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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发帖数: 5617 | 2 劉漢袁寶用自己的命 證明了“三誡律”
2014-05-25 08:25:34
盡管周永康案件還未塵埃落定,但與周濱關系密切的四川富商劉漢案近日一審結束,劉
氏兄弟均判死刑。聯想起劉漢與2006年遼寧富商袁寶案的關系,我突然想到,劉、袁兩
位用自己燦爛一時但結局卻不美妙的人生,共同證明了近30年《中國商界生死書》的三
條重要誡律,即每一條成功之道,都為成功者留下了一道不知何時可能啟動的死亡暗道
。
誡律一︰游走權貴與江湖之間是把雙刃劍
中國富人在傲視窮人的同時,卻又自稱自己是“弱勢群體”,這所謂“弱勢”,當然不
是與普通平民百姓相比較,而是與政府的強權相比較。在政府那凌駕一切的政治強權面
前,“財富的權力”就顯得微不足道,企業家們自然又成了“弱勢群體”。2006年3月
中旬東北富豪袁寶因一條命案,袁氏一門三兄弟全判死刑。因此案內情復雜、判刑結果
奇特,中國網路言論一反常態,即每當富人遭殺身之禍時網友一片叫好,稱此案是“現
代中國之大冤案”。
袁案留下諸多懸疑,諸如他當時用來買命的錢近500億究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這筆錢
,其下落流向何方;那個想要他死的人是誰;……所有這些,都隨著袁的離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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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 聖經對自殺的看法
經文:腓一章21-24節、羅十四章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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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當一個人活下去已然變成痛苦的重擔時,從道德的角度而言,我們可否就此同意他
結束生命?自殺是人在經歷不可超越的障礙或痛苦時所選擇的不得已行為,或是對生命
的不尊重?基督教倫理學者史密茲(Lewis B. Smedes)說:
自殺,其實是人類心中非常矛盾的情結。從一方面來看,自殺是力量的表徵;人類
最大的力量,可以決定自己最終的命摺6硪环矫妫詺⑺淼囊彩侨祟愖钌畹拇鞌
『蛙浫酢_@種內心的衝突、矛盾迫使我們在判定自殺的道德行是非時,不得不小心翼
翼。
一般人類對於自殺的觀點分為三種,第一種認為自殺是一種罪,是上帝所嚴格禁止
的錯誤道德行為。第二種認為自殺是合法的選擇,因為主張人類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死。
第三種認為自殺是一齣悲劇,是不幸的,要盡力避免,人對自殺者僅能表達同情與憐憫
,而不是無情的定罪。
一 聖經對生命的教導
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來自於神的創造,人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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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4 遵守十誡
這是最耳熟能詳的行為標準。十誡在交付給摩西時有其重要性,在今日同樣也非常重要。
摩西帶領以色列兒女脫離奴役時,他到西奈山的山頂與神交談。他下山的時候帶著石版
,上面刻有主向他啟示的十誡。我們在幾千年後的今日仍遵行這些誡命。
十誡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 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3 你不可妄稱主你神的名。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 當孝敬父母。
6 你不可殺人。
7 你不可姦淫。
8 你不可偷盜。
9 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人。
10 你不可貪戀鄰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鄰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你可以在聖經出埃及記第20章找到十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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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5 黃花崗雜誌第三十二期
〈之一〉
安長林 童瀟竹
編者按﹕雖然自蔣介石日記在美國開放閱讀以來,共產黨學者和國民黨學者猶如“趕集
”似地穿梭在大陸、台灣和美國各地,他們的閱讀研究成果,更能夠在大陸和台灣通行
無阻。但是,這篇文章,目前無論是在大陸和台灣都不能發表。本刊囿於這一實情,決
定自本期起予以連載,請海內外的讀者給予關注。
前 言
在海內外已經造成很大影響的“蔣介石日記”開放閱讀,已有三年。這實在不能算是太
短的時間了。
然而,三年來,我們雖然至今看不到“蔣介石日記”在中國大陸、中國台灣、中國香港
和海外的原本出版物,但是,我們看到的和聽到的,幾乎只有,或絕大部分,都是被派
赴美國閱讀蔣介石日記的中共學者們的閱讀“成果”,並且炒作得十分地熱鬧。
當然,這些中共學者,不論是在六十年沒有言論出版自由的中國大陸,還是在海外,他
們都一律地被稱為“中國著名的和權威的歷史學者”,尤其是中共大陸媒體的廣泛介紹
和蓄意推崇,已經開放了三年的蔣介石日記的“解釋權和話語權”,也就幾乎、甚至是
又一次被這些“中共著名的和權威的學者”所一統。
如此,特別是中國大陸的普通學者和黎民百姓,也就只能聽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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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GreaterROC (Greater Republic of China),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最後的侮辱 中共學者閱讀《蔣介石日記》成果點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12 10:10:02 2011, 美东)
黃花崗雜誌第三十二期
〈之一〉
安長林 童瀟竹
編者按﹕雖然自蔣介石日記在美國開放閱讀以來,共產黨學者和國民黨學者猶如“趕集
”似地穿梭在大陸、台灣和美國各地,他們的閱讀研究成果,更能夠在大陸和台灣通行
無阻。但是,這篇文章,目前無論是在大陸和台灣都不能發表。本刊囿於這一實情,決
定自本期起予以連載,請海內外的讀者給予關注。
前 言
在海內外已經造成很大影響的“蔣介石日記”開放閱讀,已有三年。這實在不能算是太
短的時間了。
然而,三年來,我們雖然至今看不到“蔣介石日記”在中國大陸、中國台灣、中國香港
和海外的原本出版物,但是,我們看到的和聽到的,幾乎只有,或絕大部分,都是被派
赴美國閱讀蔣介石日記的中共學者們的閱讀“成果”,並且炒作得十分地熱鬧。
當然,這些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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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7
這樣問吧, 邪惡的是人還是事。 一個人可不可能不作什麼事他就是邪惡的, 或說
作什麼事都是善良的。
那樓上GWM 的還真說對了,上帝殺人強姦也是善良的, 對吧?
你當年要信耶穌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你有一天會為殺人強姦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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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8758 | 8 ☆─────────────────────────────────────☆
arsablue (唯一真神) 于 (Wed Sep 24 03:06:15 2008) 提到:
十誡之一是不殺人, 原則很好, 可是怎樣執行呢? 有沒有例外呢? 基督教沒有答案。
假設你是個神槍手, 你剛好遇上歹徒劫持十個幼兒園孩子,揚言不給他一大筆錢就每十分鐘槍殺一個小孩, 問提是現場根
本沒有足夠的錢, 二十分鐘過了, 歹徒已經槍殺了兩個小孩, 眼看他要五秒內就要殺第三個小孩, 而那第三個小孩剛好
就是你的小孩, 這時你有槍有彈, 歹徒唯一露出的就是頭, 打中一定死, 請問你開槍不開槍?
