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 发帖数: 11826 | 1 A。本版务于2014年5月12日至8月6日在中国,曾数次上线正常发帖和处理相关版面的版
务。由于在国内期间,上线次数很有限,对各版面发生的所有相关事宜等等,个人不可
能了解详尽。作为版务,我支持所在版面繁荣,服从版务守则。
B。请参考站方对于版务权利义务的说明。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2/board/31240525.html
相关摘录如下:
一、概述说明
1) 本站版务管理采取版主负责制
三、版主 / 版副权利:
1) 版主负责制。版副对版主负责,版主对站长负责。版主日常管理不受干涉。。。
2) 独立办版权。版主有权决定本版的风格,并制订相应的本版管理规则。。。
3) 文章整理权。版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标准标记和删除本版文章。。。
4) 封发文章权。版主可以根据自己标准来决定是否封掉某人在本版的发文权。。。。
5) 罢免版副权。必要时版主可申请罢免版副.(见[版主关系]一栏);
请注意以上各条,详细写明了,各版由正版主全权负责。正版主不需要对版副负责,并
有权利代表版务组,制定各项决定,包括代表版务组发表声明、删除、封禁、撤除版副
等。
如有问题,...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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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 发帖数: 3408 | 2 原文地址: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article_id=2032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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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赠与物的权利归属:谈上帝的“赐予”
曾信过、接触过基督教的人,应当常常听到所谓‘人的XX是上帝所赐,所以人应当要将
YY交给上帝’(XX与YY可以是同一件或不同件事物) 之类的说词,在下听久了,不禁
怀疑一件事:
上帝既然把某物给了人,那人到底有没有义务将被赠与之物还给上帝?
这还能延伸出另一个问题:
上帝对于给出的东西,到底还有没有所有权?
这说穿了其实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问题。
很多人把‘给予’这种动作,当成‘给予者’随时都能从‘被给予者’那边,把之前给
予之物拿回来。
但是,这种行为其实是“犯法”的。
举个例子:张三给了李四A物,等同于将A物的一切权利都转交给了李四,
张三至此对于A物已经没有任何管辖权可言。
若张三突然哪天后悔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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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7025 | 3 钱穆还是儒家的眼光。
儒家对于权力(power)、权利(right)缺乏清楚有用的理性论述,而是用伦理去规范权力
与权利。在小农的松散社会这还不成大问题,在现代经济法治社会中,儒家思想在这些
方面的缺席就成了问题∶儒家文化的社会,法治难以贯彻,政府权力不受节制,人民不
尊重权利义务,可以说跟儒家思想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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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 发帖数: 838 | 4 不打无准备的仗,先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是时候把 graduate student manual
拿出来看了。
然后和老板好好谈谈,问清楚他的底线,你的底线就是硕士毕业去工作他好像已经知道
了。好歹师生一场,好好和他说互相体谅一下,如你所说,你周末可以把课题做完,这
样皆大欢喜。如果他坚持不让你走,告诉他你有如此如此权利(希望这些权利能至少达
到你的底线),你没有办法只好走正式途径,和他说你这样实在是不得以,这样做对你
对他都没有好处,但你没有办法,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争取。
不要留下什么把柄,不要意气形势,去和他谈之前把问题写出来,想好他的问题,把答
案练习好,把这个谈话当作一次面试。
学校也许有法律服务,如果有一般是免费的,可以去咨询咨询了,他们会替你保密的,
这是职业道德问题。
就算他是系主任,要开除一个学生都是很难的,除非你有什么错,所以最近千万小心别
犯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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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5 不能认同你的定义,mitbbs或者微薄是私人财产,不是公共资源,大家发帖发微博其实
是在认同站方的term的基础上来行事的,所以没有公共资源一毛钱关系。你霸占所有带
宽侵犯的是站方的利益,并不侵犯其他ID的利益,因为mitbbs不是一个为公众服务的由
纳税人供养平台。
我觉得你想说的“公共资源”其实是公众的信任,或公信力吧。不过方的公信力不是通
过某种法律形式(比如政府授权)授予的,所以他不承担相关义务的。也就是说是公众
自愿信任方的,这里面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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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发帖数: 609 | 6 青年时报8月24日报道 杭州一名小伙因为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被与妇女同行的
男子连扇5个耳光,鼻血直流。女子亦责骂小伙“不知道让座”。小伙当时坐在“照顾
专座”上,车厢广播几次提醒乘客给妇女让座,但都没有人起身。
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这是我们社会提倡的文明公德,但是不是法律义务!
