤,所以很多时候,就算极严重的罪行,也都在采取
私诉的方式,起诉人通常又是证人,这和情况现阶段下不可避免,只能一步步规范化。
所以,在《帝国刑事诉讼条例》下又专门有《刑事诉讼临时约法》,规定了现时条
件下“私诉”及无讼师在场审判之合法性,更明确规定,《临时约法》有效期十年,十
年后《临时约法》将会被废除,届时不契合帝国法典精神之诉讼、审判,将会被视为违
法。如此一来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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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发帖数: 11198 | 35 大学生举报“官二代” 公务员考试作弊 被跨省抓捕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组图)转 来
源: 叶天宇的日志
本人收到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各位富有正义感的朋友:
我叫王志昌,现年5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工人。现因我儿子被宁夏警察以“
诽谤罪”非法抓捕,向各位诉说案情,并请教该如何办。
我儿子王鹏,原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学生,这次因为举报宁夏扶贫办主任马崇林和吴
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之子马晶晶在2007年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嫌疑,于11月 23日上午
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现在警察不仅威胁要对
他判重刑,还到处抓捕与事件毫无关系的我以及孩子的妈妈,逼得我们夫妻到处躲藏有
家不敢回。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9月,我儿子王鹏从江苏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学习,恰逢与马晶晶等3名同学
分到同一间宿舍。入学之后不久王鹏发现,来自宁夏马晶晶总是游手好闲,基本上不学
习,原来他的爸爸马崇林是宁夏泾源县县长,妈妈丁兰玉是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是厅级
干部。所以他学习好坏无所谓,反正一毕业就能安排一个好工作。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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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2248 | 36 71. 1989年,郎中初业医,医院接一脑出血患者曾某,年62,男,尚来体健。因下棋跟
人口角,忽然昏仆,喷射状呕吐,右偏瘫。入院不久,继而高烧,大小便失禁,体查巴
氏布氏征阳性,腰穿显血性脑脊液。拟脑内囊出血,给脫水,激素,止血等对症治疗。
亲戚送来二个"马伯良"牛黄丸,进退十天,呕吐止,人仍昏,烧仍旧。其子找郎中。见
面潮红,目赤,舌红少苔,脉洪数。诊为阳亢化风,风火相煽,气血逆乱。急予泻火熄
风,引血归经,黄连解毒汤。
黄连10克 黄芩12克 黄柏10克 栀子(炮)8克 大黄15克 生甘10克。
八天后,热退,神回。原方大黄减为5克,再进五帖,已能半卧。脉变弦细,予地
黄饮子加白花蛇,治疗三月而安。
72. 陈氏,48岁,因跟婆母吵架甚烈,忽然头痛如劈,旋即昏迷,呕吐。送到县医院诊
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治疗十天不醒,因经济原因放弃住院,回家用药。因其娘家乃郎
中近亲,其父亲来求诊。至寓,诊见高热神昏,不省人事,言语不出,肢体瘫痪,大便
三日未解,导尿出小便黄少。舌干苔黑,脉洪滑。诊为情志过激,郁怒伤肝,气血上逼
,脉络破裂,发为迫厥。今见舌干苔黑,脉洪高热,乃津液枯竭,血瘀化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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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发帖数: 4060 | 37 刑法上的“诽谤罪”是“以自诉为原则,以公诉为例外。”所谓例外,只有那些
“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诽谤罪才能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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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发帖数: 3875 | 40 有没有懂法律的近来讲讲...
侮辱诽谤罪,不能公诉,是自诉案吧?老毛家人不告,别人告的着吗?
