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s

全部话题 - 话题: bolic
首页 1 2 3 4 5 (共5页)
m***i
发帖数: 517
1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关于这次投票

总不能你说一句:"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大家就把这当事实吧?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 现在我帮你找一下根据.
你说"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根据应该是
look以前说过的不参加投票的话. 具体文章我找不到了, 但
在本版1116文中他又提过不投票, 那么就算这样.
可是, 在本版1680-1683系统deliver的两次投票结果中, look重新投了票.
再考虑到look从来没有正式说过退出BT团的声明, 以及在本版1536文中,
bolic对智囊团成员的说明: "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所有有关票数计算,请以此为准".
这是在look说过不投票之后, 而也在microbe正式宣布"退出智囊团"(本版1529)之后.
这之后, BT团的站长成员们便没有正式变动过.
从时间顺序上考虑, 没有道理认为look已经不属于BT团. 因此, 你所使用的
BT团人数为8人是不妥的.
这就是不讲理了. 规则写在那儿, 你硬是不遵守, 还有话说?
这个什么惯例是从哪儿来的? 我只记得以前有一次投票
开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两天, 当时有人提过, 站长的回答是既然开了,
m***i
发帖数: 517
2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关于这次投票
有几个严重违反规则的地方. 请far解释一下, 我才能决定是否投赞成票:
(1). 现在BT团成员为: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szbd julius
因microbe已经宣布退出BT团, 故加上look与bolic两位站长成员, 共为9人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中有规定:
3。提案提交表决条件为
提案人数 >= (1/4) * (智囊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far主席于1783文, 将此提案提交表决时, 无人请假(julius之请假是为下三周, 即从今天
开始之三周, 我的请假尚未提出). 则提案提交表决至少需要 >=1/4*9 人提出.
当时只有far与Blumlein两人提此提案, 不符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请问far
为何违反规则开票?
(2). 智囊团投票规则细则(2.0版)规定:
3.投票方式
.....
(3).任何投票不得超过两天;
请问far为何将投票时间设为五天?
(3). 投票规则补充细则规定:
1。立法类投票,投票通过条件为
... 阅读全帖
m***i
发帖数: 517
3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关于这次投票

总不能你说一句:"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大家就把这当事实吧?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 现在我帮你找一下根据.
你说"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根据应该是
look以前说过的不参加投票的话. 具体文章我找不到了, 但
在本版1116文中他又提过不投票, 那么就算这样.
可是, 在本版1680-1683系统deliver的两次投票结果中, look重新投了票.
再考虑到look从来没有正式说过退出BT团的声明, 以及在本版1536文中,
bolic对智囊团成员的说明: "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所有有关票数计算,请以此为准".
这是在look说过不投票之后, 而也在microbe正式宣布"退出智囊团"(本版1529)之后.
这之后, BT团的站长成员们便没有正式变动过.
从时间顺序上考虑, 没有道理认为look已经不属于BT团. 因此, 你所使用的
BT团人数为8人是不妥的.
这就是不讲理了. 规则写在那儿, 你硬是不遵守, 还有话说?
这个什么惯例是从哪儿来的? 我只记得以前有一次投票
开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两天, 当时有人提过, 站长的回答是既然开了,
... 阅读全帖
f**l
发帖数: 2041
4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过年放炮仗, 散了吧
我还想着回高老庄呢.
反正已经非法了, 估计到了西天也取不了真经. 现在这里基本上相当于
瘫痪, 拖着也不是办法.
不如马上提出改选, 然后任命far和space做看守政府成员. 当然, 他们
也已经非法了, 那就让maomi来耍大龙. 或者站长自己出来站桩也可以.
我就是觉得在这里吃干饭没意思. 还要受鸟人的鸟气.
在BT团期间犯过几个错误, 挺遗憾的, 可能没有机会弥补了, 也不知道
这个站怎么继续运转下去. 这里算是我BBS生涯的第二故乡. 在这里也
结识了不少朋友. 希望它能够继续办下去, 而且越办越好.
look, 勇, 3k, dan, microbe, bolic辛苦了... 尤其是look, 年轻气盛
的, 过这几年不容易, 现在老将小将战下来, 大概也疲了. 好好准备毕业
吧. 到时候要留美国还是回中国都顺其自然, 我也不知道你的情况, 就是
觉得你们整这个站不容易. 尤其要坚持这么重的政治气味, 用mesh的话说,
要举个牌坊, 就得把牌坊上的口水一块儿举着.
我这儿算请假还是请辞你们看着办, 怎么方便怎么办. 低头不见抬头见,
在这儿攒的恩怨, 就在这儿了了. (
f**l
发帖数: 2041
5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过年放炮仗, 散了吧
我还想着回高老庄呢.
反正已经非法了, 估计到了西天也取不了真经. 现在这里基本上相当于
瘫痪, 拖着也不是办法.
不如马上提出改选, 然后任命far和space做看守政府成员. 当然, 他们
也已经非法了, 那就让maomi来耍大龙. 或者站长自己出来站桩也可以.
我就是觉得在这里吃干饭没意思. 还要受鸟人的鸟气.
