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 发帖数: 133 | 1 皇漢主義之十九條論綱
河東路安撫使 @ 2010-7-5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bighan/archives/362269.aspx
一,皇漢否定中國歷史上以蒙元,滿清為代表的各蠻族政權的合法性,認為這些蠻族政
權的歷史是中國的亡國史,並認為北方蠻族對中國的侵略,奴役和破壞是中華文明在近
代落後於西方的根本原因。
二,皇漢認為中國文明是人類中最具優越性的文明之一,認為宋明時代的中國文明為世
界上同時代最優秀和具有遠大發展前途的文明,並認為中國復興的根本方略是接續和復
興明朝隕落之前的中華原初文明,而不是照搬西方的某種主義或製度。
三,皇漢反對任何形式的全盤西化(含馬列化),但是不反對民主,贊成在堅持漢文明
主體性的基礎上對西方的優越之處進行廣泛深入的學習。皇漢反對認為中國傳統文化和
民主制度存在矛盾的說法。
四,皇漢反對“新文化運動”以來盛行的反傳統主義和逆向種族主義,並同時反對任何
以這二種主義為基礎的西方“主義“。皇漢認為這氾濫的二種主義是20世紀中國一系列
政治災難的內在根源。皇漢唾棄虛偽而內殘外忍的“博愛主義”,“國際主義”和“世
界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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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 发帖数: 2226 | 2 刚才有人在另一个帖子里说到这个东东
我就去放了下狗
看过之后,发现这个条约如果是放到今天,应该是很友好的一个东西
这里摘录几条 (正文是繁体字,括号里的简体字是我加注的)
(首先是互免签证:不要绿卡随便居住、工作。这个比美国跟加拿大、澳洲的条约还要
给力。
加拿大人在美国工作要搞一个TN签证,而且从事的工作有很多限制。而这个条约对民
国国民
几乎无任何限制。现在可以理解为啥钱老等人可以在美国要害部门任职)
一、締約此方之國民,應許其進入締約彼方之領土,並許其在該領土全境內,居住、旅
行及經商。於享受居住及旅行之權利時,締約此方之國民,在締約彼方領土內,應遵照
依法組成之官廳現在或將來所施行之有關法律規章(倘有此項法律規章時),但不得受不
合理之干涉,並除其本國主管官廳所發給之(甲)有效護照或(乙)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
應無須申請或攜帶任何旅行文件。
二、締約此方之國民,在締約彼方領土全境內,應許其不受干涉,從事並經營依法組成
之官廳所施行之法律規章所不禁止之商務、製造、加工、科學、教育、宗教及慈善事業
;從事於非專為所在國國民所保留之各種職業;為居住、商務、製造、加工、職業、科
學、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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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3 刑法的罰則是採「列舉主義」,亦即只要
是條文沒有列舉到的行為,就算主觀上認
為違法,法律都不予處罰。
在說明第七條的意思之前,有必要先說明
第五條及第六條的規定:
刑法第五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說明:所犯的罪只要是符合第五條所
列舉的其中一項,就算犯罪的地點是在我國的領域管轄範圍之外(例如,在美國、泰國
…等),一樣得按刑法的規定處罰!刑法第六條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
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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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gogo2004 (挑灯看剑),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刑法第七條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pr 16 13:56:07 2016, 美东)
刑法的罰則是採「列舉主義」,亦即只要
是條文沒有列舉到的行為,就算主觀上認
為違法,法律都不予處罰。
在說明第七條的意思之前,有必要先說明
第五條及第六條的規定:
刑法第五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說明: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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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gogo2004 (挑灯看剑),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刑法第七條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pr 16 13:56:07 2016, 美东)
刑法的罰則是採「列舉主義」,亦即只要
是條文沒有列舉到的行為,就算主觀上認
為違法,法律都不予處罰。
在說明第七條的意思之前,有必要先說明
第五條及第六條的規定:
刑法第五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說明: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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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发帖数: 3411 | 6 http://udn.com/NEWS/WORLD/WORS3/8985128.shtml
諾貝爾獎正在陸續公布,日本民眾最關心的是,9日頒發的文學獎是否由村上春樹獲得
,以及10日頒發的和平獎,是否由日本憲法第九條獲得。
每年都備受注目的和平獎將在10日公布,日本憲法第九條,被推薦為和平獎278名候選
者之一。第九條規定,戰後的日本沒有對外宣戰權利,這被認為是維持日本戰後繁榮的
最大基礎,日本神奈川縣的37歲家庭主婦鷹巢直美為了推動此事,在全世界獲得逾41萬
人連署,讓日本非戰憲法得以角逐諾貝爾和平獎。
不過他們也頭痛,如果獲獎時該由誰出面領獎?有網友諷刺說,當然由安倍首相出面領
獎,不過安倍卻最主張廢除憲法第九條的大鷹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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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7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制憲之國民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
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目录
[隐藏]
* 1 第一章 總綱
* 2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 3 第三章 國民大會
* 4 第四章 總統
* 5 第五章 行政
* 6 第六章 立法
* 7 第七章 司法
* 8 第八章 考試
* 9 第九章 監察
* 10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 11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o 11.1 第一節 省
o 11.2 第二節 縣
* 12 第十二章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 13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o 13.1 第一節 國防
o 13.2 第二節 外交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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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8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制憲之國民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
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
咸遵。
目录
[隐藏]
* 1 第一章 總綱
* 2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 3 第三章 國民大會
* 4 第四章 總統
* 5 第五章 行政
* 6 第六章 立法
* 7 第七章 司法
* 8 第八章 考試
* 9 第九章 監察
* 10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 11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o 11.1 第一節 省
o 11.2 第二節 縣
* 12 第十二章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 13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o 13.1 第一節 國防
o 13.2 第二節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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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发帖数: 456 | 9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制憲之國民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
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目录
[隐藏]
* 1 第一章 總綱
* 2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 3 第三章 國民大會
* 4 第四章 總統
* 5 第五章 行政
* 6 第六章 立法
* 7 第七章 司法
* 8 第八章 考試
* 9 第九章 監察
* 10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 11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o 11.1 第一節 省
o 11.2 第二節 縣
* 12 第十二章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 13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o 13.1 第一節 國防
o 13.2 第二節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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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 发帖数: 17190 | 10 http://blog.udn.com/gunleenia/5965690
李敖:「憲法」夢碎!
