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发帖数: 2019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Huan2007 (胡绵涛), 信区: Joke
标 题: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交议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r 11 19:13:47 2010, 美东)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他列出20
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信访时
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
到15年有期徒刑。 | q***s 发帖数: 2243 | 2 只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但是不信访应该没有事吧。
再说,自杀死了之后,是不是派刘庆宁同志到阎王那里去处理? | l******t 发帖数: 2788 | 3 感谢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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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h***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 发信人: Huan2007 (胡绵涛), 信区: Joke : 标 题: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交议案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r 11 19:13:47 2010, 美东) : 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他列出20 : 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信访时 : 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 : 到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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