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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om版 - 唯识宗基本教义 第二节 “八识”说与“唯识无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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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八识”说与“唯识无境”
唯识宗思想体系的基本命题是“万法唯识”、“唯识无境”。从哲学角度考察,此“识
”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万物得以存在的本体依据。正因为除了“识”的“分别”功能
及“变现”过程之外,并无真实的、实在的“外境”存在,因此,“唯识无境”方可以
成立。那么,这一妄识本体又是如何变现出现象世界呢?从唯识学的总体加以把握,大
致有两种密切相关的思路,即“识变说”和“种子熏习说”。此两种理路目标均指向“
唯识无境”如何可能成立。仔细辨析,“识变说”较偏重于论证本体与现象的关系,“
种子说”则兼顾染净诸法的生起与还灭。而中土的玄奘、窥基则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三
类境”说给予深化。
一、八识
与其它佛教宗派持眼、耳、鼻、舌、身、意“六识”说不同,唯识宗在“心法”问题上
,持独特的“八识”立场。唯识宗所言之“八识”均指众生之“心”。不过,依其功能
差别而有三类之别,“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
量为我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①]心、意、识中,第八识是本
识,即识体,其余七种皆由第八识转生,故称转识。唯识宗认为,世间万物作为虚假不
实的存在,“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②]。这里是说,因为有“识”的存在,所以
才有世间万象的存在和现起。
第八识有三相,即三条主要特征:“自相”、“果相”、“因相”。“自相”指阿赖耶
的“自体”之相,是第八识最核心的规定。阿赖耶,意译为藏识,“藏”有三义:能藏
、所藏、执藏。因为此识能贮藏七转识诸法的种子,因此第八识也可名“能藏”;此识
之中所受七转识现行所熏习的种子及“法尔本有”之种子便叫“所藏”;此第八识又恒
常被第七识执持为“我”,因而第八识亦相应潜藏此“我执”,故亦可名“执藏”。藏
识虽具此三义,但以“能藏”为最重要,“第八识摄藏诸法,是种子识,名阿赖耶”[
③],而“异熟”是第八识的果相。《成唯识论》说:“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
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④]“异”为不同,“熟”是成熟。此义旧译为“果报”,
指第八识所藏之“业识”可因不同时、不同类而成熟果报之体。此中之“异熟”可有三
种情况:由因至果时间不同,称“异时而熟”;由因至果必有变易,称“变异而熟”;
由因至果性质不同,称“异类而熟”。窥基释之说:“真异熟具三义:一、业果,二,
不断,三、遍三界。”[⑤]“业果”意为前世造业,今世感果,或今世造业,来世感果
,略近于“异时而熟”。“不断”意谓轮回不息,直至成佛,与“变异而熟”相同;“
遍三界”意为所感果报遍通欲界、色界、无色界,此略近于“异类而熟”。不过,在现
象世界中,果报之相状非常复杂,仅仅以上述三类单独分析是不够的。唯识学者之所以
如此言之,无非是为了以“时”、“变”和“类”三类范畴的组合来说明因果报应的遍
在性和涵摄性。一切种,是第八识的“因相”,因为此识“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
”[⑥],所以“名一切种”。依此种子能生起一切诸法现行果故,因此第八识乃诸法现
行之原因,故可名此持种功能为“因相”。此“三相”中,“因相”和“果相”最终须
融摄统一于“自相”之中,换言之,第八识之“自相”乃其“因相”和“果相”的总和
,因为“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⑦]。
第七识为末那识,意为“意识”。与第六识意识同名,但涵义不同。为了区别二者,特
用音译。《成唯识论》卷四说:“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此持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
,彼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⑧]所谓“持业释”及“依主释”是梵文词的结
构方式和解释方法。“持业释”所及之词两个词根是对等关系,用现在的语法术语讲叫
“联合词组”,如藏识就可依此解释为“藏”即“识”。“依主释”所及之词两个词根
为主、谓关系,用语法术语讲叫“主谓词组”,如“眼识”可依此而释之。这样看来,
第七识之“意识”意思为意即识,而第六识之“意识”系依“意根”而有“识”。换言
之,第七识并无“实体”作为其所依,而是于动态活动中生成的。
前六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此六识是随根得名,并且分别缘取色
、声、香、味、触、法六境,随境取名,分别称为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
识。《唯识三十颂》第十五颂说:“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
水。”此中,“根本识”指第八阿赖耶识。因为一切法的种子都蕴藏于阿赖耶识之中,
因此,唯识宗认为五识都是依止于阿赖耶识,并且是随着外缘而显现起用。关于第六识
“意识”,唯识学认为,每一前五识生起时,并非单独起用,必定有一相应意识显起,
《瑜伽师地论》卷一将之命名为“五心”。其文曰:“由眼识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
,谓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初是眼识,二在意识。决定心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
等流眼识。”率尔心,五识第一刹那接触某一事物之心;寻求心,即推寻追求之心;决