2011/12/25 21:48瀏覽374迴響0推薦1引用0
(本文摘錄自李敖鉅著《我夢碎,所以我夢醒》,頁163-171)
國民黨自稱是革命政黨,它革人的命,定了三階段,即所謂軍政、訓政、憲政。國民黨
北伐過後,結束軍政,自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宣布開始訓政,同年六月十五日又宣
布「訓政時期規定爲六年,至民國二十四年完成」。換句話說,就是一九三五年三月二
十七日結束訓政。但是,到了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七日以後,國民黨卻訓上癮來了,不
肯結束一黨專政。於是,「黨外無黨」的度量又延續下來──國民黨說了不算了!
在國民黨訓政時候,人民要求一部「憲法」的呼聲,就開始了。國民黨在一九二八年十
月三日,通過了「國民政府組織法」,有了最高的政府。但是雖有最高的政府,卻沒有
最高的法律。這種怪現象,連國民黨自己也覺得說不過去了,於是,在一九二九年三月
,在三全大會中通過一個決定,宣布:
確定總理主要遺教爲訓政時期中華民國最高根本法案。
這意思就是說:「中華民國最高根本法案」是沒有立法的必要的,因爲「總理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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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145 | 11 第四章: 政治體制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二節- 行政機關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四節- 司法機關
第五節- 區域組織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四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第四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
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
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第四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
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第四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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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发帖数: 565 | 12 全文目次:
一 先世述略
二 我的童年
三 求學經過
四 記者生涯
五 三任廣州市長
六 北上與侍疾
七 成立國民政府
八 巴黎郊外公園之會
九 建設鐵路與航空
十 我的抗戰建國主張和重要提案
十一 制憲與立法
十二 教育與文化
十三 三訪莫斯科
十四 赴法就醫和旅美
十五 回國定居
十六 訪韓與使菲
十七 接受哈斯國際獎
一、先世述略
民國三十一年,國立中山大學的史學教授羅香林寫了一本「國父家世源流考」。羅
先生這本書,對於我們香山孫氏這一支派,如何自中原轉徙江南,而後定居於廣東香山
縣翠亨村,根據史料,作了一個扼要的敍述。
按我們孫氏這一族,在唐以前,都是住在河南陳留;晚唐僖宗時,我們的遠祖,時
為中書舍人及兩浙節度使的孫拙,有子曰孫誗者,甚賢能,黃巢亂起,充承宣使,引兵
遊擊閩越江右間,以軍功封東平侯,屯於虔州虔化縣,就是現在江西的寧都縣,由於治
績懋著,百姓乂安,為當地父老所挽留,就在那裏定居下來。孫誗公五傳至承事公。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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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发帖数: 6862 | 13
“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倒是和南北韩,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葡萄牙和巴西,英国和美国。
。。相似。”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7_2.asp?lawno=45
(前言)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
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第 4 條 (國土)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 26 條 (國大代表之名額)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一 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每增
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縣市同等區域以法律定之。
二 蒙古選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別旗一人。
三 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六 職業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七 婦女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 6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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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14 舊約律法613條
舊約律法:
履行的誡命Mandatary Commandments (248)
禁止的規條Prohibitions (365)
履行的誡命
一.對耶和華
1. 出廿2:要相信耶和華的存在.
2. 申六4:要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
3. 申六5:要愛耶和華.
4. 申六13:要敬畏耶和華.
5. 出廿三25:要事奉耶和華.
6. 申十20:要專靠耶和華.
7. 申十20:要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
8. 申廿八9:要效法耶和華.
9. 利廿二32:尊耶和華的名為聖
二.對五經
10. 申六4:要早晚背誦「示瑪」(Shema)經文.
11. 申六7:要研究五經及教導他人.
12. 申六8:要把經文小方盒繫在他的額頭上.
13. 申六8:要把經文小方盒捆在他的臂上.
14. 民十五38:要在衣服邊上作繸子.
15. 申六9:要在大門框旁安放小型經文盒子.
16. 申卅一12:第七年人民要齊聚聆聽五經.
17. 申十七18:王要自備一軸特別抄寫的五經.
18. 申卅一12:猶太人或家庭要有一卷五經.
19. 申八10:每逢進食之後,要贊美耶和華.
三.對於聖殿和祭司
2...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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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发帖数: 17256 | 15 《獵命師傳奇 卷19》
“不可詩意的刀老大”之
我變胖的真正原因
最近這幾年來,我的人生出現一些變化,造成我很大的困擾。
困擾往往伴隨着甜蜜的果實,所謂的甜蜜果實也就是這幾年我的小說越賣越好。但
我不是要假裝抱怨我的小說賣很好有什麼問題,小說賣得好,我當然很高興,然而小說
之所以大受歡迎,其實都多虧了學校老師的大力幫忙,因為不管我寫什麼題材,學校老
師都會說:“拜託不要再看九把刀的小說了,沒營養,看了國文會變爛!會!變!爛!”
學生就是這樣,在我還是中二生的時候,老師常常對我們咆哮:“不要再看金庸小
說了!看再多——考試!也不會!考!”的時候,我就自動在腦內翻譯成:“考試都考
無聊的東西,所以不會變成考題的書一定都很好看耶!”所以我就給他狂看金庸小說,
果然非常好看,然後干考試真的不會考。
總之老師對我的批評依舊造成了反效果,好像我的書特別好看一樣,學生常常在抽
屜裡把我的小說傳來傳去,書被沒收了就再買一本,導致書的銷量莫名其妙地居高不下
,這都是老師的功勞。(希望老師永遠不要將我的小說變成指定的課外讀物強迫學生去
讀,否則學生一定會覺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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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6 六十四.後六誡精義
122問:後六誡包括我們對人的責任,其總 綱是什麼?
答:後六誡包括我們對人的責任,其總綱就是愛人如己(太22:39),我們願意人怎樣待
我們,我們就要怎樣待人(太7:12)。
六十五.第五條誡命
123問:第五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 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
久”(出20:12) 。
124問:在第五條誡命中,“父母”是指 誰?
答:在第五條誡命中,“父母”一詞所指的不僅是肉身的父母(箴23:22,25;弗6:1-
2),還包括在年紀(提 前5:1-2)和 恩賜(創4:20-22;創 45:8)上超過我們的一
切尊長;特別是那些按照上帝的安 排,於家庭(王下5:13)、教會(王下2:12;13:14
;加4:19)、國家中(賽49:23),在我們之上有權柄的人。
125問:為什麼尊稱尊長如父母呢?