☆─────────────────────────────────────☆
StillOK (量子马甲) 于 (Wed Sep 24 10:42:36 2008) 提到:
在他杀第一个小孩之后,上帝就会告诉你,杀了他!
上帝是谁?上帝就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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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ablue (唯一真神) 于 (Wed Sep 2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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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9 這是以前貼過的,不過大多人沒看過,就重貼一下。
十誡之一是不殺人, 原則很好, 可是怎樣執行呢? 有沒有例外呢?
基督教沒有答案。
假設你是個神槍手, 你剛好遇上歹徒劫持十個幼兒園孩子,揚言不給他一大筆
錢就每十分鐘槍殺一個小孩, 問提是現場根本沒有足夠的錢, 二十分鐘過了,
歹徒已經槍殺了兩個小孩, 眼看他要五秒內就要殺第三個小孩, 而那第三個小孩
剛好就是你的小孩, 這時你有槍有彈, 歹徒唯一露出的就是頭, 打中一定死,
請問你開槍不開槍?
這是個思想實驗,當然是假設狀況,所以不要吵什麼你不會用槍或沒小孩之類
的,會遭真神我鄙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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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0 第五章
尼腓人悔改並棄絕他們的罪──摩爾門寫人民的歷史,並向他們宣講永恆的話語──以
色列長期分散後將重聚。約主後二二年至二六年。
1 現在看啊,全體尼腓人中沒有一個人對所有發言的聖先知的話有絲毫懷疑;因為他
們知道那些話必會應驗。
2 由於許多根據先知的話出現的徵兆,他們知道基督一定來臨了;由於已發生的事,
他們知道一切事情都必按照所說的發生。
3 因此他們棄絕一切罪惡、憎行和淫亂,盡最大的努力日夜事奉神。
4 事情是這樣的,未被殺死的盜匪無一逃脫;尼腓人俘虜了他們,將他們關進監牢並
派人將神的話傳給他們;凡悔改他們的罪,立約不再謀殺的,都予以釋放。
5 但是凡不立約及仍心存祕密謀殺的,是的,凡被發現出言威脅弟兄的,都依法予以
判罪和懲罰。
6 他們就這樣清除了所有邪惡、祕密而可憎的幫派;那些幫派曾作惡多端,殺人無數
。
7 a第二十二年就這樣過去了;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也過去了;二十五年就
這樣過去了。
8 許多在一些人眼裡看來偉大而奇妙的事發生了;然而,這部書卻無法全部記載;是
的,這部書甚至無法記載二十五年來發生在那麼多人之中的事情的百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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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1 第三章
愛姆立沙人如預言所說,在身上做記號──拉曼人因反叛而遭詛罰──人給自己招來詛
罰──尼腓人擊敗另一支拉曼軍隊。約主前八七年至八六年。
1 事情是這樣的,未被作戰武器殺死的尼腓人埋葬了被殺死的人後──由於被殺死的
人非常多,所以沒有計算──他們埋葬了死者後,都返回自己的土地和家園,回到他們
的妻子和他們的兒女身邊。
2 很多婦女和小孩死於刀劍之下,許多牲口也是如此;還有許多田地遭軍隊踐踏而毀
壞了。
3 在西頓河岸被殺的拉曼人和愛姆立沙人,都被丟到西頓水流裡;看啊,他們的骨骸
在海洋深處,為數極多。
4 愛姆立沙人與尼腓人是有區別的,因為他們學拉曼人的樣子,在自己的額頭上做了
紅色記號;不過他們不像拉曼人那樣剃光頭。
5 拉曼人的頭是剃光的;他們除了繫在腰上的獸皮和佩帶的甲冑及弓、箭、石頭、投
石器等武器外,全身赤裸。
6 拉曼人的皮膚由於他們祖先身上的記號而呈深色;那記號是加在他們身上的詛罰,
因為他們犯了罪,而且又反對他們的弟弟尼腓、雅各、約瑟、賽姆這些正直而聖潔的人
。
7 他們的哥哥企圖毀滅他們,所以才受詛罰;主神在他們身上做了記號,是的,在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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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2 第四章
尼腓軍擊潰甘大安敦盜匪──基底安海被殺,繼其位者冉納賴哈被絞──尼腓人因他們
的勝利讚頌主。約主後十九年至二二年。
1 事情是這樣的,第十八年快結束時,盜匪的部隊完成作戰準備,開始由丘陵、高山
、曠野、他們堅固的 堡壘及祕密處所下來突擊,開始佔領土地,佔領南部地方和北部
地方的土地,也開始佔領尼腓人捨棄的所有土地和荒廢的城市。
2 但是看啊,尼腓人捨棄的土地上沒有野獸,也沒有獵物,盜匪除了在曠野裡,沒有
可獵之物。
3 盜匪因為缺乏食物,除了在曠野,無法生存;因為尼腓人已把土地荒廢,並將他們
的牲口和他們所有的東西聚集在一起,他們成為一體。
4 因此,盜匪除了出來與尼腓人公開作戰外,別無掠奪和取得糧食的機會;尼腓人已
成為一體,而且人數眾多; 他們儲備了足以維持七年的補給、馬匹、家畜及各種牲口
;他們希望七年內將盜匪自這地面上除滅;第 十八年就這樣過去了。
5 事情是這樣的,第十九年,基底安海發現非上去與尼腓人作戰不可,因為他們除了
掠奪、搶劫和謀殺外,沒有其他維生的辦法。
6 他們不敢分散到各地種植穀物,怕尼腓人來突襲,殺了他們;因此基底安海命令他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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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3 第八篇
一八二九年四月,於賓夕法尼亞,哈茂耐,透過先知約瑟 · 斯密給予奧利佛 · 考德
里的啟示〔教會史,1:36–37〕。在翻譯摩爾門經的過程中,奧利佛一直擔任抄寫員,
