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发帖数: 8253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isdom 讨论区 】
发信人: runsun (runsun), 信区: Wisdom
标 题: 律藏对于不杀生戒的详细定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Dec 25 13:49:12 2009, 北京)
殺人(=Bhikkhuni Parajika 3)
【因緣】佛在毗舍離時,教導比丘不淨觀,讚歎入不淨三昧。諸比丘修不淨觀後厭棄自
身,請求鹿杖比丘 殺他們;鹿杖殺比丘後生起邪念 ,以為殺人即是助人解脫,有時一
天連殺六十個比丘。
【犯相】1.對象:人類 。
2.動機:殺害。
3.方式:(1)自己殺人:以器具或藥物等致人於死﹑讚歎死亡﹑設陷阱。
(2)唆使殺人:用言語或書信,間接命令別人去殺。
4.結果:使人斷送性命。
【無犯】1.無意。2.不小心。3.不是故意殺人。4.比丘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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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Bhikkhuni P 142)
【因緣】佛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優陀夷比丘因為不喜歡烏鴉,將烏鴉射下來,割
斷其頭,並串在一起。
【犯相】1.對象:動物 。2.方式:奪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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