答:尊稱尊長如父母,是為了教導他們向晚輩履行自己各種本分時,當像肉 身的父母一
樣,同時又當根據他們各種不同的關係,向晚輩表達慈愛和溫柔(弗6:4;林後12:14;
帖前2:7-8,11;民11:11-12);並使晚輩甘心樂...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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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发帖数: 526 | 17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民國元年三月十一日公佈。原文沒有標點。)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四條 中華民國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
第二章 人民
第五條 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
第六條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項之自由權。
一 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
二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
三 人民有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
四 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
五 人民有書信秘密之自由。
六 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
七 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第七條 人民有請願於議會之權。
第八條 人民有陳訴於行政官署之權。
第九條 人民有訴訟於法院受其審判之權。
第十條 人民對於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為,有陳訴於平政院之權。
第十一條 人民有應任官考試之權。
第十二條 人民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
第十三條 人民依法律有納稅之義務。
第十四條 人民依法律有服兵之義務。
第十五條 本章所載民之權利,有認為增進公益、維持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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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 发帖数: 17190 | 18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4%BA%BA%E6%B0%91%E6%94%BF%
E6%B2%BB%E5%8D%8F%E5%95%86%E4%BC%9A%E8%AE%AE%E5%85%B1%E5%90%8C%E7%BA%B2%E9%
A2%86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Confusion grey.svg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或和平建國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
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
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
共同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五四憲法 七五憲法 七八憲法
八二憲法 修正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中國共產黨主持制定的一個起臨時憲法作用的文
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由序言和七章組成
,共60條。這個會議產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該綱領為施政方針。
目錄 [隱藏]
1 沿革
2 結構
3 《中國人民政治... 阅读全帖 |
|
p***n 发帖数: 17190 | 1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4%BA%BA%E6%B0%91%E6%94%BF%
E6%B2%BB%E5%8D%8F%E5%95%86%E4%BC%9A%E8%AE%AE%E5%85%B1%E5%90%8C%E7%BA%B2%E9%
A2%86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Confusion grey.svg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或和平建國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
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
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
共同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五四憲法 七五憲法 七八憲法
八二憲法 修正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中國共產黨主持制定的一個起臨時憲法作用的文
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由序言和七章組成
,共60條。這個會議產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該綱領為施政方針。
目錄 [隱藏]
1 沿革
2 結構
3 《中國人民政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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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20 威斯敏斯德信條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6
王志勇牧師 譯註
導讀
全文下載
《威斯敏斯德信條》是基督教神學的典範,由參加英國威斯敏斯德會 議的一百多位教
牧神學家,經過長達三年的討論,於1646年12月完成,1660年得到教會公認。這一信條
內容完 整、精確、簡潔、平衡,每個句子都經過小組的仔細斟酌和大會的公開辯論。
教會史學家斯卡福評論說:“在基督教信條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確性和全面性而
言,沒有其他任何信條超越 《威斯敏斯德信條》。” 這一信條 在1881年的時候已經
翻譯為中文。目前譯本是譯者直接根據原英文直接翻譯,同時參照了香港基督教文藝出
版社 《歷代基督教信條》、台灣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歷代教會信條》 的譯本,改
革宗經典出版社的唐修賢牧師提供了寶貴的修正意見。
《威斯敏斯德信條》是改革宗神學的經典性表述。信條融合了歐洲大陸基督教神學的發
展,特別是1618年至1619年以反對阿米念派神學為主題的荷蘭多特會議的成果,根據當
時英國已經存在的各種基督教信條,以聖約神學為特色,將基督教教義優美地展現出來。
這一信條共有33...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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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993 | 21 貳、簡要之起訴犯罪事實(共分 5 部分)
一、 民國 94 年 12 月 24 日華夏公司股權交易部分(起訴犯罪
事實貳、一、部分):
馬〇九為藉國民黨將依廣電法規定之時限,於 94 年 12 月 26 日前退出媒體經營之名
義,包裝掩飾實質以低價及 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之黨產,明知當時 身
為國內四大報之一之中時集團董事長余〇新因所營平 面媒體事業嚴重虧損,財務困難
,並無足夠之履約資力, 竟為擴展媒體影響力,即將性質屬未來依法應歸還予國 家之
準國家資產、國民黨財產之公器暨為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所規範不得以非常規方式為
交易之有價證券公開 發行公司資產,於未經提報國民黨中常會或中投公司、
1
光華公司董事會討論下,即違反人民團體法、國民黨黨 章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由其一人逕行私相授受, 指示張〇琛、汪〇清將華夏公司股權出售與其屬意之特 定交
易對象余〇新,又違反中投公司、光華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內部常規之規
定,未於與余〇新商 議華夏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前,先委請專家出具估價報告 作為議價
基礎,即為避免遭致賤賣黨產及圖利余〇新之 質疑,自行設定新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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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发帖数: 407 | 22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
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第八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
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
官才可任命不少於五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進行審議,並可根據其建議,依照本法規
定的程序,予以免職。
第九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應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
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除本法第八十八條和第八十九條規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
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九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官以外的其他司法人員原有的任免制度繼續保持。
第九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
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
第九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在香港任職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均可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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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23 遣返罪犯爭議法理之分析
April 11, 2011
本文擬進行相關分析,且分別從國際、國內與兩岸三個層面,加以討論。
二、 國際法規則與各界有關管轄權競合之觀點
三、本案有關之國際司法管轄權之檢討
(一)就國際層次:菲律賓與中國大陸均得主張管轄權,加害人之國籍原則難謂具有絕
對優越性
本案中,十四位台籍人士與若干大陸人士在菲國以電話方式詐取大陸境內人民
之財務,此間牽涉之管轄權競合,包括菲律賓犯罪行為起源地之領域管轄原則、大陸犯
罪結果發生之領域管轄原則、犯罪嫌疑犯國籍所屬國之國籍管轄原則(包括台灣與大陸)
、犯罪受害人之國籍原則等(大陸)。
其中,因領域管轄優先原則,賓律賓與中國均得優先主張管轄,且又以中國為
犯罪結果發生地原則為先。不過由於人犯在菲國落網,菲律賓當地法院仍享有先優之管
轄權,僅當其放棄管轄時(不論是基於訴究執行之成功率,或基於條約義務等),才可能
依條約或國際法規則而交由其他具管轄權國家處理,而此等決定乃菲國主權之行為,其
他國家仍應予尊重。總之,本件基於結果發生地原則,菲國放棄管轄而交由大陸處理,
在法理上應無太大爭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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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24 習近平對台談話 馬英九:兩岸還不具備統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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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19:50中央社 台北2日電
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會上,發表對台談話時大篇幅提「一國兩制」,
多...
