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发帖数: 29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RelEase (无咎), 信区: board
标 题: Re: [结果]Re: 有关Wisdom版主人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 02:56:06 2008)
我就事论事一下:
假如本站任何一个id由于某种原因而从系统中消失。我(release)个人申请同样id,是
否等同与原id?怎样认定?有无前例?原则是什么? |
r*****e 发帖数: 292 | 2 这个问题,能不能给个站方的解释?谢谢!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 发信人: RelEase (无咎), 信区: board : 标 题: Re: [结果]Re: 有关Wisdom版主人选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 02:56:06 2008) : 我就事论事一下: : 假如本站任何一个id由于某种原因而从系统中消失。我(release)个人申请同样id,是 : 否等同与原id?怎样认定?有无前例?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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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18160 | 3 你遇到这个情况了么?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 发信人: RelEase (无咎), 信区: board : 标 题: Re: [结果]Re: 有关Wisdom版主人选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 02:56:06 2008) : 我就事论事一下: : 假如本站任何一个id由于某种原因而从系统中消失。我(release)个人申请同样id,是 : 否等同与原id?怎样认定?有无前例?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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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 恩。有人刚刚当选斑竹。据说id是重新申请的,所以我问问站方认定此id为前人所有的
原则。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你遇到这个情况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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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5 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现在这里很多新ID都不是原来的人了。
新的还是新的,和老ID无关。
当然,可以装成老ID去骗老ID原来的老情人。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恩。有人刚刚当选斑竹。据说id是重新申请的,所以我问问站方认定此id为前人所有的 :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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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6 基本靠信用。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恩。有人刚刚当选斑竹。据说id是重新申请的,所以我问问站方认定此id为前人所有的 :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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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7 不是,你可能理解错了。
是有一个id申请斑竹。站方把这个id所有的过去的功绩都统计进去作为衡量的条件。
我仅以文章数为例:
这个id发文只有~300篇(多为水文)。但站方的统计是500篇(据说以前有大量有价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我想知道一下怎么认定的。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现在这里很多新ID都不是原来的人了。 : 新的还是新的,和老ID无关。 : 当然,可以装成老ID去骗老ID原来的老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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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8 就这句话,我和你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站方的理解显然不同,所以我问一下。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基本靠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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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9 BBS的原则之一是: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合理,证据充分,那么你就不该有疑问。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不合理,证据也不充分,那么你就更不该有疑问。
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你可能理解错了。 : 是有一个id申请斑竹。站方把这个id所有的过去的功绩都统计进去作为衡量的条件。 : 我仅以文章数为例: : 这个id发文只有~300篇(多为水文)。但站方的统计是500篇(据说以前有大量有价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 我想知道一下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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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10 那我认为还是站方说的对,我等愚钝,一定是弄错了。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就这句话,我和你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站方的理解显然不同,所以我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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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11 那是因为你不信任站方。但我这里还有这么点信任:)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BBS的原则之一是: :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合理,证据充分,那么你就不该有疑问。 :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不合理,证据也不充分,那么你就更不该有疑问。 : : 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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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12 啧啧,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我这十年如一日的拍站务的马屁,被你一句话就给定性为反革命了......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是因为你不信任站方。但我这里还有这么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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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18160 | 13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你可能理解错了。 : 是有一个id申请斑竹。站方把这个id所有的过去的功绩都统计进去作为衡量的条件。 : 我仅以文章数为例: : 这个id发文只有~300篇(多为水文)。但站方的统计是500篇(据说以前有大量有价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 我想知道一下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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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14 没办法,拍马屁的之间也有生存竞争阿//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啧啧,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 我这十年如一日的拍站务的马屁,被你一句话就给定性为反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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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15 谢谢!//hand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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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发帖数: 7843 | 16 没啥棘手的
这俩人都不合适当版主
站方应该直接任命akju和dreamfly中的一个人当版主
他们俩虽然没有申请
你们去沟通一下,应该可以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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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17 俺十年一直努力往上爬,可是没有踩过任何人的肩膀啊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没办法,拍马屁的之间也有生存竞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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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18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除非实名制,否则你不可能完全解决。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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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发帖数: 7843 | 19 我看wisdom的样子非常混乱
局内人都不适合当版主
只有找这两个局外人才合适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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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20 那是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巨人”阿。十年之巨,机会难得。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俺十年一直努力往上爬,可是没有踩过任何人的肩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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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21 不难。收回成命,重新考量就是了。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除非实名制,否则你不可能完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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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22 恩,小贝,我支持你。申请吧
【在 b********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看wisdom的样子非常混乱 : 局内人都不适合当版主 : 只有找这两个局外人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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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23 有志气,有出息~~~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是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巨人”阿。十年之巨,机会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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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24 怎样证明前后的ID不是一个人?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不难。收回成命,重新考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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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25 没必要证明阿
假如你和小贝申请塞克斯,需要证明你们不是一个人么?
虽然实际上你们有可能是一个,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这里。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怎样证明前后的ID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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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26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一个人的?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没必要证明阿 : 假如你和小贝申请塞克斯,需要证明你们不是一个人么? : 虽然实际上你们有可能是一个,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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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27 啊,原来你是小贝!