在BT团期间犯过几个错误, 挺遗憾的, 可能没有机会弥补了, 也不知道
这个站怎么继续运转下去. 这里算是我BBS生涯的第二故乡. 在这里也
结识了不少朋友. 希望它能够继续办下去, 而且越办越好.
look, 勇, 3k, dan, microbe, bolic辛苦了... 尤其是look, 年轻气盛
的, 过这几年不容易, 现在老将小将战下来, 大概也疲了. 好好准备毕业
吧. 到时候要留美国还是回中国都顺其自然, 我也不知道你的情况, 就是
觉得你们整这个站不容易. 尤其要坚持这么重的政治气味, 用mesh的话说,
要举个牌坊, 就得把牌坊上的口水一块儿举着.
我这儿算请假还是请辞你们看着办, 怎么方便怎么办. 低头不见抬头见,
在这儿攒的恩怨, 就在这儿了了. (... 阅读全帖
j****s
发帖数: 271
6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站长应该出来说个话
look, microbe, bolic呢?
要么就马上给个改选的时间表,
要么就宣布智囊团制度死亡。
反正不能无限期拖下去
如果站方没有人出来表态
不如干到2/15大家集体辞职
总不能看守到人老死吧
乖乖,这话像是最后通牒呀;p
j****s
发帖数: 271
7
来自主题: BrainTrust版 - 站长应该出来说个话
look, microbe, bolic呢?
要么就马上给个改选的时间表,
要么就宣布智囊团制度死亡。
反正不能无限期拖下去
如果站方没有人出来表态
不如干到2/15大家集体辞职
总不能看守到人老死吧
乖乖,这话像是最后通牒呀;p
f**l
发帖数: 2041
8
发信人: bolic (哈哈), 信区: BrainTrust
标 题: [草案]BrainTrust版(BT版)版务条例(修改稿)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Thu Dec 16 21:39:50 1999), 站内信件
BrainTrust版(BT版)版务条例
1.除非智囊团投票决定,本版任何文章不得向其他版面转载。
2.除非智囊团投票作出具体执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删除本版原发文章。
3.文章应该分为以下几种:
(1).提案。要求大家注意的一些话题。
(2).意见。对某个case经过考虑后自己的看法。
提案和意见应该在文章题目中说明,如使用[提案][意见][建议]等等。
(3).草案。用来作为可能的表决内容。文章题目应为:
[草案]XXXXXX
如果是case,则XXXXXX应包括case的title,如果是站规,则应
注明是哪一方面的规定。如:
[草案]XXXXXX case
[草案]关于XXXXXX的规定
f**l
发帖数: 2041
9
发信人: bolic (哈哈), 信区: BrainTrust
标 题: [草案]智囊团投票规则细则(修改版)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Thu Dec 16 21:39:16 1999), 站内信件
针对 microbe等的一些建议,修改了少许地方:介于我上次计算智囊团人数
的时候把站长排除了:-))所以是按照16人算的。因此这次把一个草案应该付诸表
决的附议赞同人数修改为总数的25%.并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增加一条,授权执行
主席可以确定同一个议题(如同一待修改的条例或同一投诉的裁决)的不同建议的
草案投票的具体日程,另外还增加了限制,对于同一个议题的不同草案,任一成
员只能赞同其中一个,这样对于一个议题最多也只能有四个草案等待表决,而主
席可以选择哪个先表决,一旦这个表决通过,其他的自然也就不用再表决了。我
认为这样基本可以杜绝混乱状态。
智囊团投票规则细则
根据智囊团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规范本智囊团投票的运作过程
1.投票类别
投票分为三种:
(1).站务条例修改(包括站规和智囊团运
a*****y
发帖数: 361
10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前三次智囊团投票部分团员意见
注: microbe和space已在前面公布过意见,这里公布另外一些
团员的意见。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一
(4) 投票意见
aimerfy: 反对。thomas在一些文章里的言辞确有不妥之处,但还不足以构成
如此严重的罪名。
look: 同意。thomas的确有造谣的事实。
fencer: 反对。认为Desert和Thomas之间的争论两个人均负有责任, Desert
在此投诉中夸大了Thomas的原意, 投诉不成立.
fool: 反对. 这样追究下来, 八区要道歉的多了. 只要不超过一个度就可
以了。
bolic: 弃权。一方面,言论不实与否不应该引发如此的后果。另一方面,
我想界定何为不实应该很大程度上是ID自己的个人看法。
Desert/Thomas案例投诉目标之二
(4) 投票意见
aimerfy: 弃权。一方面这些规定都应该得到制定;另一方面目前站规里需要
完善
B******n
发帖数: 197
1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aimerfy 所发表 】
(1) 投票内容
您赞成投诉条例(第二稿)吗? #1221
(2) 投票结果
投票人数: 15
赞成: 13
反对: 2
弃权: 0
赞成票比例: 86.7% 达到修改站规所要求的2/3
通过。
(3) 投票ID
aimerfy, look, far, Blumlein, brisk, walklooktalk
microbe, space, bolic, sing, mci, fencer, danielf
fyp, fool
未投票ID
caimi, piano
(4) 投票意见
aimerfy: 赞成。以后可以再根据大家的建议逐步完善。
look: 赞成。同初稿相比改动不大。
far: 赞成。
Blumlein: 赞成。
brisk: 赞成。但还需要一些修改。
walklooktalk: 赞成。
micro
b***c
发帖数: 304
1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看了一下经过修改的#1221文章,我昨天谈到的一些很大的
漏洞没有修改,因此在以下一些问题没有纠正前,我不会投票同
意该条例:
1." 1.5 板主长期不理板务可以弹劾(需要有二十人连名)。"
该条限制了弹劾版主只能由“长期不理版务”这一条来判断,任何
版主,只要不符合这一特征,就不存在被弹劾的可能性。这是不对的。
2." 2. 投诉目标"
内中四项明显不能涵盖我们已经认定可以接受的投诉范围。并且,
我们无法预测出所有可能的投诉条件,因此投诉投诉目标项如果必须
存在,也应该是先声明不接受的投诉目标,或者加入一条
" 2.5 智囊团认为可以接受的其他目标."