只要都是花钱买了票的人,都是有权坐座位的,让不让只是个人的公德高低问题,不涉
嫌违反法律,如果有人需要座位,那也是别人心里主动愿意让座,自己领情谢座。
该小伙坐了照顾专座未曾让位于那位抱小孩子的妇女,一方面原因有可能是他个人
的公德修养不待提高,另一方面原因,也许这个小伙本来是想让座的,只是自己身体也
不舒服,或者特别累,所以才没有让,一个车那么多位置,谁都可以让一下,自己不让
又能怎么了?
在后来站有人下车,女子有座还在骂人,小伙未还口,只是看了站在自己面前的男
人几眼,就遭来了五个耳光的狂扇,眼镜镜框打断,鼻血横流,真是岂有此理!小伙不
让座顶多是道德问题,这位丈夫蛮横打人就是侵犯人身权利问题,是违法的,这么嚣张
还有什么权力要求别人素质道德就一定要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要是心疼老婆,就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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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 发帖数: 11227 | 7 发信人: inews(inews), 信区: Headline
标题: 北大渐冻症女博士情绪崩溃,“安乐死”时机已成熟?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Wed Oct 25 07:28:51 2017,GMT)
近日,韩国《亚洲经济》援引韩国保健福祉部22日消息称,从10月23日至明年1月15日将试行《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10月24日,备受关注的渐冻症北大女博士娄滔又传出了难以承受治疗的痛苦,情绪崩溃,想要放弃的消息。在让人倍感怜悯的同时,也让“安乐死”这个名词再次成为了公众议论的焦点。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来源于希腊语,译为“优化的死亡”或“无痛苦的死亡”。即对遭受着不可治愈的且极度痛苦的疾病的人,实施一种安逸的无痛苦的死亡。而今自由主义在西方社会大行其道,支持安乐死的观点盛行。我们在借鉴他国有益经验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安乐死在中国,绝不仅仅是个体自由选择的问题,更是当代社会的道德人伦问题。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待生死的传统态度是“未知生,焉知死”,强调做好眼下的事,对死亡采取了一种回避的态度。这是因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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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253 | 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5febc90101909c.html
陈小雅
第八章 双凤求凰
毛泽东早期的“婚外恋”情史被世人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杨开慧的一批遗稿的
问世所引发的。在这批遗稿中,有这样一段话:
“忽然一天一颗炸弹跌在我的头上,微弱的生命,猛然的被这一击几乎毁了!但这是初
听这一声时的感觉,他究竟不是平常的男子,她爱他,简直有不顾一切的气象,他也爱
她,但他不能背叛我,他终究没有背叛我,他没有和她发生更深的关系……”
开慧的这段文字,并没有指明这个“她”是谁。但她应该就是毛泽东另一首引起广泛争
议的词——《贺新郎 别友》词中所说的那个“友”。根据毛泽东新民学会的同志、文
化书社的经理、彭璜商专的同学易礼容判断,这个“她”可能是陶毅。
陶斯咏小姐
对于易礼容的这种说法,萧子升也提供了旁证。萧子升后来在《我和毛泽东的一段曲折
经历》中说:
“在我们这帮学友中,有位陶斯咏小姐。杨先生曾夸她是自己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也是
毛的好友。陶小姐杰出非凡。1920年,她与毛泽东在长沙合办了一间文化书社……”
现在,我们有必要来介绍一下这位神秘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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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发帖数: 37364 | 9 君臣关系定义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一套非常完善自洽的理论体系,不是简单的下级服
从上级。皇帝同样承担相应义务,受盐官监管节制。绝大多数皇帝,从小受良好教育,
行事注意分寸,处处注意形象,死后还要被大家评论定谥号。皇帝要杀个人,必须走司
法程序,还动不动有人上书反驳,皇帝必须理睬。电视片里演的皇帝动不动暴跳如雷把
人推出午门就杀了,那是极其罕见的,好比港片里天天街头枪战。皇帝这么做,要落商
纣王的名声,被后代永远骂,所以是受到很大制衡的。过五百年,拍红朝连续剧,电视
剧为了戏剧效果简化,老毛直接掏枪枪毙磕头如捣蒜的刘青山张子善,你真信就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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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10 看看这个版本靠谱不?
