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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BibleStudy版 - 11月罗马书查经 - 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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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romans话题: 33话题: 他們话题: 保羅话题: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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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馬 書 9
1 我 在 基 督 里 说 真 话 , 并 不 谎 言 , 有 我 良 心 被 圣 灵 感 动 , 给
我 作 见 证 ;
2 我 是 大 有 忧 愁 , 心 里 时 常 伤 痛 ;
3 为 我 弟 兄 , 我 骨 肉 之 亲 , 就 是 自 己 被 咒 诅 , 与 基 督 分 离 ,
我 也 愿 意 。
4 他 们 是 以 色 列 人 ; 那 儿 子 的 名 分 、 荣 耀 、 诸 约 、 律 法 、 礼
仪 、 应 许 都 是 他 们 的 。
5 列 祖 就 是 他 们 的 祖 宗 , 按 肉 体 说 , 基 督 也 是 从 他 们 出 来 的
, 他 是 在 万 有 之 上 , 永 远 可 称 颂 的 神 。 阿 们 !
6 这 不 是 说 神 的 话 落 了 空 。 因 为 从 以 色 列 生 的 不 都 是 以 色 列
人 ,
7 也 不 因 为 是 亚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就 都 作 他 的 儿 女 ; 惟 独 从 以 撒
生 的 才 要 称 为 你 的 後 裔 。
8 这 就 是 说 , 肉 身 所 生 的 儿 女 不 是 神 的 儿 女 , 惟 独 那 应 许 的
儿 女 才 算 是 後 裔 。
9 因 为 所 应 许 的 话 是 这 样 说 : 到 明 年 这 时 候 我 要 来 , 撒 拉 必
生 一 个 儿 子 。
10 不 但 如 此 , 还 有 利 百 加 , 既 从 一 个 人 , 就 是 从 我 们 的 祖
宗 以 撒 怀 了 孕 ,
11 ( 双 子 还 没 有 生 下 来 , 善 恶 还 没 有 做 出 来 , 只 因 要 显 明
神 拣 选 人 的 旨 意 , 不 在 乎 人 的 行 为 , 乃 在 乎 召 人 的 主 。 )
12 神 就 对 利 百 加 说 : 将 来 大 的 要 服 事 小 的 。
13 正 如 经 上 所 记 : 雅 各 是 我 所 爱 的 ; 以 扫 是 我 所 恶 的 。
14 这 样 , 我 们 可 说 甚 麽 呢 ? 难 道 神 有 甚 麽 不 公 平 麽 ? 断 乎
没 有 !
15 因 他 对 摩 西 说 : 我 要 怜 悯 谁 就 怜 悯 谁 , 要 恩 待 谁 就 恩 待
谁 。
16 据 此 看 来 , 这 不 在 乎 那 定 意 的 , 也 不 在 乎 那 奔 跑 的 , 只
在 乎 发 怜 悯 的 神 。
17 因 为 经 上 有 话 向 法 老 说 : 我 将 你 兴 起 来 , 特 要 在 你 身 上
彰 显 我 的 权 能 , 并 要 使 我 的 名 传 遍 天 下 。
18 如 此 看 来 , 神 要 怜 悯 谁 就 怜 悯 谁 , 要 叫 谁 刚 硬 就 叫 谁 刚
硬 。
19 这 样 , 你 必 对 我 说 : 他 为 甚 麽 还 指 责 人 呢 ? 有 谁 抗 拒 他
的 旨 意 呢 ?
20 你 这 个 人 哪 , 你 是 谁 , 竟 敢 向 神 强 嘴 呢 ? 受 造 之 物 岂 能
对 造 他 的 说 : 你 为 甚 麽 这 样 造 我 呢 ?
21 窑 匠 难 道 没 有 权 柄 从 一 团 泥 里 拿 一 块 做 成 贵 重 的 器 皿 ,
又 拿 一 块 做 成 卑 贱 的 器 皿 麽 ?
22 倘 若 神 要 显 明 他 的 忿 怒 , 彰 显 他 的 权 能 , 就 多 多 忍 耐 宽
容 那 可 怒 预 备 遭 毁 灭 的 器 皿 ,
23 又 要 将 他 丰 盛 的 荣 耀 彰 显 在 那 蒙 怜 悯 早 预 备 得 荣 耀 的 器
皿 上 。
24 这 器 皿 就 是 我 们 被 神 所 召 的 , 不 但 是 从 犹 太 人 中 , 也 是
从 外 邦 人 中 。 这 有 甚 麽 不 可 呢 ?
