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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om版 - 请教什么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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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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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是什么意思?
S**U
发帖数: 7025
2
在圣典中,法字的使用范围很广,如把不同的内容,条理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
一、文义法;
二、意境法;
三、(学佛者所)归依(的)法。
文义法
一、凡是表诠佛法的语文,都可以称为法,这是广义的。二、专指经藏。
意境法: 意识所了知的
归依法:
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
adapted from 印顺法师『佛法概论』第一章 法与法的创觉者与及奉行者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是什么意思?
t******h
发帖数: 177
3
http://xmwk.zgfj.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2591&id=26554
法的真义
信息来源:中国佛教网 发布时间:2010-07-07 [法增法师]
法的真义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敬法偈 Dhamma Vandana
(PALI 原文)
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 Sanditthiko Akāliko Ehi-passiko Opanāyiko
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uhi ti.
([大典尊经],六)译文
「彼世尊所善说之法,是现见、即时、来见、诱导,有智者应自知。」
[杂阿含931经]:
佛对释子摩诃男言:「复次。圣弟子念于法事,世尊法、律,现法能离生死炽然,不待
时节,通达现法,缘自觉知。圣弟子如是念法者,不起贪欲、瞋恚、愚痴、乃至念法所
熏,升进涅槃。」这是指随法行能得涅槃。
(崇圣寺[佛教朝暮课诵]法增法师译)
「世尊所善妙及详尽解说之法,须经学习和奉行(现见),亲自体会和自见(即时),是可
奉行,可得成果(来见),超越时间与空间,请来亲自查看(诱导), 向内返照, 智者皆能
各自证知(有智者应自知)。」
([随念法经]法尊法师译)
「正法者,谓:善说梵行。初善、中善、后善。义妙、文巧。纯一、圆满、清净、鲜白
。佛、薄伽梵,善说法律。正得,无病,时无间断。极善安立,见者不空,智者各别内
证。法律善显,决定出离,趣大菩提。无有违逆,成就和顺;具足依止,断流转道。」
([相应部 Samyutta Nikaya],预流相应十八经。)
「深信法宝,如是念法住;此法为佛善解,自觉,实时效应,可寻思,导引涅槃,智者
自明。」
[清净道论]:
「希望修习法随念的人,亦宜独居静处禅思:法是世尊(一)善说,(二)自见,(三
)无时的,(四)来见的,(五)引导的,(六)智者各自证知的」,这样的教法或九
种出世间法的功德应当随念。」
法的六个特征
1.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 世尊所善妙及详尽解说之法(善说,佛善解)
2.Sanditthiko 须经学习和奉行(现见,自见,自觉)
3.Akāliko 亲自体会和自见(即时,无时的,不待时节,实时效应,时无间断)
4.Ehipassiko是可奉行,可得成果(来见,可寻思,极善安立)
5.Opanāyiko 超越时间与空间,请来亲自查看(诱导)(引导的,导引涅槃,见者不空)
6.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uhi ti 向内返照, 智者皆能各自证知(智者
各自证知的,智者自明)
解释:
一、善说(svakkhato),佛陀说的法,初善、中善、后善,善美的、不颠倒的、趣入解
脱的。世尊所善妙及详尽解说之法(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善说),这是指佛
陀把他所觉悟的道理用各种善巧方便法门,详尽的解说给不同根器的人听。「词义具足
,教示梵行,清净高尚,了解经义,配合修行,以证完善与圆满的行为。世尊之法,有
如一盏光芒明亮的灯,如此的分为道及果,超越世间,指导走向解脱圣道之正确方向。
如来现于此世,远离尘垢,自悟圆满正觉,开示出离三界的正道。是熄灭烦恼,趋向究
竟涅槃的工具,善逝如此的宣说圆满的教理。」([佛教朝暮课诵])
在([增一阿含经] (卷11) 三宝品第二十一,一)里佛说:「有三自归之德,云何为三?
所谓归佛第一之德。归法第二之德。归僧第三之德 。.....
