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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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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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发帖数: 1717
1
不打不相识。反正我没参加过SD网友聚会,也不至于因为可能会低头不见抬头见就网上
假装看不见帖子。weiqing如果是好同志,想必也会从我90%的胡言乱语中听取那10%还
可能对他有点裨益的东西。上世纪中国最牛x那个人在另一文里还说过几句话:知无不
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如果weiqing真的心明眼亮,会从中获益;如果不然,那又who
cares?!
i********6
发帖数: 4766
2
强排这个啊,实在是说出了我憋了着么多天的心声,狠狠地出了口浊气。
白痴不要紧,zhuangbility的白痴大放厥词还做救世主大师精英状那就是找扇。跟这种
人说道理,已经事实证明
纯属浪费时间。
楼主不必继续做捧心状操着梨花体苦苦追问为什么,有木有。之前有id问得明白,若你
那夫人公主被撞后还连捅
八刀,你打算要多少钱的补偿,或赔偿,然后让杀人犯walk free? 抑或者养你一辈子?
S********r
发帖数: 349
3
我也是被憋得不行了。看楼主的论点论据和论调让我想起了一句有名的话,就是那XXX
跟你辩论的时候会先竭尽全力把你的智商水平给拉到同一位置,然后试图通过经验击败
你。。。
s*******t
发帖数: 838
4
楼主大SB是也。
q*c
发帖数: 9453
5

本身
kao. 判处罪犯死, 极大的关心了 10+亿活人的安全, 就没意义?
看来只有那几个家属是活人, 全中国其余都是死人了。你这个死人, 哈哈。
小左的另外特点就是他们眼睛只能看1 寸远, 而那一寸里面的人就特别的重要。
q*c
发帖数: 9453
6
里面还有一句特牛必的:
Just like human being, we never ask permission of our food :)
lol. 握爪。
Z*****l
发帖数: 14069
7
"屁话"? 请注意言辞。
Z*****l
发帖数: 14069
8
用"屁"字的文章,没什么严肃性可言。
h****7
发帖数: 2350
9
看了楼主一系列博文, 感觉自恋还带点儿忧郁.
人应该是男性, 但是性格中的女性气质挺多.
大家也别太较真了.
m******o
发帖数: 510
10
不要动不动就用“女性气质”来描述概括和总结嘛……
你不觉得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和伤害吗?
t*Q
发帖数: 7840
11
你不觉的这对男性的侮辱和伤害更大吗?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h****7
发帖数: 2350
12
抱歉. "女性气质"这个说法... 不妥.
只是个人感觉, 很不靠谱, 所以应该慎言.
还是说"自恋"更靠谱一点. 楼主的自恋程度确实挺深的 (看这篇博文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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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跑跑,你没有必要做出回应
(2008-06-28 11:27:03)
本来我一直不愿意放下我高贵的身段流于世俗去参加流行的话题的讨论,但本着治病救
人的原则,我还是要偶尔的把我的文章内容大众化一些。所以,我开始写一点点范跑跑
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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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
发帖数: 4766
13
i was just about to say that! don't insult us ladies!
D**********R
发帖数: 25234
14
真是恶心,平时讨论问题都标榜着言论自由、就事论事的一群人,如今站对了队,就对
持不同意见的人墙倒众人推。
似乎占了论辩的上风,就可以不顾姿态形象地随便砸对方,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人身攻
击,都变得理直气壮。
一群小丑!
w*****g
发帖数: 3922
15
我觉得这叫自傲吧。不过无所谓了,这部分在于读我的文章的人事先秉持一种什么样的
态度。
S********r
发帖数: 349
16
自傲之人,必有傲骨,但是很抱歉,从你的文章里面根本看不出来这一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你想要毫无底线地弘扬一种观点的时候,请先想想如果同样的
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是不是还能如此的超然。

