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版 - 妻子高速上被丈夫踹下车:是谁在杀死中国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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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发帖数: 26 | 1 01
前几天在重庆江津收费站,发生了一起“高速公路家暴事件”。
当时执法人员在收费站附近夜巡,看见一名女子坐在地上哭,旁边停着一辆车,走过去
还发现女子手上血流不止,就问她怎么回事。
她说是被老公踢下车打伤的。
又询问坐在车上的男子,也就是女子的老公。他说:“因为她太唠叨了,我受不了。”
哦,因为老婆唠叨,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把老婆踹下车,所以把老婆打到流血。这理由着
实厉害。
而更令执法人员觉得奇怪的是,女子表现得既不愤怒,也不惊恐,更没有丝毫求助的意
愿。
似乎对丈夫的暴力已经习以为常,觉得家暴根本算不了什么。
随后她情绪很快恢复了平静,然后上车与丈夫离去。
02
有位叫阿朱的法庭人员,经手过一个故意伤害案件。
一位长期被家暴的女性,在儿子九岁时终于离婚。离婚后的某天,她走在路上被开车经
过的前夫看见,前夫强行把她拉上车,开走。
在车上,前夫要求复婚,还要求她去向前婆婆下跪求饶。
她断然拒绝,结果遭到了长达8个小时的殴打,右腿膝盖粉碎性骨折(被硬生生拗断了
右腿),鼻骨粉碎,眼眶破裂,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被浇汽油(前夫威胁要烧死她
)。
以下是施暴者(她前夫)的笔录:
“我用腿压住她的膝盖,用两手一起抓住小腿硬掰,直到听到咔擦一声,她痛昏过去…
我揪着她的头发,把她脸往地上砸…她以后好了也是个瘸子,鼻子也碎了,没有男人会
要她。”
经历了如此残忍的暴行,受害女子或许会终身残疾。然而,当法律要为她讨回公道的时
候,她却给法院写了一封求情函,请求法院对她前夫量刑从轻,并自愿不再追究前夫的
刑事责任。
原因是儿子的抚养权在前夫手中,她不想让儿子受到心理创伤。
当然,最后法院并没有因此轻判,而是依然从重处罚。但受害女子为前夫求情的行为,
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
暴力,不应该有任何被原谅的理由。
03
有位退休的老警察,讲述了自己遇到过的各种报案,其中提到一次家暴事件。
有天晚上他接到报警电话,电话中的女人称自己被丈夫家暴,于是他迅速出警。
到达指定地址之后他发现,报警的女人身材娇小,此时已是鼻青脸肿,身上布满了被殴
打的淤青,手臂上尽是指甲的抓痕;而她那身材健硕高大的丈夫,似乎在为自己的家暴
行为感到惭愧,满脸懊悔地坐在沙发上。
老警察见状,正想发威怒斥,女人居然率先开口:
“其实没什么事,他就是发发酒疯。”
男人连忙附和:“对对对,我不是故意的。”然后拉着女人的手拼命道歉:“老婆对不
起,真的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女人似乎心软了,先是沉默不语,然后带着歉意对老警察说:
“您先回去吧……抱歉让您白跑一趟……”
老警察其实心里还是有点顾虑,但人家都下逐客令了,自己也不好再多管闲事。
于是他看了一眼女人浑身的伤痕,惴惴不安地回警局了。
老警察事后说道,这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一个决定。
因为当晚他就接到了第二通电话,这次是那对夫妇的邻居打来的:
那个女人再次被丈夫家暴,而且活活被打死了。
施暴者之所以说出“对不起,我知错了,下次再也不会了”这种话,只是想尽快洗脱自
己的罪名与负疚感,以便进行下一次暴力。
一旦你轻易选择原谅,可能就永远也无法脱身了。
暴力,不应该因道歉而被原谅。
04
英国《卫报》报道过一个案件。
1998年,10岁的女孩娜塔莎,在上学的路上被人绑架。绑匪叫沃尔夫冈,是一个38岁的
单身汉。
娜塔莎遭到绑架后,被囚禁在一个地窖里长达八年,受尽了各种非人的虐待。
“你的父母根本不爱你,他们不希望你回去,他们很高兴终于摆脱了你,你已经没有家
人了,我就是你的家人。”
“你只属于我一个人,是我创造了你。”
对于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来说,这种洗脑是有效的。