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會上,發表對台談話時大篇幅提「一國兩制」,
多次提「統一」,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指出,馬英九一再強調目前兩岸還不具備統一的
條件。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天發表對台談話時多次提「統一」。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指出,
馬英九一再強調目前兩岸還不具備統一的條件;國民黨人士表示,一國兩制在台灣並沒
有市場,中共必須理解這個狀況。
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會上,發表對台談話時大篇幅提「一國兩制」,
多次提「統一」,並重新定調「九二共識」為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達成「海峽兩岸同
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智髧医y一」。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九二共識」的精神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無論中共如何
表述,「我方所指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應站穩中華民國的立場,堅守中華民國憲法。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九二共識」是1992年,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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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发帖数: 14887 | 25 法規名稱(Title): 國籍法 英文 print
公發布日(Date): 2006.01.27
法規內文(Content):
第 一 條 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之規定。
第 二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第 三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
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
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第 四...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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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26 遣返罪犯爭議法理之分析
April 11, 2011
本文擬進行相關分析,且分別從國際、國內與兩岸三個層面,加以討論。
二、 國際法規則與各界有關管轄權競合之觀點
三、本案有關之國際司法管轄權之檢討
(二)就國內法層次:我國刑法之屬人主義管轄之要件
我國刑法同樣有規範何種情況屬於屬地原則(3-4條)、保護原則與世界原則(
5條),以及屬人原則(6-8條)等管轄權適用之各種情形。以本件犯罪事實言之,台灣
僅能主張以屬人原則而提出管轄(第7條),不過刑法第7條屬人主義適用的要件為:「
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而於本件中,此等人士涉犯詐欺罪,依
刑法339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從而
其顯非刑法第7條的適用範圍。於此,得呼應陳長文、呂秀蓮、吳景欽等人所言,即使
菲律賓將此14人遣返台灣受審,或大陸經由司法互助而將此等人士交台灣處理,台灣後
續的司法審判能夠有效制裁違法嗎?尤其現在跨國電話或網路詐騙層出不窮,若過於堅
持自身之屬人主義,反而開啟了罪犯規避司法制裁的漏洞,是否真能符合公平正義,並
遏止猖獗的跨國犯罪惡行?凡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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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发帖数: 6339 | 27 遣返罪犯爭議法理之分析
April 11, 2011
本文擬進行相關分析,且分別從國際、國內與兩岸三個層面,加以討論。
二、 國際法規則與各界有關管轄權競合之觀點
三、本案有關之國際司法管轄權之檢討
(二)就國內法層次:我國刑法之屬人主義管轄之要件
我國刑法同樣有規範何種情況屬於屬地原則(3-4條)、保護原則與世界原則(
5條),以及屬人原則(6-8條)等管轄權適用之各種情形。以本件犯罪事實言之,台灣
僅能主張以屬人原則而提出管轄(第7條),不過刑法第7條屬人主義適用的要件為:「
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而於本件中,此等人士涉犯詐欺罪,依
刑法339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從而
其顯非刑法第7條的適用範圍。於此,得呼應陳長文、呂秀蓮、吳景欽等人所言,即使
菲律賓將此14人遣返台灣受審,或大陸經由司法互助而將此等人士交台灣處理,台灣後
續的司法審判能夠有效制裁違法嗎?尤其現在跨國電話或網路詐騙層出不窮,若過於堅
持自身之屬人主義,反而開啟了罪犯規避司法制裁的漏洞,是否真能符合公平正義,並
遏止猖獗的跨國犯罪惡行?凡此...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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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 发帖数: 3781 | 28 前言: 衛理公會基本信仰,以上帝所默示之全部新舊約聖經為最高權威,同時遵守衛理
公會有關基督教的重要歷史文獻之「宗教信仰廿五」條及增列「成聖」一條,是為本教
會全體牧職人員及會友所必須一致遵行之信仰要道。
第一條 三一信仰
宇宙間祇有一位無始無終,無形無像的永生上帝。其權、其智、其善,俱無窮盡。凡有
形無形的萬物,皆為其所創造、所保存。此獨一上帝為三位一體,即聖父、聖子、聖靈
,同體、同權、同永生者。
第二條 道成肉身
聖子即聖父之道,亦即永生上帝,與聖父同體,由童貞女所生,得有人性。以此,有二
種純全性情,即神性、人性是也。此二性聯為一體,永不分離,即獨一之基督。誠哉上
帝,亦誠哉人也。聖子確實受難,被釘於十字架,既死復葬,使人得與上帝復和,並獻
身為祭,不僅贖人原罪,並且贖人本罪。
第三條 基督復活
基督確係死後復活,復其原有身體,具備完全人性;升天,坐於天父右邊,直至末日再
臨,審判世人。
第四條 聖靈
聖靈自聖父聖子而出,與聖父聖子同體、同權、同榮,亦即永生上帝。
第五條 聖經內有得救要道
得救要道,均載於聖經。凡聖經未載,或未為聖經所認明之道,即不必信為或視為得救
之要道。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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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29 大要理问答
六十九.第九條誡命
143問:第九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是:“不可作假 見證陷害人”(出20:16)。
144問:在第九條誡命中,命令什麼責任?
