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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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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
发帖数: 15526
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帝最牛逼的还是司法独立
楼主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这种基本常识再来说话。
h******a
发帖数: 2195
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帝最牛逼的还是司法独立
你说中国为什么好的不学?非要 学什么大陆法系呢?
m*****u
发帖数: 15526
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帝最牛逼的还是司法独立
两种法系各有优缺点。无所谓优劣。要英美法系真的比大陆法系高明为啥那么多欧陆国
家都不学?
d*********2
发帖数: 48111
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帝最牛逼的还是司法独立
成本和商业活跃度.
英美法系其实是阻止商业纠纷上法庭的, 任何法律case的成本都巨大.
行商要么守信要么尽量私下调解.
不像大陆法系, 靠低成本的一个法官的个人判断, 既难以做到公正, 又给各种投机取巧
钻空子的机会.
k****z
发帖数: 550
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法律造成了无数的法律文盲
英美法系本来就是律师的金矿。浩如烟海的案例,专业的数据库高额收费,都是让普通
人根本无法打官司。
只有源于拿破仑民法典的大陆法系,才是坚持用朴实的语言写法律,让很多人至少可以
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在哪里。
n*******0
发帖数: 1480
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法律造成了无数的法律文盲
这位大叔,商量一下,求您另开一贴,想讨论什么讨论什么,我们真的想看看关于英美
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历史渊源以及各自特点的讨论。
谢谢您行行好真的真的
w****2
发帖数: 12072
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法律造成了无数的法律文盲
法律的难懂(即使一个人认识所有的字)是不是一个必然的事件?我很好奇。
大陆法系的法律相对来说起码要简单一些,因为你不用背这么多判例。
g***t
发帖数: 7544
8
药家鑫从来没有离开家独立生活过。这种人在英美法系根本就不是经济独立的个人。出
了事,家庭其他成员承担经济连带责任。大陆法系也是类似。在新华法系就不清楚了。
g***t
发帖数: 7544
9
重罪吸收轻罪,大陆法系刑法的一个原则。
h*********i
发帖数: 2605
1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北美华人五大火坑专业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blackpaper (blackpaper),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北美华人五大火坑专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0 05:36:06 2011, 美东)
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专业的选择,直接决定了个人的思维
方式,也间接指定了人生的奋斗方向。进入美国之时,大家首先面临的便是专业的选择
,除非从内心深处喜欢某个专业,否则大家应该注意一下这些高投入低回报的火坑:
(注:行行出状元,所以只要你够牛,就不怕入火坑)
火坑专业 No.5 法律
尽管美国的法律行业始终占据食物链的高端,律师的年薪长期居高不下,但作为地
道的中国公民,真正地进入律师行业绝非易事。毕竟,要想真正融入美国法律行业,投
入血本必不可少,博士文凭(JD)几近刚需。
当成功拿到法学院的通知书时,脸上肯定透露出幸福而骄傲的笑容;当金钱和汗水
如潮流般涌入火坑时,心中默念的必定是未来的光明前途;当求职时因身份(无绿卡)
和口音被拒时,却找不到招聘方种族歧视的把柄,不得不感叹美国法律的伟大.... 阅读全帖
f*******g
发帖数: 1290
11
大陆法系的法律太面,法官权力太弱。这些事放在美国都不是事儿。
f*******g
发帖数: 1290
12
日本是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律比较面,有可能。在美国,没可能。
r**********g
发帖数: 22734
1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瞎jb搞
c**4
发帖数: 292
1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日你 说得对
d********t
发帖数: 9628
1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大陆法明显劣于英美法。首先,大陆法想规定好每个细节,但社会发展这么快,实际是
不可能的。其次,英美法按照惯例判,保证了公平,同一罪犯得到的待遇基本一样。最
后,陪审团制度能够很好的balance type 1 and type2 error.