寫下先知的口述,他希望獲得翻譯的恩賜。主賜給這啟示,答覆他的祈求。
1–5,藉聖靈的力量獲得啟示;6–12,神的奧祕的知識和翻譯古代紀錄的能力來自信
心。
1 奧利佛 · 考德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像主你的神和你的救贖主活著一樣確實,
你確實會獲得一切你求問的事情的知識,只要你憑信心與誠意,並且相信你會獲得有關
古代紀錄鐫文的知識,那些紀錄古老且包含我靈的顯示所提到的我那些部分的經文。
2 是的,看啊,我將藉著臨到你並住在你心中的聖靈,在你的意念和心中告訴你。
3 現在,看啊,這是啟示之靈;看啊,這靈是摩西藉以帶領以色列兒女在乾地上通過
紅海的靈。
4 所以,這是你的恩賜;要應用這恩賜,這樣你就有福了,因為這恩賜必能將你從敵
人手中救出來,要不然,他們就會殺害你,並毀滅你的靈魂。
5 啊,記住這些話,並遵守我的誡命。記住,這是你的恩賜。
6 這不是你全部的恩賜,因為你有別的恩賜,就是亞倫的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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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17 | 1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elief 讨论区 】
发信人: myelsa (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信区: Belief
标 题: 摩門經.阿爾瑪書(46-48)他們忠信遵守神的誡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19 11:12:11 2010, 美东)
第四十六章
亞瑪利凱圖謀為王──摩羅乃高舉自由旗幟──他集合民眾,保衛他們的宗教──真正
的信徒被稱為基督徒──約瑟的遺裔會得保全──亞瑪利凱與叛離者逃至尼腓地──凡
不支持自由這信念的都被處死。約主前七三年至七二年。
1 事情是這樣的,不願聽希拉曼和他的弟兄講話的人,都群集反對他們的弟兄。
2 現在看啊,他們非常憤怒,憤怒得決定要殺他們。
3 帶頭對自己弟兄發怒的是一個高大強壯的人,他名叫亞瑪利凱。
4 亞瑪利凱想當國王,那些憤怒的民眾也希望他作他們的王;其中大部分是當地的初
級法官,他們追求權力。
5 他們受亞瑪利凱的巧言所惑;他說,如果他們支持他,立他為王,他就派他們當人
民的官。
6 希拉曼和他的弟兄是教會的大祭司,儘管他們向人民講道,是的,儘管他們極關切
教會,人民還是受亞瑪利凱誘騙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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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 发帖数: 25262 | 15 華裔藥學家、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藥學院分子藥劑系教授劉鋒(Feng Liu),23日下午1
時在校園附近,遭兩名非裔歹徒搶劫,並重擊頭部,經送北卡大學醫院急救無效,24日
上午不治身亡。在光天化日下的安靜校區發生如此駭人凶案,消息傳出,北卡居民人人
自危,學術界對這位英年早逝的科學家深表哀悼。兩名兇嫌落網後,24日下午在法庭被
控一級謿⒆铩br />
現年59歲的劉鋒畢業於中國瀋陽藥科大學,獲匹茲堡大學藥學博士學位,專研抗癌藥物
遞藥系統、以奈米粒克服腫瘤多藥耐藥性,共發表期刊文52篇,單篇論文最高引用次數
達1276次,是國際知名藥學動力學家。
據當地媒體報導,劉鋒教授向來有午餐後散步半小時的健身習慣,每次散步回來有如重
新充電,精力旺盛。但他23日卻一去不回,讓同校師生驚愕不已。
警方表示,劉鋒教授大約在23日下午1時左右,在離學校不遠處遭劫殺。檢方24日在庭
上表示,兩名兇嫌用石塊重擊劉鋒的頭部。北卡教堂山市長柯連施密(Mark
Kleinschmidt)在聲明中哀悼劉鋒教授,並稱「絕不容忍如此無理性的暴力」。
據報導,劉鋒遭到攻擊後倒臥在地,「鮮血從耳朵流出來」。多名路人經過,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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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6 第六章
尼腓人昌盛──驕傲、財富及階級區分興起──教會因衝突而分裂──撒但引誘人民公
然反叛──許多先知呼籲悔改而被殺──他們的殺手陰謀篡奪政權。約主後二六年至三
○年。
1 事情是這樣的,第二十六年,尼腓人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每個男人帶著他的家庭
、他的牲口、他的馬匹、他的家畜以及所有屬於他們的東西回去。
2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沒有把所有的糧食吃完,所以他們帶著沒有吃完的各種穀類,
也帶著他們的金子和他們的 銀子及所有的寶物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領土,有的在北,有
的在南,有的在北部地方,有的在南部 地方。
3 他們按人數多寡,將土地給予立約維持那地和平但仍願作拉曼人的那些盜匪,讓他
們得以憑勞力維持生活;他們就這樣在各地建立了和平。
4 他們又開始昌盛而日漸強大,第二十六年和二十七年過去了,那裡秩序井然;他們
以公平與正義制定法律。
5 除非人民陷入罪中,否則全境之內沒有任何事情能阻礙人民繼續昌盛。
6 在這地建立這極度和平的,就是吉吉度乃、法官拉康以阿斯,以及那些被委任為領
袖的人。
7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建了許多新城市,修復了許多舊城市。
8 他們興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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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17
請問這跟十誡的不殺人怎樣不矛盾?
如果只有這兩個選擇, 我選 1。 有問題嗎?
