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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 发帖数: 921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ProfCui (天天谈首席侦探),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请问小将:老将们是不是还准备搞第三次茉莉花革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r 1 13:01:41 2011, 美东)
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好奇问一下,
我看第二次没有搞起来, 不过土共还挺紧张挺当一回事, 据说揍了一些西方媒体,
感觉土共也不怕得罪西媒啊, 这里有据称是 视频:北京警察粗暴对待BBC记者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multimedia/2011/03/110301_vi
星期天一些外国记者在北京王府井的“茉莉花聚会”现场采访受到阻挠。对此,中国外
交部星期二表示,外国记者应该遵守中国法律并采取合作态度。不过,有记者认为,外
交部发言人的讲话和解释难以令人信服。
*16家媒体受阻 9家记者被拘*
继2月20日北京和其他一些城市发生第一轮“茉莉花聚会”后,组织者再次在网上发出
号召,呼吁各地公民2月27日下午两点去指定地点聚会。在北京,指定的聚会地点是王
府井麦当劳快餐店外。
星期天下午,王府井麦当劳外,人群熙熙攘攘,有没有人前来参加聚会不得而知,倒是
现场部署的大批警察、便衣、警车和警犬格外引人注目。当然,如期而至的还有大批境
外记者。
据驻华外国记者协会统计,当天,有16家新闻机构的记者在王府井地区的工作受到严重
干扰。彭博通讯社的一名记者受到剧烈殴打,另有两人受伤。有9家新闻机构的记者受
到拘留,拘留时间从30分钟到4个小时不等。他们拍摄的照片、录像和录音资料,大都
被警方删除。
*姜瑜:外国记者应遵守中国法律*
在星期二中国外交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问主要集中在王府井事件上。发言人姜瑜
表示:“外国记者在中国应该尊重并且遵守中国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近期北京市有关部
门依法采取的必要的行动,是为了维护公共的秩序和公共的安全。”
根据温家宝总理签署的国务院第537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
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许多外国记者认为,在王府井这样的公共场所拍照和
摄像,并没有违反这一规定。
*香港记者置疑开放政策是否改变*
可是,《北京日报》最近公布的相关法规,加上了须“提出申请”的字样,改成须“提
出申请并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就让一些记者感到困惑,认为中国的政策
变了。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问:“如果这样的话,那是不是说我们07年以后我们感觉采访条
例开放了、开明了,其实是没有这回事,我们是理解错误了?”
姜瑜答:“不是你理解错误,是你自己故意解读错误。政策是清楚的,大家自有公论。
王府井的事件,事实也是清楚的,就是在没有得到履行有关的采访手续之前,无故地在
繁华的街区长时间地、大规模地聚集、蹲守。执勤人员、警方依法出来疏导记者,记者
理应理解和配合。这就是事实。你不要歪曲事实,好吧?”
*姜瑜:希望外国记者与有关方面加强配合*
至于彭博通讯社一名记者遭到殴打一事,姜瑜表示,听说当事人已经向有关公安分局报
案了,相信警方会依法妥善地调查和处理。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强调,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外国记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没有改变。她同时
表示希望“各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的时候,能够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能够与当地的
有关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地维护好良好的采访环境。”
*采访受阻的德国记者感到无所适从*
对于姜瑜的讲话和解释,德国二台记者韩诚认为难以令人信服。他说,星期天,他们一
出门就受到一辆黑色轿车的跟踪,到达王府井后,便受到一群便衣包围。便衣说,他们
没有事先得到许可,不能拍摄。
韩诚说,于是,我们离开这一地区,来到对面的长安大街。我们询问那里的警察,此地
是否可以拍摄。警察检查了我们的记者证,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说,可以拍摄。但是后
来,又来了一群警察,说不能拍摄,而且不让他们离开。
最后,德国记者被带到王府井建设委员会。在那里,警察让他们写道歉信,受到他们的
拒绝,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没有违反任何中国法规。他们被扣留了好几个小时,警方在删
除他们的录像后才让他们离开。
韩诚对美国之音说,他现在有很多困惑:“便衣拥有哪些权力,他们都是些什么人,谁
有权制止记者拍摄,谁有权要求记者提出采访许可,哪条法律是有效的。”
*欧美敦促中国尊重外国记者的采访权利*
星期一,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会见了星期天遭受中国警方拘留或骚扰的部分美国记者和
其他外国记者,其中也包括两名美国之音驻华记者。
洪博培大使随后发表声明说,这种骚扰和恐吓是不能接受的,令人深感不安。他对中国
公安部门未尽保护外国记者人身财产安全之职,表示遗憾。他呼吁中国政府追究肇事者
的责任,并尊重外国记者在华报导的权利。
同一天,欧盟驻华代表团也发表声明表示关切。声明敦促中国当局尊重外国新闻工作者
的报导自由权利,并确保其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记者无国界组织也谴责了中国警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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