官场观察工作室 昭明
中纪委派工作组调查王立军,薄熙来与王立军交恶,薄公子动手抓捕自己树立的“
打黑英雄”“王局”手下人马,王局化妆叛逃美驻成都领馆,薄熙来动用数十辆重庆装
甲警车越界追捕未遂,王局随后被国安高官押往北京。究竟应如何看待这一事件,难道
仅仅是象某些媒体报导的因为薄公子以太子党身份挑战胡、温,还有贺国强、汪洋,而
必然出现的政治后果吗 ?鉴于中共内部长期残酷的内斗党史,由其是党内秘史,我们
无论如何都不能简单与表面地看待这一戏剧性事件,而是要对事物的本质看得深些,思
考得再深些,观察事件的视界层面要站得高些,哪怕再高些……!在曾经为老一代中央
领导同志工作过的一小撮人群中,现在已经有了不同看法。好吧,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
下。
中共历来是个组织性极其严密的排他性群体,在未执政之前国民党称之为共匪,视
之为黑帮。既然是黑帮,那就帮有帮规,对于叛逃背判者,向来是满门抄斩,如周恩来
在上海领导的红队,就曾满门抄斩了顾顺章全家,连当时在顾家做客,对周恩来有过救
命之恩的斯励也不放过。按照我们党的话讲,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建政...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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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11 环球时报:大V对抵制网络谣言负有特殊责任
2013年05月07日07:14 环球时报 我有话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目前正集中部署打击利用网络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国信
办官员日前特别批评了一些微博“大V”以“求辟谣”、“求证”方式故意扩散谣言,
官方的这一直率态度提升了人们对网络谣言将受到治理的预期。
互联网上一直有一种辩辞,宣扬“谣言倒逼真相”对扩大网上言论自由的特殊意义
。随着网络谣言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这种说法即使在互联网上也失去自圆其说的能力
。于是又有人从中国社会的现实环境中寻找网络谣言盛行的“深层原因”,为造谣者和
故意传谣者推卸责任。
一些“大V”如今成了网络谣言的重要中继站。打击网络谣言要对这些“大V”的做
法做一些法律上的规范,这个思路是实事求是的。
常上微博的人都知道,一个谣言如果没有“大V”帮助转发,就很难形成声势,破
坏力会大大缩小。从道理上说,“大V”们握有互联网上的话语权,但他们的权力和责
任应当是平衡的。他们的影响力越大,对正确使用影响力就负有越多责任,也应受到越
多的监督。对这一权利义务关系,“大V”们想必都心知肚明。
有人认为微博上的“大V”都是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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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12 本帖主要说的是党、人民、国家的三位一体关系,以及基于这个关系建立的不同于西方
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
兼答:党大还是法大、党指挥枪还是军队国家化、媒体是姓党还是姓人民等问题。
最近,任志强又炮轰习大大的“党媒性党”指示。
这是他没有正确理解党、人民、国家的关系。
其实,跟基督教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类似,党、人民、国家也是“三位一体”
的。
基督教三位格为同一本质,三個位格为同一属性。通俗地說,仅有独一的天主;圣天父
完全是天主,圣子完全是天主,圣灵完全是天主;天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神
不是圣天父。
中国的党、人民、国家的三位一体也是一样: 仅有唯一的中国,党是完全的中国,人民
是完全的中国,国家是完全的中国;党不是人民,人民不是国家,国家不是党。
这样说对非基督徒可能有点抽象,具体来说,中国是唯一的,它即是一个主权概念,也
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文化历史概念,世界古往今来只有一个中国,台湾、钓鱼岛
、南海、西藏、新疆、唐努乌梁海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而这个唯一的中国当然是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的,毛泽东、蒋介石、李登辉、达赖、李白
、铁木真、努尔哈赤....无论种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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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 发帖数: 3472 | 13 不仅是义务,还是权利:杀卡菲勒是进天堂的捷径,无数处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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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14 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
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
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
,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宪法修改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完全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四
川师范大学学生朱文慧说,“此次宪法的修改是基于我国现在的国情,是符合我国事业
发展需要的,它顺应了人民的意愿,保障了群众的切实利益。”
成都市居民赵祖乐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经验新要求
和新成就,宪法的修订是对国家事业发展的肯定,有利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的推进,更有利于提供对公民权益的保障。赵祖乐说,“我作为一名中国公民,非常拥
护中共中央关于宪法部分内容的修改建议。”
浙江京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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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5 风青杨:谁在阻止中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
点击:929 作者:风青杨 来源:陆弃 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03-12 14: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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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媒《观点报》称,中国的反腐经验“称不上成功”,“在某些方面,俄罗斯走在中国
的前面,其中包括官员财产公开”,而中国政府实施官员财产公开的努力受到多方阻止
。该报认为,中国的反腐经验并不能彻底解决腐败问题。(环球时报)
哪些人在阻止中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
公开党政官员财产的呼声日渐高涨,一喊就是十几年。每年的两会上也多有委员提出这
