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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acific (hh),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台修法删民众团体不得主张分裂"国土"等条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y 16 19:10:32 2011, 美东)
台修法删民众团体“不得主张共产主义等”条款
(2011-05-16)
早报导读
即使缺少两资政 国人相信总理能让国家进步
观察家认为 可能还有更多资深部长让贤
内阁名单本周公布 傅海燕等四人有望擢升
黄明德:聆听是国家大事
洪奕婷:成败论英雄吗?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16日初审通过删除台湾“人民团
体法”第2条、第53条有关民众团体组织与活动“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
”等相关规定。
据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6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的“人民团体法”部分条文
修正草案,行政院指,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644号解释,宣告前述规定与台
湾最高法令“保障自由”意旨不符,应予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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