25 就 像 神 在 何 西 阿 书 上 说 : 那 本 来 不 是 我 子 民 的 , 我 要 称
为 我 的 子 民 ; 本 来 不 是 蒙 爱 的 , 我 要 称 为 蒙 爱 的 。
26 从 前 在 甚 麽 地 方 对 他 们 说 : 你 们 不 是 我 的 子 民 , 将 来 就
在 那 里 称 他 们 为 永 生 神 的 儿 子 。
27 以 赛 亚 指 着 以 色 列 人 喊 着 说 : 以 色 列 人 虽 多 如 海 沙 , 得
救 的 不 过 是 剩 下 的 馀 数 ;
28 因 为 主 要 在 世 上 施 行 他 的 话 , 叫 他 的 话 都 成 全 , 速 速 的
完 结 。
29 又 如 以 赛 亚 先 前 说 过 : 若 不 是 万 军 之 主 给 我 们 存 留 馀 种
, 我 们 早 已 像 所 多 玛 , 蛾 摩 拉 的 样 子 了 。
30 这 样 , 我 们 可 说 甚 麽 呢 ? 那 本 来 不 追 求 义 的 外 邦 人 反 得
了 义 , 就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义 。
31 但 以 色 列 人 追 求 律 法 的 义 , 反 得 不 着 律 法 的 义 。
32 这 是 甚 麽 缘 故 呢 ? 是 因 为 他 们 不 凭 着 信 心 求 , 只 凭 着 行
为 求 , 他 们 正 跌 在 那 绊 脚 石 上 。
33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 我 在 锡 安 放 一 块 绊 脚 的 石 头 , 跌 人 的 磐
石 ; 信 靠 他 的 人 必 不 至 於 羞 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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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ns 9
Israel’s Rejection of Christ
1 I tell the truth in Christ, I am not lying, my conscience also bearing me
witness in the Holy Spirit, 2 that I have great sorrow and continual grief
in my heart. 3 For I could wish that I myself were accursed from Christ for
my brethren, my countrymen[a] according to the flesh, 4 who are Israelites,
to whom pertain the adoption, the glory, the covenants, the giving of the
law, the service of God, and the promises; 5 of whom are the fathers and
from whom, according to the flesh, Christ came, who is over all, the
eternally blessed God. Amen.
Israel’s Rejection and God’s Purpose
6 But it is not that the word of God has taken no effect. For they are not
all Israel who are of Israel, 7 nor are they all children because they are
the seed of Abraham; but, “In Isaac your seed shall be called.”[b] 8 That
is, those who are the children of the flesh, these are not the children of
God; but the children of the promise are counted as the seed. 9 For this is
the word of promise: “At this time I will come and Sarah shall have a son.
”[c]
10 And not only this, but when Rebecca also had conceived by one man, even
by our father Isaac 11 (for the children not yet being born, nor having done
any good or evil, that the purpose of God according to election might stand
, not of works but of Him who calls), 12 it was said to her, “The older
shall serve the younger.”[d] 13 As it is written, “Jacob I have loved, but
Esau I have hated.”[e]
Israel’s Rejection and God’s Justice
14 What shall we say then? Is there unrighteousness with God? Certainly not!
15 For He says to Moses, “I will have mercy on whomever I will have mercy,
and I will have compassion on whomever I will have compassion.”[f] 16 So
then it is not of him who wills, nor of him who runs, but of God who shows
mercy. 17 For the Scripture says to the Pharaoh, “For this very purpose I
have raised you up, that I may show My power in you, and that My name may be
declared in all the earth.”[g] 18 Therefore He has mercy on whom He wills,
and whom He wills He hardens.
19 You will say to me then, “Why does He still find fault? For who has
resisted His will?” 20 But indeed, O man, who are you to reply against God?
Will the thing formed say to him who formed it, “Why have you made me like
this?” 21 Does not the potter have power over the clay, from the same lump
to make one vessel for honor and another for dishonor?
22 What if God, wanting to show His wrath and to make His power known,
endured with much longsuffering the vessels of wrath prepared for
destruction, 23 and that He might make known the riches of His glory on the
vessels of mercy, which He had prepared beforehand for glory, 24 even us
whom He called, not of the Jews only, but also of the Gentiles?
25 As He says also in Hosea:
“ I will call them My people, who were not My people,
And her beloved, who was not beloved.”[h]
26 “ And it shall come to pass in the place where it was said to them,
‘ You are not My people,’
There they shall be called sons of the living God.”[i]
27 Isaiah also cries out concerning Israel:[j]
“ Though the number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be as the sand of the sea,
The remnant will be saved.
28 For He will finish the work and cut it short in righteousness,
Because the LORD will make a short work upon the earth.”[k]
29 And as Isaiah said before:
“ Unless the LORD of Sabaoth[l]had left us a seed,
We would have become like Sodom,
And we would have been made like Gomorrah.”[m]
Present Condition of Israel
30 What shall we say then? That Gentiles, who did not pursue righteousness,
have attained to righteousness, even the righteousness of faith; 31 but
Israel, pursuing the law of righteousness, has not attained to the law of
righteousness.[n] 32 Why? Because they did not seek it by faith, but as it
wer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o] For they stumbled at that stumbling stone.
33 As it is written:
“ Behold, I lay in Zion a stumbling stone and rock of offense,
And whoever believes on Him will not be put to shame.”[p]
Footnotes:
Romans 9:3 Or relatives
Romans 9:7 Genesis 21:12
Romans 9:9 Genesis 18:10, 14
Romans 9:12 Genesis 25:23
Romans 9:13 Malachi 1:2, 3
Romans 9:15 Exodus 33:19
Romans 9:17 Exodus 9:16
Romans 9:25 Hosea 2:23
Romans 9:26 Hosea 1:10
Romans 9:27 Isaiah 10:22, 23
Romans 9:28 NU-Text reads For the Lord will finish the work and cut it short
upon the earth.
Romans 9:29 Literally, in Hebrew, Hosts
Romans 9:29 Isaiah 1:9
Romans 9:31 NU-Text omits of righteousness.
Romans 9:32 NU-Text reads by works.