3." a. 智囊团执行主席(含副主席)根据先例判断,先例援引是否恰当,
需要智囊团成员1/2以上(不含1/2)赞成。"
该条明显与已经通过的投票细则矛盾,没有必要重复说明投票的具体
条件。且该条应于下面一条
" b. 在智囊团执行主席协调下,发生纠纷双方庭外和解"
b***c
发帖数: 304
13
智囊团执行主席条例
本条例涉及智囊团执行主席的任免和职责。
第一条 执行主席的任免
1.1 执行主席共两名,一正一副。
1.2 按照精华区中的“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依次轮换,每两个星期更换一次。正
执行主席的下一位置人选为副执行主席。目前的顺序表为:
space fool aimerfy Blumlein far
fyp brisk microbe mci fencer
bolic sing
1.3 当有成员退出智囊团时,从“执行主席轮换顺序”中将其名字去掉,后面的
人选依次前移。当有新成员进入智囊团时,应排在当时“执行主席轮换顺序
”表的最后一位。除此以外,“轮换顺序”变动需智囊团投票通过。
1.4 当任执行主席如果自认不能履行职责,可以放弃职务,将其跳过,由下一位
置人选补上。
1.5 当执行主席出现干扰智囊团工作的故意错误并不纠正时,可以通过智囊团投
票决定由下一位置人选提前接任。
第二条 执行主席的职责
2
c**g
发帖数: 274
14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封adxmq,wangyh,panets的说明
处理是昨天中午(5/23)我上线的时候作出的,我的依据是网友来信的投诉和
bolic删文后留下的备份,事发的当时我不在现场,很抱歉没有及时制止混战.
首先我认为wangyh的言辞是明显的针对ID的人身攻击,从前后和上下文我看
不出有无意和不知不觉的可能,所以我认定人身攻击成立,说这个是轻度的
和常见的,我不同意.
其次,人身攻击是有程度的差别,但多说,少说没有本质的差别.我现行的原则
是对于成立的人身攻击严惩,因此我给予一周的处罚.
我要强调指出的是,我没有说只要是人身攻击,不管程度如何,处罚相同,我只
是不打算把人身攻击的程度非常细划,然后给予1,3,5不等的处罚,我认为最重
要的是成不成立.我在申请版主的时候已经说过,我对人身攻击成立的判断标准
会松些,因为八区作为一个政论区,走火难免,但这些和纯粹灌水式的,与讨论
毫无关系的人身攻击是有明显差别的,对于前者,我一般都是写信提醒和删文
章,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后者我会从轻处罚,相反,既然成立的标准已经放松了,
处罚就应该相对严些,我觉得这样是合理的.
P.S. 处罚告示见 chinesenews #9333
f**l
发帖数: 2041
15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智囊团选举条例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智囊团选举条例
本规定涉及智囊团的选举、任免事项,其中未经详细说明的事项,遵循《智
囊团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一条 智囊团结构
1.1 智囊团由9~1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为站长指定,其余选举产生。
1.2 站长指定的智囊团成员为终身制。除非站长更换其他人选,该成员不受直接
导致其离职的任何规定和决定的影响,但其他对智囊团成员有效的规定,对
其也一样有效。
1.3 智囊团日常事务由执行主席组织安排,具体规定参照《执行主席条例》。终
身成员不担任执行主席职务。
第二条 任期
2.1 终身成员不受任期影响。
2.2 选举产生的成员,任期为48周。经过选举,可以连任。
第三条 选举
3.1 智囊团选举每24周进行一次。
3.2 如果因成员离职造成选举产生的成员少于6人,应立刻提前举行选举。
3.3 每次选举时,由在任时间最短的选举产生的成员开始计算,扣除要求离职的
成员后最多保留6名,其余成员均离任。按照定
m*****i
发帖数: 1205
16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Re: 请bolic microbe 两人回避投票
他的解释为智囊团合法. 非法的理由在哪里?
