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 发帖数: 270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原文如下 】
发信人: hotsummer (我思), 信区: Salon
标 题: [转载] 六四和法律问题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Fri May 11 15:42:58 2001),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hotsummer 所发表 】
有法必依是那些觉得戒严令后人民不应该再去广场的理由.
在谈论六四问题的时候有两点需要明白.
一, 我们谈论的是六四事件, 戒严令后人民是否应该去广场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无论
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何, 在六四的责任归属上不是决定性的.
二, 是否有法律就必须遵守法律, 我显然质疑这个观点, 很简单, 是否如果有法律规定不
许吃饭就真的吃饭有罪? 当然这是逻辑上才有意义的问题,因为事实上没有这样的法律, 但
这也从逻辑意义上证明了有法必依不是绝对的, 有法必依是有前提的, 就是立法的合理性
和法律本身的可行性.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制约不合理的法律出现的机制和消除现存
法律中不合理部分的机制, 只有在这些机制完善的前提下才可能提有法必依,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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