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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10440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swatchucb (windy boy),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娘钓螃蟹,我应不应该担法律责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7 05:54:04 2012, 美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老毛当你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小屁事?没上过法庭就不要跟这儿‘无语’;等上了法庭你就真的‘无语了’
还跟法官说明情况,你以为小时候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啊,还法官100%判你没事,拜托
不要想当然了,misdemeanor法庭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第一次arraignment你根本没有
机会跟法官多废话一个字,法官念完对你的charge后,DA提出offer,你只有认罪不认
罪两个选择;不认罪法官就问你要不要法庭指派律师,然后安排下一次出庭。法官和DA
是不会和被告直接negotiate的,你只有请律师才能去negotiate轻判。
lz这个事情的问题在于,证据确凿。在美国玩海里的东西也玩了不少了,自己经历过,
也看过,听过很多老中栽在这个事情上的例子,所以有必要提醒一下:这里毕竟法律制
度完善,可能这事儿搁国内真的就一’屁事儿‘,可是搁这儿,尤其是将来想移民找工
作的人身上,就是很serious的事儿。’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自己平常也没关注这方面
‘,告诉你美国警察见这种理由多了,包括法官,他们的逻辑是,你只要动手去做这件
事了,就assume你知道所有的规章制度,在这里,绝对没有不知者无罪这个道理,也绝
对没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说。DA会考虑到你是初犯而把misdemeanor降为
infraction,但绝对不会因为你解释说不知道就判你无罪。想让自己无罪就只有自己把
官司打下去。第二,哥们儿你看清楚lz说的事实没有,他是keep了undersize的螃蟹在
先,被查到了,警察并没有说你丢回去我就不给你开单了,而是在警察没有offer任何
事情的时候就当着警察的面儿把螃蟹丢回去了,这跟’警察提醒后也把小螃蟹放回海了
‘是完全不同的可好。Nice的鱼警,如果你好好跟他哭诉一下理由,有可能会放一马,
但是如果不nice,一定要给你开单,你毫无argue的余地,因为undersize的螃蟹一抓到
就要立刻扔回水里,你只要把它放进你的桶里就是已经违规了。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属
于没跑儿的’人赃并获‘。lz唯一可以argue的就是,抓螃蟹,keep螃蟹的不是他,是
他娘。这首先要取决于法官信不信,ok,就算法官信了,给他娘一个misdemeanor的
charge,认还是不认?简单点说,肯定有人违规了,现在时谁要出来扛这个罪名?孰轻
孰重,lz自己掂量吧
至于这件事儿到底有多大影响,record是跑不了了,不过lz放心吧,我跟lz一样,有过
类似悲催的经历,但是这件事情本身,是不会导致你将来找工作或申请绿卡被deny的,
因为这个不涉及任何道德层面的问题。花钱买个教训,以后就知道该小心了。
lz既然已经请了律师了,就跟律师好好谈谈,把事实告诉律师,问清楚,不认罪,继续
打下去(当然要准备个几千刀),有多大把握能打成无罪,如果可以,这个钱就值得花
;如果几率渺茫,认infraction,交钱,买教训,就这么简单。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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