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AO下来了一个新EB-1b 的案子,它是属于不发表出来的案子,所以不能当成案例
,也就是说没有法律上可以依据的效 力。但是他的分析是很有意思的。案 情简单来说
是 Service Center 原本否决了申请人不附符合任何七个条件里的任何一 个。但是AAO
认为Service Center没有充分的考虑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
首先AAO同 意Service Center的立 场,只是当reviewer是不 够的,因 为AAO及
Service Center认为这在学术界是所谓的“ Routine in the field and usually has
limited value in demonstrating the reviewer’s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as
outstanding。” 也就 是说AAO也采取比较严格的立 场。但是这个案子的申请人正 好
有一 个 editorial position,因 此AAO认为这与一般的reviewer不同,所以Service
Center必须认定这点。至 于如 何解 决要 求Service C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