那刚才多有得罪,失敬失敬。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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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28 ......................
郁闷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啊,原来你是小贝! : 那刚才多有得罪,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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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发帖数: 3625 | 29 用脚说话。--路客。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BBS的原则之一是: :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合理,证据充分,那么你就不该有疑问。 : 如果你发现站务的结论不合理,证据也不充分,那么你就更不该有疑问。 : : 值文章)。其他网友给的理由:这个id曾经被系统删除过,但是“据说”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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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发帖数: 8253 | 30 dreamfly?有没有搞错,她可是原版副啊,waichi粉丝团最得力的干将,对waichi的所
谓全宇宙最牛的根法垂涎三尺,半只脚已经迈进了GYFM。
【在 b********r 的大作中提到】 : 没啥棘手的 : 这俩人都不合适当版主 : 站方应该直接任命akju和dreamfly中的一个人当版主 : 他们俩虽然没有申请 : 你们去沟通一下,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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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发帖数: 8253 | 31
让PARA当选确实有些意料之外。
PARA这个新ID的申请资格几乎是通过一夜而达到的,(200次上站,200篇发文)
如果这样,那mitbbs的规矩还有意义吗?岂不是随便可以突破?更何况PARA还有明显的GYFM弟子背景。
虽然站方的决定有些难以让人理解,最后推出的任命原则也含混不清,看反对票的多少
也觉得很不适合这次竞选情况。
但是PARA当版主的结果我认为是目前最好的,我完全接受,也不希望换人。类似ajku这
种版外人士都无法替代。
另外非常希望站方把版主的真正的任命选择的条款充分解释清楚,这样更容易得到我等
的理解,也便于下次再次进行竞选
我现在就是对于站方的言论自由权有所疑问,不知是否可以解答我前面的问题,谢谢。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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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32 新版主已经上任。能否麻烦站方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日后有个判例可以依照。谢谢。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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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33 叉出去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新版主已经上任。能否麻烦站方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日后有个判例可以依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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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34 你是钻风?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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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35 继续咨询站务问题:新id与老id同名,可否视同为老id?衡量的标准是什么?
我先谢过站方的解答。 |
h****l 发帖数: 7290 | 36 不用谢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继续咨询站务问题:新id与老id同名,可否视同为老id?衡量的标准是什么? : 我先谢过站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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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37 应该的//hand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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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38 要是毫无线索,无法确认,不能。
要是显然能确认两人一致,还要拒绝这个信息,只盯着“新id与老id同名”说事,硬
要求从这一点得出“可否视同为老id”是与非的判断,这种装模作样,那就过分。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继续咨询站务问题:新id与老id同名,可否视同为老id?衡量的标准是什么? : 我先谢过站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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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39 什么“显然”?在下不太明白。
其实我倒是“显然”看出来两点,(1)paramita是你马甲。
什么?你没看出来。我建议你再看看。。。昨天我看出来了(2)howell“显然”是小贝
。你看他自己都信了,你还不信?
你要装模作痒,就太过分了。站务比你可靠多了。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要是毫无线索,无法确认,不能。 : 要是显然能确认两人一致,还要拒绝这个信息,只盯着“新id与老id同名”说事,硬 : 要求从这一点得出“可否视同为老id”是与非的判断,这种装模作样,那就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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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0 我用词过了。抱歉。
你说的不过是:新旧ID一致,本人可能不一致的问题。
然后你强求站方光从新旧ID一致,对本人是否一致回答个“是或否”----本身就是悖论。
显然新旧ID一致本身不能做为本人是否一致的标准。显然要有其他证据。
具体到paramita,他的证据显然够了。连runsun都没有质疑他的真实身份。
然后你硬要站方回答---他新旧id一致,你是否就据此认为他是同一人。
别人提供的证据,你拒绝加入,只考虑新旧id一致这唯一前提。你认为这样很聪明?你
认为这样就理直气壮的驳倒了对方?
,硬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什么“显然”?在下不太明白。 : 其实我倒是“显然”看出来两点,(1)paramita是你马甲。 : 什么?你没看出来。我建议你再看看。。。昨天我看出来了(2)howell“显然”是小贝 : 。你看他自己都信了,你还不信? : 你要装模作痒,就太过分了。站务比你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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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1 证据?哪里?我打酱油,眼又不明,见谅见谅。你有ni number么?