定心,寻求之后起判断作用之心;染净心,指对于对象产生好恶等感受;等流心,即心
识的持续状态。从这个角度,第六意识又分为“五俱意识”和“不俱意识”两种。与前
五种同时俱起的意识称为“五俱意识”,不与前五识同时俱起而单独生起的意识称为“
不俱意识”。前者用现代心理学术语言之近于“知觉”,后者则近于“想象”。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出第八识的关键地位。藏识既然是其余七识的“所依”,当
然就可以将其看作众生的心体。唯识学认为第八识中蕴藏了染净不同的两种种子,即有
漏和无漏种子,而唯识古学与唯识宗对第八识之性质的认定却大相径庭。唯识古学将第
八识作为真妄和合识看待,唯识宗将阿赖耶识所执之有漏种子的功能看作“主”而将无
漏种子看作“客”。在此,应该特别指出,从种子角度看,第八识乃无覆无记性摄,因
而其染净性仅仅呈现为一种潜质。如果以真如为所缘,则为“净”;如果以有为法为所
缘,则为染。这仅仅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如果从唯识宗经典所言有漏种子“为
主”、无漏种子为“客”的染“主”净“客”模式观之,阿赖耶识之“染”性潜质便成
了主流。从这个角度上说,仍可将第八识看着妄识(妄心)。从这个角度而言,完全可
以将唯识宗的阿赖耶识定为“妄识”。
至于其余七识,由于均是以阿赖耶识为“所依”的,自然全是妄染的了。具体而言,第
七末那识是以第八识为所缘而执持“我”为实有。这是妄执,因而是有覆无记的。它与
第八识的区别在于,第八识之“体”是“真有”因而不是“有覆”,而第七识并无自体
而妄执第八识之自体而为“体”,因而它是有覆无记性的。前六识——眼识、耳识、鼻
识、舌识、身识,分属五种感觉,第六意识则起综合感觉、知觉和思维活动的功能。《
成唯识论》卷五说,前六识以“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性摄”。“俱非者,
谓无记非善不善。”这是说,不能单独就心法角度判定前六识的“三性”,而要视其所
缘而定。“此六转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心摄;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
俱不相应,无记性摄。”[⑨]这就是说,前六识可通于“三性”,但具体判摄则须视外
缘——即心所法、色法等之性质而定。
二、“三能变”
从变现功能而言,唯识宗所言之“八识”,可分为三种即三能变。《唯识三十颂》说: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 “异熟”是初能变,即第八阿赖耶识;“思量”是二能变,即第七末那识;“了
别境识”是三能变,即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三能变中,第
八识是本识,即识体,其余七种皆由第八识转生,故称转识。唯识宗认为,世间万物作
为虚假不实的存在,是由“识”所变现出来的。换言之,有“识”方才有世间诸法的存
在、现起。
唯识宗以为,世间诸法之所以现起、存在,其最终根源就在于第八识即初能变。因此,
第八识的“自体”虽是“一”,但其功能、其面貌是多种多样的。正如《成唯识论》所
说:“然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义别立种种名。”[⑩]既然可“随义立名”,
这样,各经典、各家所言不一便是可以理解的了。《成唯识论》举出七个异名,窥基在
《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下中举出十八个异名。在此以《成唯识论》为准略见第八识之
功能,其文说:“或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或名阿陀那,执持种子及诸色
根令不坏故。或名所知依,能与染净所知诸法为依止故。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世、出
世间种子故。此等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见爱
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此名唯在异生有学、非无学位不退菩萨,有杂染法执藏义故。或
名异熟识,能引生死、善不善业异熟果故。此名唯在异生、二乘、诸菩萨位,非如来地
,犹有异熟无记法故。或名无垢识,最极清净无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来地有,菩
萨、二乘及异生位持有漏种可受熏习,未得善净第八识故。”[11]此中之“七名”依修
持之位而有三种情形:其一,“心”、“阿陀那”、“所知依”、“种子识”四名通用
于凡夫、二乘、菩萨和佛果位,因为其涵含染、净两种不同性质的诸法之“因”,所以
如此。其二,“阿赖耶识”、“异熟识”二名祇适用于凡夫、二乘和菩萨位,而于佛果
位尽须断除。其三,“无垢识”仅仅用于极清净的如来地,仅作诸无漏法的依止。从三
类“异名”看,第八识之性质非常复杂。唯识学欲于第八识上建立世、出世间法的依止
,但有为、无为二法又是染净对立的,而作为其共同的依止必须同时具备两种潜质才行
,因此之故,唯识学认为第八识中蕴藏了染净不同的两种种子,即有漏和无漏种子,有
为、无为诸法分别以其为依止。唯识宗遵循有漏种子“为主”、无漏种子为“客”的染
“主”净“客”模式,将此识定为“妄识”。这一变化便于说明世间诸法的现起,使其
妄识本体论得以建立。从这个意义上讲,初能变其实就是唯识宗所立的现象世界之本体。
第二能变为末那识,意为“意识”。此末那识之功能,如《唯识三十颂》第五颂所言: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此中,“依彼转”句是说第
七末那识是以初能变为所依止的。“依”是“依止”义;“转”为“流转”义,即相续
、转现的意思。唯识宗认为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意思是说,此末那识祇有“依”
止“彼”第八识方能生起,同时,第七识又以第八识为“所缘”而“恒审思量”,执第
八识为“我”。这样,众生的“自我意识”便依之而建立起来了。末那识的主要特征是
“恒审思量”,亦即不停顿地起思虑作用。“思量”功能,八个识均有,但前五识是非
“恒”非“审”,第六识是“审”而非“恒”,第八识是“恒”而非“审”,第七识则
是亦“恒”亦“审”的思量计度。
第三能变包括六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识又可区分为两大类