如沿用旧的智囊团管理条例话(Annoucement Board No.9)
b***c
发帖数: 304
17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说明]关于智囊团选举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ampaign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根据《智囊团选举条例》,由智囊团与站方协商安排,准备
七月中旬前举行换届选举,参考留任成员数量,最终选举名额将在
下周公布(预计六至九名之间)。
由于智囊团的运作是不公开的,因此众多网友肯定对智囊团
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如果不作说明,将大大
减少参选的积极性,并给日后新成员参加智囊团运作带来很多麻
烦,因此在选举开始之前,站方和目前的智囊团将逐一介绍智囊
团的工作内容、秩序和各项规定,以便帮助大家了解今后可能会
参与什么样的活动,有个基本的把握。
选举活动仍将在Campaign版进行,所有帮助候选人和投票人
熟悉整个程序的介绍都将汇集在该版,请注意随时查阅。
本周内鉴于具体程序尚未讨论完毕,只接受申请,资格认证
从下周开始。
B******n
发帖数: 197
18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公告]投票ID名单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参与本次投票的网友名单
========================================================================
aimerfy 于Wed Jun 28 13:10:44 2000通过35.8.80.83 进行了一次投票。
fool 于Wed Jun 28 20:01:58 2000通过128.111.49.49 进行了一次投票。
Blumlein 于Wed Jun 28 14:05:52 2000通过128.125.140.180进行了一次投票。
space 于Wed Jun 28 18:28:13 2000通过131.193.173.223进行了一次投票。
bolic 于Wed Jun 28 19:36:02 2000通过150.150.98.96 进行了一次投票。
danielf
f**l
发帖数: 2041
19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公告]投票ID名单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参与本次投票的网友名单
========================================================================
fool 于Tue Nov 7 16:14:06 2000通过128.111.49.49 进行了一次投票。
szbd 于Tue Nov 7 16:32:54 2000通过143.89.152.35 进行了一次投票。
far 于Tue Nov 7 16:34:09 2000通过209.135.227.32 进行了一次投票。
bolic 于Tue Nov 7 19:14:31 2000通过150.150.98.96 进行了一次投票。
space 于Tue Nov 7 19:30:45 2000通过131.193.173.223进行了一次投票。
Blumlein
f**l
发帖数: 2041
20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公告]投票ID名单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参与本次投票的网友名单
========================================================================
fool 于Tue Nov 7 16:11:45 2000通过128.111.49.49 进行了一次投票。
szbd 于Tue Nov 7 16:32:01 2000通过143.89.152.35 进行了一次投票。
far 于Tue Nov 7 16:33:54 2000通过209.135.227.32 进行了一次投票。
bolic 于Tue Nov 7 19:14:03 2000通过150.150.98.96 进行了一次投票。
space 于Tue Nov 7 19:34:56 2000通过131.193.173.223进行了一次投票。
Blumlein
s**d
发帖数: 18498
2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Aug 24 04:59:58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orestsea投诉freely使用职权不当案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应责成版主在封人时明示原因,时间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bolic 的作答如下:

封人应公开。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封人应该在版面给出通知. 同时给出原因. 所以freefly使用不当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理应如此. 实际上版主规则中有此规定, 但是注意的人很少, 包括本人在内.
建议站长就此事给所有的版主版副发信, 重申相关规章,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sissi 的作答如下: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BM应该给出时间和理由, 但是鉴于freefly BM给出的理由, 希望站方能
协助
s**d
发帖数: 18498
2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hu Aug 24 04:56:34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forestsea投诉freely不当封权案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不当封权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0 人
投票总票数 = 10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是,没有人身攻击,仅一篇文章也不构成恶性灌水,封权不当
bolic 的作答如下:

找不到封的证据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认为不当. 从双方陈述可以看出, forestsea只是在文中讽刺了
一下版主. 在Freespace玩的话, 这样封封是经常的, 但在本站草木皆
兵的气氛中, 这样封人不当.
billylee 的作答如下:
根据freefly的答辩, 认为情有可原. 在国内时上网不易, 经常一旦断网, 就难得有机会
弥补, 本人也有同感. 但是规则不能改, freefly应向fore
f**l
发帖数: 2041
2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2:19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智囊团投票细则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4 m far Nov 7.● [草案]投票规则补充细则
另外细则第三条加入: 必须多于一人.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赞成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投票结果: 通过.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支持.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agree
no commet
space 的作答如下:
赞同.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支持. 上一次投票就支持过乐.
look 的作答如下:
同意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只是程序性问题,
f**l
发帖数: 2041
2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Tue Nov 7 16:10:25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允许直接弹劾版副的修正案
⊙ 票选题目描述:
>1626 m far Nov 7.● [草案]版主版副关系的修正案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赞成票: 6 票
反对票: 2 票
弃权票: 1 票
投票结果: 通过(2/3赞成). 不过需要对版主版副关系进一步明确.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该草案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最好加上弹劾版主成功后,如无人竞选版主由版副接任。总
的来说我同意版主版副地位上的平等,但双方有分歧时听版主的还
应保留。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bolic 的作答如下:
disagree
it doesn't fit the base rule between BM and BF
s
f*r
发帖数: 3968
25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智囊团名单更新
第二届智囊团已开始运作,下面是智囊团名单
非站长成员
space fool Blumlein far maomi
szbd sissi Tobe mouse billylee
julius Camer
站长成员
look microbe bolic
f*r
发帖数: 3968
26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投票结果]大赦案
(1).投票内容
鉴于现在的投票程序有BUG
投完票后Cancel,ID仍然出现在投票ID名单中
提议对这次违规多ID投票的四位实行大赦
(2).投票结果

通过
赞成:8票
反对:4票
弃权:0票
(3).投票ID
fool far ToBe Blumlein bolic
sissi szbd julius mouse maomi
microbe Camer
未投票ID
look space billylee
(4).投票意见
fool 的作答如下:
提出合理解释的可以大赦. 但必须其本人申请.