俺在这里和站务探讨一下,马匹没少拍,“理直气壮”是不敢的。只是委屈了howell兄。
论。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用词过了。抱歉。 : 你说的不过是:新旧ID一致,本人可能不一致的问题。 : 然后你强求站方光从新旧ID一致,对本人是否一致回答个“是或否”----本身就是悖论。 : 显然新旧ID一致本身不能做为本人是否一致的标准。显然要有其他证据。 : 具体到paramita,他的证据显然够了。连runsun都没有质疑他的真实身份。 : 然后你硬要站方回答---他新旧id一致,你是否就据此认为他是同一人。 : 别人提供的证据,你拒绝加入,只考虑新旧id一致这唯一前提。你认为这样很聪明?你 : 认为这样就理直气壮的驳倒了对方? : : ,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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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2 证据啊证据,我在找你。
兄。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证据?哪里?我打酱油,眼又不明,见谅见谅。你有ni number么? : 俺在这里和站务探讨一下,马匹没少拍,“理直气壮”是不敢的。只是委屈了howell兄。 : :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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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3 有进步,不是光拿新旧ID一致说事了。
自己去翻旧贴吧。懒得列了,board或sypop版,给你的回帖里也曾有过。
兄。
?你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证据?哪里?我打酱油,眼又不明,见谅见谅。你有ni number么? : 俺在这里和站务探讨一下,马匹没少拍,“理直气壮”是不敢的。只是委屈了howell兄。 : :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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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44 别声张,我还指望着用小贝的马甲再火一把呢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什么“显然”?在下不太明白。 : 其实我倒是“显然”看出来两点,(1)paramita是你马甲。 : 什么?你没看出来。我建议你再看看。。。昨天我看出来了(2)howell“显然”是小贝 : 。你看他自己都信了,你还不信? : 你要装模作痒,就太过分了。站务比你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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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 发帖数: 7290 | 45 啥?我哪里委屈了?怎么委屈的?你怎么能让我委屈?人家不要嘛!
兄。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证据?哪里?我打酱油,眼又不明,见谅见谅。你有ni number么? : 俺在这里和站务探讨一下,马匹没少拍,“理直气壮”是不敢的。只是委屈了howell兄。 : :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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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6 恩,有进步,不拿显然说事了。
你是paramita主id的证据就在这个帖子里,另外你家的镜子和电脑都是证据。我就懒得
列了,麻烦你自己看吧,谢谢!
我继续咨询站务问题:新id冒充老id申请版主?怎样处理?衡量的标准是什么?
先谢过站方的热心解答。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进步,不是光拿新旧ID一致说事了。 : 自己去翻旧贴吧。懒得列了,board或sypop版,给你的回帖里也曾有过。 : : 兄。 :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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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7 委屈你当了我的人证。抱歉抱歉。
【在 h****l 的大作中提到】 : 啥?我哪里委屈了?怎么委屈的?你怎么能让我委屈?人家不要嘛! : : 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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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48 站务同学,我已在wisdom请求他人提供现paramita是原paramita
的证据。暂时没有人提供。唯一的是旁证是没有人质疑。
我现在提出质疑。我认为此id为冒充。我也有旁证一,就是到
现在为止,没有人提供yuuli所提到的证据。
请参考以下链接,谢谢处理!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isdom/31197230.html |
y***i 发帖数: 11639 | 49 paramita提到以前他和其他id私下发mail的内容。估计还在哪个版的什么地方。
他已经大量的发文章,文字,内容,关于自己家庭的一些信息,和以前的paramita都
是吻合的。都是证据。你不知道,没法验证,但只要有人很清楚就可以做为证据---
这样的证据做出庭证据都够了。
叫这个劲儿没意思,其实已经不在意原话题了,只是故意要把对方憋一肚子火才爽,
其实根本自己也不爽。我们俩都有责任,都太无聊,还是停了吧。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站务同学,我已在wisdom请求他人提供现paramita是原paramita : 的证据。暂时没有人提供。唯一的是旁证是没有人质疑。 : 我现在提出质疑。我认为此id为冒充。我也有旁证一,就是到 : 现在为止,没有人提供yuuli所提到的证据。 : 请参考以下链接,谢谢处理!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isdom/31197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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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50 是很没意思,我根本不关心谁是你们的版主。我也不知道一开始你跑进来大喝小叫干什
么。
我只想和站务讨论一下这样的处理是否合适。因为显然会有大量的老id在mitbbs发展过
程中被删除了。如果将来有很多新id出来声称他就是老id。是没有办法处理的。也很难
有适合处理的原则。就像howell说的,这很难。
至于你仍然选择声称你们有证据。那很抱歉。我很想问你。既然我“不知道,没法验证
”,站务又是怎样知道和验证的呢?站务又是怎样通过版主的任命的呢?你不觉得其中
蹊跷么?
【在 y***i 的大作中提到】 : paramita提到以前他和其他id私下发mail的内容。估计还在哪个版的什么地方。 : 他已经大量的发文章,文字,内容,关于自己家庭的一些信息,和以前的paramita都 : 是吻合的。都是证据。你不知道,没法验证,但只要有人很清楚就可以做为证据--- : 这样的证据做出庭证据都够了。 : 叫这个劲儿没意思,其实已经不在意原话题了,只是故意要把对方憋一肚子火才爽, : 其实根本自己也不爽。我们俩都有责任,都太无聊,还是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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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292 | |
r*****e 发帖数: 292 | 52 顶上来,请站务同学去视察一下假冒版主领导下的wistom,很繁荣。谢谢。 |
a*********7 发帖数: 30080 | 53 花了九个月时间去了解,还在努力吧?
都说诸葛一生谨慎,还是得对站务甘拜下风吧?
【在 m****s 的大作中提到】 : 恩,这个问题,是有点棘手,我们了解一下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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