Romans 9:33 Isaiah 8:14;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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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綱要 <基督徒文摘解经>
【救恩的根源與失去】
一、救恩的根源之一――神主宰的揀選:
1.以色列原初的地位(1~5節)
2.揀選乃憑神的應許(6~9節)
3.揀選不憑人的行為(10~13節)
二、救恩的根源之二――神主宰的憐憫:
1.神憐憫的主權(14~18節)
2.窯匠的比喻(19~21節)
3.神兩面的憐憫:
(1)兩面的憐憫(22~24節)
(2)憐憫外邦人(25~26節)
(3)憐憫以色列人(27~29節)
三、救恩的失去――以色列人憑行為不憑信(30~33節)
A 以色列人不信的問題(九1~5)<丁道尔圣经注释>
對許多現代讀者而言,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在保羅的論證中形成一個大括號。如果他
直接從第八章39節連到十二章1節,我們也覺察不出他的推論有任何脫節之處。他已經
指出神的恩典最終極的目的,就是將來要彰顯在神兒女身上的榮耀。除了勉勵讀者謹守
自己的責任,在世生活要合乎未來榮耀繼承人的身份之外,他還能再說什麼呢?如果「
所以……我……勸你們」(十二1)出現在這裏,我們必然能夠接受。
對保羅卻非如此。他現在要手探討的,是他個人非常關注的問題。雖然他以身為
外邦人的使徒為榮,並以他們的得救為樂,但是他自己的至親骨肉,就是猶太全家,儘
管福音首先傳給他們,他們竟大部份拒絕了福音所宣揚的救恩。這件事會有什麼後果?
他們是否將被一筆抹殺,算為「不配得永生」(徒十三46)?其實不然。他們乃是他的
同胞,他不願意,也不能與他們斬斷關係。他也曾像大部份同胞一樣反對福音,但是復
活的耶穌逮捕了他,將他置於基督徒的道路之中。他何等盼望他們眼上的鱗片也能被除
去!甚至,如果他自己的沉淪能換來他們的得救,他也甘心情願為他們的緣故「被咒詛
,與基督分離」,沒有絲毫猶疑。無論外邦人歸向基督廣泛到什麼程度,都不能彌補他
自己國族不信的缺失;這件事令他內心傷痛不已。
我們也可以推斷,他探討這個題目,是因為羅馬教會的情形有此需要。在羅馬最早
的信徒似乎是猶太人,但是到這時候,外邦人的數目已經超過他們。有些外邦信徒可能
產生一種想法,以為這些猶太弟兄是可憐的肢體,從一個背道的國家裏被憐憫地搶救出
來,可是又拘泥於過時的習俗,而飽受約束。猶太基督徒之中,則至少有一部份可能會
對外邦人加諸於猶太同胞的誹謗產生反感,因而強調自己仍然與他們是一體的,結果導
至一種危險,就是他們低估了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特色。其實這股使他們與外邦弟兄在
主裏結為一體的凝聚力,遠強過他們與猶太弟兄在肉體上的關係。(這種傾向的後期發
展,可能是我們在希伯來書裏所遇見的狀況。)保羅十分重視這件事,他要向雙方說明
,在神的救恩計劃之中,猶太人與外邦人各扮演怎樣的角色。
但是,最重要的則是,在神義論方面,有一個實際問題出現了。當前的狀況令人懷
疑前幾章對福音的整個說明。保羅辯論的要旨就是,他(和其他同作使徒的)所傳的福
音,並不是一項新發明,而是希伯來聖經所證實的事,是神對列祖應許的實現,宣明神
所用因信稱義的方法,就是亞伯拉罕蒙福的途徑,現在仍然向所有人敞開,只要他們像
亞伯拉罕一樣相信神。那麼,為什麼亞伯拉罕的子孫竟然大部份拒絕相信福音?如果保
羅所言屬實,猶太人豈不是應該首先承認嗎?這種反對的說辭必定曾經出現,保羅也可
能相當重視,不過他十分清楚這說法不能成立的原因。然而,這個神特別預備為迎接應
驗時刻的國家,這個以擁有許多神獨特恩典(包括那最重要的一項:彌賽亞的盼望)為
榮的國家,這個在時候滿足時彌賽亞已經降生於其中的國家,竟然在祂來的時候沒有認
出祂,而其他國家中從來未曾享受過這類權益的人,卻在第一次聽見福音之時,就樂意
接受,這畢竟是個懸疑,甚至是一種障礙。這一點與神對以色列的揀選,以及要透過以
色列祝福全世界的宣稱,怎樣協調呢?
因此,在以下三章(九至十一章),保羅竭力闡明這個問題。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作
的努力;這幾章的內容無疑是他多年來思考與禱告的結晶。有人甚至認為,這三章本身
是另一篇論文,但這種看法不可靠。我們似乎可以看出,保羅一面向德丟口述,一面重
新思索這個問題,有時從某個角度,有時又從另一個角度,試圖來解決它,最後他終於
豁然貫通,對神掌管萬事的恩典所蘊含的智慧,得到完全的亮光。他開始時論到神揀選
的方法,結束時則以另一段話論這個主題;但在結束之時,他對神揀選的性質與目標,
比剛開始時有更進一層的認識。他以猶太人拒絕福音的特殊問題作出發點,而以揭示「
神對歷史的旨意」作結論;這一個結論,從某方面而言,超越了全本聖經任何類似的經
文。
他對這個問題最先提出的兩個答案是:
i 從前神主權的揀選不容人提出異議,情形亦是如此(九6~29)。
ii 這幅圖中也包括了人的責任:以色列人拒絕福音的行徑,與她在歷史中重複的
先例一樣:對於神的建議,她總是「悖逆不從」(九30~十21)。
接他又繼續提供兩個答案,其中滿載著更大的應許:
iii 以色列有「餘民」相信福音的事實,是一個記號,表明在神的計劃中,以色列
全民將接受福音(十一1~16)。
iv 如果以色列人目前拒絕福音的情況,已經帶給外邦人如此大的福份,他們將來
接受福音,更會導致全世界都經歷重生的一天(十一17~32)。
1. 有我良心在聖靈裏,給我作見證。(按英譯)。這又是一個聖靈與信徒的靈同
一見證的例子(參八15~16)。「良心」一詞請參二1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
130,Name=B. 道德主義(二1~16)}。
3. 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被咒詛、分離」所譯的是希臘文