far 的作答如下:
赞成大赦,并敦促站方采取技术措施在下次选举前修补好此BUG
b***c
发帖数: 304
27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1.根据本草案,站长应尽快完成将BrainTrust版面向所有网友
开放为只读状态的操作。
2.介于以前BrainTrust版面不公开的事实,为了保护以前成员
的利益,上一届智囊团工作期间的所有本版文章在版面公开
后将从版面上删除并收入不向一般网友开放的目录中。自本
草案表决通过前的所有本届智囊团的文章,除本人要求删除
的(包括引文)以外,将予以保留。
3.BrainTrust版的文章,只供转载于campaign, complain以及
board, sysop四个版面。除智囊团成员本人外,无权转载到
其他版面。站长以及版主应负责清除那些不合本条规定的转
载文章。
4.智囊团成员在BrainTrust版发表的言论不受投诉的约束。但
执行主席仍应根据《版务条例》负责约束智囊团成员的发言
使之不违反有关的站规。
5.在执行主席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征得全体成员总数三分之
一的同意(含执行主席本人,但不含站长成员),要求站长
暂时取消BrainTrust版的
s**d
发帖数: 18498
2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17:59 2000 类别:单选
⊙ 主题:关于“[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二条
⊙ 票选题目描述:
最后决定公开前文章的保留问题
** 投票结果:
(A) 本届上任以来所有文章保留 9 票 约占 64%
(B) 真正实行公开之后的文章保留 5 票 约占 35%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建议或意见├——————————————
bolic 的建议如下:
希望诸位能够以自己的行动让大家更加了解本版的状况,而不要
为了害怕麻烦就巴所有文章都删除了
Blumlein 的建议如下:
选A, 和内部讨论是本人的意见相同
maomi 的建议如下:
支持只保留决定公开之后的文章. 其余文章如果有成员想保留
可以自己做备份后再重新发表
julius 的建议如下:
我们这届的
s**d
发帖数: 18498
2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16:3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一条?
⊙ 票选题目描述:
1.根据本草案,站长应尽快完成将BrainTrust版面向所有网友
开放为只读状态的操作。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当然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附:效率瓶颈不在站长,在智囊团(主席)。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pac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lumlein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希望此投票结束后, 主席或副主席将结果向外公布.
maom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完成了总没坏处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同意。
Camer 的作答如下:
yes, agre
s**d
发帖数: 18498
3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deliver 所发表 】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投票开启于:Wed Aug 30 10:25:40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是否同意“[草案]公开BrainTrust版面”第四条?
⊙ 票选题目描述:
4.智囊团成员在BrainTrust版发表的言论不受投诉的约束。但
执行主席仍应根据《版务条例》负责约束智囊团成员的发言
使之不违反有关的站规。
** 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14 人
投票总票数 = 14 票
——————————————┤使用者此次的作答├——————————————
szbd 的作答如下:
同意。这还找谁投诉去压,封了白封。建议加上三位站长成员都有“根据
《版务条例》负责约束智囊团成员的发言 使之不违反有关的站规。”的权力。
这类处理应该从重从快。
far 的作答如下:
Yes
fool 的作答如下:
同意.
microbe 的作答如下:
同意
sissi 的作答如下:
同意
bolic 的作答如下:
同意
j****s
发帖数: 271
31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公告]The result of mitosis/maomi case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julius 所发表 】
(1).投票内容
⊙ 投票开启于:Tue Oct 17 14:04:27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mitosis诉maomi滥用职权封人
⊙ 票选题目描述:
您是否认为maomi对mitosis的处罚属于滥用职权?
refer to #1435, #1436, #1457, #1458, #1459
(2).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8 人
投票总票数 = 8 票
赞成: 1票
反对: 6票
弃权: 1票
不通过
(3).投票ID
Blumlein bolic Camer far
fool julius microbe ToBe
(maomi 应原告要求回避)
(sissi, szbd 请假)
(4).投票意见
Camer 的作答如下:
no. those IDs who thought they are
j****s
发帖数: 271
3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julius 所发表 】
(1).投票内容
⊙ 投票开启于:Tue Oct 17 14:40:31 2000 类别:问答
⊙ 主题:northfan等人连署弹劾talk版主forestsea
⊙ 票选题目描述:
是否罢免forestsea的talk版主之职?
refer to #1460~1467
(2).投票结果
投票总人数 = 9 人
投票总票数 = 9 票
赞成: 2票
反对: 4票
弃权: 3票
不通过
(3).投票ID
Blumlein bolic Camer far fool
julius maomi microbe ToBe
(sissi, szbd 请假)
(4).投票意见
julius 的作答如下:
弃权
forestsea担任talk斑竹的确有不当行为,但相较ta以往的言行,他在斑竹任上还是比较
公允的,我相信那是无心之失,只有弃权了
C
j****s
发帖数: 271
33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合集]没有原则的原则 julius
发信人: fool (大傻@freespace广告商),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转载] 没有原则的原则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Fri Oct 27 13:34:42 2000), 转信
在智囊团中我是有名的和稀泥派. 算是最没有原则的. 自从前面发表了我对
flanker vs. warrior案的看法后, 最引起我注意的是cang的意见, 果然根据
条例, 如果没有明显证据表明版主荒疏版务, 不能驳回版主罢免版副的申请.
这使我想起了sallie vs. qqj的著名案例.
作为促使本团开张的一案, sallie vs. qqj案当时获得的关注是空前的. 后来
投票后虽然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但智囊团在当时作为制衡站长的民意力量,
渐渐有了影响. 时间推移, 相似的局面摆在了我们面前, 现在情况似乎不同.
智囊团目前经历着来自各方面的信任危机. 一派说智囊团已经走向反动, 不能
制约look, microbe, bolic三位. 另一派说民主本身就是笑话, 重谈"机器决定
论", 说一旦look关闸云云.... 不管从哪个角度, 大家对智
m***i
发帖数: 517
34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转载] Re: 关于这次投票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maomi 所发表 】
总不能你说一句:"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大家就把这当事实吧?