云何名为自归法者?所谓诸法,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无欲,无染,灭尽,涅槃。
然涅槃法於诸法中,最尊,最上,无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
醍醐。然复醍醐於中,最尊,最上,无能及者,此亦如是。
所谓诸法,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无欲,无染,灭尽,涅槃。然涅槃法,於诸法中
,最尊,最上,无能及者,诸有众生承事法者,是谓承事第一之德,以获第一之德,便
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佛陀把他所觉悟之法,一切与修道有关的都无保
留的说出,让所有有善根的有缘者,各各随听得解。这法是世上最上的,无能及者。
二、自见(sanditthiko亲见、现见),因为证得这出世间法,所以信者可亲自见证,证
得之后,以省察智自己亲见到,故为‘自见’。(SA. 1.20;I,43.)佛陀不打妄语,这
法是现见或自见,佛是经过自觉之后才说的,但我们须经过学习和奉行(Sanditthiko
)它才会亲见。为什么呢?首先要有信心,信能超越疑惑,相信说法者所说的道理,并
能信受皈依,严守戒条,降伏我慢,增长功德,成就菩提,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苦与
乐我们都能现见或自见,为求断除苦,我们才有必要奉行佛法以求灭苦。
这法我们必须理解,从法师所说或深入经文求解。比如在[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十三,
等法品,1)所指出:「云何比丘知法?於是,比丘知法,所谓契经,只夜,偈,因缘
,比喻,本末,广演,方等,未曾有,广普,授决,生经。若有比丘不知法者,不知十
二部经,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解了法故,名为知法。如是,比丘解了於法。
云何比丘解了於义?於是,比丘知如来机趣,解了深义,无所疑难。若有比丘不解了义
者,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知深义故,名为解义也。如是,比丘能分别义。」
经文所载的佛法分为十二种:契经(修多罗,长行Sutta),只夜(重诵Geyya),偈(伽
陀,孤起Gātha),因缘(尼陀那Nidāna),比喻(阿婆陀那Avadāna),本末(伊帝曰
多伽,本事Itivuttaka),广演(优波提舍,论义Upadesa),方等(毗富罗,方广
Vaipulya),未曾有(阿浮达磨,稀法Abbhūtadhamma),广普(优陀那,自说Udāna),
授决(和伽罗那,受记Veyyā-karana),本生经(闍多伽Jātaka)等。
「我们已聆听了此法,故知生是苦,衰老是苦,死是苦,忧、悲、苦恼与失望是苦,怨
憎相会是苦,爱别离是苦,求不得是苦;简言之:五执取蕴是苦。」([佛教朝暮课诵])
这些我们必须理解。「为使追随者肯定通晓这五蕴,世尊住世时,常如是教诲追随者,
于追随者间,世尊常对他们如是教诲,提醒与强调:色是无常,受是无常,想是无常,
行是无常,识是无常,色是无我,受是无我,想是无我,行是无我,识是无我,一切因
缘法无常,一切法无我。我们全体,为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失望之所支配困扰着,为苦
所困,为苦所障,怎么做才能知悉此苦聚之完全止息?」([佛教朝暮课诵])这些我们必
须理解。
三、无时(akaliko),关于自己的给予‘果’是没有时间(的间隔),亦即是立刻,实时
效应,就这样无时间(的间隔),所以叫做‘无时’)。(SA. 1.20;I,43.)而法又是不待
时节的,无时的,要靠亲自体会到法的意义和自己亲见(Akāliko),不能靠别人,为
什么呢?因为苦在我们这边,不在别人那边。
「若人以佛法僧为皈依,由于正确的智慧,得见于四圣谛。那即是见到苦,苦生起的原
因,苦的熄灭及导致苦熄灭的八支圣道。这才是最安稳的皈依处,这才是无上的皈依处
,像这样皈依的人,能解脱一切苦。生命不是永恒的,死亡才是永恒的。我们将会死,
那是肯定的,生命的结局即是死亡。我们的生命是无常的,不能保持不变的,我们的死
亡才是不变的。实在的啊 ! 这个身体,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一旦没有了识,即被抛
弃了,将埋在泥堆下,就像朽木一般,没有任何的用处了。一切因缘和合法无常,生起
了必将灭去,有了也会消失的。当一切的“行”完全止息,寂灭才是最快乐的。」([佛
教朝暮课诵])
四、来见(ehipassiko),证道是存在的,不是空虚的,值得邀请人一起来见证。然后佛
陀对我们肯定的说:这是可奉行,可得成果的(Ehipassiko),可寻思的,为什么呢?