,即前五识和第六识。唯识宗认为五识所依之五根有二类:一者叫“扶尘根”,即感觉
器官;二者叫“净色根”,依止“种子”而生,故名“净色”。《成唯识论》卷四在引
用《观所缘论》的偈语“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之后解
释说:“彼颂意言,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
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相对于“扶尘根”,唯识宗更看重“净色根”
的生起功能。此宗认为第八识上有能够产生眼等“色识”的种子,这种种子就叫“色功
能”。此种“功能”即别分而为“五根”。由此“根”而产生的五识与种子互为因而依
存。第六意识分为五俱意识和不俱意识两种。前者与五根同时俱起,亦称明了意识,因
为其能够明了缘取相应的外境。后者则单独生起。第三能变之六识“了境为自性故”[
12]而名之为“了境能变”。此中之“境”为何?唯识宗自有其特殊的定义,下文当详
述。
上述八识之“三能变”最根本者为初能变,因为“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
意,余转识得生”[13]。这是说第二能变和第三能变均以第八识为依止。由于第八识中
蕴藏种子,因而第八“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14]。也就是说,第八识现起作用
之时,能够“变”现出类似于色等的外境(即“义”)、五根身(“有情”)以及第七
末那识(“我”)和能“了”别外境的前六识。这就是唯识宗所讲的“识变论”的大意。
心体所蕴藏的有漏种子乃是世界生成的根本依据,用唯识学术语讲即“所知依”;用现
代语言讲,此“心体”即为本体,诸法即世界万物为“现象”。而此有漏种子乃是由熏
习产生的。经熏习产生的种子储藏在第八阿赖耶识之自体中,它有能生自果的功能。前
念之种子生后念之种子,前灭后生、自类相续,有如瀑流,昼夜不息,这叫作“种子生
种子”。种子在众缘和合的条件下又能生起各自的现行,这叫“种子生现行”。当其生
起现行之际,在强盛势用的种子生起的刹那,此种子再在第八识之中熏习各自种子,这
叫作“现行熏种子”。在这种理论演绎过程中,唯识宗相当重视名言种子和名言熏习的
独特作用,其用意若何,值得认真研究。
种子,从熏习角度言,可称之为“习气”,又可称其为功能,这是因为它有亲生自果的
潜能及因缘相合而现行成熟异熟果的功用。《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二称:“云何略说安
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一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这是说,遍
计所执性在阿赖耶识中留下的习气就是种子。《成唯识论》卷八则说:“此虽才起无间
,即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说为习气,是业气分熏习所
成,简曾、现业,故曰习气。如是习气辗转相续至成熟时,招异熟果。”这里简要地说
明了种子(习气、功能)与异熟果的互因互熏的复杂关系。种子是由熏习产生的,那么
,什么是熏习呢?《成唯识论》卷二说:“如是能熏与所熏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
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藤,故名熏习。”窥基释曰:“熏者,击发义。习者,数数义。
由数数熏发有此种故。”[15]又曰:“熏者,发也,或由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
也。即发致果于本识内,令种子生,近令生长故。”[16]合此诸解释:熏习乃指能熏法
与所熏法俱时和合,由能熏法刺激所熏法,令未生的种子生长起来,令已生固有的种子
增长壮大。由此可见,能熏与所熏两方面之俱时和合乃熏习得以发生的先决条件。唯识
宗因之而对能熏法、所熏法成立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四条前提。
所熏之法的四条件是:第一,坚住性。被熏之法,必须是从无始以来乃至究竟之终了,
其性质一类相续不断,无有变异,并且须有能执持习气的能力。第二,无记性。“若法
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17],而第八藏识之有漏种子是无覆无记,对
善法、恶法均不拒斥,可以成为所熏。第三,可熏性。受熏之法须是独立自在而且其性
须是“虚疏”的。《成唯识论》所说:“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
,[18]正是此意。第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而不即不离,便有可能
成为所熏法。这一条件规定,每一众生祇能受自己前七识之熏习而不能受他人前七识之
熏染;前念与后念识刹那生灭,不处于同一时间,亦不能受熏。唯识宗特别提出上述四
条件是为了标立第八阿赖耶识之唯一的所熏法地位。心所法、无为法及前七识识均不具
备上述四条件,因此,唯有藏识心体方才是所熏法。
能熏法的四条件如下:第一,有生灭。能熏之法必须是有为生灭的,有刹那刹那的转变
方才可能有能熏的作用。无为法因其常恒不变而没有生长习气的作用,不可能成为能熏
,此点大异于《大乘起信论》。第二,有胜用。窥基将其分作“能缘胜用”和“强盛胜
用”两层进行论说。[19]第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
。”[20]若无增减,便无熏习之作用。第四,与所熏和合而转。作为能熏之法,除具备
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须与所熏法同一时、同一处相应和合,不相隔离,方才可能有能熏作
用而熏生种子。唯识宗之所以标明上述“能熏四义”是为了说明全部具备上述能熏法条
件的,唯有前七识转识及彼心所法。
经过对所熏法、能熏法诸条件的分析,唯识宗以为所熏法唯有第八阿赖耶识,能熏法即
前七转识(心法)及彼之心所法。这样能熏、所熏之和合,亦即主体、客体之结合而发
生作用,熏习便可发生。前念种子可生后念种子,亦可生现行,现行又可熏习形成种子
而储存于阿赖耶识中,这就构成了“三法二重因果”。“三法”即能生的旧种子、种子
熏成的现行、现行熏成的新种子;二重因果即种子熏现行、现行熏种子。这样的能熏、