袁有煽动推翻政府,分裂吗? 除了骂毛,好像没有。有些人心里还是毛=党=政府=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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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8 发帖数: 517 | 41 作者: 赵静芝
温哥华三家中文报纸这几天洗了个“三温暖”,在这个秋寒料峭的时刻,这一幕似乎来
得不是时候,但却留下了很多值得玩味的东西。
有一个福建的“偷渡客”用塑胶面具打扮成白人长者,从香港出发居然躲过了那么多道
检查“混”到了温哥华,此人在飞行途中被人识破,抵达机场后随即提出难民申请并被
温哥华警方扣押。本周一加国的移民及难民局(IRB)进行羁留聆讯,“变脸男”的辩
护律师麦力德(Dan.McLeod)突以本地三家中文媒体 ——《星岛日报》、《明报》及
《世界日报》受中共政府影响为由,要求难民局审裁官禁止这些媒体记者出席IRB听证
。一番争执之后,听证会也泡了汤,审裁官决定整个聆讯延至周三下午1时再举行。到
了周三事情终于出现逆转,裁判官同意所有媒体参与采访,但不得公布当事人的任何身
份讯息以及相关资料。
这件事情在周二和周三的那三家华文媒体上都被作头条刊发。而且三家曾经为了谁的发
行量第一争破了头的报纸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不仅相互鼓劲而且彼此刊登对方负责人
的谈话,一时间关于中文媒体被“抹红”的新闻传遍温哥华华人社区。
从危机处理的角度来看,被“变脸男”律师点到的那三家媒体都有值...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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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7455 | 42 青年遭跨省追捕续:刑拘解除 公安局两领导被免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01日21:31我来说两句(8967)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
小大中小[提要] 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以“
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此前,王鹏多次写信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
。12月1日晚上,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媒体通报,称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
刑事拘留王鹏属于错案,王鹏于12月1日下午被释放。另据悉,利通公安局两位负有责
任的领导被免职…[我来说两句]
第1页:王鹏刑事拘留被解除 第2页:公安局两领导被免职
这是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关于纠正王鹏涉嫌诽谤案件的决定》(12月2日摄)。新华社
记者 王鹏 摄
王鹏向记者展示被解除刑事拘留后警方归还的物品(12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视频:男子发帖举报官二代公务员考试作弊被跨省抓捕
中广网12月2日消息(记者郭长江 许大为 陈俊杰)12月1日晚上,宁夏吴忠市市委
、市政府向媒体通报,称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属于错案,王鹏于12
月1日下午被释放。另据悉,利通公安局两位负有责任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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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43 通稿:交涉死zz
男子与拆迁人员交涉后猝死 官方称未发生冲突
新华网12月2日报道 2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就东元坊拆迁居民周大明猝死提供了有关
情况,原文如下:
东元坊项目系本市旧改动迁"数砖头+套型保底+住房保障托底"新政策试点地块,共有居
民415户,目前已签约399户,占总数的96.14% 。周大明户籍所在地为该地块内车站中
路112号,2009年3月31日已签订货币补偿动迁安置协议,在取得货币补贴、奖励费等共
计60.5万元后,搬至车站中路100号甲,与兄周大安、姐周菊华同住,三人为车站中路
100号甲房屋产权份额共有人。该房屋户籍在册人口6人,周大明户口不在其中。拆迁人
多次与该户协商安置方案,但该户一直不接受安置方案,故无法达成协议。
2010年11月30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新黄浦公证处公证员卢艳琴(女)、杨晨(男)着
制服,在2名居委会干部和6名动迁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东元坊项目用地车站中路
100号甲被拆迁人周大安、周菊华、周大明处,送达证据保全通知,告知其如10天内再
达不成安置协议,将于2010年12月 10日上午对该户实施强迁。公证员卢艳琴在门外向
周菊华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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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44 如何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zz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专访冯正虎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在目前的中国,“不稳定分子”们经常受到各种监控而失去人身自
由,这些监控包括被跟踪、被监视、被窃听、被旅游、被失踪、被关押等等。可能我们
暂时改变不了这一切,但我们可以将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曝光也是一种抗争。
冯正虎先生是国内知名维权人士,常年因受到各种监控、关押而失去人身自由,其中最
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2011年3月24日,本工作室刘飞跃专访了冯正虎
先生,分享了他反监控、不屈服,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心路历程,下面是访谈全
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首先请您讲一下您是哪一天被带走的?当时的情况如何?