a***o
发帖数: 3734
1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也未必,其实英美法系也有融合成文法的趋势。有很多codify common law的尝试,也有
一些成功。
c**4
发帖数: 292
1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这已经被很多人讨论了。
趋势是英美法向大陆法靠拢,而不是倒过来。

也有
a***o
发帖数: 3734
1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你也得看到civil law国家也有jury
c**4
发帖数: 292
1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是,但是要看总体趋势。
M*****8
发帖数: 17722
2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陪审团一般较同情穷人,
对受压迫歧视的人较有利,
所以富人和权贵必然要排斥。
现在穷人越来越穷越弱势,
而富人越来越富越强势。
总体趋势是弱势群体在失势。
而法律也反映这个现实。
但这是正义的退步。
l****y
发帖数: 96
2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陆法系搞什么陪审团?
美国陪审团的制度来自于
美国人对政府的极端不信任啊。
中国则未必行得通,
中国人即使不信任政府,也不信任其他老百姓啊。
百姓互相之间也不信任。
b*****n
发帖数: 6324
22
http://news.sina.com.cn/s/2011-07-07/070322771262.shtml
杀?还是不杀?
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近日引起社
会的广泛关注。
有网友表示,“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怎么能因自首就死缓?云南高院为什么
还要对他人性化关怀,显示仁慈呢?”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则说,当法官要剥夺一
个人的生命时,必然要慎之又慎。
当舆论的激愤和法律的严谨碰撞时,法官如何驾驭法律通过这个三岔路口固然值得
围观,但大众如何理性看待最后结果,了解法律本意也是必须有的功课。
同样是死刑,社会危害不同,就要区别对待。最高法院要求,对因民间矛盾、婚姻
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适用死刑要十分慎重。这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贯彻,也是国家站在社会总体角度,制定的刑事司法政策。这与我国传统意识中的“
杀人偿命”理念有着一定的差异。——赵建生
杀还是不杀,法院会认真对待舆论的建议,但是不能以此来判案,要以国家刑事政
策和法律来进行。而我们的社会需要更理性一些,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田成有
“李昌奎的二审判决是... 阅读全帖
x****u
发帖数: 44466
23
学习大陆法系就行了。
c****n
发帖数: 21367
24
你如果把法官和检察官看成拿工资的律师,大陆法系也是一样的
如果法官和检察官拥有强大的权力却不能像英美法系中的律师一样盈利,
权力就会寻租
弊病的本身在于“法治”,这不是哪个法系能解决问题的
x****u
发帖数: 44466
25
大陆法系法官检察官赚的是英美法系律师的零头。。。
c****n
发帖数: 21367
26
怎么可能没有发挥空间--难道英美法系没有法律条文?难道美国律师
都是凭空胡扯啊。:)
你就想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无论什么法系,面对的治理对象都是一样的
所能选择的处理方式也是一样的。法系的不同只不过是选择的不同而已。
英美法系就是律师影响选择最多,大陆法系就是立法委员和法官影响选择最多,
谁影响最后结果更大,谁拿更多钱。
你啊,还是看问题角度太低了。只要是让法律来治理这个社会,
掌握法律的人就要通过这个权力赚钱,治理范围越广,力度越大,钱越赚得多。
用什么法系不影响总的赚钱数目的。
y*h
发帖数: 25423
27

主要问题是中国已经对行政处罚立法了,所以行政手段也必须在已经颁布的法律范围内
运作,否则就是自己否定自己以前说的,这样就不好了。
另外中国是大陆法系,遵守成文法,法院并不能创造新法律。人大可以制定新法律来重
新规定约束,但是新法律不能追溯以前发生过的事。
所以tg最现实的办法就是目前放出风来要做的通过政府代表环境受污染方通过民事诉讼
来索赔,希望他们最后真的去做而不是只放放风而已。
y*h
发帖数: 25423
28

你还真信了,多了解点美国法律吧。BP要按法律程序走的话可能赔得比200亿还得多,
所以BP宁肯庭外和解跟政府达成协议。
联邦政府的赔偿额限制仅能约束政府针对公共环境污染的索赔额,而完全不能限制个人
财产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这个是州法的权限所在,联邦政府受宪法约束无权干涉各州事
务。而墨西哥湾沿岸各州的州法对个人财产和精神损失的赔偿额无上限,而且支持惩罚
性赔偿,同时美国各州法律均允许集团诉讼,绝大部分法庭采用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和
案例法,即法庭法官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创造法律。
在这样的法律下,BP如果不达成协议而被各州的个体、集团以及检察官诉诸法庭的话,
赔偿额是完全无法预测的,理论上可以是无限大。所以它选择和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是很
明智的。
以上提到的这些在中国都是相反的方向,即中国目前的法律明确规定罚款数额上限,个
人赔偿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不支持“可能”的损失和精神损失以及惩罚性赔偿,中
国法律禁止集团诉讼,中国法律为大陆法系采用成文法,由法官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来
裁判,等等。这些就决定了在中国的赔偿官司,不管是这个事还是别的事,赔偿额度上