所熏之因果结合,世间诸法就在七转识和第八识的辗转相熏中产生出来了。在此应该特
别指出,唯识学的世间诸法并非哲学中通常所言的客观事物。此“有”或“法”实际指
的是由人们虚妄计度所产生的“名言”世界或曰意义世界。这一结论可以从唯识宗对种
子、熏习的分类及对因能变、果能变的诠释中看出来。
唯识宗从不同角度对种子作了分类,如按其变现的事物来分,有共相和不共相的区别;
按其性质来分,则有有漏和无漏种子两类。以无漏种子释佛性是唯识宗的特色。有漏种
子又可分为“名言种子”和“业种子”两类。前者略近于现代语言哲学中的“语词”,
后者则近于呈心理状态的“意言”。“语词”指有“形质”的概念、命题、判断及其“
言语”活动的依仗,“意言”则指众生行为造作的潜能。“业种子”之“业”系造作之
意,因而由善恶造作所熏的种子就叫“业种子”。这是与第六识相应的“思心所”依身
、口、意三者所造作的善、不善诸业,在阿赖耶识中,熏习与第六识相应的思种子而成
。蕴藏于心体中的“业种子”实际上是“业报”轮回的承担主体,伦理道德意味强烈。
再追究一步,这种“业种子”是以什么状态储藏于心体中呢?从其形成看,它既由“思
心所”熏成,而“思”是以“名言”为媒介而进行的,因此“思种子”之自体本是“名
言”,但以其功用不一,能生自果——善思种子生善种,恶思种子恶种,并且能助它类
的赢劣无记种子令生现行,故同一思种子随其功用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约生自果一方
面来说,叫“名言种子”,约自助它类种子生现行方面来说,叫“业种子”。这样看来
,有漏种子虽可分为二,但是核心仍是“名言种子”。
唯识典籍对熏习的种类具名不一,但均将“名言熏习”列于首位。《摄大乘论》立三种
熏习,即“名言”、“我见”及“有支熏习”。《成唯识论》说:“诸习气总有三种:
一、名言习气,谓有为法各别亲种。……二、我执习气,谓虚妄执我、我所种。我执有
二:一俱生我执……二分别我执……。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时业种。有支有二:
一有漏善……。二诸不善。”[21]将“我见熏习”并入“名言熏习”而成“名言”及“
有支”二种熏习,这恰好与有漏种子之二分——“名言种子”、“业种子”相契合,又
与“等流习气”与“异熟习气”的说法相一致。中土之唯识宗沿袭了《成唯识论》的这
一说法并且作了发挥。窥基说:“因我执故,相分之中亦熏五蕴种,即名言熏习。由熏
我执种令自、他别,故别立之也。”[22]这是说,因为第六、第七识“我执”之“见分
”熏成色、受、想、行、识五蕴种子的相分,阿赖耶识执持此五蕴种子就会产生“我”
为实体的“错觉”。窥基以为五蕴种子是以“名言”形态蕴藏于阿赖耶识中的,有时为
了强调“我”他之区别而分开言之,实际上二者均可合并于“名言熏习”中。唯识宗又
将“名言”及“我执习气”合为“二取习气”,此说法与“名言熏习”大致相同。《成
唯识论》颂文说:“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23],释文曰:“此颂所言业习气者,
应知即是有支习气,二取习气应知即是我执、名言二种习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
成故,皆说名‘取’。”[24]窥基解释道:“即取我执及取名言以为境界而熏所成,二
种习气皆名为‘取’。‘取’此二故名为‘取’,非此二种体自能熏可名‘取’也。”
[25]我执、名言二种习气本身并不叫“取”,而是众生以第七识误将“我、我所”及“
名言”执为实存的境界而熏习成种,蕴藏于阿赖耶识中。此种子一经因缘和合又起“现
行”而组成了对象化的语言及其意义世界。由上述引文可知,唯识宗之所以将我执、名
言习气合称为“二取习气”,是因为“我”及“名言”本身并无“自性”,也不是真实
存在,二者都是因虚妄计度的“执取”方才产生的。窥基此言明显地将主体的自我意识
、语言及其意义世界之“客观性”的根基完全抽掉了。从心体与“名言”的关系看,“
唯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演成“唯言”。因为在唯识学看来,“识”的形态就是“名
言”而已。
“名言种子”及“名言熏习”可分为两种:一者,表义名言;二者,显境名言。《成唯
识论》卷八曰:“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音、声差别;二、显境名言,
即能了境心、心所法。”[26]窥基对二者作了明确界定:“因名起种,名名言种。一切
熏种皆由心、心所。心、心所熏种,有因外缘,有不依外。不依外者,名显境名,若依
外者,名表义名。”[27]唯识学认为,“名言种子”是凭借“名”而由心、心所互熏而
产生的。在这一熏习过程中,凡是对“外缘”有所依赖的,叫“表义名言”熏习;凡是
不依赖外缘的,叫“显境名言”熏习。窥基在此所说的“外缘”是有特定含义的,仅仅
指“能诠之法”。此“法”“令因起执,流转生死,带此胜用为缘而熏故,立表义名言
熏习。又一切法名为先故,想名在于内发,诠召法胜,但说依名不说依境。”[28]窥基
以为,一切“法”,其“名”先于本身而存在,由于众生内心对“名”的“想”才使“
法”有了胜用。因此,窥基立“表义名言”并且将其生起的条件规定为“能诠之法”作
为“外缘”,其目的是为了取消“表义名言”的客观性。窥基明确地将“五境”即色、
声、香、味、触,排除于“外缘”之外。《述记》中有这样一则问答:“问曰:如缘五
境而熏种等亦依外缘,何不别说因义熏习?答:境非胜缘,因境而心熏,但是显境所摄
。”[29]此处将以“五境”为缘的“名言熏习”归之于“显境名言”。而“显境名言”
熏习是以前七转识之能了境的心、心所法的“见分相”为主体的,“此见分等实非名言
,如言说名,显所诠法。此心、心所能显所了境如彼故,名之为名,体非名也。名体是
彼不相应行故。”[30]窥基先将“五境”列入“显境名言”之所缘,后又说此“名言”
是以“不相应行法”为其“体”即自性的。合此二种说法,可能应该这样理解:前七转
识之见分是以“色法”为其相分而熏成“显境名言种子”,此“种子”是以“表像”形
式储藏于阿赖耶识中的。此“表像”可以姑且“名之为名”,但“名体”却是“心不相
应行法”而非“境”本身。这样的叙述很晦涩,通俗一些讲,所谓“显境名言”可能指
心识对于所观察、感受到的“境”的语言描述,而描述的直接对象是内心中遗存的“心
相”,简接对象则是外境。
唯识宗之立种子熏习说,是为了说明其“识变”理论。全面阐释种子现行生起万相观念
的,是因能变、果能变之说。《成唯识论》称:“能变有二种:一、因能变,谓第八识
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等流习气由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由六识中