我提這個實驗的原因是因為非基通常沒有任何困難來回答, 基則絕大多數不敢回答,
因為基的教條限制了基的良心直覺。
當然有些情況不管基還是非基都很難回答的, 比方說把你的例子改成那個救命的藥
是給另一個生病的孩子用了,你偷了那孩子就會死, 這對所有人都難, 就不是
基不基的差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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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18 第二章
愛姆立沙意圖為王,遭民意拒絕──跟隨他的人擁他為王──愛姆立沙人向尼腓人開戰
,但被擊退──拉曼人和愛姆立沙人聯手,仍遭擊退──阿爾瑪殺了愛姆立沙。約主前
八七年。
1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統治的第五年初,人民之間開始有了紛爭。有個人,名叫愛姆
立沙,為人非常狡猾;是的,就世人的智慧而言,他是個聰明人;他與那用劍殺害基甸
而被依法處死的人是同一教派的。
2 愛姆立沙以他的狡猾,誘使很多人跟隨他,人數那麼多,他們開始變得非常強大;
他們開始處心積慮想立愛姆立沙為人民的國王。
3 這令教會的人民不安,也令未被愛姆立沙巧言誘走的人不安;因為他們知道,根據
法律,這樣的事必須由民意確立。
4 因此,愛姆立沙一旦取得民意支持,以他這樣邪惡的人,一定會剝奪他們在教會的
權利和特權;因為他的目的就是要摧毀神的教會。
5 事情是這樣的,各地贊同或反對愛姆立沙的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思,分組集合起來
,彼此之間起了激烈的辯論與令人不可思議的紛爭。
6 於是他們聚在一起,就此事表示意見,並向法官反映。
7 事情是這樣的,民意反對愛姆立沙,他沒有當上人民的國王。
8 這使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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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490 | 19 在弱肉強食的群體裡,不可殺人是荒謬的,甚至應該把“盡力殺人”作為準則。你怎麽
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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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1080 | 20 LOL,疮粉又来混淆视听了。
不过如果把kkk,alt right 想成左臂,黑命贵想成白右和中间派,那你们疮粉还是对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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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21 第四十六章
亞瑪利凱圖謀為王──摩羅乃高舉自由旗幟──他集合民眾,保衛他們的宗教──真正
的信徒被稱為基督徒──約瑟的遺裔會得保全──亞瑪利凱與叛離者逃至尼腓地──凡
不支持自由這信念的都被處死。約主前七三年至七二年。
1 事情是這樣的,不願聽希拉曼和他的弟兄講話的人,都群集反對他們的弟兄。
2 現在看啊,他們非常憤怒,憤怒得決定要殺他們。
3 帶頭對自己弟兄發怒的是一個高大強壯的人,他名叫亞瑪利凱。
4 亞瑪利凱想當國王,那些憤怒的民眾也希望他作他們的王;其中大部分是當地的初
級法官,他們追求權力。
5 他們受亞瑪利凱的巧言所惑;他說,如果他們支持他,立他為王,他就派他們當人
民的官。
6 希拉曼和他的弟兄是教會的大祭司,儘管他們向人民講道,是的,儘管他們極關切
教會,人民還是受亞瑪利凱誘騙而叛離。
7 教會裡有許多人聽信亞瑪利凱諂媚的話而叛離了教會;儘管尼腓人大勝拉曼人,並
因主的手解救了他們而極為快樂,他們的情況仍然這樣非常危險不安。
8 由此可知,人類兒女是多麼快就忘記主他們的神,是的,多麼快就為非作歹,被邪
惡者誘離。
9 是的,我們也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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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22 第四十七章
亞瑪利凱用詐術、謀殺和密謀等手段而成為拉曼人的國王──尼腓叛離者比拉曼人更邪
惡兇殘。約主前七二年。
1 現在我們回頭敘述亞瑪利凱及隨他逃入曠野的人;看啊,他帶著同行的人上到尼腓
地的拉曼人當中,煽動拉曼人惱怒尼腓人,於是拉曼人的國王通告境內全體人民,再集
合起來攻打尼腓人。
2 事情是這樣的,公告一發布,他們都非常害怕;是的,他們怕觸怒國王,又怕去和
尼腓人作戰而喪命。事情是這樣的,他們不願意,換句話說,大多數人不願意服從國王
的命令。
3 事情是這樣的,國王因他們不服從而大怒;於是他把服從他命令的那部分軍隊的指
揮權交給亞瑪利凱,命他強迫他們武裝起來。
4 現在看啊,這正合亞瑪利凱的心願,因為他是個非常狡猾而邪惡的人,因此他心生
計謀,想推翻拉曼人的國王。
5 他取得了擁護國王的那部分拉曼人的指揮權,也想贏得不服從者的好感,於是他就
到那稱作a渥拿大的地方去,因為所有逃離的拉曼人都在那裡;他們看到大軍前來,以
為要來消滅他們,便逃到渥拿大,一個有武裝的地方。
6 他們選派一人作他們的國王和首領,因為他們的心意已定,他們下定決心不願再聽
命去攻打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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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23 阿爾瑪是阿爾瑪的兒子
這是阿爾瑪的記事。他是阿爾瑪的兒子,是尼腓人民的第一位首席法官,也是教會的大
祭司。這是一部法官統治以及人民之間的戰事和紛爭的記事,也是一部依據第一位首席
法官阿爾瑪的紀錄所寫的尼腓人與拉曼人之間戰爭的記事。
第一章
尼賀教導假教義,創立教會,引進祭司權術,並殺害基甸──尼賀因罪被處死──祭司
權術和迫害在人民中蔓延──祭司自食其力,人民照顧貧困者,教會興盛。約主前九一
年至八八年。
1 事情是這樣的,此後尼腓人都由法官統治,在法官統治尼腓人的第一年,摩賽亞王
走上世人必走的路。他打過美好的仗,正直地行走在神前,他沒有讓任何人接替他統治
,不過,他制定法律,人民也承認這些法律,所以他們有義務遵守他制定的法律。
2 事情是這樣的,阿爾瑪在審判席上統治的第一年,有個人被帶到他面前受審。那人
身材魁梧,以力大聞名。
3 他曾在人民中走動,宣講他所謂的神的話,極力反對教會,並向人民宣稱,每個教
師和祭司都應成為有名望的人,他們應由人民供養,不應親手工作。
4 他又向人民作證說,到末日全人類都必得救,他們不必害怕也不用顫抖,卻可抬起
頭來快樂,因為主創造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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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185 | 24 四十六章
亞瑪利凱圖謀為王──摩羅乃高舉自由旗幟──他集合民眾,保衛他們的宗教──真正
的信徒被稱為基督徒──約瑟的遺裔會得保全──亞瑪利凱與叛離者逃至尼腓地──凡
不支持自由這信念的都被處死。約主前七三年至七二年。
1 事情是這樣的,不願聽希拉曼和他的弟兄講話的人,都群集反對他們的弟兄。
2 現在看啊,他們非常憤怒,憤怒得決定要殺他們。
3 帶頭對自己弟兄發怒的是一個高大強壯的人,他名叫亞瑪利凱。
4 亞瑪利凱想當國王,那些憤怒的民眾也希望他作他們的王;其中大部分是當地的初
級法官,他們追求權力。
5 他們受亞瑪利凱的巧言所惑;他說,如果他們支持他,立他為王,他就派他們當人
民的官。
6 希拉曼和他的弟兄是教會的大祭司,儘管他們向人民講道,是的,儘管他們極關切
教會,人民還是受亞瑪利凱誘騙而叛離。
7 教會裡有許多人聽信亞瑪利凱諂媚的話而叛離了教會;儘管尼腓人大勝拉曼人,並
因主的手解救了他們而極為快樂,他們的情況仍然這樣非常危險不安。
8 由此可知,人類兒女是多麼快就忘記主他們的神,是的,多麼快就為非作歹,被邪
惡者誘離。
9 是的,我們也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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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25 大部份都是,謝謝!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 莫須有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莫須有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莫須有
第四條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莫須有
第五條 應尊敬父母; 有點道理,但是有些父母不值得尊敬。
第六條 不可殺人; 原則上是對的, 要看實際情況
第七條 不可姦淫; 原則上是對的, 要看實際情況
第八條 不可偷盜; 原則上是對的, 要看實際情況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原則上是對的, 要看實際情況
第十條 不可貪心。 人不貪心, 人就不會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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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26
不可殺人
這裡的莫須有意義很明顯,就是如果沒基督教, 根本不是問題的行為被基督教
稱為是罪,那就是莫須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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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27
為什麼需要什麼前提?