一個字 anathema。保羅的心願令人憶起摩西在金牛犢事件之後的禱告:「倘或你肯赦
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卅二32)。但是,摩西是
說,如果百姓滅亡,他也不願存活,而保羅甚至情願自己滅亡,如果以色列人能因此得
救的話。「我也願意」(最好譯作「我願禱告」 'I could pray',原文是 eurhomai
的過去式)意味有一句未表達出來的條件子句:「如果這件事可能的話。」
4. 那兒子的名分……都是他們的。以色列人整體被稱為神的「兒子」(出四22~
23;何十一1),個人也被稱作祂的「兒子們」(何一10)。
榮耀。即神的顯現,祂與他們同在的表記,如在摩西的會幕(出四十34)和所羅門
的聖殿(王上八10~11)中。
諸約。此處讀為單數的「約」,抄本證據很強(P46,B,D,等),如此則應指西
乃之約(出廿四8)。但是複數很可能更恰當(參弗二12);如此,則「諸約」包括神
與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五18,十七4~21),在摩西(出廿四8,卅四10;申廿九1以下
)與約書亞(申廿七2以下;書八30以下,廿四25)的日子,神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
祂與大衛之約(撒下廿三5;詩八十九28);甚至連新約最初也是應許要賜給「以色列
家和猶大家」的(耶卅一31)。
律法。即摩西的律例(出廿1以下)
禮儀。即對崇拜儀式(latreia)的規條,特別是利未記的規定;保羅在講這幾個
字的時候,耶路撒冷的聖殿儀式仍然根據利未記。
應許。包括彌賽亞的應許,神給「大衛那可靠、堅定的愛(和合本作「恩典」,賽
五十五3;參徒十三23、32~34);但是最值得重視的,應該是賜給亞伯拉罕與他後裔
的應許,這是因信接受神的義的根本(四13~21)。
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十二個兒子,即上述應許最
初的承受者。
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比較一3,那裏肯定基督是大衛的後裔;本書
後面也聲稱「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十五8
)。在祂裏面,神對以色列人所有的應許完全實現了。
神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按英譯)。這段話與前文的關係引起許多辯論。
RSV 以此為一段獨立的頌讚,稱頌神,以為保羅因談到神差遣彌賽亞給以色列人,成為
祂所賜諸般祝福的巔峰,而激起頌讚之情(NEB,GNB 同此)。然而,這段話也可視為
「基督」的同位格語,因此 RSV 小字譯為:「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AV,RV,NIV,與和合本同此)。
第二種解釋比較吻合整個句子的結構(參一25,該處「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
!阿們」並不是一段獨立的頌讚,而是整句話必要的結語,與「造物的主」同位並列)
。還有一個支持的看法,是「按肉體說」這一詞需要有些話來平衡(如在一3~4,該處
同一詞是由「按聖善的靈」來平衡)。此處乃是論彌賽亞,說,從人的血統來看,祂出
於以色列淵遠流長的先祖;但是從祂永恒的存在來看,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
的神」。
誠然,保羅並沒有稱基督為「神」的習慣,他專用的頭銜是「主」:「然而我們只
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
都是藉祂有的,我們也是藉祂有的」(林前八6)。然而對保羅而言,基督是那萬
物藉之而造且為之而造的一位(西一16),在祂裏面「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
居住」其中(西二9)。「神的台前」(十四10)在哥林多後書五10則稱為「基督台前
」。何況,保羅稱耶穌為「主」,正因為父神已經賜祂這頭銜,為「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二9)。保羅所賦與耶穌的「主」之頭銜,與耶和華是相等的;他將以賽亞書四
十五23(參羅十四11)在腓立比書二10~11應用於耶穌身上,顯示出對他而言,「耶穌
基督是主」的信仰告白,等於「耶穌基督是耶和華」。
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不可以指控說,那些認為這段話是獨立頌榮之人,在基督論
方面不合正統。因為這段話也可以如此處理,他們的解釋定奪的過程,也經過詳細斟酌
,如何平衡各種可能性186。
阿們。適用於頌榮的結語(參一25,十一36;加一5;弗三21;腓四20;提前一17
,六16;提後四18)。除此之外,這也使此處形成一個很恰當的結論,將以色列承襲祖
先極其正面的祝福清單(請注意,「律法」也包括在內)作了一個總結──對「猶太人
有什麼長處?」(羅三1)的問題提供了答案,比它原出處的答案更詳盡。這一份正面
的清單(可能羅馬教會中猶太人與外邦人的狀況,也是列此清單的緣由),更加強調出
保羅即將提出的問題十分重大。
186 這裏所採納的結構,見 O. Cullmann, The Christ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E. T.(1959), pp.312f.; J. Munck, Christ and Israel, E. T.(1967), pp.32f.
; B. M. Metzger, New Testament Studies(1980), pp.57-74,另一結構則見 V.
Taylor, The Person of Christ in New Testament Teaching(1958), pp.55-57; E.