限基本都是可以预知的,风险也是可以预知的... 阅读全帖
s********n
发帖数: 26222
29
怪不得得福特的钱最多
http://news1.ruc.edu.cn/102449/102450/102497/79031.html
聘任R. Randle Edwards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暨纪念CLEEC项目30周年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举行
(2011-11-28 09:38:56)
作者:法学院
11月16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明德法学楼举办“中国人民大学聘任R.
Randle Edwards(艾德华)客座教授暨纪念CLEEC项目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中
美法学教育交流的回顾与展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
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及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和外资律所代表等到场参会。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聘任艾德华教授担任
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仪式,第二部分为艾德华教授发表CLEEC项目三十周年纪念演讲。
艾德华教授于1964年取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是美国最著名的中国法
专家,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积极促进者和奠基人。曾担任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项目执
行主任、哥伦比亚大学... 阅读全帖
y*****g
发帖数: 6223
30
谁都会标榜自己是公仆的。这个不成立。
平等,人生出来就不平等了,你生在美国,他生在香港,另一个生在四川,还有一个生
在非洲。你要他们平等?港人第一个不干,美国人也不干,要么为什么有签证?这个也
不成立。
要我说简单的办法,对人民用大陆法系假设无罪除非证明有罪。对政府官员,假设会贪
污腐败,用各种手段制约,用公平公开服众。
y*****g
发帖数: 6223
31
所以说,我们是真正的合理的民主。
只不过我们不是多党轮流执政而已。少了呱躁,多了核心。
但执行如果没有监督,就很难保证不出作弊的,作奸犯科的,被内部操控的。
能对自己下手的人,很少。
我还是觉得,要法可以审判那些犯错的还有下台的官员。这点很重要。
也许推行“大陆法系”是必要的?
a******o
发帖数: 16625
3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zz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altopalo (城市猎人), 信区: History
标 题: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16 00:03:55 2012, 美东)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已颁布多年,但在司法领域内没有真正发挥其相应的作用,常
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使得诉讼程序
的研究未能深入。实践中往往忽略了程序法的独立性、优先性。程序法仅仅作为实体法
的工具而存在。人们评判某一诉讼结果正义的标准一般是按实体正义的规定来确定,很
少关注程序正义这一重要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官们也常以实现实体正义为最高目标,
疏不知实体正义尚需程序正义作保证。《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就开门见山地表明制定刑
事诉讼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事实上,程序法与实体法就象两棵生长
在一起的大树,枝叶交叉,根茎相连,却又彼此独立。
首先,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产生来看,有社会就有纠纷,通过一定的社会制度来
解决纠纷就尤为必要,出于保持社会安定的本能,倾... 阅读全帖
k******r
发帖数: 274
3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公知们最应该痛恨的两个人
第一个是毛太祖。为了普及中小学教育,反抗精英教育,连大学都不办了。第二个是李
岚清,搞什么大学扩招,把大学教育普及了,搞得知识贬值,公知们培养的学生都找不
到工作,太可气了。
捎带贴两篇文章:
这一篇是香港人写的:
毛泽东的教育奇谋
伍迪希
有关毛泽东及文化大革命,中外都有许多不同的论述,大体来说,70至90年代,中
国知识分子(尤其港、台),对文革都抱全面否定态度。他们的著作多针对文革的过程
及斗争的残酷。而外国著作则对毛晚年政绩及文革有褒有贬,并非一面倒的批评,著作
多论及当时政治权力转变过程及后果。究其原因,相信因为中国知识分子阶层是文革及
毛晚年各项政策的受害人,文革对他们大部分人来说是横祸一埸,基于自身及家人、朋
友等不幸遭遇,难对毛晚年政绩作全面客观分析。但据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及新
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在毛晚年,中国普及基础教育取得巨大成就。小学
入学率即由1963年的57%,大幅提升至1976年的96%(同期印度小学入学率为1961年40%
,上升至1978年58%),亦有研究认为“小学生为文革时期的唯一受益人”。毛泽东不
但大增... 阅读全帖
s*******5
发帖数: 312
3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法盲问一个:傅瑾违法吗?