因为他自己本身已经实践过,他已经走过这条路,所以他是过来人,是觉者。我们试试
一下,走向前来,看看一下,就能知道,所以是来见。你若不试,就不能见到。
五、返照(opanayiko;opaneyyiko),这无常之火已烧到自己的衣、头啦,怎可置之不
理,观照一下就可以知道它的严重性。(Vism.217;Nd2A.CS:pg.84;cf. SA.1.20/I,43
)然后佛陀鼓励我们说:请来亲自查看(Opanāyiko),导引涅槃,见者不空的。查什
么?查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门,善恶的业都给它查清楚。一切的过去、现在、或未来的
,内、外、粗、细、美(高贵)、丑(低下)、远、近的,也都给它查清楚。诸法是有
漏或无漏,是有为或无为,查清楚以后,我们才会向内返照。
六、智者可各自证知(paccattam veditabbo vibbuhi),行者修道、得果、证灭皆是自
知自证。反复观照的结果,智者就能各自证果(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
uhi ti),从凡夫到圣人,从入流到须陀洹,从向二果到斯陀含,从向三果到阿那含,
从向四果到阿罗汉,智者自明。为什么能证果呢?因为他能看到有漏有为的过患,无常
行法的过患,并知道法是不虚的,法是救护,法是宝。因而依信,依持戒,依守护六根
,依修习定力,依观照,依圆满修习四念处,修习厌离、离欲、与灭尽,趋向无漏,无
欲,无染,无为,灭尽,直证涅槃。
如在[杂阿含28经]中佛说:「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正解脱,是名比丘
见法涅槃。」先要认识三界的过患和诸多的苦痛,才能对它们生厌离,生起出离之心,
然后才去找苦的原因,修习离欲和断除欲望,最后净除对五蕴的执著,亲证涅槃。 这
过程是对四圣谛的三转十二行:苦、苦当知、苦已知、苦集、苦集当断、苦集已断、苦
灭、苦灭当证、苦灭已证、苦灭道、苦灭道当修、苦灭道已修。
[大毗婆沙论 (卷5) ]里指出:「如赡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Ganga、二名阎母那
Yamuna、三名萨落瑜Sarabhu、四名阿氏罗筏底Aciravati、五名莫醯Mahi。如是五河,
随顺大海、趣向大海、临入大海,中间无能回转,彼流还至本处,或往余处,彼决定能
流入大海。世第一法,亦复如是,随顺谛、趣向谛、临入谛,彼此中间,无容得起不相
似心,令不得入圣谛现观。」所以通过修习佛法, 随顺圣道,趣向圣道,临入圣道,
中间无能回转,彼流回到本处,或往他处,彼流决定能流入圣道。这是世上第一法,也
是如是,随顺圣谛、趣向圣谛、临入圣谛,彼此中间,无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圣
谛现观。
自皈于法
在[长阿含经] (卷2,大正藏1册, 15b)里佛对阿难说的:「阿难!当自炽燃,炽燃於法
,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於法,勿他归依!云何自炽燃,炽燃於法,勿他炽燃?当
自归依,归依於法,勿他归依。
阿难!于此,比丘当以身观察身,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
;对受,以受观察受,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对心,以
心观察心,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对于法,以法观察法
,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如是,阿难!当自作洲,自作
归依,勿归依他人;以法为洲,法为归依而住,勿归依他人。
阿难!于现在或我灭后,若有人自作洲,自作归依,不归依他人;以法为洲,以法为归
依,不归依他人者,阿难!彼等于我比丘众中,将在最高境地,必定乐于修学。”」(
[大涅槃经])我们当常精勤,炽燃于法,归依于法,忆念不忘,除世贪忧。
法的内容
法的内容简单的说是四圣谛和八正道:苦谛、集谛、灭谛、和道谛。详细的说是三十七
道品: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和八正道。