Kasemann, ad lac。
B 神全權的揀選(九6~29)
神的計劃是否出了差錯?保羅說,並非如此。以色列人目前的情形,正符合過去曾
屢次彰顯的模式,就是神的作為與人的反應的模式。總有一些人敞開心門接受神的啟示
,而另一些人則硬心拒絕;從他們不同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有否蒙神全權的揀選。
保羅已經指出(二28~29),真猶太人是那些從生命中向神發出頌讚的人,天然的
後裔與肉身的割禮都不是最緊要的事。現在他又循類似的脈絡,指出並非所有以色列
的後裔在內心裏都算以色列人,並非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在屬靈方面都是「亞伯拉罕的
後嗣」,這是第四章已經說明的。在整個舊約歷史中,神的計劃向來是由一些圈內人,
蒙揀選的少數人,得救的餘民傳遞下來的。亞伯拉罕有好些孩子,但是惟藉其中一位
,就是以撒,那應許之子,神的應許才得以傳承。以撒本人有兩個孩子,但惟藉其中
之一,雅各,那聖潔的種子得以遺傳。而神揀選雅各,忽略以掃,絲毫不依據這對雙胞
兄弟的行為或個性;在他們出生之前,祂就已經聲明了。
因此,保羅的含意是,今日有些人接受了亮光,另有些人則拒絕,由此就可看出神
的揀選,在這些人的意志或行動之前,神的揀選已經在他們身上運作了。如果神沒有啟
示祂揀選的原則,這也並不能構成懷疑祂公平的理由。祂滿有憐憫、慈悲,因為祂的旨
意就是如此。「憐憫的本質是不出於勉強」,而若是神施憐憫,更不會帶絲毫勉強;
因為如果祂是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不得不施憐憫,那麼,不僅祂的憐憫算不得真憐憫,
祂自己也不再是真正的神。
這個原則的適用範圍,不僅限於祂對「以色列族被揀選的種子」的作為,在出埃及
的故事中,也可見到祂用這原則對待埃及王,那位固執到底,一再拒絕讓以色列人離開
的法老。神為何忍耐法老的頑梗如此之久?祂自己提出了答案:「我叫你存立,是特要
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九16)。就像法老一樣,人一切的頑梗
悖逆,絕不足以阻撓神的計劃,神的榮耀必將得勝,無論人順服與否。
反駁的人會說,那麼,如果神按著自己的旨意預定了人的行為,為什麼祂還責怪他
們的行為?他們並沒有違背祂的旨意,而是照章行事。
保羅則回答說:「這位先生,你是什麼人,竟敢向神還嘴?」他舉匠與器皿作比
喻,這個比方不僅奧瑪開陽(波斯詩人及天文學家 Omar Khayyam)用得順手,希伯來
先知也慣於援用。耶利米到匠家裏去的那一天,學到了神如何對待祂的子民,他看見
匠按照自己所以為好的來模造泥,將一個作壞的器皿捏成一團,再用它來作另一個新
器皿(耶十八1~10)。
誠然,匠和器皿的比喻,只能描述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某一種關係,對按照祂
自己形像而造的人,更是如此。器皿不是按照匠的形像造的,它絕不會向匠回應,
或挑他的毛病。但是回應神有不同的方式。有人用信心回應,正如一位像約伯或耶利米
的人會呼喊,要明白神為何以如此奧秘難明的方法對待他們。甚至基督在十字架上也喊
道:「為什麼離棄我?」但是這些有信心的人如此呼喊之時,仍然持守一個基本信念,
即神是全然公義又全然有能力的。另一方面,有些人的回應卻存不信與不服,想要把
神放進被告席,自己來審判祂。對存這種態度的人,保羅像以賽亞一樣,給予嚴厲的斥
責,提醒他們自己是處於受造者的地位:
「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
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
泥土豈可對搏弄他的說:『你作什麼呢?』
或『你所作的沒有把手』?」(賽四十五9)。(按英譯)
保羅遭人誤解,受到不公允的指責,乃是因為那些人不瞭解他斷然吩咐閉嘴的對象
,不是那些在困惑中誠心尋求神的人,而是誹謗神的叛徒。神在祂的恩典中,可以容忍
祂的子民發問;但是若一個人存心剛硬,不肯悔改,要向祂興師問罪,祂卻不接受。
保羅說,假定神為要展示祂公義的審判與能力,為什麼祂不應該容忍像法老這樣的
人──(繼續以上比喻)作顯明祂怒氣的器皿,只合適被毀滅?祂又為什麼不可以藉另
外的「器皿」,就是要成為祂施憐憫的對象,為這個榮耀的目的而預備的器皿,來展示
祂榮耀的偉大?保羅比有些將他系統化的人更謹慎,他沒有直接說神這樣作,只是問:
「倘若祂這樣作又如何?誰能控告他呢?」
雖然保羅不容人質疑神隨己意而行的權利,他在此所強調的重點,卻不是神對墮落
者的忿怒,而是對那些早已壞透、應被毀滅的人,神再三緩延祂的忿怒。正如前面(二
4)所指出的,神的憐憫與忍耐是要讓人有時間悔改;如果他們不領情,反而更加硬心
,就像法老,在神一再緩刑之下仍然不改作風,他們就是為自己在處罰之日積蓄報應。
可惜,有些神學思想的學派,其揀選論過份倚重保羅目前這段只在初步階段的論證
,而不夠斟酌他進一步對神揀選目的的說明,就是此論證的結論(十一25~32)。然而
他在這一階段的論證,與眾所周知的生活事實無可否認是吻合的,這對任何神義論都是
一個問題。有些人屬靈的機會比別人好,而機會均等的人中,有些人從其中得到益處,
有些則否。有些國家所得的福音亮光較多,也因此必須對神負責。凡經歷神赦免之恩的
人,常會稀奇為何自己的眼睛被開啟,而其他人卻仍然緊閉雙眼。
保羅在這裏所堅持的是,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有罪,沒有一人有資格得祂的恩典。
如果神選擇施恩於某些人,其他人不能因為沒有得著恩典,就說祂不公平。如果他們要
的是公平,必定可以得著,但是──
「雖然你求公平,卻要謹記,
在公平的道路上,我們沒有一人
可得見救恩。」187
事實上,保羅以下的論證將清楚闡明,神的恩典比任何人所敢期待的更浩瀚;但正
因那是恩典,沒有人有資格憑自己獲得,也沒有人能要求神提出祂施恩的理由,或要祂
不照目前的作法,而施恩給另外的人。恩典有全權可以提出條件,但是它不會受這些條
件所限制。
可是神樂意施憐憫,祂已經傾其恩典於無數人身上──對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一樣。
藉引用先知何西阿的話,他將外邦人也和猶太人同樣蒙召,將承受榮耀的事實,描述
了出來。