有漏善、恶熏令生长。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等流习
气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31]在此,等流习气指“名
言种子”,异熟习气指“业种子”。窥基这样解释等流习气:“等谓相似,流谓流类。
即此种子与果性同,相似名等;果是彼类,名之为流。即从等所流,从因为名,故名等
流,即等之流,依士释也。即名言熏习种子是等流之习气,名等流习气。”[32]“等”
为相似,“流”为相续,世间之法各有其因果,而其因果性又是相似而相续不断的,这
就是“等流”。这也就是说,从“名言种子”能生与其性质相似的“果”来看,“名言
种子”也可称之为“等流习气”。与“名言习气”之相继不断、同类相生不同,“业种
子”有“异时而熟”、“变异而熟”、“异类而熟”的含义。“异熟种子”“感第八识
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33]尽管
唯识学将“名言种子”和“业种子”都作为变现万相的依据,但对其作用大小的估价是
不同的。唯识师将“等流习气”作为因缘种子,而将“异熟习气”作为增上缘种子,前
者系“因能变”的主因,后者仅仅是辅因。有了这两种“习气”充当“因能变”,方才
有八识之生起及由八识显现出来的种种事相。用唯识学术语表述就是“等流习气”和“
异熟”之“因”现行而产生果法,而“果能变”也即自证分变现产生见分和相分。
分析至此,唯识宗的结论便清楚了:对象世界及其显现乃是众生之见分产生相分的结果
,而其本体依据则是作为心体的第八识,究底而言则是此心体所蕴藏的“名言种子”。
这样,在唯识师看来,正是众生心体(阿赖耶识)所蕴藏的“名言种子”之现行方才有
了虚妄分别而假立的外在世界。唯识宗着力所否定的并不是纯粹的物质世界,而是由“
语言”及其意义构成的世界。这是与其所持的宗教解脱向度密不可分的。所谓“转依”
就是从“名言”及其妄计所成的意义世界脱离,而显现出被遍计所执的错误认识所遮蔽
的真如实性。
三、“四分”及“三类境”
为了更细致地论“识变论”,唯识宗在“三能变”基础上立“四分”说。“四分”即相
分、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唯识师对此有不同解释。据《成唯识论述记》记载,安
慧仅立自证分,难陀立见分和相分,陈那立见分、相分、自证分,护法则立“四分”。
玄奘传承护法之说而倡的“四分”说成为中国法相唯识宗的共识。玄奘法师在印度时为
了平息“见、相同种异种”之争而提出了“三类境”的说法,进一步完备了“唯识无境
”的论证过程。这是中土僧人对于佛学思想的重大贡献,使“四分”说更趋严密。
唯识宗认为,八识起了别、思量作用时,其诸识自体必定起四种差别,这种差别叫“四
分”,“分”是分限区域的意思。《成唯识论》说:“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
名见分。”[34]“相”的意义是相状,也就是外界事物映现于认识主体之前的相貌形态
。唯识宗认为,作为识所缘对象的这种“相状”并非实有而是虚假非实,乃识所变现的
影像,故称其为“似”。“见”是照知之义,指对于境相认知分别的功能,例如眼识别
色、耳识别声、鼻识别香等,八识之见分各自以自身所缘之境为对象,能够各别照了事
、理,所以称其为“见”。八识的相分各不相同。前五识的相分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感觉
对象,包括色、声、香、味、触五尘。第六识的相分是六尘,即除前五尘外再加法尘。
第七末那识的相分是阿赖耶识的见分,第八识的相分则是根身、器界、种子。
相分和见分所依的自体是自证分,《成唯识论》卷二说:“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
证分”,正是此意。“自”指“见分”,“证”是证知,“自证分”指证知见分的作用
,相当于诸识之主体。进一层确证自证分之作用的叫证自证分,即是从自证分更起“能
缘”的作用返照自证分。但证知这个证自证分的仍是自证分。也就是说,此第三分、第
四分互为能证、所证,故不必再立其它“分”。
唯识宗又把心的能缘、所缘作用分作能量、所量、量果三量。“量”意为量度,心识能
量度境相的作用叫作能量,被心识所量度的境相叫作所量,而量果是量度已成后的效果
。唯识宗以三量配合“四分”以说明认识的过程:第一,见分缘取相分。唯识宗认为,
人们的认识直接所面对的并不是客观的对象,而是识体上变现出来的相、见二分。认识
过程进行之时,以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自证分为量果。而除五识所缘的“相分”
之外,其余诸识之相分均不排除主体的执持变现作用。第二,自证分缘取见分。这是认
识主体对认识能力及其所为做的第一层次的反思审定。当其进行时,以见分为所量,自
证分为能量,证自证分为量果。第三,证自证分缘取自证分。这是认识主体自身的自我
反省,当其进行时,以自证分为所量,证自证分为能量,复以所量自证分为量果。第四
,自证分缘取证自证分。这是认识主体反过来对主体的反思系统进行的反省审定,当其
进行时,以证自证分为所量,自证分为能量,复以所量证自证分为量果。将此四个阶段
联系起来可以看出,唯识宗并不将其关注重点放在认识主体如何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正确
反映上,而是深入细致地探究认识主体的心理过程。但由于其侧重的偏差,特别是以“
相分”为认识活动的起点,以主体的个体感受性的差异为根由而得出“境不离识”的结
论,从而使得人类的认识活动变成了对由识变现出的“内境”的认识。由玄奘所阐发的
“三类境”之论,使唯识宗的这种“唯心论”倾向进一步加深了。
唯识师坚持认为,“境”尽管有一部分是可能有“质碍”的,但其所依的“相分”仍然
是第八识中所藏的种子。换言之,若无“种子”,此“境”便不能被“识”所证实其确
实存在。既然不能被证实,那么,此“境”就是“假有”或根本不存在。然而,当玄奘
去印度时,当时印度佛学对于“见、相”二分是同一种子所生还是不同种子所生,发生
争论。据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记载,当时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见、
相二分应该是相同种子所生;第二种意见认为,见、相二分是不同种子所生;第三种意
见认为,相分和见分有时是相同种子所生,有时是不同种子所生。这是第一层面的情况
。还有第二层面的问题,即见、相二分虽然是不同种子所生,但是见、相二分的性质可
以相同,也就是说“有种别性与见同,或复性同而系种别,或复相分性随见质判性不定