样的议案。但是,喊归喊,议归议,提归提,即使有关调查问卷显示,超过八成的公众
,超过七成的公职人员都认为应该公开。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仍然是:从“条件尚
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
大提出立法建议”、“已着手起草建议稿”。似乎“话已经说尽”,想要实施实在太难。
官员财产公示究竟难在哪里?有分析认为,对财产公示持反对态度的官员,有的可能家
庭财产较多,尽管财产来源合法,但不愿“露富”;有的则是其家庭财产中有较多,甚
至大量来源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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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6 最初,原始人们在森林里肚子奔跑觅食,逃避猛兽,互相攻杀。学会了抱团取暖共同对
外的部落逐渐取得了优势,并发展出等级和邦国。在这样严酷的环境里,每个成员首先
需要对集体是有用的才会被接纳,集体才尽量保证每个人都生存。
受米欧左臂思潮影响,不论呆湾还是港灿还是微信圈里的土鳖知识分子们,言必称自由
民主个性,却忽视了责任义务,发展到了极致就是呆湾港灿年轻1代不顾民族大义认贼
作父,占领交通让国家瘫痪。
如果有基本的历史常识,对近几十年的国际政治有基本的认识,都知道狗屁闹哄哄的民
主政治对于没有羊毛可以薅的2流3流不入流国家来说就是毒药。
即便是米欧,也被左臂票蛆渐渐拖垮。看看今日的希腊巴尔干半岛,就是德法米英的明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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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8 财阀把米帝p民都榨成人干了,你为什么不去尽你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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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9 墙裂支持,先把逃到国外的贪官污吏拿下
[在 dlc (dalaocu) 的大作中提到:]
:杀尽贪官污吏是每个公民最大的责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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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6779 | 20 支持!
[在 dlc (dalaocu) 的大作中提到:]
:杀尽贪官污吏是每个公民最大的责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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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7225 | 21 重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3月1日开始施行!
据人民日报消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以下简称《网规》),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当我们借助互联网的便利自由浏览阅读
免费、快捷、海量网络信息的同时,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
账号等行为也在污染着网络生态。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规》的出台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
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
利益的需要。
网络暴力危害社会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调查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暴力
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又以"网络嘲笑与讽刺"及"辱骂或用带有侮
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其次则是"恶意图片或者动态图"和"语言或
者文字上的恐吓",分别为53.87%和45.49%。
由于网络中用户的匿名性与隐蔽性的特征,网络暴力已经成为威胁互联网环境的一大危
害。许多网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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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828 | 22 这是国内的情况,美国什么的我不懂法律,但是我相信也有类似的条款
如果你不愿意或者觉得没有能力承担责任,就不做,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致之一
15日,在浙江省景宁县炉西峡失踪的三个上海“驴友”目前仍生死未卜,对于户外探
险旅游的反思已经开始。针对驴友在出行前,往往要与活动组织方户外运动俱乐部签订
生死状——“如出现意外,一切人身或经济责任将由驴友本人自负”,上海旅游局法制
热线专家刘巍嵩律师称:这种“生死状”,在法律上绝对是无效的;任何活动,不论是
否收费,其组织者都要对参与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一旦发生意外,组织者都将承担民事
责任。 刘律师所称生死状无效,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3条,“约定的造成对
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然而,自助游活动中的伤亡事故,其原
因多是山洪爆发、恶劣天气等自然原因,或者是驴友自身的生理问题,或者是迷路等其
他原因,但一般不是作为签订生死状一方的组织者 “造成”的伤害。该法条还是否适
用呢?其实,即使“生死状”真无效,其实也不影响当事人的责任分配。 从法律
性质上如何看待新兴的普通公民自行组织的自助游?当事各方权利义务如何分配,才是
公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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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发帖数: 5381 | 23 临时需要一个车,时间不长,所以就到craigslist 上面去找,发现有很多人swap
lease or take over lease 这种deal
表面上的权利义务比较清楚,
我想问问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比如会不会有质量很差总有毛病的车(保修都应该还在)
或者说我有义务在特定里程做什么保养什么的
请指教,包子答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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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发帖数: 112 | 24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
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所谓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其范围,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