歷代以來,神的選民都認為,外邦人中除了少數之外,都是「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
皿」;神顯然「多多忍耐」,「寬容」了他們。但是現在,祂忍耐的目的已經陳明了:
祂不是要他們滅亡,而是要他們得救。
而即使以色列人目前大多數人都背棄神,神的作為仍然會以同樣的模式彰顯在他們
當中。在此保羅舉出以賽亞來見證他的盼望。
在那全國普遍背棄神的日子,以賽亞看出審判會臨到以色列和猶大,規模十分龐大
,以致只有一小群人,稀少的「餘民」,能夠存活。然而從這些餘民之中,他看出未來
的希望就蘊藏於其間;只要在被侵略、擊敗、流亡的嚴酷考驗中,能有一群餘民存留,
成為那被潔淨過的新以色列的核心,神對祂子民以色列的計劃和應許,並要藉他們傳
至外邦的事,就絕不會失敗。如此,那群「得救」的餘民也將成為「拯救」的餘民。
保羅認為,這群餘民現在重新出現,就是那一小群猶太人,像他自己一樣,承認耶
穌是主的人;他們或許是一小群,但是他們的存在便是一種保證,有朝一日必然會有全
民歸主的現象。這個盼望在後面(十一章)闡述得更詳盡;此刻,他則又轉而注意另一
項理由,為何福音的祝福目前臨到外邦人,而非猶太人。
7.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句引文來自創世記廿一12,在那兒神告
訴亞伯拉罕,不要反對撒拉趕逐夏甲和以實瑪利的要求,因為從以撒生的才算他的後裔
,以實瑪利所生的不算──雖然以實瑪利也會成為一國之父,「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創廿一13)。
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在保羅的闡釋中,「應許的兒女」是指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相信神的應許的人,因此
他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參四11-18,以及保羅在加拉太書四22~31從以撒ˍ
以實瑪利的故事中,所導出的「比方」。
9. 「到約這個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按英文譯)此段引自創世記
十八10:「到春天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按英文譯)。以
撒便是按這應許而生的──這應許使撒拉發笑(創十八12,參廿一6)。
11. 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參八28的「呼召」,就是按神的計劃而
有的。
12.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來自對利百加生產的預言(創廿五32),這預言不
是針對以掃與雅各本人(因為以掃從來沒有服事雅各),而是針對他們的後裔;關乎以
後一段很長的時期,那期間以東或臣服於以色列,或臣服於猶大(參撒下八14,王上廿
二47,王下十四7等)。
13.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引自瑪拉基書一2~3,該處的上下
文所指亦是以色列與以東二國,而不是其先祖雅各與以掃本人。這種自由地以先祖來代
稱一團體的方式,就是思想與言語在個人與整體代表之間擺盪的現象,聖經(特別是舊
約)常常出現(參五12~21的說明,及小註141{\LinkToBook:TopicID=140,Name=E. 新
舊集團(五12~21)})。以色列是蒙揀選的國家,以東卻招致神的忿怒,因為在以色
列遭難的日子,它對以色列毫無兄弟情誼(參詩一三七7;賽卅四5以下;耶四十九7以
下;結廿五12以下,三十五1以下;俄10以下)。
15.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引自出埃及記卅三19是神
對摩西的回答;在摩西因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為他們代求之後,他求神讓他見祂的榮耀
(參第3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5,Name=A 以色列人不信的問題(九1~5)
})。這些話的重點是說,神的憐憫與恩待不能受制於任何外力,惟在於祂白己白白的
恩典。很巧,這兩點恰是可蘭經中神兩項最主要的屬性:「奉神的名,那位恩待者,憐
憫者。」
16.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這裏又強調,
神憐憫的原因是出於祂自己,不在乎人的意志或活動。「奔跑」是猛烈的動作,在加拉
太書二2,腓立比書二16也用這字,形容保羅作使徒的活力。
17. 經上有話向法老說。「聖經」(此處指出九16)在這裏被擬人化,代替神的
名字,因為神才是真正的發言者。參加拉太書三8:「聖經……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
」(指創世記十二3神的應許)。法老是出埃及時的法老(承繼「壓迫的法老」──出
二23記載他的去世)。
「我將你興起來……」希伯來文用動詞 !a{mad~ 的使役衍生字,直譯為「我讓你
站立」,保羅用動詞 exegeiro{「興起」來翻譯這字。七十士譯本則譯為「你被存留」
。比較恰當的解釋,是不僅指神興起法老為王,更是指祂容忍他在背逆之下仍然活那麼
久。
「……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參出埃及記十五14
~15;約書亞記二10~11,九9;撒母耳記上四8,看出埃及與其相關事件的消息,對其
他國家的影響。
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一節的上
半進一步回應了出埃及記三十三19(參以上15節);下半則指神使法老與埃及人的心「
剛硬」的事件(出七3,九12,十四4、17)。
20.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除以上(本部分第七
段)所引的以賽亞書四十五9之外,可再參以賽亞書廿九16:
「豈可看匠如泥麼?