,或虽有质相、见同生不生本质由此不定”[35]等四种情况。合此二层面,此一争论涉
及相分和见分与种子的关系及见、相二分本身的性质两方面的问题。为了统一这些不同
见解,玄奘法师作过这样一颂:“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
。”[36]在此,玄奘将“识”之对象——境分为三类:性境、独影境、带质境。
性境指具有真实体性的境界。窥基将其定义为:“诸真法体名为性境,色是真色,心是
实心。”[37]慧沼曰:“何名性境?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相,名为性
境。”[38]综合二说可归纳出性境的三种特征:其一,从自体各别的真实种子生起;其
二,有实体实用,不像虚构之空花、免角等体、用皆无;其三,各守自性,不随从能缘
心,而能缘心亦不改变性境的性质而仅取其自相而识别它。例如眼识等前五识及五俱意
识的见分所缘取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境,第八识的见分所缘取的种子、器界、根
身,如此等等都是性境所包含。不过,相分、见分不同种的性境,虽然是从“真色”而
有,但是“真色”仍须变现为“相分”才能被识所缘取。《宗镜录》解释说:“真色、
真心俱是所缘,所变相分俱名性境。或能缘而非妄执分别构画,名为真心。真心缘彼真
色等境所变相分,方名性境。若心缘心所变相分,相分无实但带质故。性者,体也。体
性是实,名为性境。”[39]依此释,性境仍是相分,不过“真心”在“构画”此“相”
时,妄执即想象、虚构的成份少一些罢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作为见分的“心”
对此“相分”的影响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就是“性境不随心”的意思。依照窥基[
40]和慧沼[41]的解释,“不随心”的情况有四种:其一,此境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
不随从能缘心的善恶而起变化,这叫“性不随”;其二,不随从心而系属于同一“界”
,这叫作“界不随`”;其三,由于相、见别种,所以性境不随从心而跟从同一种子生
,这叫“种不随”;其四,第八识的见分是异熟性,而其所缘取的五尘之相分却和它不
同,这叫“异熟不随”。从这四种“不随”中,玄奘注意到了作为认识对象的“境”之
客观实在性,但却从唯识学立场对其进行了有利于“唯心论”的解释。
独影境指由能缘心之强分别力变现而无客观实在性的境界。窥基称:独影境“皆是随心
,无别体用,假境摄故,名为独影。”[42]慧沼解释说:“能缘心但独变相,无别本质
。”[43]《宗镜录》曰:“独影者,独者单也,单有影像而无本质故。相名独,如缘龟
毛、石女等相;或虽有质相分,不能熏彼质种,望质无能,但有假影,亦名为独,如分
别心缘无为相及第八识心所相。及余准此知。”[44]从这些解释可以看出,独影境就是
由见分的妄分别所变现出来的相分。此相分与能缘的见分属于同一种子所生,所以其相
分没有实在的体用和本质。此境可分为两种:其一为“无质独影”。此境在客观上完全
不存在,祇是众生主观上的颠倒计度所变现的影像,如龟毛、兔角、梦境等;其二为“
有质独影”。它虽然有本质,但是,由于此“本质”为“不生法”(真如法界),所以
相分仍然不能仗托其生起,如第六识缘取无为法就不会生起相分。这一情状也可以将其
作为独影境。总括而言,独影境是由见分的虚妄构划而变生的相分,因为相分本身没有
自己的种子,祇能从属于见分,故称为“独影唯从见”。
带质境指主观能缘心所缘取的境界,虽然有可以依托的本质,然而变现出的相分却与此
境的自相不符。窥基解释说:“带质之境,谓此影像有实本质,如因中第七所变相分得
从本质,是无覆无记等;亦从见分是有覆所摄,亦得说言从本质种生,亦得说言从见分
种生,义不定故。”[45]慧沼曰:“能缘心缘所缘境,有所仗质而不得自性。此之相分
判性不定,或从能缘心,或从所缘境。种亦不定,或质同种,或见同种,或复别种,名
带质通情本。”[46]综合二释可以这样理解,能缘之心缘所缘之境时,此时的相分(即
境)可以是依仗本质而生,但并不依此“质”而得此“相”。这种相分(境)性质不定
,或从属于能缘之心,或从属于所缘之境。种子亦不定,或与其“质”同种而生,或与
见分同种而生,或与见分别种而生,这就是“带质通情本”之义。“情”指主观作用的
见分,“本”是指客观的本质。因此,带质境具有两个特征:其一,客观对象的相分必
定是本质存在;其二,主观能缘的见分不得直观境之自相。带质境之所以能成立,赖于
玄奘对于“带”义的新诠释。据《成唯识论述记》[47]载,“带”有二义:一是挟带,
二是带似。能缘心缘取此境的本质时,挟带着此“质”或带似此“质”而异相的分别,
依靠识之自力变现一种和此“质”的自相不符的境界,这便是带质境。如第七识以第八
识的见分为本质变起“我法”的相分,所缘取的本质并不是“我法”。但是因为它没有
转易间断一类,相续无常似常,所以与无明相应的第七识误认作实我而缘取。它确实有
本质可托,不是完全由能缘心的分别而生,因而和独影境不同。然而其所托的本质虽然
有实体的性境,所起的相分却和它的自相不符,因而此“境”与性境亦不同。[48]总而
言之,带质境确实是依托本质而有,所以不是“唯从见”;也并非仅仅依照本质原样反
映,所以也不是完全“不随心”。它一方面可判依从能缘之心,另一方面也可判依从本
质,因而其“性”有两面,种子、界系也有两面。具体而言,带质境是在见分的妄情和
本质的性境之间所起的一种相分,其共通“情”与“本”的情形有三种:其一,性通情
本。即带质境的善、恶、非善非恶的“三性”不定,例如第七识缘取第八识之见分而生
之“相分”,可以随从本质(第八识)判定其为无覆无记,也可以随从见分判它为有覆
无记性所摄。其二,种通情本。即带质境因为本质和相分并起而形成的境界又熏成相分
和本质的种子,所以,可以说它是从本质的种子生,也可以说是从见分的种子生,当然
也可以说二者共生。其三,界通情本。此相分的界系,可以随从见分说,也可以随从本
质判定。
将境分作三类,祇是玄奘从类型学原理上做的分判,要概括复杂多变的宇宙万有,仅使
用性境、独影境、带质境三个范畴是不够的。为了使其更有涵盖性,玄奘法师在此偈颂
的第四句“性种等随应”中,特意说明相分与见分在性质、种子等方面之同、别,以及
三类境在复杂的认识过程、识变过程中的组合情形,必须依照以上说明的几种关系,具
体地分析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唯识宗以“四分论”与三类境合起来说明唯识学的基本原理。八识各别的自体各各变现
出见、相、自证及证自证分;而作为识变的最终成果及认识对象的相分,与其主体——
见分又具有三种不同的关系,即“三类境”。总括而言,境乃由识变现,因此,认识活