的态度。
w*****g
发帖数: 3922
17
小黑,我个人不同意你的观点,我通读了所有文章,从上周就开始尽力理解各位讲的道
理并不断反问自己。但仍然认为,一部分人,只是占据了人数和空闲时间的上风。
对了,哥白尼怎么死的?(呵呵,又要让各位流口水了)
w*****g
发帖数: 3922
18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那样太便宜他了,我要亲手让他在我面前痛苦。至于他最终死不死,我不关心,因为无
论怎样,我的至爱已经失去,不可挽回。
如果我不能工作,家庭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我会要求可以实现的巨额的赔偿,因为我
要保证家庭中的其它人还可以活下去。
信与不信在于你,我没有欺骗自己。足够。
y****j
发帖数: 2971
19
其实死刑是社会地某种进步,比较古代动用私刑来说,死亡是一种很仁慈地惩罚。
y****j
发帖数: 2971
20
不想就死刑问题和你探讨,不同意见大家说了很多,你也不会听进去。
不过我觉得很多在这里拍地,也是烦你地"自傲"
既然你地出发点是想传播你地思想甚至说服别人,至少要用别人能听进去地语言吧。
k*******y
发帖数: 798
21
请教下大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

好,我正式回复一下这个问题。我之前不想面对这个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人的态度太过
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如果我的家人遇到同样的情况,我同样会非常
恨凶手,但我不会希望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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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
发帖数: 908
22
如果有人正在杀你,你也有自卫的能力,但是会导致对方死亡,你是会选择自卫而杀了
对方?还是会选择被杀死,然后留着对方供养你的家人?如果你选择了自卫而杀人,是
谁给你杀人的权利?
y****i
发帖数: 17878
23
I think you referred to Giordano Bruno, not Nicolaus Copernicus.
I know Bruno, Bruno is a hero of mine. Sir, you're no Giordano Bruno.
w*****g
发帖数: 3922
24
请查看我原文中的以下内容:
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除非这个人对他
人的生命形成了威胁。
谢谢。
z*****s
发帖数: 239
25
同问大师, 你又如何亲手让那个人在你面前痛苦呢?动用私刑?你又有何权利去代替
社会或法院?
A*X
发帖数: 908
26
已经杀了人的就不是威胁了,是不是?
A*X
发帖数: 908
27
或者说,你所说的杀人权利只在威胁时有效,威胁过了就没有这个权利了,是不是?
w*****g
发帖数: 3922
28
我说的是“希望”,不代表法律会支持。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我如果说我希望各位每人捐我10块钱让我快速富裕,你也会问我有什么权力不成?
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说我是大师,请不要擅自恶化我的形象。
当然,这不代表我不认为我不是。
A*X
发帖数: 908
29
按你说的,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有杀人的权利,那这个权利又是谁给你的?
A*X
发帖数: 908
30
如果生命在受威胁时有杀人的权利,但这个生命被这个威胁消灭了,那这个杀人的权利
是不是也一起被消灭了?
k*******y
发帖数: 798
31
切,搞了半天,你也就是阿Q啊。

我说的是“希望”,不代表法律会支持。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我如果说我希望各位
每人捐我10块钱让我快速富裕,你也会问我有什么权力不成?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情况
下说我是大师,请不要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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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426
32
赞记忆力,呵呵
S********r
发帖数: 349
33
凡事不要一厢情愿。如果行凶之人不死的话只会更逍遥快活,汝又当如何?

过恶心,二是我不想拿自己的家人做假设。
s*******n
发帖数: 10426
34
问题的关键在于,杀人罪这种罪行不单单是罪犯和受害人之间的事,而是罪犯和全体社
会成员之间的事,受害人其实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以才会有公诉。
w*****g
发帖数: 3922
35
在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杀人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的权力。
我喜欢你的观点。
w*****g
发帖数: 3922
36
good point!我需要思考一下你的问题。有空的时候我们继续交流。
今天至此为止。
c****i
发帖数: 7933
37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们的智商。拜托!