你不信神的話你就會覺得可以殺人嗎?
你不信神的話你會覺得星期天工作有什麼錯嗎?
你自己說說安息日撿柴要處死是不是莫須有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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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28 十誡
出二十2-17、申五6-21
上帝給予摩西的一些誡命。十誡曾在舊約中出現兩次,第一次在出埃及記(出二十
2-17),描述上帝把誡命賜給以色列人;第二次則在申命記(申五6-21),背景是更新
上帝人之約的典禮。以色列人重申他們忠於上帝的約誓時,摩西提醒他們這些誡命的要
旨與意義。在原來的文字中,十誡被稱為「十句話」(因而又名"Decalogue")。根據
聖經經文,這些是上帝所說的「話」,或律法,而非一個人類的立法程序。聖經說上帝
把十誡寫在兩塊法版上。這不是指每一塊版寫上5條誡命,而是每一塊版都寫上了全部
10條誡命;第一塊法版屬於賜律法者──上帝,第二塊法版則屬於接受者──以色列人
。這10條誡命乃關乎人類生活的兩個基本範圍:首5誡關於人與上帝的關係,後5誡則關
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帝第一次把十誡賜給以色列人,是在出埃及不久,在西乃山上
與他們立約的時候。雖然西乃之約的日期不能確定,但大概的日子約在主前1290年左右
。若要瞭解這十誡,必須首先瞭解頒賜十誡的背景。
十誡的背景
十誡與約是不能分割的。上帝在西乃山上與以色列人立約,彼此建立了一種特殊的
關係。上帝給以色列人一些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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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29 613條誡律
引言
猶太教稱誡律為「米茨沃特」(mitzvot)或者「誡命」(commandment)。在拉
比時代,學者們確認《妥拉》中誡律條文(包括格言、禁令、誡命、律例及規條)的總
數為613條。這些誡律都是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提出的。
這些誡律分為兩大類:
1.訓令式的誡律一共248條,可與人體骨骼的數目相應(共分為18部分)。
2.禁令式的誡律一共365條,相等於人體肌肉的數目(共分為13部分)。
這些誡律中,有許多與聖殿和祭獻有關,但主要內容涉及到猶太人社會生活的各
個方面:神職人員的職責與特權、平民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財產所有權、債務處
理、婚姻與家庭、衛生風俗、起居飲食、犯罪與刑罰、審判機構與訴訟,等等。此外,
還包括如何勸人行善歸箴,如何處理好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等。
猶太人必須恪守這613條誡律,違反誡律是一種冒犯上帝的罪惡,必然受到懲罰。《妥
拉》為此提供了一個懲罰體系,根據冒犯上帝的程度和它們已經構成的結果不同而不同
。懲罰的應許主要是暫時(此世的)的和民族性的。在這613條誡律中,最重要的是「
摩西十誡」。盡管許多誡律看來並不那麼重要,但是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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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30 給基督教國家的一封信 (一)
你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耶穌是上帝之子,而且只有那些信仰耶穌的人才能得到救贖。
基督徒的你,相信這些命題不是因為這樣讓你自在,而是你相信這些命題是真實的。在
我指出這些信仰的問題之前,我先承認有許多事情是我們都同意的,比方說,我們同意
如果我們之中的一方是對的,那另一方就是錯的;聖經要不然是上帝的話,要不然就不
是;要不然耶穌提供了人類唯一通往救贖的道路(約翰14:60),要不然就是沒有這回事
;我們都同意真正的基督徒認為別的信仰都是錯的,而且是錯得很嚴重;要是基督教是
對的,而我還堅持不信,我應該會在地獄裡受煎熬;更糟糕的是,我已經說服了許多人
拒絕相信神,他們也會在永恆之火中哀嚎(馬太25:41);如果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對的
話,我已經用最糟糕的方式虛擲誤用了我的生命,我對以上所述完全承認。我持續而且
公開的拒絕基督教的事實應該讓你相信我是多麼堅信你成為基督徒的理由是不適當的。
當然,也有基督徒既不同意我也不同意你,有些基督徒認為其他的信仰也是通往救贖的
正確方法,有些基督徒並不害怕地獄,有些不相信耶穌復活,這些基督徒通常自稱『宗
教自由派』或者『宗教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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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31 翻自 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 by Sam Harris
http://www.amazon.com/Letter-Christian-Nation-Sam-Harris/dp/030
你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耶穌是上帝之子,而且只有那些信仰耶穌的人才能得到救贖。
基督徒的你,相信這些命題不是因為這樣讓你自在,而是你相信這些命題是真實的。在
我指出這些信仰的問題之前,我先承認有許多事情是我們都同意的,比方說,我們同意
如果我們之中的一方是對的,那另一方就是錯的;聖經要不然是上帝的話,要不然就不
是;要不然耶穌提供了人類唯一通往救贖的道路(約翰14:60),要不然就是沒有這回事
;我們都同意真正的基督徒認為別的信仰都是錯的,而且是錯得很嚴重;要是基督教是
對的,而我還堅持不信,我應該會在地獄裡受煎熬;更糟糕的是,我已經說服了許多人
拒絕相信神,他們也會在永恆之火中哀嚎(馬太25:41);如果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對的
話,我已經用最糟糕的方式虛擲誤用了我的生命,我對以上所述完全承認。我持續而且
公開的拒絕基督教的事實應該讓你相信我是多麼堅信你成為基督徒的理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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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2 上帝的誡命
如前所述,我們基督徒是靠恩得救的,但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至
於聖經中另一種摩西的儀文律法,到新約時代已廢除,不要再遵守了,但上帝的道德律
法則是永遠必須遵守的。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內容是指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
大總綱(雅2:8-10.太19:16-19.路10:25-28.太22:37-40.加5:4.羅13:8-11),是每一
個要得永生的基督徒所必須遵守的。主耶穌曾親口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
命。』(太9:17)。當然,主耶穌是要我們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因為只有
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犯上帝誡命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只有主的救恩能恩助
我們遵守上帝誡命,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為了對上帝的
誡命問題有更清楚的認識,特提出以下八個問題,作進一步的查考:
第一個問題:上帝的誡命是甚麼時候設立的?
