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 发帖数: 12853 | 1 有这个情节,肯定是正当防卫
最大的争议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警察介入4分钟后就离开了拘禁于欢
母子的办公室,而于欢被催债者拿椅子杵到退无可退,才拿起了刀。
速之客”最终一死三伤,而于欢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
利息10%,但无力偿还。
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母子走哪儿,催债者跟哪儿,连去吃饭也被跟随、看守;后母
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
,纠纷再一次延续。面对无法摆脱催债者的困局,以及“杵”来的椅子,于欢选择了持
刀反抗。
诉。二审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计划3月27日与法院沟
通阅卷事宜。
代表人的山东源大工贸公司大院已不平静。
司办公楼前,“现场乱哄哄的”,有一名年轻女子在大喊大叫,“苏总和对方互骂”。
称借给了苏银霞100万元,这是判决认定苏银霞此次借款的全部数额。据媒体报道,此
前一天,母子已把唯一的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者,于欢的东西也被拖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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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12853 | 2 律师辩诉的关键,不是这些人的行为是否在旁人眼里会对杀人者造成实质伤害,而是杀
人者在当时的情形下是否感到生命受到重大威胁,或者即使不致命自己的身体完整和自
由受到了诸如伤残,捆绑,玷污等严重威胁。从杀人者母亲已经受到的侮辱看来,杀人
者本人被侮辱,捆绑,殴打是一个 99% 可能的后果。
如果上述成立,那么杀人者用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所以
原判决所谓故意伤害杀人,肯定不成立。
下面一个问题,就是是否防卫过当。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
(1)杀人者是否想杀死人:如果杀人者用武器自卫,本无意致人死地,但是造成伤者
死亡,这个防卫过当也不能成立。
(2)如果杀人者知道一定会杀死人,还是继续,那么是否防卫过当,这时候才需要问
杀人者是不是有生命威胁。如果明确无生命危险,还故意下手目的是杀死人,这个才是
防卫过当。
如果辩方律师能够证明当时母子二人都有生命危险,比如讨债者变本加厉,已经疯狂,
什么都做得出来,那么母子用任何方式自卫,杀死几个人,都是正当防卫。
如果在美国,私家房子里,有人这样非法闯进来,捆绑殴打房主,那么这家任何人都可
以拿武器把闯入者用子弹轰成蜂窝煤,正当防...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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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发帖数: 769 | 3 “虽于欢当时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辱骂和侮辱,但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
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较
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1,四个人掐一个人的脖子,还需要工具?
2,警察是出警了。但是他们还是在有恃无恐地掐他脖子。是该说:
(1)警察当时不在场,所以他们掐他的脖子,他有防卫的紧迫性呢?
还是:(2)警察当时在场,但是他们就是有恃无恐的当着警察的面继续殴打受害人/
掐他的脖子(警察也没阻止),但是由于警察在场所以他没有防卫的紧迫性?
警察还真是随意,薛定谔的猫似的。说到当事人不该反抗时就说警察在场;说到别人当
着警察的面殴打/掐当事人脖子(而警察也未制止)的时候就说警察出去了不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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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发帖数: 3963 | 5 正当防卫不存在杀人偿命这一说
就连过失杀人也不存在杀人偿命这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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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发帖数: 11593 | 7 真要讲杀人偿命的话,他儿子撞死人家女孩子之后早该自裁以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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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8800 | 9 这个是美国的价值输出?
每个被警察击毙的天使都是好孩子来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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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 发帖数: 21039 | 11 真TMD二啊。
中国作为二战的战胜国,先对于米国占领自己的领土钓鱼岛20多年不闻不问,70年代米
国将钓鱼岛私受日本后,政府层面无人生气。 到今天连米国都公开挑衅,说钓鱼岛就
是日本的。 先(富)脓(包)党空有200万国防军,先主席留下的核大棒,前怕虎(米)
,后怕狼(日),连个屁都放不出来,窝囊头顶。
而日本作为二战米国的战败国,却一直不放弃对失去国土的追求,不光是被苏联夺取的
北方四岛,连米军伤亡2万多拿下的战略位置非常重要的硫磺岛,都不得不乖乖的还给
日本了。 临走还屈辱的挖出米军尸体,运回米国。 西历1968年,硫磺岛重归日本,硫
磺岛上全军覆没的栗林中将以下2万多海陆军将士,在23年后终于能魂归故国了。
矮贼政变上台,先脓党统治30多年,喪权辱国,莫过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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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12 啊?你不骂了?我还要问你为何这么恨你的薄爷爷呢,你说你没点辱母之仇至于天天在
这骂你薄爷爷吗?薄爷爷对你家是负心人?强奸了你家的童养媳?拿针刺了你奶奶的嘴
?咬掉了你妈的你奶头?有木有?要不然你他妈的的哪来的对薄熙来那么大的深仇大恨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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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 发帖数: 913 | 15 当局应该将于欢无罪释放,另奖励10万for孝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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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6217 | 16 欠了140万已经还了180万 还剩17万没还 把人玩死里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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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 发帖数: 913 | 17 你不准确。
是欠了135万,
还了184万,外加一套140平米的房子。
驴打滚太厉害了。借100, 一年就变成欠330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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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4044 | 20 据说是掏出jj要逼人妈口,警察来了不管,实在没法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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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7544 | 21 敢借这种印子钱的也不是一般人。
14年7月借一百万,15年11月又借三十五万,这大妈也是个狠角。从时间上看,估计是
用这个钱炒股指、期货什么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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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8 发帖数: 19630 | 25 没有唱红打黑,你们指望什么呢?