冯正虎(以下简称冯):2011年3月3日上午8:30左右我在家吃早餐时,上海市国保局
警察张某某(每次率队来我家抄走电脑,但是连姓名都不敢告知。)、上海市杨浦区五
角场警察陆巍峰率领五、六名警察、社保人员闯入我家,出具五角场派出所的传唤证,
其传唤案由是“因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实际上我从未做过任何涉嫌
违法的事。我被传唤已不计其数,其理由一律是“涉嫌以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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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83 | 4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漏罪”真相2011年04月22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22 14:27:54 2011, 美东)
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徐凯简介:
《财经》法治记者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
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
群人拉起横
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
息期间,他怒不可
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
区检察院指
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
英案辩护人
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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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9656 | 46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8990
·何一夫·
最近中国各地毛派组织“人民公诉团”,“公诉”敢言批毛的学者茅于轼和辛子陵,宣
称将把“公诉书”递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其实,按照中国的诉讼法,公诉要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公民或者公民群体可以自诉,但
没有提起公诉的资格。公诉要向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人大提出。中国的检察官,称作公
诉人。中国的公诉是刑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提起公诉》中的部分条款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
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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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47 谨慎,照片可能引起不适(图)zz
@飘过蓝天的浮云:@草闻快递:据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一男青年自诉:因为与邻居发生
口角纠纷,被其村干部和邻居锁上铁链,联合进行非法拘禁多年。后来,在其母亲的帮
助下,被囚禁的他带着手脚均绑有铁链的身子,找到一个机会,逃了出来,一路逃到了
张家界市。张家界市爱心联盟的会员们看望和慰问了这对苦命的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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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发帖数: 472 | 48 恩,第一点你说的有道理。美国的学术作假比较少见。
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正式因为造假容易被揭穿,
以及揭穿以后的惩罚措施。
如果中国多些方这样的人,
中国的学术土壤也没这么坏。
第二点,方舟子打假,大多数针对的就是名人。
你看他high profile的案子,
唐骏,李开复,罗永浩,肖传国。
在美国,public figure的定义可能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样。
不关是政客,演员,大公司ceo等人是,
普通人,如果你因为什么事情突然出名了,
你就变成了一个public figure,而不管你是已什么方式出名。
举一个例子,如果在美国,
芙蓉,凤姐,罗永浩可以都可以算作public figure。
要加薪他爸及其律师也是。
或者一个普通人给一个重要案件做证人,
导致媒体对你的曝光,
他也是一个public figure。
你的祖宗八代都有可能被对方律师挖出来。
辛普森案那个警察证人,不就是这样栽的吗
方的网站,和cnn,fox一样,享受和他们一样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
你自己打印几份册子拿出去给人发,也是一种媒体。
如果方确实对某一个普通人进行了名誉权侵犯,这个属于公民自诉范畴。
对方完全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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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发帖数: 9366 | 49 ☆─────────────────────────────────────☆
swordsman (御前带屌护卫) 于 (Fri Dec 30 18:00:36 2011, 美东) 提到:
方舟子又跟罗永浩吵起来了,还有其他关于他和他老婆造假的争论。
不过,很多人其实光顾看热闹其实忘了一点:方舟子或他老婆早没造假不管他打假什么
事!
1.即使方舟子和他老婆造假了,那被他打假的基因皇后、唐骏、李开复就没造假、没吹
牛吗?
2.对于公职人员和掌握公权力的人,我们要求他们必须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比如官员
腐败、重婚都会使其失去公职人员的职位。但方舟子自己不承担任何公职,没有公权力
,他打假的行为就是他个人发表的言论,所以他造假与否和他能不能发表自己的言论没
关系。
3.公众给予他的信任是公众自发的行为,方舟子并不因此掌握任何公权力,同样也不对
公众承担任何义务,所以他可以完全不关心公众的要求,比如要他打谁的假,他自己要
洁身自好象圣人一样,他没有义务满足公众的这些要求。
4.方舟子打假就是他个人的言论,信不信是你自己的事,你如果觉得他也造假、他道德
败坏、他人品偏激,那你就不信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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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发帖数: 3849 | 50 人民网2011年12月11日消息,《湖南一逃犯母亲煽动村民打死派出所长被执行枪决》,
多次看遍整篇文章竟然没有判决的依据和罪名,犯罪嫌疑人荆中秀(女)只是因为煽动
所谓不明真相的村民毒打致一人死亡(系派出所所长),就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死刑,并且是直接被押往宁远县殡仪馆,由法警依法 执行枪决,以前只是听说因言获
罪,现在却要因言被处死了,真是一个神奇的中国、可怕的中国。
所谓煽动无非就是语言暴力,顶多添加一些侮 辱性虚构性词语,煽动到底有多大的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
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
…一、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
、侮辱、诽 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除外);…。
从法律角度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诽谤罪一般属于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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