动也就是主体对于识自体所变现出来的相分的认识。唯识宗的境不离识即唯识无境之说
大旨便是如此。
四、“唯识无境”及“唯识九难”
《唯识三十论颂》第十七颂是这样论证万法唯识的:“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
彼皆无,故一切唯识。”[49]“是诸识”指前面所述的三能变之八识及其相应的心所。
主体对于心、心所的自体生起缘用,名为“转”。诸识的自体转变,就会有“能缘之用
”与“所缘之用”的分化。因而心法要起作用,也即识要起认识作用必具“能缘”与“
所缘”两个条件才有可能实现。这样的“能缘”即相分,“所缘”即见分。此中见、相
二分是“所转变”,而“能转变”就是诸识的自体。诸识虽然有能变、所变之分,但二
者并无别体,体、用祇是相对而言之,实际是依体起用的,“用”不能离“体”。此颂
中,“分别”是能缘的见分,“所分别”是能缘的相分;这里的“见分”是主体的自主
活动,它以能缘之心所变的境相即“相分”为认识对象而作种种的了别、思量活动。唯
识师认为,诸法虽多,但不出“能缘”、“所缘”两种,但“所缘”并不能离开“能缘
”而独存,须有“能缘”方有“所缘”。如果没有“能缘”,也就是说,如果主体之识
不生认识作用,世间便无一“法”“存在”。因此,唯识宗通过上述的“识变论”说明
:万物都是“识”所变现,若离开心识,本来无一“物”。颂文“由此彼皆无”一句中
,“彼”指有为法。既然世间万有仅仅是能缘、所缘的见、相二分而已,那么,一切诸
法并非离识而存在,“一切唯识”之命题便可归结出来了。
经过识变说、种子说及四分论、唯识九难等一系列近乎繁琐的推演,唯识宗推出了唯识
无境原理。玄奘高足窥基这样解析“唯识”之含义:“唯谓简别,遮无外境;识谓能了
,诠有内心。识体即唯,持业释也。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心所、心王,以识为主。
归心泯相,总言唯识。唯遮境有,执有者丧其真;识简心空,滞空者乖其实。所以晦斯
空有,长溺两边;悟彼有空,高履中道。”[50]总体而言,“唯识”之义有三层:其一
,以“唯”而遮外境,证成境无识有;其二,识体即唯(“唯”与识体为一而非二年)
,识相及认识功能皆不离此“识体”;其三,境虽无而非有,识虽有而仍空,不可定执
其“两边”,而应取“中道”。那么,何谓“识体”?这是其中的关键。
近代以来,中外学者依据留存于世的唯识梵文原本与奘译对照研究,发现“唯识”二字
原文为“vij`aptimqtrd”,“译成中文应是‘唯表’。mqtrd的意思是‘唯’,vij`
apti的原意是有所表或有所呈现,由语根‘知’(vj`q)而作使役结构,表示使它令知
。”[51]而“vij`apti”另一近义词“viñqna”,佛典一直当作“识”义来用。
玄奘将二者同译为“识”,而使“唯识”的含义发生了些许变化。依据日本学者的研究
,“viñqna”的意思有三层:(1)认识主体:甲精神主体;乙认识作用的基
体(器官)。(2)认识作用。(3)认识的结果(内容)。然而,作为动词的“vij`
apti”则祇有后两项内容。[52]“玄奘把‘vij`aptimqtrd’译作唯识,是与另一字‘
Vijñnamqtrd’的意义相混淆了。Vijñna的意思是“识”,或称心识,亦即
能知心,以外部世界作对象,也就是能知的主体;窥基即以此义来解释”[53]“唯识”
。现在的问题是,玄奘将“识”的名词态与动词态之二词均译为汉文“识”,是一个误
译?还是另有深意呢?这是值得思索的。如前所述“viñqna”含有“识”之物质
器官之义,尽管亦有主体之认识作用(能力)之义在内,但二层面合解则易于将主体之
能力落定于物质器官上。因此,为避免如小乘佛教的过于对“根”之作用的看重,法相
唯识宗特别将“根”分作“扶尘根”与“净色根”两种,认为能起认识作用的不是由于
物质的生理组织,而主要是非物质性的净色根。[54]然而,“净色根”却不是实体性存
在,而是“以有发生五识用故,比知有根。以果比因故”[55]。换言之,净色根是一种
动态性作用,其与第八识之种子起现行有关连。这样,净色根直接来源于识体。唯识之
“唯”并非指八识之总体,而是专指第八识。因此,玄奘将“识”之名词义与动词义合
而为一体,[56]实际上提醒学人,不能将此识体作为静态的单纯性存在,第八识其实是
一个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动态性存在。因而,第八识有许多异名、许多侧面,而这些
异名、侧面都祇是其存在的有限展示。有学者试图在种子、功能及心识、阿赖耶、阿陀
那等名中排比出核心范畴以作“本体”,也有学者将唯识学看作双重本体论或多层次本
体论。这些都将唯识师对第八识的描述与识体本身割裂开来了。玄奘将“唯识”与“唯
表”译为一个词——“唯识”,可以看作是把第八识动态化描述之努力的一部分。
唯识学是在反对教内、教外各种肯定外物存在的思想中逐步完善起来的,为了反驳各种
对“唯识无境”理论的驳难,《唯识二十论》设“七难”,《成唯识论》设“九难”予
以补充论证,力图使其更能够批驳敌论。此处所说的“难”为“问难”之意,是佛教内
部论辩时的提问方式。此处所言“九难”是唯识学对“敌对方”所提“问难”的概括。
因为这些“难”有可能为当时反对、怀疑“唯识”理论者所提出,因此从唯识师的回答
中更能见出唯识论的理论实质。
《成唯识论》卷七设的“九难”为:①唯识所因难;②世事乖宗难;③圣教相违难;④
唯识成空难;⑤色相非心难;⑥现量违宗难;⑦梦觉相违难;⑧外取他心难;⑨异境非
唯难。以上“九难”从涉及范围言,又可分为三大类:其一,涉及宗教本身的“圣言量
”问题,即唯识所依经典及有违圣典(早期)处,此包含第一难和第三难;其二,唯识
论与现实经验的矛盾,包含第二难、第五难和第六难;其三则是唯识理论本身的疑难环
节,涉及第四、七、八、九难。以下则依照《成唯识论》本身的顺序略作分析。
第一,“唯识所因难”。
这里所说的“因”是沿袭的意思。也就是追问唯识的成立有没有经教的依据。唯识论师
对此的回答是:“教证虽多多,兹且引六经,以四个比量而证成之。”所引的六部经典
《华严经·十地品》、《解深密经》、《楞伽经》、《维摩经》、《阿毗达摩经》、《
大乘密严经》。此外,还有四个比量,此处从略。
第二,“世事乖宗难”。
唯识学归根到底来源于禅修经验,必然在某些方面与人的感觉经验相反。世界万有在空
间、时间上及实用上似乎是真实存在的,因为众生就因凭于三者而生存着。缘于这些生
活经验,就有“世事乖宗难”的四层发问:第一,处所决定:万有若非实有境,那么“
识”为何不于“一切处”发生而只发生于特定之处呢?第二,时间决定:若外界世象非
实用,那么“识”为何不发生于“一切时”而只发生于特定的时间区段呢?第三,有情
不决定:众生同视一境而都可见,并非一人独见,由此可知心外有实境,否则应该各人
所见不同。第四,作用是实:若万法唯识而如梦中事,为什么我们日常的事却是有实用
的?而无境的唯识为何会变现出实用性来呢?