说话是要有根据的. 现在我帮你找一下根据.
你说"look早已退出智囊团", 根据应该是
look以前说过的不参加投票的话. 具体文章我找不到了, 但
在本版1116文中他又提过不投票, 那么就算这样.
可是, 在本版1680-1683系统deliver的两次投票结果中, look重新投了票.
再考虑到look从来没有正式说过退出BT团的声明, 以及在本版1536文中,
bolic对智囊团成员的说明: "智囊团投票的总人数变动为11人,其中站长2人,"
"所有有关票数计算,请以此为准".
这是在look说过不投票之后, 而也在microbe正式宣布"退出智囊团"(本版1529)之后.
这之后, BT团的站长成员们便没有正式变动过.
从时间顺序上考虑, 没有道理认为look已经不属于BT团. 因此, 你所使用的
BT团人数为8人是不妥的.
这就是不讲理了. 规则写在那儿, 你硬是不遵守, 还有话说?
这个什么惯例是从哪儿来的? 我只
A*h
发帖数: 7925
35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投诉dongbeiren2利用签名档进行PA
投诉人:Ash
投诉对象:dongbeiren2 (东北人)
投诉标题:投诉dongbeiren2 (东北人)的签名档
投诉目标:封其ID
投诉理由:
1. 理由一: 利用签名档对本id进行PA达5个月之久
证据一: BBS相关规定
发信人: bolic (一笑),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智囊团决议]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Thu Mar 30 02:45:25 2000), 站内信件
关于签名档等文字涉及的投诉问题
各版处理投诉、纠纷时应将发文者的签名档和ID、昵称等
文字等同于该网友的POST处理。
b***c
发帖数: 304
3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郑重声明:我对于这次phlin事件的看法
我承认我没有看ChinaNews版上所有Phlin的文章,所以
难免在争论时可能没有顾及一些存在的现实,比如Phlin可能
伪造过新闻,可能谩骂过ID。我的看法建立在不存在这些我
没有了解到的‘可能’的事实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因此而造成
错误和偏颇,我道歉。
我注意Phlin的post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对于他的文章,我
基本上是当作笑话,除了偶尔的灌水外,从来不回。因为到底
他的什么“中国必然革命”一类朗朗上口时刻不离嘴边的结论
从来没有拿出过什么证据,所以他的讨论大部分根本没有任何
意义。我也注意到了Phlin的文章存在无数的瞎联想、不切实际
的叫嚣和大量的偏见。
但是这和所谓“攻击谩骂”是两回事。
的确Phlin的文章里面有时有对ID的不敬之词,但是就我看
到的,大多是开始由于他的文章令人气愤引起别人首先使用比较
攻击性的词语才开始的。
在我看来,直接引起昨天Phlin事件的原因是所谓西藏的
起床时间问题。一
no
发帖数: 560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 原文由 no 所发表 】
根据我前天承诺,原创笑话大赛统计结果公布两天后
没有异议的话,该结果即为最后结果,因此第一届原创
笑话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是:no, pentagon, oncestrong
和microbe,请站长兑现赏格,分别加给pentagon, oncestrong
和microbe三个ID经验值500, 350, 200点。
说明一声,经验值不代表什么,重在参与。非常感谢这几位
网友还有cool, emily, lucent, ohyeah, tin, space, poor,
beicun, lpp, nobo, bolic, afan, catapillar, bbj,
trajan(这回可有你了,别DD了^_*), spear, calc等的积极支持,还有其他
的参赛网友,你们的支持也同样的重要,名字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感谢六位评委的辛勤劳动,为大家的评选提供方便,下次
还找你们。:)))
b*******r
发帖数: 6655
38

既然你可能感兴趣我就多说两句吧:
这个版的版主/副是最重要的,因为文章将按他/她的口味取舍。而且删文权也大。
我建议采取“民主选举/站长任命(版主),(版主)绝对专制”,版主的制版权
不受任何控制。如异议较大即可弹劾:
(1)弹劾发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0 人联名,这20人必须在此版或未名文摘上有
文章,或是其他版版主/副,联名时注上自己满足的条件。
(2)投票结果有40个人反对即下台。
在我心目中比较适合作版主的人有seman,beb,space,bolic,mci等等,不同的
人会给这个版带来不同的风格。如果开的是新版,我愿作头两个月的版主,只是
show一下这个版应该怎样操作。时间一到,不管好坏都下台换人。
我目前的操作构想是:
1。收集每天的精品,大概平均每天十篇左右吧,不定数目,各版版主/副觉得
值得就可转来,其他由这个“非灌版”的版主自选。
这个数目是collection版决对难概括的。
2。如果其他版已M,精品保留一个月到两个月(版面2x30x10=600篇),然后删。
两点除外:(1) 在原版未被M,甚至因观点原因被删的除外,
l**k
发帖数: 419
39
来自主题: sysop版 - I am quite busy today
so I will answer question on new govern rule tonite if possible. About
swave's case, I have forwarded the concerned artiles to JCC by mail, and
waiting for their reply and decision. I suggest that the person who
are watching this case be patient and keep silence, unless you have new
evidence or new view point to add. For tandon's impeachment, I have
commnunicated with tandon/xfile/bolic, and got the final comprisement.