答:在第九條誡命中,命令的責任是:
(1) 保守並增進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亞8:16);
(2) 保守並增進他人和我們自身的名譽(約叁12);
(3) 為事實真相挺身而出(箴 言31:8-9);
(4) 在審判和公義之事上(利19:15,箴14:5,25),以及在其它各種事情上,發自內
心(詩15:2),忠心誠實(代上19:9),不計代價(撒上19:4-5),不加隱瞞(書7:1
9),不偏左右(撒下14:18-20),實話實 說,只講事實真相(林後1:17-18; 弗4:
25);
(5) 以愛心尊重他人(來6:9;林前13:7);
(6) 愛護他們的名譽,願意他們有好名聲,並為之歡喜(羅1:8;約貳4;約叁3-4)
;
(7) 為他們的軟弱難過(林 後2:4;12:21),並加以遮掩(箴17:9; 彼前4:8);
(8) 承認他們的恩賜和美德(林 前1:4-5,7;提後1:4-5);
(9) 為他們的無辜辯護(撒 上22:...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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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发帖数: 3241 | 30 莫斯科 王依同 2001
一.政變的起因
當時的蘇聯總統,世界上最耀眼的政治明星戈爾巴契夫,在國內打破了許多共產主義枷
鎖,推行自由化,逐漸消除兩大陣營的冷戰與對峙,人們開始享受到了空前的自由氣氛
。教條冷酷的共產黨黨魁們,感到戈士離開共產黨僵化教條太遠了!特別是取消憲法第
六條以後,准許人民自由成立黨派,當時一千四百萬共產黨員,已有四百萬退了黨;預
計第二年還會有五百萬人退黨,共產黨馬上就要解體垮台。這是一個因素。戈巴契夫準
備在1991年8日20日重新製定加盟共和國條約,讓各加盟共和國取得更多的權利。並讓
現任哈薩克斯坦總統的納紮拜耶夫擔任總理。納紮拜耶夫的自由開放形象很受蘇聯人民
的歡迎。這就使共產黨的保守派們感到末日來臨。新總理上台,必然要挑選更換自由開
明的成員,共產黨的死硬頑固派克格勃的頭子克留其闊夫,私下勾結國防部長、陸軍總
司令、內務部長、政府總理和副總統等人(副總統是在政變後才知道的,但同意參加政
變,擔任領導人),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力和地位,合职l動了這場政變。這也是要繼
續走共產主義這條死胡同的蘇共黨魁們,向自由民主派人士發動的把蘇聯拖回老路的奪
權行動。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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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发帖数: 1777 | 31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New York, 16 December 1966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aspx?src=TREATY&mtdsg_no=IV-3&
chapter=4&lang=en#EndDec
1976年1月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10月签署,于2001年3月于第九次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成为中国法律。中国在联合国对公约发表以下声明:
1、台湾当局于1967年签署的是非法及无效的
2、中国保留工会条款(也就是中国大陆居民无工会权)
3、此公约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4、香港不执行第六条(也就是香港居民无就业保障)
美国签署但未批准此公约,因此是你共批评美国人权糟糕的根据。
公约摘要:(注:原法律效力文本为繁体字)
注:第一条第一款就是著名的民族自决条款
第壹編
第一條
一.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從事其經濟、
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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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6723 | 32 中國大陸研究 第49 卷 第4 期 民國95 年12月
1958年鄧小平在解放軍「反教條主義」邉又兄巧c活動
鍾 延 麟
(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摘 要
1980 年代中共重新評價與檢討1958 年解放軍「反教條主義」邉拥腻e
誤,其中,鄧小平發揮決定性的作用。然而,卻無專文探討鄧小平當年在此
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為。本文的論點為:基於毛澤東的授意、鄧小平自身
與軍隊的淵源,以及其職位上與軍務的聯繫,鄧小平對於軍中發起的「反教
條主義」,了解知情外,其態度傾向支持,甚至頗為激進。在毛澤東的囑咐
下,鄧小平更介入1958 年中央軍委擴大會議,強勢地驅策主軍的彭德懷改
變會議的議程,掀起「反教條主義」的最高潮。鄧小平在肯定會議批判方向
的前提下,僅出面保護其昔日戰友劉伯承,使之免遭劫難。經由本文的討
論,亦能對其他若干流行的中共黨史觀點,提出有別既往的思考和啟發。
關鍵詞:鄧小平、中共解放軍、反教條主義、1958年中央軍委擴大會議
* * *
壹、前 言
1950 年代中期,中共解放軍出現的「反教條主義」聲浪,本是軍隊內部針對先前
學習蘇聯軍隊經驗中,出現照抄照搬、忽視國情...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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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33 給基督教國家的一封信 (一)
你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耶穌是上帝之子,而且只有那些信仰耶穌的人才能得到救贖。
基督徒的你,相信這些命題不是因為這樣讓你自在,而是你相信這些命題是真實的。在
我指出這些信仰的問題之前,我先承認有許多事情是我們都同意的,比方說,我們同意
如果我們之中的一方是對的,那另一方就是錯的;聖經要不然是上帝的話,要不然就不
是;要不然耶穌提供了人類唯一通往救贖的道路(約翰14:60),要不然就是沒有這回事
;我們都同意真正的基督徒認為別的信仰都是錯的,而且是錯得很嚴重;要是基督教是
對的,而我還堅持不信,我應該會在地獄裡受煎熬;更糟糕的是,我已經說服了許多人
拒絕相信神,他們也會在永恆之火中哀嚎(馬太25:41);如果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對的
話,我已經用最糟糕的方式虛擲誤用了我的生命,我對以上所述完全承認。我持續而且
公開的拒絕基督教的事實應該讓你相信我是多麼堅信你成為基督徒的理由是不適當的。
當然,也有基督徒既不同意我也不同意你,有些基督徒認為其他的信仰也是通往救贖的
正確方法,有些基督徒並不害怕地獄,有些不相信耶穌復活,這些基督徒通常自稱『宗
教自由派』或者『宗教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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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 发帖数: 5226 | 34 ☆─────────────────────────────────────☆
redpearl (redpearl) 于 (Fri Apr 27 16:09:16 2012, 美东) 提到:
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很久了,是办旅行证还是办签证其实归根到底是认定小孩的国籍问
题:如果中国政府认定他是中国国籍则办旅行证,反之则办签证。
关于国籍认定,大家以往都只注意国籍法第五条:
=================================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
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
如果小孩出生时父母就已经有绿卡了,现在基本没有争议,肯定是要办签证了。如果父
母一直没有绿卡,也没有争议,肯定是旅行证。主要问题就是小孩出生时父母没有绿卡
,但是现在有了,到底应该算哪国国籍。
对这种情况,目前中国所有驻美国的领事馆都是认定小孩非中国国籍,所以要办签证。
(只有大使馆认定小孩仍然是中国国籍,仍然办旅行证)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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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35 翻自 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 by Sam Harris
http://www.amazon.com/Letter-Christian-Nation-Sam-Harris/dp/030
你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耶穌是上帝之子,而且只有那些信仰耶穌的人才能得到救贖。
基督徒的你,相信這些命題不是因為這樣讓你自在,而是你相信這些命題是真實的。在
我指出這些信仰的問題之前,我先承認有許多事情是我們都同意的,比方說,我們同意
如果我們之中的一方是對的,那另一方就是錯的;聖經要不然是上帝的話,要不然就不
是;要不然耶穌提供了人類唯一通往救贖的道路(約翰14:60),要不然就是沒有這回事
;我們都同意真正的基督徒認為別的信仰都是錯的,而且是錯得很嚴重;要是基督教是
對的,而我還堅持不信,我應該會在地獄裡受煎熬;更糟糕的是,我已經說服了許多人