被製作的物,豈可論製作物的說:
『他沒有製作我』;
或是被創造的物論造物的說:
『他沒有聰明』?」
神不必向我們報告祂所作的事。然而祂的行事必然與祂的性情一致,這性情已經藉
基督完全彰顯出來。有這樣一位神可以信靠,祂的子民何需再懷疑祂的作為?
21. 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參提摩太後書二20;不
過,那裏各種器皿是由不同的材料作成,而且作為「卑賤的」所設計的用途,比作為「
貴重的」較低下(但不一定更沒有用)。保羅在此作用匠所作各種器皿的比喻,在次
經智慧書十五7,及傳道經三十三10~13都有類似的說法。
22. 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不是祂彰顯忿怒的工具,作毀滅之用(參賽十三5,
五十四16,耶五十25),而是祂忿怒的對象,其「結局就是沉淪」(腓三19)。
25~26.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
為蒙愛的。」是對何西阿書二23的意譯:「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
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早期教會普遍用何西阿的預言見證向外邦人的工作;參
彼得前書二10,那裏同樣將何西阿書二23應用於外邦信徒。
何西阿從自己家庭的悲劇,學到一個比喻,可說明神和以色列的關係。他娶了滴拉
音的女兒歌篾,後來她生了一個男孩,他知道這是自己的孩子,便給他起名叫耶斯列。
但是他確定,她所生的第二、第三個孩子,都不是他的,他所取的名字表明了他的失望
──羅路哈瑪(「無法對他產生天然的愛的那一位」,以及羅阿米(「不是我的親人」
)。這些名字象徵神對祂子民以色列的態度,因為他們不忠於對祂的約,就成了羅路哈
瑪(「不是我寵愛或憐憫的對象」和羅阿米(「非我民」)。但是,為了從前的緣故,
神不會讓這種破裂的關係永遠繼續,祂期望終有一日目前這些不算祂子民的人,會再成
為祂的子民,這些目前不能得祂憐愛的人,會再成為祂施恩的對象。
這個應許本是指在選民的範圍之內將發生的狀況,保羅在此所作的,是從其中抽出
一項神工作的原則,在他那時候,這個原則以世界性的規模重新出現。透過保羅自己使
徒的工作,無數外邦人──那些從來未曾作過「神的子民」,沒有資格獲得祂約之憐憫
的人,大量地登錄成為祂的子民,領受祂的憐憫。這次神作為的規模比何西阿的時候廣
得多,但是可以看得出來,兩者的模式與原則都相同。透過外邦人的宣教工作,原先沒
有神子民的地區,現在則有了許多信徒,都被稱為「永生神的兒子」(26節,引自何一
10)。
27. 「以色列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引自以賽亞書十22上。
這句話很明顯是說,以色列人雖多得無以計數,卻只有一小群人,一群餘民;在即將來
臨的審判(神將用亞述人作代理者)之後能夠存活,從被擄之地歸回。但是既然有餘民
可以存留,至少那些餘民可以存活,而且成為復興的希望。餘民不但將從被擄之地歸回
,並且「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必歸回全能的神」(賽十21)。以賽亞以這
個重複提及的預言為他的長子命名,施亞雅述(「餘民將歸回」)向百姓成了一個活的
「預兆」,證實神藉他父親所傳的信息(賽七3,八18)。保羅在此處以及十一5,將
以賽亞的「餘民論」應用於他當日的宗教狀況。
28.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話,叫祂的話都成全,速速的完結。以賽亞書十23
的濃縮,接續前一節所引的經文。
29. 「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引自以賽亞書一9。在亞述的入侵之下,猶太與耶路撒冷到了危急存亡的關頭,以賽
亞說這番話,意思其實是:「如果神沒有在我們中間留下餘民(NEB 作:『國家的僅存
餘種』),我們早該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完全被除滅了」(參創十九24)。保羅按
照七十士譯本,稱「 sabaoth 的主」,保留希伯來文 seba{ !ot (「萬軍」、「眾軍
」),未予翻譯(參雅五4)。
187 Shakespeare, The Merchant of Venice, Act 4, Scene 1。
C 人的責任(九30~十21)
{\Section:TopicID=158}1. 絆腳石(九30~33)
從神的揀選探討這問題之後,保羅現在又從人的責任的角度來看。實際的狀況究竟
如何?福音,就是宣揚神的「義」將加諸於凡相信的人,是首先臨到猶太人,然後才傳
至外邦,但是(整體而言)外邦人卻先接受了。外邦人存著感恩的心回應了這信息,即
他們可以憑信心蒙神接納,這就「算為他們的義」。猶太人(大部份)仍舊在追求律法
的義,要根據守律法來尋求神的接納,但是他們永遠達不到目的。原因很簡單:他們走
錯了路。神的接納是因著信心,不是因律法吩咐的行為。儘管他們身為以色列人,享
有各種特權,然而若要得到神的義這恩賜,途徑卻與那些完全是局外人的外邦人一樣─
─那些外邦人過去歷代都被關在門外,對神的知識與作為一無所知;對猶太人而言,要
明白這功課實在太難了。難怪福音成了他們的絆腳石。
但是福音將成為絆腳石的事實,早已經有預言了。保羅再度引用以賽亞書來證實這
一點,將兩則同樣論到一塊「石頭」的預言合併在一起,這塊神置於災難和審判之際的
石頭,對信靠它的人成了避難所,但對反對它的人卻成了絆腳跌人之石。
31.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希望遵行律法在神面前得蒙稱義。
反得不律法的義。律法的要求,那些追求合法之義的人作不到,而那些「不隨從
肉體,只隨從聖靈」(八4)的人卻可以作到。
32. 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在以賽亞書八13~15,先知預言亞述的入侵將橫掃
以色列全境,好像洪水一般。但是在這奔騰的大水之中,將有一處避難所:神要親自成
為所有信靠祂之人的「聖所」,成為他們可安立其上的磐石。然而,那些不信靠祂,反
而倚賴其他權勢或資源的人,將被洪水沖入這塊磐石,他們必因它發愁,因為對他們而