四圣谛是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圣谛。圣是如实,并非不如实,是真实
不虚之义。在[相应部.谛相应6.6经]里佛说∶「诸比丘!于过去世(于未来世,于现在
世),沙门、婆罗门如实现等觉之所宣说,皆对此四圣谛如实现等觉所宣说。以何为四
圣谛耶?乃∶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顺苦灭道圣谛是。是故,诸比丘!此是苦
,应勉励!此是苦集,应勉励!此是苦灭,应勉励!此是顺苦灭之道,应勉励!」
在[中阿含.分别圣谛经]( [谛分别经MN141Sacca Vibhanga Sutta])里佛说∶ 「此是正
行说法。谓四圣谛广摄(包含广泛),广观(从广角来看),分别(从差别看),发露
(把隐秘的说出来),开仰(开示令人敬信),施设(举例),显示,趣向(引导走向
)。」
为什么四圣谛是真理呢?因为佛所宣示的是宇宙的真相,他把一切物质与心灵的现象都
清清楚楚的解说出来。为人天一切众生广泛教示,广泛显示此四圣谛,从各项差别来解
说,把隐秘的说出来,开示令人生起敬信,举例说明,显示给听众明白,引导众生趣向
涅槃。是那四个真理呢?这就是苦的真理,苦因的真理,苦灭的真理,苦灭道的真理。
它们是圣人所通达的真理。
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菩提分法是诸佛所共同教导的共法,是所有法的总和。佛殷勤地要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互相学习,如同水乳一般,和同敬顺,直至证果。在[长阿含.游行经
]卷二中佛说:「尔时世尊即诣讲堂,就座而坐。告诸比丘,汝等当知,我以此法,自
身作证,成最正觉。谓四念处、四意断、四神足、四禅、五根、五力、七觉意、贤圣八
道。汝等宜当于此法中,和同敬顺,勿生诤讼。同一师受,同一水乳。于我法中,宜勤
受学,共相炽然(勤奋有兴致地),共相娱乐。」
若我们能做到佛教导的三十七菩提分法,那我们都有望于现世证得果位,正法又能久住
。这在《般泥洹经》卷上中佛说:「是故当以正心行法。唯行法者,能现世得休(证罗
汉果),现世得安,宜善取持,谛受讽诵,静意思惟,然则我清净法,可得久住,可以
愍度世间众苦,道利绥宁诸天人民。比丘当知,何等为法?谓是四志惟、四意端、四神
足、四禅行、五根、五力、七觉、八道谛。如受行可得解脱,令法不衰。」由此可见三
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
法的比喻
世尊把法比喻为道路,古仙人道,古仙人道迹。这记录在[杂阿含287经]里。他也把法
比喻为光明,这记录在[相应部5.12.18]谛相应里。佛是众生疼苦的良医,法是良医所
开的良药。(见[杂何含389经])。 佛也把法比喻是洲与岛屿,佛陀教阿难以自己为洲以
自己为岛屿,勿他炽燃,勿他归依;见[相应部.大篇4.5]。法也是纯净的黄金,见[中
部]7,[布喻经])。 法又是铠甲或堡垒,见[胜幡经Dhajagga Sutta]。 法也是船筏,
烦恼是四暴流的大海:欲暴流、有暴流、见暴流、无明暴流;我们的靠船筏度过这充满
四暴流的大海,见[相应部35.197]。法也是镜子,靠它照见自己的善恶之业,见[芒果
园罗睺罗经] (Ambalatthika Rahulovada Sutta)里佛对罗睺罗说的。法也是不死的甘
露,唯有吃了这甘露才得不死,见[相应部4.9.25]无为相应。法也是不燃烧,对五蕴六
入六尘六识不随其燃烧,这在[杂阿含1244经]里。法也是指五蕴名色法或我们整体的身
心现象的真实相,让我们见到了真实相后,不再受骗与它。
法的成就
([增一阿含经] (卷1)十念品第二,二)
「世尊告诸比丘:当修行一法,当广布一法,便成神通,去众乱想,逮沙门果。自致涅
槃。云何为一法。所谓念法。当善修行。当广演布。便成神通。去众乱想。逮沙门果。
自致涅槃。」
当修行念法,常念于法,善修行之,便成神通,若修十遍定的业处,要是修到八定(八
胜处或八除入,八解脱,色及无色界定),会得到一种或多种神通。这些神通变化虽然
很吸引人,若一个行者未调服欲贪(瞋恚),未离欲贪(瞋恚),未超越欲贪(瞋恚),不可
能得胜知胜见(即无色见),亦不可能得以上的胜处。若能成就戒、定、与慧,自当获得
沙门果,自证涅槃。
([相应部,道相应](三四)第四,到彼岸,四)
「世尊如是说已,如是说之善逝师,更说曰:
(一)于人中到彼岸者少,余之众生,唯奔走于此岸。
(二)于正说之法,行如法者,到达彼岸,超越甚难超越,死之境界。