I consider this case closed, any further post will be deleted, and
any furth
b***c
发帖数: 304
40
关于站规“智囊团”计划的看法
bolic
昨天看了ffei的评论,他说look的民主有希腊民主的意味。今天回来再重读
站规草稿,感觉与其说象希腊民主,不如说象罗马民主。这个“智囊团”的资格
审查办法让将来的智囊团怎么看怎么象元老院:-))
关于案例制的做法,我觉得很好。
我想先说一说分权的问题。
未名空间的站长和各位版主之间的关系,很象是联邦制。因为站长并没有自
己控制的版面(SYSOP等除外),所以网友(就相当于普通公民)平时打交道的
基本上都是版主。在这个基础上,各版的规定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有的版很严,
有的版则公开鼓励灌水;有的版因为情况复杂需要制定繁琐的版规,有的则是完
全根据版主的临时决定来治理。因为基本适合版情,所以迄今为止问题并不多。
这种情况更适合于各版有自己基本固定而不太同于其他版的网友的条件下。
假设来说,清华版上可能会禁止有人POST骂清华不如北大,然而这种规定在清华
版上很
b***c
发帖数: 304
4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事情已经过去了,对于本版的版主没有能够在当时上线给出处理,我表示遗
憾。版主都是业余选手,没有可能象现实中的州长那样随时等待解决问题,特别
是Blumlein版主比较忙,而我周末没有上网机会,对于版务的处理,我们无法作
到及时,请大家谅解。
现在,我来澄清一些作为版主的看法:
1.关于yuhj介入版务问题
站长在目前的条例中,有绝对的权力先于版主管理一个版的版务。介于八区
的特色,好几个站长都经常直接插手八区的版务,当然主要是删除文章。目前并
没有什么要求站长不得在未经版主同意下进行版务处理的规定,所以Pattern对
yuhj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这点我很遗憾。一方面我确实觉得作为站长应该在取得版主同意下再插
手具体版务;另一方面我和Blumlein作不到随时在线上保证行使版主权力,我觉
得我没有资格要求站务们走开。这是件无奈的事情。
更进一步说,这件事情涉及到如何划分版和站的规定问题。在这件事情上我
有一些看法,我认为作为站方,应该有他们自己的规定,比如如何界
B******n
发帖数: 197
4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aimerfy 所发表 】
(1) 投票内容
您赞成投诉条例(第二稿)吗? #1221
(2) 投票结果
投票人数: 15
赞成: 13
反对: 2
弃权: 0
赞成票比例: 86.7% 达到修改站规所要求的2/3
通过。
(3) 投票ID
aimerfy, look, far, Blumlein, brisk, walklooktalk
microbe, space, bolic, sing, mci, fencer, danielf
fyp, fool
未投票ID
caimi, piano
(4) 投票意见
aimerfy: 赞成。以后可以再根据大家的建议逐步完善。
look: 赞成。同初稿相比改动不大。
far: 赞成。
Blumlein: 赞成。
brisk: 赞成。但还需要一些修改。
walklooktalk: 赞成。
micro
b***c
发帖数: 304
4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ampaign 讨论区 】
【 原文由 bolic 所发表 】
根据《智囊团选举条例》,由智囊团与站方协商安排,准备
七月中旬前举行换届选举,参考留任成员数量,最终选举名额将在
下周公布(预计六至九名之间)。
由于智囊团的运作是不公开的,因此众多网友肯定对智囊团
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如果不作说明,将大大
减少参选的积极性,并给日后新成员参加智囊团运作带来很多麻
烦,因此在选举开始之前,站方和目前的智囊团将逐一介绍智囊
团的工作内容、秩序和各项规定,以便帮助大家了解今后可能会
参与什么样的活动,有个基本的把握。
选举活动仍将在Campaign版进行,所有帮助候选人和投票人
熟悉整个程序的介绍都将汇集在该版,请注意随时查阅。
本周内鉴于具体程序尚未讨论完毕,只接受申请,资格认证
从下周开始。
m*i
发帖数: 702
44
其实我也不是想给你添什么乱子. 在我看来, 站长还可以更牛X
一些. 尤其是在这样的垄断地位下. 而你并没有那样做, 这一点,
我很敬佩.
我自己也在中国新闻板干过. 开始还好, 后来就越来越说话不
客气. 我想, 人同此心. 而且看看现在MICROBE和BOLIC的贴子.
和以前的对比一下. 也许我过于敏感, 但我的确觉得站长说话的
口气越来越牛X了.
在网络上争论, 好象就是大家在比谁能让对手先因人身攻击而
出局. 你自己也说过, 当年你也是擦边球的高手. 现在说 起话来,
也还是时不时的刺激别人一下. 你要是这么做很愉快, 那就当我
没说. 这里毕竟是你的机子, 我们来这里找乐子, 站长更可以找乐子.