有人說,上帝的誡命是摩西時代,上帝在西乃山上設立的。這種說法是不全面的。其
實,上帝的誡命早已存在。茲分三點敘述於下:
(一)我們知道十條誡命是存放在約櫃內的,而約櫃上面是安放上帝施恩的寶座(出2...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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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3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律法與恩典 律法與恩典
本文摘自 福音文摘 蒙允轉載
陳 終 道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
本節經文把神賜律法與恩典的兩大步驟之先後說得很清楚。摩西所領受的時代使命是將
那要引人到基督跟前的律法,向那些被選作世人樣版的以色列人宣告;而恩典和真理則
由主耶穌親自顯明。這「律法」和「恩典」不是兩個相反的道理,而是神所啟示的兩大
步驟。
一、律法與恩典的混淆
對律法和恩典的真理最嚴重的錯誤,不是極端的律法主義,或極端的無律法主義;而是
前半恩典後半律法的「加拉太主義」。極端律法主義,主張人要靠行律法(靠好行為)才
可以得救,這是所有世俗宗教共同的觀念。這種觀念卻跟福音的原理相衝突,因為聖經
明明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無律法主義認為人既然憑恩得救,就可以隨意放縱情慾了,他們把神的恩當作放縱情慾
的機會,完全誤會靠恩典得救的真理。這是那些只有救恩的知識而沒有蒙恩的經歷的人
所犯的錯誤。使徒時,代沒生命的假師傅常落在這種錯誤裏。
但在這方面最難分辨的錯誤,卻是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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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257 | 34 本人對道德的理解,就是維繫人類社會和諧的要素。對人說一聲多謝或對不起的禮貌都
是道德的表現,這不是小孩子就要學習的嗎!道德的觀念在人裡面好像與生俱來,得罪
了人就覺得不好意思,這不是教得出來的表面行為,而是出於內心的自責。聖經告訴我
們上帝是按着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人,那麼,本是高貴的道德品格也該是從祂而來的了
。既是出於創造主,祂必然會給予明確的指示,為我們確立道德觀。全人類都同意孝順
父母是道德行為,如果不是從上帝來的,又怎會是全人類共識的哩。上帝給人的道德條
文是祂親手寫在石板上的十誡,我們稱為道德律法:
第一誡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
百物。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
他的 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誡 :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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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6 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聖經中明顯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
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
,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因此,我們對這兩種律法必須加
以正確的認識和分辨。
上帝道德律法的內容
先來看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是指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太5
:17-30.19:16-19.雅2:8-12.路10:25-28.太22:37-40.羅13:8-10.傳12:13-14.出20:3-
17.申6:4-5.利19:18)。
十條誡命曾被使徒保羅一連三次稱為『上帝的律法』。如保羅一開始論到上帝
的十條誡命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
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
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按原文
和英文應譯為「上帝的律法」,以下相同)。』(羅7...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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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发帖数: 1191 | 37 壹、內容綱要
【蒙恩後的社會生活】
一、對政府:
1.順服權柄――行善而不作惡(1~5節)
2.遵行義務――當納稅(6~7節)
二、對眾人――不可虧欠,反該愛人(8~10節)
三、對自己――儆醒、端正、披戴基督(11~14節)
貳、逐節詳解
信徒與政權(十三1~7)
論到基督徒對信徒團契之外的人應有的行為,必然會涉及基督徒與世上權柄的關係
──包括國家、省與市。本書信寫成之後的十年間,這關係變成非常敏感的問題。
教會的成員主要是猶太人的時候,這一方面的問題雖然存在,但不如後期困難。猶
太人在羅馬帝國的地位,受到一連串皇帝喻令的規範。其實,以這帝國的附屬國而言,
他們已經享有相當多特權。猶太社團具有 collegia licita(「合法協會」)的地位。
猶太人與外邦人種種不同的習俗,也都可以保存。羅馬人或許認為這些作法荒謬、迷信
,可是仍以帝國的法律加以保護,包括安息日律法,食物律法,以及禁止「雕刻偶像」
等。皇家的政策禁止猶太地的官長帶軍旗進耶路撒路聖城的城牆內,因為上面有皇帝的
像。按照猶太律法,外邦人踏入耶路撒冷聖殿的內院就是褻瀆神,要處以死刑,羅馬政
府同意這個猶太律法,即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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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38 基督徒該如何看待舊約律法?
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那麼,充滿律法的舊約,我們該如何看待?
早期教會歷史上,就已經出現過一個大異端,叫馬吉安。
他徹底認為福音和律法是完全不相容的,律法是必需全部被廢棄的。
因此,他就把聖經的舊約全部割除,也把和舊約「藕斷絲連」的新約經卷也都割除,
只留下保羅書信和路加福音。
歷史已經告訴我們,這根本就是異端行為,歷世歷代大公教會根本就不接受,我們也
絕對不能接受。
但是,我們卻不能不認真面對異端提出的強力質疑:
福音和律法,稱義和行為,到底關係為何?
假使,我們認為既然因信稱義,那麼『一切規定都不需遵守』,以免變成守律法;
那麼,我們幾乎不可避免,遲早會走進馬吉安『異端』的老路去。
但是,假使我們認為因信稱義還不夠,還必需『加上守律法』才足以稱義;
那麼,我們也幾乎不可避免,遲早會走進『猶太教』的老路去。
其實,一些高喊愛心、包容的新派,很多都在走馬吉安異端的老路。
所以這些人可以公然宣稱同性戀無罪、離婚沒關係、、、、,將聖經明確的規定視若
鄙屣。
另一方面,天主教、很多異端、極端、偏差,則堅持若不行出好行為,則沒有得救、
或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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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39 尼腓遵照主的命令殺了拉班,然後用計取得銅頁片──卓倫選擇加入在曠野中的李海家
庭。約主前六○○年至五九二年。
1 事情是這樣的,我對哥哥說:讓我們再上耶路撒冷去,讓我們忠信地遵守主的誡命
;因為看啊,祂既然比整個大地強大,怎麼不會強過拉班和他的五十人,是的,甚至他
的幾萬人?
2 所以,讓我們上去吧;讓我們像摩西一樣堅強;他確曾對紅海的水說話,水就向兩
旁分開,而我們的祖先在乾地上通過,脫離了囚禁;法老的軍隊在後面追趕,卻都淹死
在紅海的水中。
3 現在看啊,你們知道這是真實的;你們也知道有位天使曾對你們講話;你們豈能懷
疑?讓我們上去吧;主定能拯救我們,就像拯救我們的祖先一樣,並能毀滅拉班,就像
毀滅埃及人一樣。
4 我講完了這些話,他們仍然在發怒,並且不斷地抱怨;然而他們還是跟著我,一直
到抵達耶路撒冷的城牆外。
5 那時已是夜裡;我叫他們躲在城牆外。他們躲好之後,我,尼腓,潛入城內,直赴
拉班家。
6 而我被a靈引領著,事先並不知道該做什麼。
7 然而我向前走,到了離拉班家不遠的地方,我看見一個人,因為喝醉酒,倒在我前
面的地上。
8 我走到那人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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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257 | 40 先祖與先知 第二十七章 頒佈律法
.....