父母。
所谓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保持婚姻关系的人,即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
所谓子女是指与被继承人有最近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
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父母是子女的在血缘上最近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子女被他
人收养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即解除,生父母和生子女之间,互相
不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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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发帖数: 2250 | 25 楼主,你有孩子么?你自己照料么?如果有孩子,自己照料,你最好默默的去做一个好
丈夫好爸爸,闭上你的嘴,踏踏实实的做人,这才叫做有德。
不过,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你是没有孩子,或者你不照料孩子。
至于别人家的媳妇有没有义务照顾自己的孩子,那是人家的事情。你是没有权利去指责
别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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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发帖数: 169 | 26 对自己好一些,觉得快受不了了,到bbs吐吐苦水。眼光放远一点,养宝宝真正困难的
时候也就两三年。好日子还在前面。公公婆婆能帮忙,而且好相处,那最好,如果不愿
不能,也没什么,请住家保姆。当然权利和义务相匹配,公婆以后有什么事也别琢磨麻
烦我,找他们儿子去。我把钱花保姆上了,自然也没钱给他们了。想明白了,事情就好
解决了。
许多年前,我公公婆婆在我家大闹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时见识短浅,明明受了委屈,却
无法象他们一样哭天喊地。真是抑郁,bbs也不发达,又不好意思和周围朋友说。总是
想我为什么这么倒霉,碰上了百里挑一的极品公婆。我事干得越多,挨骂越多。连老公
和他父母的其它矛盾也归结与我。尽管和老公没矛盾,还是不止一次想过离婚。现在回
过头看一看(尤其有bbs的比较,心里平衡很多),公婆虽然小市民和萎缩,但可能到
不了百分之一的水平,大约10%吧。我现在一般采取不闻不问,偶尔为他们干点事,绝
对不期待回报。他们要提出我不能接受的要求,就假装没听见。现在反而对我比较有礼
貌了。不贡敬地说,不少人到六,七十岁也没学会为人处事。思想行为一直停留在二十
岁上,我们也有责任帮助他们进步,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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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 发帖数: 2062 | 27 行了行了,如果犯了错误就要反省,尽量少犯错误,不要找那么多借口好不好,什么彼
此承担错误,权利义务平等做幌子好不好。男人大度男人义务责任不是说女人就可以随
兴犯错而不知道反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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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200 | 28 说的没错,就像养孩子不是爷爷奶奶的权利一样,也不是他们的义务。不能把爷爷奶奶
当免费保姆使。就像有些老人两手一叉不帮忙还喜欢唧唧歪歪的一样,主动要老人帮忙
还挑三拣四的一样让人讨厌。
能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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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发帖数: 1896 | 29 没有义务纳税的话岂不是应该没有权利赚钱先?不赚钱的肯定是不用纳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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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 发帖数: 28013 | 30 你去豆浆店喝豆浆,
你能骂隔壁馄饨店不卫生,馄饨烂吗?
说实在的,我倒是心里挺对不起我的一个客户的,
人2话不说,给我paybal打了200刀,在我的APA ER亏费后。
当时我帮着做了几波,NOV,OXY之类的,赚了大概200来块。
后来给了2个pick,
一个是HUM,一个是FTR,
一直震荡,后来他全部割肉买农场去了。
跟我那2个月,最后还是亏钱出场的。
虽然1周后,这2个pick都出水了,HUM还赚的不少,但是我心里是有感觉的。
这就是权力 vs 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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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5730 | 31 不是每个人都把老婆当回事
(因为女性通常还是弱势的)
所以需要一张纸明定权利义务
当然,我也承认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想要逃掉义务的,总有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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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12 | 32 你这个心态,你找到你未婚夫了没啊
不是每个人都把老婆当回事
(因为女性通常还是弱势的)
所以需要一张纸明定权利义务
当然,我也承认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想要逃掉义务的,总有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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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发帖数: 23939 | 33 再说一遍,版主没有义务向你汇报
不过你要愿意,我可以给你耐心解释,到你满意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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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发帖数: 34339 | 34 建议按本版一些ID的意见,可以改成
[版主义务]
要大量发包子,否则就不是好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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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发帖数: 2297 | 37 那幅初阶敏捷确实是神来之笔,但现在李察构装水准稳步提升,如果肯花时间也不是做
不出来。只是他现在制造构装不光是为了卖钱,还要设计构装骑士,为自己和追随者量
身定制构装,以及不断创作和制作套装,哪有时间再去做大量初阶敏捷,只为小概率情
况下出一个特殊的精品?