拒絕相信神,他們也會在永恆之火中哀嚎(馬太25:41);如果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對的
話,我已經用最糟糕的方式虛擲誤用了我的生命,我對以上所述完全承認。我持續而且
公開的拒絕基督教的事實應該讓你相信我是多麼堅信你成為基督徒的理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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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发帖数: 6791 | 36 http://archive.hsscol.org.hk/Archive/periodical/spirit/S047D.ht
林雪碧
神思 第四十七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 43-64頁
**********
摘要
林雪碧小姐的文章指出馬相伯﹝1840-1939﹞在中國教會本地化過程中扮演過重要的角
色。在寫作上,他曾翻譯聖經,整理古代教會文獻與歷史。在教育上,他培育本地人才
,捐資辦大學,使教會能立足於學術界。在教會自立上,他爭取成立本地教區,擺脫法
國保教權,為傑出教友爭取封聖,使中國教友對教會有歸屬感。他的努力,對教會本地
化起帶動的作用。
**********
緒論
1. 前言
提到中國天主教本地化的問題,很多人都會想起明末來華的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卻忘記了近代的一批中國教徒,包括馬相伯。
馬相伯在中國天主教會本地化運動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他藉著對教會的認識、
本身的家財、學識和社會地位,一邊從政、辦教育,一邊撰寫和翻譯宗教著作,從不同
的層面去推動天主教會本地化。他生前在教內教外均享有極高名望,是近代中國天主教
會的一個重要代表。因應...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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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37 韓國瑜:日後建構兩岸工作小組 承認九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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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5 00:20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
高雄市「新市長」韓國瑜之前在辯論會中承認「九二共識」。韓國瑜晚間接受媒體聯訪
時。韓國瑜說,現階段對兩岸看法就是九二共識,當選後會建立「兩岸工作小組」。至
於,選前被高度關注愛情摩天輪,他也將兌現承諾,「愛情產業鍊一定會做,這是高雄
得天獨厚,不做豈不是浪費發展機會?」
韓國說,因為有九二共識,我們知道未來高雄市往整個海外輻射出去,「我們心中沒有
任何圍牆,全部都是道路,條條道路通羅馬,條條大路通發財,條條道路通賺錢」。
韓國瑜說,希望跟所有人和平來往,快樂交朋友,快樂交流,快樂做生意,特別是年輕
人這一部分,年輕人是未來國家棟樑,他也會加大最大力度,為年輕人開創更好的條件。
韓國瑜說,他當高雄市長之後,高雄要整個大進大出,面向國際,面向海洋,面向未來
,全部都是道路,暢通無阻。
韓國瑜贏得高雄市長選舉,韓國瑜說,這是沈重巨大責任。韓國瑜說,過去高雄這段時
間面臨的困境,有很多好的產品賣不出去,觀光客、投資客在萎縮中。
未來在賣東西這一塊,韓國瑜說,會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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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8 郭文貴在美遭訴 九年前欠債本息已達8800萬美元
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外逃商人郭文貴,近日因壹筆拖欠九年之久的
8800萬美元債務,被債主告上了紐約法庭。
2008年,郭文貴以旗下的海外公司名義,並通過個人擔保,向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下稱PAX)借得巨款,後經多次展期,至今分文未還。
盡管PAX長期追償沒有結果,郭文貴卻於2015年初以6700萬美元的價格在紐約中央花園
東南角、第五大道781號,買下與Sherry-Netherland Hotel同處壹座大樓的第18層壹整
層豪宅。PAX於2017年4月18日向上紐約南區法庭提起訴狀,並指出了其擁有豪宅、欠債
不還的這壹事實。
不僅拖欠PAX的長期債務,2016年,郭文貴還曾因拖欠紐約搬吖ぜ嫠緳C的加班薪水
而成為被告。
壹紙訴狀
2017年4月18日,原告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PAX)起
訴郭文貴。起訴書稱郭文貴控制的公司,由郭文貴個人擔保,在2008年向其借款,至今
本息合計約8800...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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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发帖数: 33185 | 39 汉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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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傳佛教,是以地理位置划分的佛教派别,是佛教的三大地理分支之一。另外两个为南
传佛教(即上座部佛教)和藏传佛教。佛教經由兩條路徑傳入中國,一支由古印度經西域
傳入中原地区,爾後傳入朝鲜半岛、越南、日本等处,故汉传佛教又称北传佛教[1]。
传入中国的另一支佛教則由南印度經海路傳至中國南方,为南传佛教,并不包括在漢傳
佛教中。
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同为大乘佛教的主要發揚传系。因為中國的影響,漢傳佛教將大乘
佛教的教義傳播至朝鮮半島、日本與越南等地,並且影響了藏傳佛教。實質上,漢傳佛
教可以說是形塑大乘佛教面貌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有別於藏傳佛教之顯密並重,漢傳佛
教的宗派以顯宗為多。另外,尽管漢傳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当年經西域傳入中原地区
的佛教也包括了流传远不如大乘佛教广泛的小乘佛教。
目录
[隐藏]
* 1 詞語釋義
* 2 发展过程
o 2.1 秦漢
o 2.2 三國時期
o 2.3 晋朝
o 2.4 南北朝时期
+ 2.4.1...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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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发帖数: 357 | 40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亚洲周刊
薄熙來下台,背後涉及王立軍監聽竊聽中央領導人行蹤和談話,令中央震怒。中央領導
人習近平、賀國強、李源潮、吳邦國等訪問重慶期間,王立軍部署監聽竊聽。王立軍與
中央警衛局攀上關係,使重慶掌握中南海領袖的行蹤及私密。薄熙來和王立軍也主導一
百六十萬字紀實文學《霧漫山城》、《重慶亮劍》等四部鉅作,王立軍事件後及時被阻
出版。薄熙來在兩會發言,指胡錦濤終會到重慶視察,被中南海視為「逼宮」。
乍暖還寒,政壇春雷。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王立軍,夜闖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逗
留一整天後被國家安全部高官帶往北京,引發一系列石破天驚而令公眾關注的政治事件
。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剛落幕,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去職。此際,距離中共十八大尚
有半年,原本虎視耽耽步入政治局常委的薄熙來突地跌入谷底,「天下未亂蜀先亂」,
可謂匪夷所思,在中南海政壇引發強震。有人將「薄王事件」視為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
後,「中國近二十年來最大的政治震盪」;也有人將「薄王事件」比作二零一二年版的
林彪「九一三事件」,一九七一年身為毛澤東接班人的「副統帥」林彪,「另立中央」
事敗,乘飛機機北逃未遂身亡,令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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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4266 | 41 By 許劍虹
在早先筆者所撰寫,於《公民議報》上發表的文章《從二二八史觀看台灣「紅色統派」
的內部矛盾》中,筆者以「老紅統」與「新紅統」兩個專有名詞來區分從冷戰時代以來
就認同中國共產黨意識形態的台灣人,以及李登輝與民進黨崛起之後,因為受到台獨勢
力的壓迫而不得不轉向支持中共的前藍營人士。不過,關於「新紅統」的這個稱呼,筆
者後來也發現確實還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
2012年9月保釣大遊行中,也有出現年輕台灣少女高舉五星紅旗,頭戴紅軍帽參加的畫
面。不過這些女孩其實在光譜上屬於老紅統的範疇,因為她們是跟著中國統一聯盟與夏
朝聯誼會等左統團體行動,而非新黨與中華統一促進黨等傳統的右翼民族主義黨派。事
實上,就連老紅統陣營近年也有年輕化的傾向。
何謂「紫統」?