一句话, 你如果认为站长的身份能让大家对你的话更重视, 你就接着
说好了, 如果你相信自己文章本身的说服力, 不妨另注册一个ID,
看看大家是欣赏文章呢, 还是欣赏站长的身份.
no
发帖数: 560
45
来自主题: sysop版 - [转载] 关于本站新用户注册

哎,大叔您误会啦,我不是站长,我只不过是“站长工作室”
里负责扫垃圾产垃圾并且收集垃圾的版主而已,充其量就是
作家兼坐家兼扫地兼收发兼看大门的,站长有的权力比如杀
ID拉,开新版啦,进垃圾版淘废纸啦,全站广播啦我统统没有,
如果我能帮你自杀,别的版主也就都可以了,我现在只能帮
你封这个版的贴文权而已。
关于自杀问题,很惭愧,虽然已经在这当了一小会儿版主了,
但中央文件精神还是没有领会。我记得在老早以前yuhj和look
等站长曾经多次声明本站不设自杀功能,不为大家提供他杀服务
的,后来3K站长更把所有ID的生命力都设成常数了,杜绝了大家
慢性自杀的可能,我原来以为这是本站坚决反对安乐死的重要
举措,但几个礼拜前有人在本版提出类似你的要求,bolic站长
说他可以帮忙,我就有点糊涂了,也许波里其传达的就是最新
中央红头文件,也许他就是以私人身份愿意帮这个忙,不知道
那哥们后来往生极乐没有。总之,要自杀的话就找他事事,如果
他帮不了你,别人也不会或者不能帮你自杀的。
no
发帖数: 560
46
这次的事件,就如很多网民(因为taralee自称网友,所以
我只好称大家为网民,以免被大家说我人身攻击)指出的,
做得不对,我在这里先向大家作一个检讨,深刻作出灵魂
深处的反省。
我本人过去一向对taralee是很尊敬的,因为正如一些资深
网民说道,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也写不少有价值的文章,
我想能耐心写这么多长东西的人总不是坏到骨子里去叭?
也许大家立场各异,观点不同,但总是能交流的。所以在
过去的几周,我对他在SYSOP版的帖子都给予高度的重视,
一方面M了不少,二来封了攻击过他的ID,就是NCat一星期。
但这么做我其实还是非常困惑的,因为这是个很无奈的悖
论---taralee自己就在本版发表过反对在投诉版和SYSOP版
封人(反对complain版封人的仍在版上,反对SYSOP版封人
的没有保留,但有兴趣的请向站长到delete版索取,bolic
站长还回过那篇文章),那么骂他的人该不该封呢?
一面是禁止人身攻击的站规,另一面是taralee的宽容治版
的主张和我对其的崇拜和尊敬,我应该听谁的呢?经过很
no
发帖数: 560
47
你前言不答后语,你投诉是去complain板投的,封你的是
szbd你忘了?我封你在这个板是因为你说“台湾人都是
骗子”,如果你说台独都是骗子我也不会封你。而且
随后microbe封你全站,我马上就取消了对你的处罚,
还专门在板上发了通知,你说你是没看见还是
良心都让日本人吃了?
竞选班主除了台独反对外就只有我反对?你是说BT里面
除了bolic全是台独了?参加竞选的没有一个候选人是台湾人,
我支持katy和szbd不支持你,你觉得他俩也是台独?
很好,全站只有你是统一派,大家都是台独。
l**k
发帖数: 419
48
Please contact the current chairman of BraintTrust group
(the current
bm of complain board). I am sure s/he will give your answer.
bolic
is the sysop who be in charge of BrainTrust group, if you
have further
questions, you can contact him also.
no
发帖数: 560
49
来自主题: sysop版 - 一群书呆子
上层路线还没走通就在下面嚷嚷着怎么分赃。要想
你们的赌场妓院律师楼开张有买卖,上头总要先打
点清楚吧?红包应该亲自送到人家家里去,你们还
做梦想挂个红包在门口,工商治安部门的人自己来
摘么?想都别想。
你们还不赶快聘请danielf或者microbe当CEO,专管
JYZ的转帐借贷,聘bolic当CRO(Chief Revenue Officer)
专管税务和帐务稽查,聘bluebird和midi, bob当
COO(Chief Organization Officer)主观公关,上层
人事的协调工作,look和3K当正负董事长。公司赚来
精盐汁预计有40%用来开以上这么多位的工资呢。另
再许诺每年24天带薪假期,每人5000股的stock option
100%医疗及口腔保险,flexable的结婚生育假期。
只有这样公司才上有照顾下有客户么。
l**k
发帖数: 419
50
来自主题: _America版 - 也来废话一句
小将在变,老将在变,吵架的方式还是没有变。拖拖拉拉一大扎,象bolic这种号称
没有时间的也写了好几屏。其实关于爱国/民族这个问题最好回答不过。一个原则外
加一个测试。
索额图给小宝说,东北三宝是“人参、貂皮、呼啦草”。呼啦草不花钱且保暖,是
苦哈哈的过冬的宝。其实什么“爱国”,“中国人自豪”等口号就是一些人的
呼啦草。不花钱还常没事感动自己一把。所以,把呼啦草当成宝,要么是东北的苦
哈哈,要么就是脑袋里面有乒乓。苦哈哈也好,有乒乓也好,还不至于让人puke,
苦哈哈或者乒乓看呼啦草受到不公正待遇,搞点葬花葬草的示威,才是puke,更有
一帮焦大在旁边抹眼泪,你以为你抹了眼泪就是林带鱼啦?
一个测试。愿不愿意留在美国(给没有墨水的人用),或者说为不为五胡乱华之后
的出现的“朝气蓬勃的杂种”叫好(给掉书袋的人用)。如果对这两个问题回答是
肯定的,那么这个人从骨子里面不反对日本侵略中国,所以他说鼓吹的民族主义就
是屁话一句。加入美国国籍本质上就是接受异族统治;鼓吹“朝气蓬勃的杂种”本
质上就是闭上眼来享受强奸。
Talk is cheap, show me the code - Linu
首页 1 2 3 4 5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