(三)贤者弃黑法,应修白法。离在家到出家,难得,乐而向远离处。
(四)希求喜悦、断诸欲、无所有,贤者去心垢而净己。
(五)于菩提分正心善修,以欣,无取,弃执着,有光辉之漏尽者,于现世般涅槃。」
黑法是十恶业: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恶口、两舌、绮语、贪、嗔、痴。白法是
十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不贪、不嗔
、不痴。
([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十三,等法品,1)
「若有比丘成就七法者,於现法中受乐无穷。欲得尽漏,便能获之。云何为七法?於是
,比丘知法,知义,知时,又能自知,复能知足,亦复知入众中,观察众人,是谓七法。
(1)云何比丘知法?於是,比丘知法,所谓契经,只夜,偈,因缘,比喻,本末,广
演,方等,未曾有,广普,授决,生经。若有比丘不知法者,不知十二部经,此非比丘
也。以其比丘能解了法故,名为知法。如是,比丘解了於法。
(2)云何比丘解了於义?於是,比丘知如来机趣,解了深义,无所疑难。若有比丘不
解了义者,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知深义故,名为解义也。如是,比丘能分别义。
(3)云何比丘知其时宜?於是,比丘知其时节,可修观时便修观。可修止时便修止,
可默知默,可行知行,可诵知诵,可授前人便授前人,可语知语。若有比丘不知此者,
不知止观进止之宜,此非比丘。若复比丘知其时节,不失时宜,此名为随其方宜。如是
,比丘知其时宜。
(4)云何比丘自能修己?於是,比丘能自知己,我今有此见闻念知,有如是智慧,行
步进止,恒随正法。若有比丘不能自知智慧之宜,出入行来,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
自修己进止之宜,此名为自修己行,是谓比丘能自知己。
(5)云何比丘自知止足?於是,比丘能自筹量睡眠,觉寤,坐卧,经行,进止之宜,
皆能知止足。若有比丘不能知是者,则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解了此故,名为知足。如
是,比丘名为知足。
(6)云何比丘知入大众?於是,比丘分别大众,此是刹利种,此是婆罗门众,此是长
者众,此是沙门众,我当以此法,宜则适彼众中,可语可默。皆悉知之。若有比丘不知
入众,此非比丘,以其比丘知入大众故,名为知入众也。是谓比丘知入大众也。
(7)云何比丘知众人根元?比丘当知,有二人,云何为二?彼或有一人,欲往至园中
亲觐比丘,彼第二人不喜至彼观见比丘,彼人欲至园中亲觐比丘者,此人最为上。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一人虽至比丘所,然不问其宜,彼第二人亦不往至寺中
见比丘。彼至寺人最为第一。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一人至比丘所问讯时宜,彼第二人不至比丘所问讯时宜
。彼人至寺者,最尊第一,出彼人上。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一人至比丘所,至心听法,彼第二人不至比丘所,不至
心听法。彼至心听法者,於彼人最为第一。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有一人能观察法,受持讽诵,彼第二人,不能受持讽诵
。彼人受持讽诵者,於此人上最为第一。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有一人,闻法解其义。彼第二人,闻法不解其义。彼人
闻法解义者,於此人最尊第一。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有一人闻法,法成就。彼第二人不闻法,法不成就。彼
人法,法成就者,於此人第一。
比丘,复有二人,云何为二?彼一人闻法能堪忍修行,分别护持正法。第二人不能堪忍
修行其法。彼能修行法者,於此诸人最尊第一,犹如牛有酪,由酪有酥,由酥有醍醐,
最为第一,无能及者,此亦如是。若有人能修行者,此人最为第一,无能及者。是谓比
丘观察人根。若有人不了此者,则非比丘也。以其比丘闻法分别其义者,此为最上,
如是比丘观察人根。若有比丘成就七法者,於现法中快乐无为,意欲断漏,亦无有疑.
