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 发帖数: 3031 | 1 好钢用在刀刃上,死刑用在大额公款贪污腐败上,用在侵吞公共财产上。有头有脸的人
物,判个无期来个保外就医,不要太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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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发帖数: 6237 | 2 脑子不清楚啊
一岁小孩从哪里拿到砒霜还放进你的咖啡里?
一岁小孩拿到砒霜也是塞自己嘴里吃掉
没逻辑也没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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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23737 | 3 你老是只考虑罪犯,而不考虑怎么给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庭一个公道。
表明看好像很公平,这种人最不公平,好人没好报,坏人被包庇,
人就是这样被慢慢变得冷漠无情的,反正做了坏事假装成神经病就
可脱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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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23737 | 4 你对这些人包庇宽容理解,但是你怎么公平对待被害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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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7 发帖数: 1793 | 5 同意。这是谋杀,而不是仅仅的凶杀。这个老太婆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是一
时怒起而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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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 发帖数: 5492 | 7 现在煞笔太多了,不服不行,脑子都烧坏了
两个星期前看了一期law & order,里面说女老师报告被男学生强奸,男学生反告女老
师勾引,警方跟踪调查男学生招妓,但辩方律师举出种种证据,请专家什么的,最后证
明这个男学生有“性上瘾”的毛病,跟老虎一样,于是在得到被害人同意后检方让男学
生去不好的区做社区服务,结果被sex offender给XX了,这下辩方律师怒不可遏,抓到
以后,sex offender说,不要怪我,我也是性上瘾,我控制不了我自己。
更搞笑的是,男学生因为是在某个楼里被干的,所以那家公司赔了一百万,女老师的丈
夫很悲愤,说我们是受害人,为什么就白白被害了,什么赔偿也没有,这是什么垃圾法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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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16729 | 8 立法的政客不是关心怎么用法律保护老百姓
而是考虑以后自己犯事儿了,怎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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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35 | 9 别说得人模人样的,你本身就是一五毛,跟马哲教员的区别在于:他们是拿红五毛,你
的是绿的。
马哲是统治阶级洗脑工具,难道西方鼓吹的西式“民主自由”就不是了?你这会儿喋喋
不休的,本来就是在完成任务,找到一切可以挑拨的机会,下蛆丑化政治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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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339 | 10 这个例子也很垃圾很drama
这种事很扣细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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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2799 | 13 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对的
但是应当是
杀人偿命 就是你说的按后果来设定基础
犯罪意图和动机只能够看情况增加罪行
而不能减少罪行
有的人要说什么野蛮
既然犯人会做出各种野蛮的事情
就不应该文明的对待
惩罚上野蛮没有问题
只要定罪的时候程序合适
不要搞错了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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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2799 | 14 他的监护人或者责任人要负担责严重任
不然你敢走在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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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339 | 15 要整体平衡
株连监护人,其结果就是没人敢收容监护病人
其后果更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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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 发帖数: 581 | 17 就是举个例子,蹒跚学步的小孩开枪杀人,你说怎么判?
Toddler shoots and kills sister, step-father char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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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339 | 18 枪支属于严重危险武器,又明确的管理规定。
具体结果需要扣细节,看继父有无严重违反管理规定及程度,从不负刑责到过失杀人皆
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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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发帖数: 3331 | 19 老太太这种人我见过,去年才从我家走,他就是以常人认为是精神病的方式在过他自己
正常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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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2799 | 21 平衡是在风险和收益 而不是纯粹的免罪
监护人犯错 就应该看后果惩罚
恶劣的枪毙走可以
同样的 给与足够的利益
棍棒和萝卜
这样就解决了
很多职业都是高风险照样有人做
只要平衡好
没什么担心的
社会规则是为了普通人定的
不是去为了同情一小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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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2799 | 22 事实上 我觉得 他爸应该
任何Minor犯罪 都有监护人顶着
不过这在美国
各种奇妙的联邦和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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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339 | 23 我针对的是盲目株连监护人这一说法
监护人的责任和权利,已有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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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2799 | 25 没什么盲目的
你监护的人除了问题
不用想就是你的问题
只不过看出的问题大小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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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28 抄送锦涛同志、近平同志、克强同志、汪洋同志、熙来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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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4704 | 29 应该根据这些人对杀人恶婆婆的同情,判处杀人恶婆婆住到他们家里去,满足这些人对
杀人恶婆婆的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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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发帖数: 2007 | 31 算啦二位,这帖子我也一直跟灌到现在,大家还都比较和气,有分歧是难免的,没必要
为了和自己无关的事动气,再发展下去就人身攻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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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 发帖数: 3940 | 32 读马克主义
应该是最虚伪的人,只有最虚伪的人才会去读马列
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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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 发帖数: 3940 | 33 心理不健康 = 精神病?
