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 发帖数: 4213 | 1 ☆─────────────────────────────────────☆
dsb (大手笔) 于 (Tue May 19 00:56:27 2009) 提到:
那就是敢冒天下之大不纬,把指鹿为马的事做绝了,随便举几个例子:
1.ATM机提款案
2.宝马案
3.睡幼女案
4.精液内裤案
5.杨大爷案
6.其实马案
7.巴东烈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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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ch (@atl.ga.us) 于 (Tue May 19 10:19:29 2009) 提到:
你也有一绝, 就是BBS跑马, 驰骋文坛, 啥破事你都懂, 还尽是胡说, 真是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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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stock (stock+newbie) 于 (Tue May 19 12:25:02 2009) 提到:
这个么,286早有论述:不争论。
就是说,老子就这么了,别给我jjw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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