首先,很多人認為所謂的「新紅統」人士絕大多數都是至少五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士,
所以給他們冠上一個「新」字首先就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其次,則是這些人除了不再反
對「現在的中共」之外,他們在冷戰時代形成的觀念與意識形態並沒有遭遇到什麼重大
的改變。換言之,這些「新紅統」不僅對社會主義缺乏信仰,而且對毛澤東時代的中共
仍持否定的態度,所以也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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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 发帖数: 3433 | 42 「鄉愁是一灣淺淺的海峽,我在這頭,大陸在那頭」,曾經,兩岸隔海相望,咫尺天涯
,跨越那彎淺淺海峽,是詩人筆下的歸鄉夢。今年十一月,兩岸簽署海運、空運、郵政
協議,完成歷史性大三通,兩岸關係邁入全新階段。
明天是中共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卅周年,象徵兩岸關係進入「冷和」階段。
「告台灣同胞書」後,八一年九月,全國人大委員長葉劍英發表「關於實現和平統一」
的九條方針政策的「葉九條」;八三年,鄧小平的「鄧六條」闡述「一國兩制」構想。
不管是「葉九條」或「鄧六條」,「一國兩制」至今對台灣民眾沒有吸引力。
七九到八七年台灣開放赴大陸探親前,兩岸隔海相望,老死不往來;八七年台灣開放民
眾赴大陸探親,正式揭開兩岸各項民間交流序幕。
九一年,海基、海協兩會先後成立,兩岸進入協商時代;然而,缺乏互信,中共囿於「
一個中國」政治圖騰,九五、九六年台海危機,兩會協商中斷,兩岸關係跌入谷底;兩
千年的政黨輪替,兩岸關係更不僅「政治冷」,經濟交流也慢。
馬政府上台,推動兩岸經貿大鬆綁,積極重啟兩會協商,兩岸擱置政治爭議,著眼「雙
贏」,以務實態度解決經貿問題和大三通。
台北、北京對政治議題各有堅持,台北二次江陳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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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367 | 4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urch 俱乐部 】
发信人: CCBible (神同在圣经), 信区: Church
标 题: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24 16:14:23 2012, 美东)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2012-04-25 04:07:42)[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圣经 圣经无误 芝加哥 圣经无误宣言 杂谈 分类: 圣经研经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源自1978年10月26~28日在美
國芝加哥市所舉行為期三天的國際會議,此會議是由1977年成立
之「國際「《聖經》無誤」協會」(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負責召開,共有來自基督教各宗各派,將近三百
位教會領袖與神學家參加,大會制訂並發表此宣言。]
序言
無論是今天或是在歷代基督教會中,「《聖經》的權威」一向是
關鍵的議題。舉凡相信耶穌基督是主和救主的人,均蒙召要謙卑而忠
誠地順服神的話成文的道,藉此來表明他們真是主的門徒。人若在信
仰或行為上偏離《聖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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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367 | 4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urch 俱乐部 】
发信人: CCBible (神同在圣经), 信区: Church
标 题: 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24 16:14:53 2012, 美东)
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 (2012-04-25 04:11:38)[编辑][删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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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
「《聖經》無誤」國際協會於1978年10月26至28日,在芝加哥
召開「第一次高峰會議」,為要重新確認「《聖經》無誤」教義:清
楚宣示對此真理的認識,警告否認此教義的危險。神賜福與「第一次
高峰會議」,在往後數年裡,我們看見其成果超過所求所想。有關
「聖經無誤」教義的好書佳作,泉湧而來;對此真理的委身見證,日
益增多。這都使我們感恩不已,將頌讚歸於我們偉大的真神。
「第一次高峰會議」的工作,尚未全部終了;事實顯明,還有一
項主要任務必須完成。我們承認:相信「《聖經》無誤」是維護《聖
經》權威的根基;然而如此的承諾,與我們對《聖經》意義的認識解
釋,是等量齊觀的。因此需要有「第二次高峰會議」,主題集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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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45 二楼: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2134fd01015gq8.html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2012-04-25 04:07:42)[编辑][删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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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源自1978年10月26~28日在美
國芝加哥市所舉行為期三天的國際會議,此會議是由1977年成立
之「國際「《聖經》無誤」協會」(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負責召開,共有來自基督教各宗各派,將近三百
位教會領袖與神學家參加,大會制訂並發表此宣言。]
序言
無論是今天或是在歷代基督教會中,「《聖經》的權威」一向是
關鍵的議題。舉凡相信耶穌基督是主和救主的人,均蒙召要謙卑而忠
誠地順服神的話成文的道,藉此來表明他們真是主的門徒。人若在信
仰或行為上偏離《聖經》,便是對主不忠。《聖經》所說的全部是真
實的、絕對可信的;承認此基要真理,我們才能徹底了解並正確告白
《聖經》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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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46 三楼:
芝加哥圣经解释宣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2134fd01015gq9.html
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 (2012-04-25 04:11:38)[编辑][删除]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圣经研经
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
「《聖經》無誤」國際協會於1978年10月26至28日,在芝加哥
召開「第一次高峰會議」,為要重新確認「《聖經》無誤」教義:清
楚宣示對此真理的認識,警告否認此教義的危險。神賜福與「第一次
高峰會議」,在往後數年裡,我們看見其成果超過所求所想。有關
「聖經無誤」教義的好書佳作,泉湧而來;對此真理的委身見證,日
益增多。這都使我們感恩不已,將頌讚歸於我們偉大的真神。
「第一次高峰會議」的工作,尚未全部終了;事實顯明,還有一
項主要任務必須完成。我們承認:相信「《聖經》無誤」是維護《聖
經》權威的根基;然而如此的承諾,與我們對《聖經》意義的認識解
釋,是等量齊觀的。因此需要有「第二次高峰會議」,主題集中在
「解釋《聖經》的原則與作法」。經過兩年的計畫籌備與寫作報告,
最後,我們終於在1982年11月10-1...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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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3149 | 47 既然你要深挖,那我们来讨论讨论日本近代史和大日本帝国宪法吧,然后我给你分析分
析日本的君主立宪和欧洲的君主立宪有什么区别,让你服气。
『第一條 大日本帝國ハ萬世一系ノ天皇之ヲ統治ス
第二條 皇位ハ皇室典範ノ定ムル所ニ依リ皇男子孫之ヲ繼承ス
第三條 天皇ハ神聖ニシテ侵スヘカラス
第四條 天皇ハ國ノ元首ニシテ統治權ヲ總攬シ此ノ憲法ノ條規ニ依リ之ヲ行フ
第五條 天皇ハ帝國議會ノ協贊ヲ以テ立法權ヲ行フ
第六條 天皇ハ法律ヲ裁可シ其ノ公布及執行ヲ命ス
第七條 天皇ハ帝國議會ヲ召集シ其ノ開會閉會及衆議院ノ解散ヲ命ス
第八條 天皇ハ公共ノ安全ヲ保持シ又ハ其ノ災厄ヲ避クル爲緊急ノ必要ニ由リ帝國議
會閉會ノ場合ニ於テ法律ニ代ルヘキ勅令ヲ發ス
②此ノ勅令ハ次ノ會期ニ於テ帝國議會ニ提出スヘシ若議會ニ於テ承諾セサルトキハ政
府ハ將來ニ向テ其ノ效力ヲ失フコトヲ公布スヘシ
第九條 天皇ハ法律ヲ執行スル爲ニ又ハ公共ノ安寧秩序ヲ保持シ及臣民ノ幸福ヲ增進
スル爲ニ必要ナル命令ヲ發シ又ハ發セシム但シ命令ヲ以テ法律ヲ變更スルコトヲ得ス
第十條 天皇ハ行政各部ノ俸給ヲ定メ及文武官ヲ任免ス但シ此ノ憲法又ハ他ノ法律ニ
特例ヲ掲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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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发帖数: 8 | 48 原文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公报,第三期
http://images.io.gov.mo/bo/ii/2006/03/despstop-2-2006.pdf
崔世昌以每呎100澳門元取得金光大道200萬呎土地
九、根據並履行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已將由本批示規範的
合同條件通知申請公司。該公司透過由Kwok, Ho On Anthony,已婚,居於香港金鐘
East Point Road 24號Chee On大廈27字樓及Chui Sai Cheong,已婚,居於澳門南灣大
馬路才能商業中心5字樓,以澳門主題公園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身分於二零零五
年十二月五日簽署的聲明書,明確表示接納有關條件。根據載於聲明書上的確認,其身
分及權力已經私人公證員Luísa Empis de Bragança核實。
第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
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c)項、第四十九
條及續後數條和第五十七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本批示組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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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 发帖数: 887 | 49 (ZT)
一九八六年,我和姐妹一同在主面前蒙恩。我們在國外唸書,聽見福音,就得救了。得
救以後,捧著和合本的中文版聖經和Gold Bar的英文版聖經(英文恢復版的前身),天
天禱,日日讀,靈裡非常喜樂。我常把聖經經節寫在小卡片上,時時拿出來看看讀讀,
愛不釋手。一日聚會中,坐在我身旁的弟兄看見我這麼作,就覺得稀奇,他說:「我還
沒有教你禱讀,你就已經在禱讀了。」那一天,我知道了,在我們中間,有一種實行,
叫作「禱讀」。主的話,真有一種抓住人的能力,叫你無法從祂的面光中離開。你一旦
進入了祂的說話,就會渾身舒暢,滿有響應。一幅一幅的啟示,傾瀉不已的亮光,不停
地從聖經的書頁中傳輸進來,那真是一種屬天的享受。我有一位目前在中央研究院任職
的同學跟我說過:「我們在香港讀高中,會有聖經這一門課,教聖經的先生,可以將經
文倒背如流,但是他不信。聖經之於他,是一本文學作品,是一本談到以色列人歷史的
書。」讀聖經可以有千萬種的讀法,也可以有千萬種的領會,但最有價值,最正確的讀
法,是讀出神,讀出見證來。
地上每一個主的僕人,在人群中服事主的話語,都有著一種讀經的講究。我得救以
後,就得到一本英文版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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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发帖数: 804 | 50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476212
【文/李彥帧⒆罄br />
吞不下「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以目前一一二席立委計算,罷馬需要有二十八個立委連署,並至少七十五位立委支持,
王金平有可能找到二十八位國民黨立委「暗助」,對馬使出「絕地大反攻」嗎
九月台灣很權鬥。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新聞,讓法務部長曾勇夫下台,但不分藍綠
都說「目標,絕對不是只到曾勇夫這層級而已」。
王金平顯然才是被鎖定的目標,但他沉浸在女兒結婚的喜悅中,嗅不到一絲絲不尋常的
氣氛。
馬英九總統一招鎖喉
鬥人的,害怕下台後被清算,因此把任何手段都拿出來,就是要把石頭搬開;被鬥的,
能否有時間反應?吞下去?還是套句日劇「半澤直樹」的經典台詞「十倍奉還」?
「鬥爭大戲」ing,很多人都看傻了眼。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說「大人吵架,她看不懂」
,「監聽這麼肆無忌憚,我很有意見,這是民主大倒退」,「白色恐怖,特偵組的存在
該檢討」,這三段話重重打了「大人」馬英九一巴掌,因為就算多麼想清除異己,也不
該胡亂監聽人,拿好不容易建立起來、還很脆弱的民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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