时间
k*******y
发帖数: 798
38
你这是俗人的观点啦,大师可以亲自让杀人犯在痛苦的内疚和自责中独过余生的,比死
了还难受。

凡事不要一厢情愿。如果行凶之人不死的话只会更逍遥快活,汝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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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
发帖数: 798
39
拜托拜托,不要侮辱文科女生。

像你这样的文科傻妞,应该有些自知之明,知音读者的东西请不要发到mitbbs,侮辱我
们的智商。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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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
发帖数: 124
40

1.你先说不希望他死,然后你又说他最终死不死,你不关心.大师,你到底想说什么?
2. "但我不会希望他死,因为我认为 那样太便宜他了",是不是能理解成你人为又更好
的方法让罪犯痛苦,所以你不想让他死?
3.你希望的事情难道不是你希望未来的法律所支持的吗?
为什么因为你自己不能工作,要导致被害者受到的伤害不能被主持公道?这是你鼓吹的废
除死刑的原因吗?
我还是希望你能直接回答三个问题:
1.如果药家鑫杀死的人没有父母,没有丈夫,没有儿子,没有其他亲人,你觉得该判他死刑
吗?
2.如果药家鑫能够赔偿几十倍几百倍那个受害者正常情况下一辈子能赚到的钱,你觉得
该判他死刑吗?
3.另外一个朋友提到的,如果一个没有赔偿(或者补偿")能力的人杀了人,你觉得该判他
死刑吗?
希望你能直接说是还是不是,再说你的理由.
A*X
发帖数: 908
41
当一个生命伤害其他生命的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自身生命不被伤害的权利,这种放弃是
永久的,不能说伤害完了就又要求这种权利了。
w*****g
发帖数: 3922
42
刚才走路的时候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快速的回复一下,今天就到这里:
1、我需要修正一下我原文的说法:没有人有伤害他人生命的权力,除非出现了为了维护
这个权力无其它选择的时候。这个修正与你的问题无关,只是包括更广的内容。
2、你问题中的权利,当受害人死亡后,应该消失。因为“生命被威胁”这个前提已经不
在了。但这不意味着凶手不需要对自己的违规受到惩罚,但惩罚的底线,仍然是生命不
受伤害。
其实我觉得我说的很恶毒,因为死亡对于重刑犯来说,是最轻的惩罚。
w*****g
发帖数: 3922
43
that's a great point! I am so excited to see this. will discuss with you
later.
y****i
发帖数: 17878
44
you should not make a blanket statement like this
if you think some individuals are way out of the line, name their names
d*********y
发帖数: 395
45
那你应该是所谓的理工科精英男了,至少有点探索精神考考古吧,LZ不是什么妞,是大叔
.文科女生怎么了,在这里玩的转的多了去了。拜托不要在这里显示你是井底之蛙了.
w******x
发帖数: 2769
46
双方探讨问题时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更不要把讨论双方的家人譬如父母子女等加入讨论
范围。
希望大家在相互尊重原则下探讨,而不是相互贬低咒骂。
i********6
发帖数: 4766
47
as long as LZ states his 高贵的身段 to join 流于世俗话题的讨论, he will get
PAI, for sure.but his whole purpose is 治病救人, means he doesn't mind how
many ppl disagree with him, coz all other voices are 病人.
so, is that considered as a personal attack/insult as well? he insult all the ones against his opinion.
M**2
发帖数: 438
48
en
h********c
发帖数: 522
49
死刑的目的是教育警示更多人
f*******a
发帖数: 663
50
强烈建议版主锁贴或删贴
LZ已经通过思想钢印把自己打成仙人了,正悲天悯人的傲视众生,以他那引以为傲的脑
残逻辑。没办法,LZ不是在哗众取宠,而是实实在在打心眼里这么认为。
这种讨论纯粹是浪费时间,大家已经尽量就着他的智商水平发文,但自我洗脑太深,神
仙也救不了他。大家洗洗睡吧,也算是见识了世界上的一种奇特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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