除非他能够象大多数诺兰德的构装师一样,建立一个专门的工作室,构筑几条稳定
的采购和销售渠道,然后潜心研究和磨砺技能。但是那不是李察为自己选择的道路。
那幅初阶敏捷也不是谁都做不出来,任何圣构装师,以及技艺精湛的大构装师都有
机率出品,罕见的原因只是能做的人没人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而已。原因和李察一样
,要做一堆的初阶敏捷出来,才有可能偶尔产出一个精品。
因此,李察那幅初阶敏捷既然能够卖出几百万金币,其实也没那么简单易得。至少
神圣同盟另一位皇家构装师卢诺,不管给他多少年都是做不出来的。
好在阿伽门农终于看不下去了,对李察说:“他有事求你,所以表现失常。”
“阿伽门农,你!你!”尼瑞斯几乎要跳了起来。可是他回头看看李察的脸色,颓
然坐下,说:“好吧,我确实有事求你。我想……我想……”
阿伽门农又接话道:“他想和你一起征战位面。”
李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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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8 我曾经有过一个来访(为保护隐私,具体情节为虚构),是一个走在路上会被路人评价
为“很漂亮”的女生。她经常处于忧虑的心境中,往往看起来严肃而闷闷不乐。咨询前
半期,她说自己在做牙齿正畸,正畸疗程结束的那天,她对我说,她被一种巨大的情绪
撞击了,是一种恨不得立刻死掉的剧烈的心情——因为她并没有变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
,甚至觉得整牙后自己的脸型反而更不理想了。
这个女孩子的父母在国外工作,长大以后她大多时候是独居。能力很强,做着一份法律
相关的工作,很长时间里保持着单身。
她常常描述生活令人疲惫。她每次来咨询室,都带着精致的妆容,从头到脚有一身完整
的搭配,经常穿一些看起来就很不舒服的鞋子。看得出来她的指甲、睫毛(纽约也有接
睫毛这个业务)都是定期精心打理的。同为女性,我可以理解这样的状态是需要付出巨
大的心力来维持的。毕竟,哪怕仅仅是“永远不以没洗头的样子出现在人前”都足够累
人了。那她为何还要如此坚持?
彼时我自己也因为后牙咬合的问题戴着牙套,距离摘掉牙套还有一段时间,我于是假想
了一下:摘掉牙套之后恨不得死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后来我明白了,那是一
种想把自己摧毁的心情——因为自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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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 3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wordsman (撸迅),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党、人民、国家是类似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关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Feb 22 16:32:13 2016, 美东)
本帖主要说的是党、人民、国家的三位一体关系,以及基于这个关系建立的不同于西方
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
兼答:大还是法大、党指挥枪还是军队国家化、媒体是姓党还是姓人民等问题。
最近,任志强又炮轰习大大的“党媒性党”指示。
这是他没有正确理解党、人民、国家的关系。
其实,跟基督教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类似,党、人民、国家也是“三位一体”
的。
基督教三位格为同一本质,三個位格为同一属性。通俗地說,仅有独一的天主;圣天父
完全是天主,圣子完全是天主,圣灵完全是天主;天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神
不是圣天父。
中国的党、人民、国家的三位一体也是一样: 仅有唯一的中国,党是完全的中国,人民
是完全的中国,国家是完全的中国;党不是人民,人民不是国家,国家不是党。
这样说对非基督徒可能有点抽象,具体来说,中国是唯一的,它即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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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0 今天(9月28日)有媒体报道说,北京一市民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
统上在线更新指标时,在自己的账号系统里看到了别人的更新指标申请表及确认通知书
。据记者实际操作核实,利用该系统确实可下载到他人的信息,通过指标申请表,申请
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一览无遗。
然而,更令人担心的是,当此信息被告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服务窗口工作
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表示这应该是系统问题,具体原因不知。上述媒体报道称,早在
2012年12月,就曾有媒体发现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当时曾有
司机登录查询时,发现网页上出现了他人的申请信息,对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邮箱、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一应俱全。
由媒体报道可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出现的上述问题,如果不是
持续存在的话,至少也是出现过多次。在近4年时间里,这个系统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
解决,而且还仍然是“具体原因不知”。这种在近4年时间里找不出具体原因的工作质
量,这种对待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不甚在意的服务态度,一起构成北京市小客车指标
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上述问题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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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发帖数: 13 | 41 律师有义务对客户信息保密,
客户有没有义务对律师建议保密啊?