如果她触犯公法,就肯定要被追诉。象伪造公章什么的在中国是刑法罪,不知道伪造毕
业证是不是刑法罪,因为中国的学校主体不清楚。但她伪造的是美国学校的毕业证,估
计找不到法条。
上面有人说的,只能从她利用毕业证来获取国家资金来看有没有违法。这个就更是对中
国法律天大的考验了,能否找到完整的法律关系链条就是一个挑战,然后从司法成本考
虑,在这么大难度下去追诉一个个人是否值得,尤其中国是学术上的大陆法系,实际上
的行政立法,不知道有那一个主体有愿望去投资建立一个判例,一个看不到用处的判例
。理论上,教育界的官员、学校、资金管理者是应该有这个动力的,因为这是他们的职
责。实际上,有动力的是不希望被抹黑的正牌博士硕士,但这些人有能力做这件事吗?
前几年的龙芯一案有相似的地方,都是虚假信息获取国家资源,但好像也无下文了。
在私法上,民事关系上,夏大绝对可以起诉她,但这属于学校和她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不告不理的。
说到这里,好象夏大是国有的,理论上是必须告的,因为这个钱不是你的,你没有权利
放弃。但现在的实际,法律上夏大是独立法人,应该是吧?
回到美国这里,也是公法私法各议。伪造毕业证是否构成犯罪,那... 阅读全帖
s*******n
发帖数: 10426
3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6P主人公几乎全部被人肉到了
聚众淫乱罪,去年还是前年刚判一个教授入狱,不过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
l*****o
发帖数: 9235
3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这次登岛的好像有民运分子啊。
你疯了? 香港什么时候遵守中央法律,实行大陆法系,废除陪审团了?
c*********y
发帖数: 53
37
来源: 杨☜♥☞桦的日志
虽然本人平时也会写一点小文章,运气好了出出书什么的,但各位注意:作者系天津的
翟文喆老师:http://www.renren.com/247533971/profile
1、哈利是学什么专业的?
霍格沃茨是所魔法学校,当然是学“魔法”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魔法”到底是什
么呢?
众所周知,霍格沃茨包括四大学院,哈利三人组所在的学院叫做“格莱芬多”,那么什
么是格莱芬多呢?

影片里,每个魔法学院的学生,着装上都有自己学院的徽标,格莱芬多学院的学生,衣
服上,帽子上都有一个“格莱芬多”,这个词的词根是gryffin,音译为“格里芬”,
格里芬是中世纪传说中的神兽,具体形象是一只长翅膀的狮子,因此在很多中世纪文学
和游戏中,也翻译成“狮鹫兽”。
大家能从下面的图片中找到格里芬吗?