心理不健康的人杀人的还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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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3031 | 34 大姐,说句实话我还真没能耐去代表其他人,我的说法只代表我自己的看法。有的人可
能最终看法和我类似,但会是不同的角度。有的人论据可能和我一样,但却会有不同的
结论。站在道德制高点说话谁不会?把受害人的老公,婆婆和他山东的家人都判死刑你
就高兴了?有意义吗?
而且我从没说过“不考虑给受害者和家人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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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3031 | 35 这个评论说得太好了。其实很多案子里面,媒体做的是什么?就是把事情往drama的方
向报道。媒体没有天然的义务只报道事实,娱乐大众到是媒体的职责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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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3031 | 36 人家都说了,“株连九族也不过分”。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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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3031 | 37 这应该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不知道后面鉴定结果是怎么说的。我找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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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23737 | 39 对恶人处于严刑,非常有意义,这样社会大众知道:恶人有恶报。
中国就是你这样人太多,道德才一再败坏,你们这种人没做坏事,
但是这种人多了,就给恶人滋长的空间,让恶人得以继续作恶
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
还有,不要一生气就叫人“大姐”,难听死了,这种称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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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发帖数: 3031 | 40 大姐是尊称,因为看你是个老id。我确实不支持“恶人有恶报”的观点,因为我觉得法
律的惩罚要针对“恶行”,仅仅凭我们个人的喜好给谁贴个“恶人”的标签,告诉大家
这是恶人,然后告诉大家这个人值得给恶报,想想看吧,这是怎样一个混乱的社会。大
多数时候不能对人性抱太多幻想,否则冤死的人不要太多。这些事情在咱们的近代历史
上就经常发生,仅仅因为观点不同就把人给整死了:你整别人可能很开心,但总有一天
别人整你的时候。
回到这个案子,我一直没否认杀人老太有恶行,也从没说过不应该给恶报。强调的是给
什么恶报嘴合适;给她恶报的同时,是不是一些相关的人,比如明知道她精神严重失常
却没有给予特殊的监护的家人和社区,是不是也同时要适当量刑;而对老太,是不是可
以因为明显的精神分裂症在量刑的时候适当减少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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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发帖数: 1340 | 41 说实在的,你列的这些条,也就第二条不好说。其他的,都是心胸狭隘的人的典型表现。
就是第二条,也只是说老太很变态,而不出神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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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 发帖数: 581 | 42 你客串起精神科医生了吗,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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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293 | 43 您的思维角度是与大众的愤怒心理不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无可厚非,其实往好处
理解是防范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
常听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亦然。所以从道理上讲,施害者与受害人其
实对等。既然受害人已经受到了“惩罚”,犯罪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及其“后果”,就算
小孩子是无行为责任能力之人,他们也是要为他们的不良行为受到惩罚,这是监护人之
责之权,目的是惩恶扬善,防范监护人一错再错甚至变本加厉。
如果当受害人不管因为何种原因没有认识或者帮助犯罪人纠正精神心理疾患(要求普通
大众能做到这些挺难),那么自然应该是法庭这种权威机构来扮演“监护人”的角色。
药家型不也得献上自己年轻的生命代价来赎罪,我个人觉得此案比起药的那个case更恶
劣。
据说犯罪之人,在犯罪前后多多少少或者终其一生都有心理/性格/精神缺陷,是否我们
的法律都应该对这些人减刑乃至免刑呢
我其实一直也不太赞成“恶有恶报”,不过追踪了很久,突然醒悟大众的良心是不可忤
逆的.............
的确,受害人的母亲也提到过,犯案嫌疑人的恶劣行径与受害人及其父母的姑息养奸有
部分关系有关,所以现在法庭应该避免做出同样的不智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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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发帖数: 49 | 44 你所说的这几条没有一条符合精神病的诊断标准,详情可查阅DSM-V诊断标准
是不是精神病不是你觉得她不正常就是的,犯罪分子没有几个行为心理完全正常的,正
常也就不至于犯罪了
那你觉得每个犯重罪的人都是精神病,都可以被原谅,被同情么?
同情心不是这样滥用的
坏人必须得到惩罚,这是社会公正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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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发帖数: 14923 | 45 re
同情心不是这么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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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773 | 47
想钱想疯了也是精神病,比方做三聚奶毒害小孩的,这得疯狂到啥程度才干得出来这种
事情呢。现在中国犯罪作恶的成本太低了,再加上你这样的人一多,觉得自己看问题很
resonable,结果大家承受能里越来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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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发帖数: 1710 | 50 Punishment and social deterrence don't always match up. It is hard to gauge
how much deterrence effect capital punishment has on crimes.
Otherwise, European countries will have most criminals since most of Europe
has abolished capital punishment, while U.S. still has capital punishment.
China executed most people in the world. According to your logic, China
should have least atrocious crimes.
Again, punishment sometimes doesn't have deterrence effect to criminals at
the time of committing cri...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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