耶和華顯示了自己,他不但在威榮中顯出是一位設立律法和審判者,而且也顯明自己為
他百姓慈悲的保護人。他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2)他們已經認識他為他們的響導和拯救者,他也曾領他們從埃及地出來,
從海中開一條路給他們行走,而淹沒了法老和他的全軍,如此就顯明自己遠超出埃及的
一切神明之上,──如今向他們頒佈他律法的,就是這一位上帝。〖9〗
這時所頒佈的律法,並不單是為希伯來人的利益。上帝固然重看他們,要他們保守
並遵行他的律法,但他也要他們把這律法看作是為全世界保留的一種神聖委託。十誡的
訓辭是適合於全人類,又是為教導並治理全人類而頒佈的。十條誡命誠然簡明,廣泛而
有權威,也包括世人對上帝和同胞的本分;而且都是以愛的大原則為基礎的。“你要盡
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申6:4-5
;利19:18)這些原則都詳細地貫徹於十條誡命之中,而且適於全人類的情況和環境。
〖10〗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11〗
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他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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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 发帖数: 4574 | 41 佛說四十二章經解
明古吳蕅益釋智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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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四十二章經解
明古吳蕅益智旭著
~d 1
經題七字。通別合舉。人法雙彰。經之一字是通名。一切大小乘脩多羅藏。同名經故。
佛說四十二章六字是別名。異眾經故。就別名中。佛為能說之人。四十二章為所說之法
。佛者。梵語具云佛陀。此翻覺者。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不同凡夫。覺他不
同二乘。覺滿不同菩薩。卽是釋迦牟尼如來萬德慈尊。娑婆世界之教主也。說者。悅所
懷也。佛以度生為懷。機緣未至。默然待時。機緣旣熟。應病與藥也。四十二章者。約
數標名。蓋從一代時教之中。摘其最切要。最簡明者。集為一冊。以逗此土機宜。所以
文略義廣。該通四教。未可輒判作小乘也。
~s 1
後漢迦葉摩騰竺法蘭同譯
~d 2
後漢。卽東漢。對前漢而言之。孝明皇帝永平三年。歲次庚申。帝夢金人項有日光。飛
來殿庭。以問群臣。太史傅毅對曰。臣聞西域有神。號之為佛。陛下所夢。其必是乎。
博士王遵亦奏曰。按周書異記。載佛誕於周昭王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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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2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1476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士嘉堡分校(Scarborough Campus)2月
5日進行學生會選舉,由加籍西藏裔女孩齊美拉莫(Chemi Lhamo)當選學生會會長,結
果,事後竟然遭到該校的中國留學生抵制;一篇題為《多倫多大學中國學生的態度》的
文章8日出現在微信上,文章指出齊美拉莫在Instagram介紹自己支持「西藏自由」(
Free Tibet)、強調「西藏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文章又說,多倫多大學的學費中
一部份是給學生會,因此指責齊美拉莫是「用大學生的錢為藏獨事業做貢獻」,號召中
國留學生聯名,反對齊美拉莫成為多倫多大學學生會會長;在網路上,齊美拉莫也遭到
大量詆毀和攻擊。
齊美拉莫證實,校方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她相信學校會以學生安全為優先考慮。齊美
拉莫目前擔任多大士嘉堡分校學生會平權事務副會長,預定5月正式就任學生會長。
根據報導,多倫多大學在2017年到18年度共有90,077名學生,其中來自中國的留學生,
不含港澳,有11,544人,中國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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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9770 | 43 仁學
作者:譚嗣同 清
目录
■1 自敘
■2 仁學界說二十七界說
■3 仁學一
■3.1 一
■3.2 二
■3.3 三
■3.4 四
■3.5 五
■3.6 六
■3.7 七
■3.8 八
■3.9 九
■3.10 十
■3.11 十一
■3.12 十二
■3.13 十三
■3.14 十四
■3.15 十五
■3.16 十六
■3.17 十七
■3.18 十八
■3.19 十九
■3.20 二十
■3.21 二十一
■3.22 二十二
■3.23 二十三
■3.24 二十四
■3.25 二十五
■3.26 二十六
■3.27 二十七
■3.28 二十八
■3.29 二十九
■3.30 三十
■4 仁學二
■4.1 三十一
■4.2 三十二
■4.3 三十三
■4.4 三十四
■4.5 三十五
■4.6 三十六
■4.7 三十七
■4.8 三十八
■4.9 三十九
■4.10 四十
■4.11 四十一
■4.12 四十二
■4.13 四十三
■4.14 四十四
■4.15 四十五
■4.16 四十六
■4.17 四十七
■4.18 四十八
■4.19 四十九
■4.20 五十
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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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发帖数: 162 | 44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的微博 8月15日最新開示
前段時間,我在五台山發願:一年半內念誦“大自在祈禱文”一萬遍。若有人想生生世
世與我一起聞思修行,順利成辦弘法利生事業,也可參與這次共修(念誦藏文、漢文皆
可)。http://t.cn/zWYIkrj
圖片點擊可在新視窗打開檢視
敬錄自 索達吉堪布的微博
http://www.weibo.com/suodj
《大自在祈禱文》念誦視頻
懷 業 時 語
──空樂赤電閃爍之光
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著
堪布益西彭措 譯
心間不壞明點虹宮中,
覺空智慧了義文殊尊,
加持甘露喜宴利樂雨,
降入眾生大海願歡喜。
三學如意樹頂競綻放,
三信蓮花善緣之道友,
請聽淨心乳海中流出,
年邁大恩老父此心語。
我等善業願歌所招引,
聚於清涼雪山之聖地,
師徒不離趨入佛子行,
積資淨障修行我心語。
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
造下毀壞自他捨法業,
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
淨觀一切他宗我心語。
三界眾生皆為父母親,
當以大慈大悲平等護,
勿執自族親友他怨敵,
成苦眾生商主我心語。
正法精華即是此善心,
世法根本依賴利他行,
無愧諂誑惡行如毒棄,
護持高尚善規我心語。
今起我等師徒...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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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发帖数: 2689 | 45 佛教經典中神通故事的作用及其語言特色
http://www.chibs.edu.tw/ch_html/LunCong/098/098a-02.htm
佛教經典中神通故事的作用及其語言特色
丁 敏
(政治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提要
本論文嘗試從佛教經典中神通故事的作用與語言特色兩個面向,來分析神通故
事何以一再活躍於佛教發展史上的各個時期,乃至在今日社會中仍有其魅力。由於佛教
神通故事是依循佛教神通理論的發展而有所不同。因此本文分為原始佛典、介於小乘至
大乘間的佛典、大乘佛典三個階段來看佛教神通故事隨其神通觀念的變化而顯示出的不
同作用。其次,分析神通故事在宗教與文學兩方面的語言特色,以了解神通故事的語言