如果你在右下角找到的话,还应该顺便看看上面的几个字:inns of court / school
of law.,可以简单的翻译成“律师学院”。
凡是英国人都能看懂,霍格沃茨的四个“学院”,原型就是英国法律界著名的“四大律
师学院”:林肯、格雷、内...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17
c****i
发帖数: 688
3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其实墨西哥也不一定真这么坏
墨西哥全面美化的原因
以前大陆法系,后来效颦搞英美法系,案例式的办案很费时,而且漏洞太多。
富人能用的起的穷人来用是糟践东西了。
l******6
发帖数: 5698
40
美国的律师太猛了,这能黑白颠倒。当然这和美英法系有很大关系。中国的大陆法系还
是什么拿破仑法典一类的好像律师的威力不是那么大
l*****o
发帖数: 9235
41
中国一般律师作用不大。
英米法系中律师很容易操纵陪审团的情绪,而大陆法系中法官见多识广,律师那一套没用
l*****o
发帖数: 9235
42
就是因为英米法系的陪审团,才让这些拿钱办事律师有很大发挥空间。这些普罗大众平
时没见过这些律师的技巧,太容易被忽悠。
而大陆法系的法官一般都身经百战,百毒不侵,你那些律师的伎俩根本没用。
y*h
发帖数: 25423
43

了解下法律再说吧,简单说,就是因为这样的天价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中国跟美国不同,中国是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不用判例法,所有判决都必须有明确
的法律条文依据。你去看中国的法律关于罚款的,都有明确的罚款额,比如情节严重处
罚金1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处罚金50万元等等,最大数额都不大。这些条款是计划经济
为主的时代为保护国有企业所制定的,现在实际已经不符合潮流了,但是要改也很难,
因为它涉及一大批代表国企民企等国内企业人大代表的利益,改成罚款无上限的法律很
难在人大获得支持。你不能制定一个法律只对外国企业有效而对国企无效,这违反WTO
规则,你要对国企和民企无上限处罚人大就不同意。
o***e
发帖数: 3526
4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孙维的案子的key就是司法不独立
这个这个...公安局是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不是司法部门啊。就是大陆法系里面,检察
院是司法体系的一部分,公安局也不是啊。
而且这似乎属于行政管理的一般操作。一个案子下面觉得可以结案了,但是决定权在上
级部门,那就报告上级部门,有上级部门批准后结案,这看起来还算是正常流程啊。公
司里也一样啊,比如要买个设备,打报告请求批准预算。上级有指示,不许买这么贵的
设备,那好吧,就不买好了。
R******n
发帖数: 529
45
这位律师关于中国司法取证问题上的思考值得重视
即便在法国德国这种大陆法系的国家,对于一些不可能直接取得的证据、对于证人或被
告完全可以隐匿的想法,都可以当庭通过推理、诘问、辩论使得法官和陪审团在自由心
证、基于常识判断的基础上,使之暴露出来
比如这位律师提到的,孙维前后多次公开辩解时暴露出来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公然
撒谎等等明显不合常理的问题,在一个非中国这种形式的法庭上,诉方可以作为突破口
使之暴露,但在中国目前庭审条件下,这是不可能的
这一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即便在侦办的硬件条件极大改善的情况下,很多安检侦办
过程中仍倾向于刑讯逼供或类似做法,口供、实证非要逼其自己说出来不可,而不能通
过法庭审理中的质证取得
t******z
发帖数: 2929
46
陪审制度,应该使用随机产生的陪审团累计结果判断法官的升迁依据,让法官断案和维
护程序正义,维持法官审案的效率,也使用了陪审制度,同时监督了法官。
本人的原创,海岸法系。
结合大陆法系和海洋法席的共同优点和特点。
r**********g
发帖数: 22734
47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德法也不搞Jury。另外你盗用虾蟹的id不好
l**k
发帖数: 45267
48
切,如果这案子判决结果没有遵循以往案例的准则,那是美国法律界需要操心的事了。
如果他们想从英美法系改成大陆法系,我只能说黑哥们确实牛

人贴
k****a
发帖数: 7077
4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法国居然是有罪推定?
所谓大陆法系?
y**********g
发帖数: 2285
50
西医理论依照的是成文的标准
中医理论依照的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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