警察和黑社会是一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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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8 应该是十几年前了,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有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曾经问我,要不要一起
放高利贷,她那时候在广州,我和她老公是一个地方的人,关系很好。
其实我们是一个省的,不说具体地方了。
她那是想买房子,没钱,然后问我借了点钱,就问我想放高利贷吗,说她堂哥在老家放
高利贷,然后生气还很好,收入也是。
她堂哥是当地警察里的一个中层领导,我说不要赚这种钱,没有答应。
这夫妻后来好像找了自己的姐姐借了十万还是多少,去放高利贷去了。
因为堂哥在在当地做警察,所以没什么烂数的,不过据说她堂哥的利息没其他人高,所
以生意很好。
那时候才知道,在内地小地方,竟然有这么恐怖的事情,想起来这应该不只是他们那一
个地方才会有这种事情,时间久了都忘记了,看到那个辱母案才突然想起这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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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6217 | 29 其实,这也是一种社会进步,过去没有网络监督的时代,这辱母杀人案肯定会被山东地
方消化的,现在全国全球人民都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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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发帖数: 676 | 31 印度和美国是法制国家 三权分立 法官就算用法律框架冤了你 也只能受着 慢慢打官司
最后二十几年后翻了案 纳税人替政府买单
中国这种垃圾国家 现在一有冤案 立刻微博微信满天飞 直接上达天庭拨乱反正 地方政
府还有一堆大小官儿跟着肇事的法官吃瓜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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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4 发帖数: 4716 | 32 青岛黑社会大街杀人
麦当劳杀人案
还有于欢辱母案
山东怎么这么多人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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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发帖数: 6093 | 35 狗屁。按汉律,买买提能剩下的活口凑一个版都不够,还都是太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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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37 按照汉律,这里所有人乱评时政时都明显僭越/大不敬,的确早该完蛋了。所谓尊重孝
道,其实也只是为尊崇皇权在理论上铺路罢了。以下为引用:
到汉武帝时,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儒家思想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
。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成为汉律的指导思想,
在汉律有种种表现。例如,汉律开始把“不敬”或“大不敬”罪规定为严重犯罪,以维
护皇权,体现“君为臣纲”;以“不孝罪”为重罪,以维护父权,体现“父为子纲”;
赋予丈夫广泛的休妻权,以维护夫权,体现“夫为妻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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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发帖数: 4915 | 38 扯鸡巴蛋,这得多傻逼才会相信这种民间故事。
汉朝的事,汉朝都没记载,都是后人瞎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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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 发帖数: 2228 | 39 扯淡,你懂法吗?你连最基本的属地原则都不懂就别在这胡说八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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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40 其他不敢说,可我显然比你个法盲懂法。不想正常讨论法律就一边凉快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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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43 说了这么大一堆,结果一条法律也没具体讨论,一个具体细节也没具体分析,全是喊口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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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4129 | 48 山东人还活在梁山好汉的年代,干脆把那个孔庙彻底砸烂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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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42116 | 50 至少符合大多数中国人的认同。
上门讨债,威胁,有人报警,警察来了,警告不许打人,然后走了,发生侮辱,最后杀
人。
报警的人是工厂的工人,警察来了之后,当事人,于欢一家,没有要求警察保护,至少
目前的报道没有这么说。不论TG的媒体,还是爆料的媒体,都没有提到于欢一家要求警
察处理。警察一没有必要多管闲事,二也没达到警察介入的程度。
杀人了,这才开始归警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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