如题,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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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发帖数: 271 | 42 合同义务?律师给客户的建议就是给客户用的吧。客户应该不会藏起来用的。法律义务
?据我所知,没有什么法律强制客户要把律师给他的意见的公开吧。客户要投诉律师
mal practice,也只是其选择公开,而不是法律要求他一定要 公开的。
我在想你希望客户对你给的建议保密,有可能是你觉得自己的工作成果不想给其他律师
借鉴。but这个想法似乎不太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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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 发帖数: 1 | 43 初三法律常识试题汇总第一部分
选择题
1. 下列对法律与经济的关系,2. 正确的说法是 ( )
A.法律保护一切经济活动 B. 只要有法律,经济就能发展
C.法律能为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我国的根本大法是 ( )
A. 宪法 B. 刑法 C. 国旗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权利的是
A.守法 B.服兵役 C 人生自由
4.关于道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B.道德依靠公民的自觉维护和遵守
C. 道德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
5.某商贩7年共偷税,漏税13万元,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此案例说明( )
A. 纳税义务具有强制性 B.纳税与青少年无关
C. 公民的权利义务由公安部门规定
6.某班同学学习“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后,纷纷行动起来,其中不合法的是( )
A. 同学甲说服叔叔拆除私设在鱼塘边的电网
B. 同学乙将扰民的歌舞厅门窗砸坏以示警告
C. 同学丙为学校草坪制作保护标志
7.右边图画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是
A. 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
B. 提高公民素质从我做起
C. 不能照搬别人经验
8.法律的实施主要靠 ( )
A.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来实现 B. 社会教育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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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 发帖数: 3227 | 4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zlm (We will prevail),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高利贷终于合法鸟!!! 央行:民间借贷具合法性 利率不得超银行四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Nov 10 10:31:35 2011, 美东)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民
间借贷有何特点?发展中存在怎样的风险?政府将如何规范其发展,新华社记者就相关
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问:什么是民间借贷,这一资金拆借行为与正规金融相比有何特点?
答: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它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
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
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
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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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45 赵文卓与妻子
2012年3月4日下午,赵文卓携律师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就“遭影片《特殊身份》摄制组弃用”之事,向媒体澄清说明。赵文卓否认摄制过程耍大牌、罢演,并表示是甲方、摄制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合同内容造成的,自己并无过错;由于剧组单方面违约,自己所以选择回京。
对此,电影《特殊身份》于20:12通过微博发表声明,详述了赵文卓耍大牌的行为。声明指电影开机当日,赵文卓提出要入住约四万六千元人民币一晚的总统套房,并要求支付包括英语老师等七人的开销,又要有保镖、司机等,令剧组每日花在他的费用高达五万三千多元人民币。由于剧组每延期开工一日便损失约百万元,故无奈地答允赵文卓要求。
至于修改剧本,剧组解释只是导演想为影片精益求精,该片监制甄子丹亦一直友善地主动找赵文卓沟通,但赵文卓起初拒见至最后相见,但乃未能达成共识,就算赵文卓经理人公司劝告,他也无动于衷,剧组斥赵文卓此举有违演员职业道德。对于赵文卓与剧组,甄子丹透过发言人张小姐响应:“此事应告一段落,要说的之前已经说过,没有什么可回应的。”
新闻链接
赵文卓称遭剧组单方毁约 改剧本是导火索
关于甄子丹剧组发声明终止与赵文卓合作的事件又有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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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6 王立军时代的“打黑”案件中相关企业资产的流向主要有二:一是以专案组为代表的公安局系统;二是当地国资系统的托管企业。一旦后者发生所有权转让,被过度执行的资产返还难度将放大重庆高院一位副院长承认,法院本是一个中立、公正机构,但在薄王时代重庆,法院尽管每个案子都争取过,但仍然做得很不够,因为“ 我们本身是受害者,我们每个同志都被监控,每个打黑案件的承办人都受到威胁”。他总结,法院是痛彻心扉,应认真反思。
2013年1月10日,重庆市高级法院立案庭里一场关于再审的听证正在举行。再审申请人是重庆市渝强集团原董事长黎强之妻伍树芹和妹妹黎萍。当被问及何时能有再审消息,立案庭法官指着厚厚的案卷材料说:“你也要给足够的时间(看完这些材料)啊。”