是故,比丘,当求方便,成此七法,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前面三步是观察自己,后面四步是观察他人。能看他人时,已是达到四神足的第四步。
(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法的利益
([增一阿含经],卷第四十八,礼三宝品2)
「世尊告诸比丘:若善男子,善女人欲行礼法,当念十一事,然后礼法。云何名为十一
?(1)有慢当除慢。(2)夫正法者,於欲而除渴爱想。(3)夫正法者,於欲而除
欲。(4)夫正法能断生死渊流。(5)夫行正法,获平等法。(6)然此正法断诸恶
趣。(7)寻此正法得至善处。(8)夫正法者,能断爱网。(9)行正法者,从有至
无。(10)行正法者,明靡不照。(11)夫正法者,至涅槃界。
若善男子,善女人欲行礼法,当思惟此十一法,然后便获福无量。长夜之中,受福无限
。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因此我们当自炽燃,炽燃於法,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於法,勿他归依!
法増比丘,澳洲佛宝寺,2010年4月29日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是什么意思?
M*******A
发帖数: 14451
4
额~这样多解释啊
存下来慢慢看
谢谢
G**W
发帖数: 1865
5
《維摩詰經》云:「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說這個第一義的法, 不是因緣所生之法,有因有緣所生之法,必會因滅緣散而斷滅。所
有能感知的蘊處界都是緣起法,所以其性無常歸於空無,這就是空相,就是緣起性空啦;
但是這個"緣起性空", 卻不是真正的法(道路), 它只是法(道路)表面生起的現象而己.
在這"緣起性空" 的背後, 有一個真正的法(道路), 它本身不是因緣聚合所產生, 這個
真正的法,
叫做實相.無始劫以來,是一切法的根源,非是生滅法,所以祂無所歸,不可歸於任何
一法;有所歸的法,必是生滅法。
所以 維摩詰等覺大士說 :「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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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合集经》卷20《佛云︰「大王,何谓佛法?一切诸法皆是佛法。」时净饭王闻是
说已,白言︰「世尊,若一切法皆佛法者,一切众生皆应是佛。」
佛言︰「大王,众生不住颠倒见者即是佛也。
大王,所言佛者,或名真如,或名实际,或名法界。但依俗谛推求诠表,非胜义谛作是
说也。」
坛经所说「一悟即至佛地」亦復如是,但依俗谛推求诠表,方便说为佛,非依胜义谛所
说究竟佛也。故六祖所谓「一悟即至佛地」乃是「我于忍和尚处一闻,言下便悟,顿见
真如本性。」非是究竟佛也。
譬如坛经亦言︰「凡愚不了自性,不识身中净土,愿东愿西。悟人在处一般。」是否便
可拨无东方琉璃光土?便可拨无西方极乐净土?坛经又云:「但见本源清净、觉观圆明
,即名见性成佛,亦名极乐世界。」是否便可拨无西方极乐世界凡圣同居土等?坛经又
云︰「慈悲即是观音,喜捨名为势至。能净即释迦,平直即弥陀。」是否便可拨无观音
势至释迦弥陀?便道世间没有观音菩萨势至菩萨及释迦佛阿弥陀佛?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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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wikipedia.org/wiki/Dharma_(Buddhism)

【在 M*******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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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Dhamma is the nature of what-is; the truth of what the Buddha taught. In
Theravada Buddhism, as in the quote above, it is sometimes used to indicate
all the factors of existence

【在 J******s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en.wikipedia.org/wiki/Dharma_(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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