然后在往后的八年时间里:绑匪不断对娜塔莎进行性侵、羞辱、毒打;为防止她逃跑,
剃光了她的头发,让她半裸着干家务活。
娜塔莎曾想过报警、逃跑、自杀,但都以失败告终。
在这种无比绝望的情况下,娜塔莎开始对绑匪产生本能的依赖:
“毕竟他是我生活中唯一的一个人,我的一切完全依赖于他。”
到了2006年,娜塔莎已经18岁。有一天她在花园打扫卫生的时候,趁着绑匪背过身打电
话的几秒,成功逃走,并获救了。
而绑匪还没等警察抓到他,就畏罪自杀了。
这本该是件大快人心的事。
但娜塔莎得知绑匪的死讯之后,居然崩溃得嚎啕大哭,并痛骂警察谋杀了绑匪。
此后的日子里,娜塔莎还始终随身带着绑匪的相片。
面对各种质疑,她说:
“没错,他是那个囚禁我、折磨我的人,但他也是这些年来,唯一在我身边的人。我确
实从恶魔手中逃了出来,但同时我也失去了曾经和我最亲近的人,哪怕是逼不得已的亲
近。”
05
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个:
1973年8月23日,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一家银行,遭到两名歹徒的抢劫。歹徒挟持
了四名银行职员,与警方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最终投降。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的几个月,四名当时被挟持的银行职员,对挟持他们的人显露出怜
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两名歹徒,甚至还为他们筹集法律辩护的资金。
更有甚者,四名人质中的一名女职员,竟然还爱上了其中一名歹徒,并在这名歹徒服刑
期间与其订婚。
这就是许多人所说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举个更简单一点的例子来说明:
当恶魔来到人间,把一个人抓到了地狱,让他在地狱里尝尽折磨与痛苦,然后再让他回
到人间,过上正常的日子。
于是这个人就会产生错觉,误以为人间就是美妙的“天堂”,并那个将他抓进地狱的恶
魔,仿佛成了拯救他的“天使”。
这其实是一种不正常的心理。
就像很多女人遭到丈夫的侮辱、虐打之后,她们的丈夫就会立即收起狰狞的面孔,要么
向她们哭着下跪道歉,要么对她们小心翼翼地嘘寒问暖,让她们刚刚受过创伤的身心得
到一种不真实的慰藉。
于是这些长期被家暴的女人,会错误地认为“丈夫终究是爱自己的”,她们会说“我老
公不打我的时候,对我很好的”,更会将残暴的丈夫当作是自己的救赎者。
但我想对她们说:当你们的丈夫决定扬起拳头,爱在他们心中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家暴的本质,就是暴力。
而暴力一旦被犯下,就必然是一宗无可否认的罪行。
无论给这种暴力披上多少“仁慈”的外衣,都不值得被原谅。
06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总是会一次次地选择原谅?
因为有太多的因素阻碍她们离开暴力。
可能因为心肠太软、因为孩子太小、因为经济还没独立、因为害怕被报复、因为恐惧流
言蜚语、因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因为亲戚会瞧不起离婚的女人……
也可能是因为社会对家暴问题的管理还不够完善,无法彻底惩治那些施暴的禽兽。
所以抵制家暴,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连那些经济完全独立的女强人,想要离婚,都需要跨过不少阻拦;更不用说无数普通家
庭中的妻子,以及部分落后地区的妇女,若想离婚,得克服多少无法想象的困难。
可见,要让广大女性摆脱家暴的魔爪,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还想说的是:
每一个女人,都要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去面对与抵抗那些长久的压迫。
更要相信,只要离开那个家暴你的人——
即使未来与前途再渺茫,也一定会比过去要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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