特色,也是它引人入勝的所在。最後本文試圖指出佛經神通故事對整個佛教宗教性格的
影響為何;並概括指出佛教神通故事在中國社會中由古至今的若干作用。
案:本論文所引用的佛經,均引用自《大正新脩大藏經》,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在台
影印版。而在論文的附註中,均簡稱《大正藏》。又在論文行文中,引用佛經原文或轉
述佛經故事,常在文後即註明出處,例如〔2-11a~15b﹞,表示在《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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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17520 | 46 发信人: fivestone (fivestone), 信区: Wisdom
标 题: 五受蕴是利刃(焰摩迦的故事续)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31 01:24:31 2014, 美东)
话说焰摩迦得法眼净后,舍利弗又对焰摩迦说了一个故事。舍利弗说,我说这个故事作
为一个比喻,有智慧的人听了这个比喻以后,就会了解到背后的含义,进而有机会获得
解脱。
故事是这样的。过去,有一个家族里的长者,是大富之家,有用不完的钱财。为了要保
护好这些钱财,他就广发告示,想要招一些仆从来帮忙看家护院。这时,他的一个仇家
恶人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于是心生一计。这个恶人就假装对这个长者非常友好的样子,
前来应聘仆从。果然,他顺利地被长者选中了,成为家里的仆从之一。这个恶人于是就
常常伺候在长者的身边,表现的尽心尽责,晚上很晚才睡觉,第二天又很早地起床,说
话非常谦卑,做事非常谨慎、恭敬。长者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
孩子一样看待,对他没有丝毫的戒备与怀疑。这时,这个恶人看到机会来了,于是偷偷
准备好了一把锋利的匕首,藏在身边。一日,乘着长者不注意的时候,迅猛地将利刃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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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发帖数: 11416 | 47 第1章
1:1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
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
1:2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1:3念這書上豫言的,和那這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1:4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
靈。
1: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
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脫離有古卷作洗去〕
1:6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7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
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1:8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
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1:9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
,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1:10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1:11你所看見的,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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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发帖数: 118 | 4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ibleStudy 俱乐部 】
发信人: someinfo1 (someinfo), 信区: BibleStudy
标 题: 摒棄上帝的美國 , 作者: 巴爾敦(David Barton)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Nov 6 20:50:29 2012, 美东)
摒棄上帝的美國
巴爾敦(David Barton)
政教分離始作俑者
一、政教分離走錯方向
一九四七年發生一案(Everson vs. Board of Education),法院首次斷章取義,引用
傑弗遜信中半句話,說︰「第一人權修正案已立起了『政教分離之牆』。我們必須守護
這牆,使牆堅固高大。」
這是美國首次將牆的方向傾倒。以往第一人權修正案是保護教會,免政府干涉;現在法
院倒轉過來,說是保護政府不受教會薰陶。這是個嶄新的理論!
大法官們為何這樣判案呢?
原來他們是深受現代心理學之父雅各威廉博士(Dr. William James)影響。雅各威廉
強烈反對政府及教育尊崇基督教。他的名言是︰「無論甚麼謬論,講得多了,眾人都會
信以為真。」
這就是法院緊接一九四七年,上述判決後所使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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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发帖数: 81 | 49 摒棄上帝的美國
巴爾敦(David Barton)
政教分離始作俑者
一、政教分離走錯方向
一九四七年發生一案(Everson vs. Board of Education),法院首次斷章取義,引用
傑弗遜信中半句話,說︰「第一人權修正案已立起了『政教分離之牆』。我們必須守護
這牆,使牆堅固高大。」
這是美國首次將牆的方向傾倒。以往第一人權修正案是保護教會,免政府干涉;現在法
院倒轉過來,說是保護政府不受教會薰陶。這是個嶄新的理論!
大法官們為何這樣判案呢?
原來他們是深受現代心理學之父雅各威廉博士(Dr. William James)影響。雅各威廉
強烈反對政府及教育尊崇基督教。他的名言是︰「無論甚麼謬論,講得多了,眾人都會
信以為真。」
這就是法院緊接一九四七年,上述判決後所使用的技倆。他們開始頻頻提到「政教分離
」,解釋說︰「開國元勛們要政教分離。」他們說不出開國先賢們實際上說過甚麼話,
卻一口咬定,先賢們要政教分離。
法院不斷強調政教分離,一九五八年,在審訊Baer vs. Kolmorgen案件中,一位法官終
於忍無可忍,寫了一份精闢的異議書,說︰如果法院再不停地提到政教分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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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50 黃花崗雜誌第三十四期
( 之 三 )
安長林 童瀟竹
第二篇 《 採訪錄 》評點 (下)
標題﹕××ㄨㄨㄨ:看清蔣介石真面目的人
蔣早年好色孤僻
(2006-11-23 00:47:34 來源: 南方人物週刊)
(续上期)
人物週刊:蔣介石有沒有可以圈點的政治智慧? 網易歷史http://history.163.com/
×××:蔣當然有他治國的理念,但不能說是什麼“政治智慧”。這個問題太大了,只
能簡單地說一說。
外交上,他採取的是溫和的軟弱的路線,有時候,甚至是妥協路線。蔣介石也希望廢除
不平等條約,但是,他不是乾脆俐落地宣佈廢除,而是要和列強慢慢談;列強不同意,
他就慢慢等。人們都知道,一直到抗戰後期,英美才在蔣介石的要求下,廢除了對中國
的不平等條約。
對內,他本想推行一條改良主義的路線,主張“勞資合作,階級調和”。譬如,蔣多次
提出,要“二五減租”,就是說,農民向地主交租,可以從原來的租額中減去25%。這
是改良,不是革命。然而,國民黨統治大陸的時候,只要地主一叫,他就退回去了,因
為蔣介石需要地主的支援。只有後來到了臺灣,臺灣的地主跟蔣介石他們沒有那麼深的
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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