言,這磐石不是避難所,而是一個危險的障礙──「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後來
彼得前書二8也引用這段經文,論類似的情形,那裏形容基督為「『絆腳的石頭,跌人
的磐石』,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預定的意思,是
指藉以賽亞所說的話)。
33. 「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按英文)在以賽亞
書廿八16,先知提出警告說,從亞述即將有大洪水臨到,掃盡「謊言的避所」,就是王
與百姓所信賴的,那時神的話臨到他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
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188。」這塊根基之石似乎是指公義的餘民
189,未來的希望,這又具體呈現於所應許大衛家的王身上190。此處將這個預言與以賽
亞書八14(以上32節的註釋曾提及)合併在一起。早期基督徒護教者慣於將這兩段經文
組合,視為對基督的預言。彼得前書二6~8也有類似的組合,且更進一步加上第三個「
石頭」的見證──詩篇一一八22中那塊被拒絕的石頭。(在路加福音廿17~18,這詩篇
中被拒絕的石頭,與以賽亞書八14絆腳的石頭相連,並且又和另一個「石頭」見證拉上
關係──但以理書二34~35那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它將尼布甲尼撒夢見的大像
打得粉碎。)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在希伯來文聖經的以賽亞書廿八16,這句話可能是
石頭上所刻的。「他」字(英 'in him',此處與十11所引用)是七十士譯本外添的,
也許是表示將此石作彌賽亞解。凡相信基督是神所預備的救主的人,永遠不必擔心他們
的信靠會顯為根基不穩。即使有人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耶
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罷!」(詩廿二8),神仍會證明祂子民的信心是正確的。
希伯來聖經的以賽亞書廿八16為:「信靠的人必不著急」;亦即,凡站在神的根基上的
人,「縱然周圍的人都遭到損失,並怪罪於他,他仍然昂首挻立」;他不會驚惶失措、
小題大作、或四下求援,而是信靠神,相信祂必按著自己的時候完成祂的計劃。七十士
譯本可能將希伯來文的 lo~ yahi^s%(「必不急」)讀為 lo~ ye{bo{s%(「不致羞
愧」),不過這個假設不一定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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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默想禱讀經文】羅 9:14-16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
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
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今日信息】上帝公平嗎?   By Rev. Andrew Tsai
我們經常聽到孩子說的一句話,就是:『It's not fair! 這不公平!』
似乎在孩子小小的內心裡,就已經感受到這個世界的不公平。大部分努力工作的人
,所賺的錢僅夠餬口,但是那些出身富豪之家的人,卻游手好閒而享盡榮華富貴。一些
家徒四壁的人,已經一無所有,但是老天似乎不放過他們,還讓他們屋漏偏逢連夜雨,
好像疾病災難總不離身。
世界上住在金字塔頂端的10%的人口用掉世界資源的90%,而其他90%貧困的人
,卻只能去爭取那剩下的10%資源。這個世界似乎真的充滿不公平。
而上帝呢?上帝是否不公平呢?這些一生一世都在追求律法上的義的猶太人,歷盡
滄桑,但最終卻在律法面前被定了罪;而那些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卻因著基督的愛而被
稱為義。站在同樣是猶太人的立場的保羅,提出這個疑問,他說,這公平嗎?
然而,保羅馬上又站到神那邊說,神就是神,在祂沒有不公平,因為祂把萬物白白
的給人,祂期待我們感恩,期待我們成為順命的兒女,如果我們作祂順命的兒女,祂就
恩待我們。
就像是一位父親把他最好的東西給兒女,但是別人卻看得眼紅,於是批評他浪費,
但是這位父親要向那些人說,這是我的東西,我要給誰就給誰,關你甚麼事呢?如果你
願意成為我的兒女,我也是這樣對待你啊!
公平是法律所追求的,但是憐憫卻是家裡所施行的。家裡不需使用法律,只有不相
干的人才需要法律。如果我們成為與神相親的人,法律就失去效用,一切都是恩典和憐
憫。
最近,以色列為了要求恐怖組織釋放一位猶太人士兵,竟然用釋放一千多名恐怖組
織的犯人為代價來換取。一位兒女值多少呢?是無價的。這就是神的心情。在神眼中你
是無價的,祂願意用世界上最值錢的東西來換取你的自由,就是祂獨生愛子的命,來換
取你的自由,這是公平嗎?當然不公平。
世界上最公平的事,莫過於『罪的代價乃是死!』但是如果死的是你的孩子,你會
說這真是公平,真是大快人心嗎?這是不相干的人說的,你會說,讓我來替孩子死吧!
但是這公平嗎?一位充滿愛與憐憫的父親,竟然為那悖逆不肖的兒子來死,死的是公義
之人,而活著的竟然是不法之徒,這公平嗎?
答案是這個世界實在是不公,上帝也實在是不公,因為祂用祂兒子無價的血,來換
取我們這些廉價的人。但是問題是,到底是誰造成這些不公的?當然是我們人類。而是
誰在修補這些不公的?是神自己。
親愛的主啊!求祢赦免我們的無知,我們把祢所賜給我們的世界搞得一團亂,然後
又來怪祢不負責任。我們的罪孽深重,求祢原諒,求祢賜給我們新的機會,好讓我們此
次能與祢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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