从2012年6月开始至今,重庆市高级法院已多次听证黎强案的再审申请。2010年2月,黎强因涉黑等多宗罪名,数罪并罚,终审获刑20年。其名下企业资产和家庭财产,都在“打黑”中被“追缴”。其中大多数企业资产被拍卖,家庭诸多财产则被专案组追缴后去向不明。
“只要法院作出判决,需要政府和相关企业承担责任的,有关单位一定会配合。”3月3日,重庆市政府一位高层人士对《财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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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47 从7000元到2300元,自从怀孕后,王女士的工资接连三次跳水,最后被公司辞退。3月5日上午,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判决王女士的“老东家”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据郑州市中院统计,2014年,全市共受理涉妇女权益的各类民事案件10192件,其中,婚姻家庭3357件、人身权利3019件、涉劳动权益2862件。
事件
女经理孕后工资三“跳水”
2010年12月底,王玲(化名)应聘到河南一家保险公司,岗位为营销服务部经理。王玲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7000元。让王玲没想到的是,仅仅工作了一年多以后,她的岗位就发生了变动,工资连续三次跳水。
据代理律师介绍,因王玲怀孕,保险公司在没有与她协商的情况下,多次降低她的工资。
“2011年12月中旬,工作岗位由原来的营销服务部经理调整为讲师岗,2012年1月工资调整为2800元,2012年3月工资调整为2520元,2013年4月调整为2300元。”代理律师介绍,2013年7月31日,保险公司以口头告知的方式将王玲辞退。
之后,王玲向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裁决,保...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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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发帖数: 2792 | 48 这个图谱是哪位大家绘的,能把法家儒家绘在一起,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朱元璋和孟子很
接近了?
那朱恨孟子是同行间的憎恨还是因为后者的话不入耳呢?
臣弑其君,可乎?」
孟子: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这话是站在专制统治者立场上说的?皇上会爱听?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为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
如草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
这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还是君臣间的权利义务是双向的。
“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
贵焉,耻也。”
这是p民没有反馈的余地?
如果是法家一统,下级还有讲条件的权利?
把儒家定义为国家主义者也太搞了!
孔子是“不与民争利”,大骂臧文仲是官商,反对国家或政府官员介入经济生活。
法家是“利出一孔”,讲究完全掌握社会的财政经济命脉。
就这这居然能混为一谈也太天才了吧。
孔孟之道固然不是自由民主,本身是支持等级制度的,但从一开始,他和专制秦政绝对
是格格不入的。
余地
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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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发帖数: 7325 | 49 ☆─────────────────────────────────────☆
Taliban (大老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于 (Thu Mar 18 09:20:26 2010, 北京) 提到:
马克思是要革命的,是要行动起来改造世界的,是怀疑一切establishment的
儒家是要守成的,是要信仰的,是要用established的伦理来约束人未来的一切的,根本
是上不允许怀疑和打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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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lady (MonkeyQueen) 于 (Wed Mar 17 23:21:54 2010, 美东) 提到:
但现在胡锦涛开始提倡儒学了,搞来搞去,看来马克思主义抵不过儒学的那一套。
如果想长治,还得儒家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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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Benqiu (笨笨) 于 (Wed Mar 17 23:25:03 2010, 美东) 提到:
考,你尽给胡主席添堵。给个新闻:http://news.ifeng.com/m...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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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 发帖数: 5 | 50 西藏历史地位明辨(转载)
拨云现日
关于西藏的历史地位,可谓众说纷纭,然而不基于历代中原王朝对周边民族政权所采取
的羁縻政策来谈西藏乃至其他民族政权的历史地位都是无法说清的。本文从阐述羁縻政
策的层次及由此划分的三种羁縻关系入手,对西藏从元朝至清朝不同时期的历史地位进
行了辨析,同时驳斥了诸多不正确的见解与观点,希望有助于读者对西藏的历史地位建
立实事求是的认识。
前言 吐蕃疆域的变迁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元朝与吐蕃的关系
第三章 明朝与吐蕃的关系
第四章 清朝与前期甘丹颇章政权的关系
第五章 清朝与过渡期甘丹颇章政权的关系
第六章 清朝与中期甘丹颇章政权的关系
结论 吐蕃历史地位简评
附录一 驳《西藏历史地位辨》
附录二 驳《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属领关系》
附录三 正史对于各朝疆域的记载
附录四 零星驳斥
主要参考文献
前言 吐蕃疆域的变迁
藏区,藏族人称为吐蕃(藏文བོད,Bod,英文Tibet),国际
上称为大藏区,指的是青藏高原上的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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