以上四层反诘,直指唯识论的要害,唯识师用“梦”作喻给予回答。世亲说,心外虽然
没有实境,但是场所、时间、作用仍然可以是一定的,正如梦中之事虽非实有,但其空
间、时间可以固定,梦中境界在人身体中仍能产生惊悸、流汗、遗精等作用。这一论证
,在今天看来不是很有力。因为现代心理学已经明确区分了幻觉与“实际”感知之间的
质的差别,二者由此变得没有任何可比性。但是在古代,古人并未能从理论上将其区别
开来,因而唯识师这一手,真还能驳倒对方。至于众生为何可同见一境,唯识师用“业
感”之理给予说明。心外虽无实境,但因众生自、他相似之业所感,故互为增上缘而缘
同一境界,所以,所见可以一致。这一解释,同样是佛教内部所共认的。
第三,圣教相违难。
有人问难:如果没有心外实有的色法,为什么世尊在《阿含经》中说有六根、六尘“十
二处”呢?唯识师回答说:其实这六根、六尘,仍是依托内识所变现。世尊为了要破众
生的我执,证得我空,因而宣说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境内外处的教法。这与为遮除断见(
外道计众生死后断灭)说有“中阴身”续于死后一样,都是随宜的方便而说,并非说其
实际存在。为化导执着实法的众生,证得法空,才又说这唯识之教。
第四,唯识成空难。
有人问难:若一切法空,这“唯识性”岂不是也空了吗?唯识师回答说:“唯识心”不
空。因为唯识的真如性不是所执的法。也就是说,依内识所变的似有外法,众生妄计为
实,然而以理推征,实不可得,所以说是法空。这并不是说离言正智所证的唯识实性也
是无。如果“唯识性”也没有了,那就没有俗谛。俗谛若无,真谛也就没有了。因为真
不自真,待俗而真;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俗二谛,是互相对待而建立的。如果有人
不承认二谛,那就是“恶取空”!诸佛都说,没有法药可以治疗这种人的空病。由此可
知,诸法有“遍计所执性”的空,也有“圆成实性的“不空”。——这里所说的“唯识
性”就是后面将要讲到的“圆成实性”(由阿赖耶识所转依而成的智慧)。唯识学成立
“唯识无境”的同时,也在坚持“唯识性”的真实存在。
第五,色相非心难。
有人问难:“色法”是有质碍的,“识”是无质碍的。如果“色法”也是以识为其本体
,为什么在缘境的时候,好像有色相显现出来,而这些色相也是前后一类坚住,没有变
异也没有间断呢?
唯识师回答说:这是无始以来,名言熏习的势力所生起之故,可以给杂染、清净等法作
为依托的处所。如果没有这个依托的处所,也就没有颠倒的迷执,当然也就没有杂染法
及清净法。因此诸识缘境,也有似色相的显现。《摄大乘论》有一颂文:“乱相及乱体
,应许为色识,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此颂的意思是说:无论是所变“乱相”的
色相,及能变“乱识”的心体,都是前面所说的色相和心识;假使没有所变的“乱相”
,也就没有能变的“乱识”;没有能变的“乱识”,也就没有其余的“乱相”。所以,
“乱相”、“乱体”、“能变”、“所变”,都不离识。
第六,“现量违宗难”。
唯识学是最注重“现量”在理论建构中的作用的。一般地说,现量近于感觉,是感官与
外物直接接触后产生的。但是,唯识学中屡屡使用的现量概念并非指此。《因明入正理
论》说:“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
,故名现量。”这是对现量所下的定义,专指“离此名言分别、种类分别”等一切概念
的思维活动,“现现别转”则可名现量。概括而言,唯识师认为,具有概念思维成分的
有分别现量是似现量,即虚假的感觉,只有不加入思维活动、不能用语言表述出来的纯
粹感觉即无分别现量才是真现量。而此无分别现量其实只是“直觉”。
当有人问道:色等外境,因这些现量的缘故,可以分明证知。若无外境,则为何缘现量
色等之时,而有觉知呢?唯识师于是套用自己的现量定义解释说:五识证知现量时所涉
及的对象,只是心内的相分而非外境;将境执为实有的是第六意识的妄分别,而不是现
量。这也就是说,五识在各自“了别”色、声、香、味、触五尘时,只是一刹那而起的
直觉在起作用,而此直觉的对象只是五尘各自个别的相分而不是境之全体。以境之全体
作为相分而识别的,是第六识。第六识由于虚妄计度而将外境执为实有。但是依照唯识
学之定义,以“名言、种类分别”为特征的了别、思量并非真现量,因此,第六识所执
之外境当然是虚假之存在了。此外,唯识师除以上证据外,又结合其轮回思想作了说明
。唯识宗以为,识因妄分别而有执取外境为实的功能,而外境(色相等)之所以似乎有
形体是因为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妄执的结果,而且由于辗转熏习故,使色相等境得以生
起。若除此妄执,外境自然仍旧归于无。
第七,梦觉相违难。
有人问难:假如我们醒的时候,所见的色境都同梦境一样,也是不离于识,那从梦中醒
觉的人,知道梦中境界全是虚假,是唯识的幻境。为什么我们在醒来的时候,不知道所
见的山河大地是虚假的,是唯识所变的呢?
唯识师回答说:梦境之中,人并不能知道其妄,只有梦醒之后方才知晓梦境非实。对于
唯识无境的道理也可以这样理解,凡愚众生不知外境非实、离心无境,那是因为他们尚
在生死长夜之中而未梦醒,若到了豁然大觉之时,自然成悟而理解唯识的道理。到了“
觉醒”之时分,不单证成“唯识”之理,更为重要的是,此“识”已转依为“智”了。
这实际上是说,我们现在所见的境界也是这样,在没有证到佛果的时候,不能自知是唯
识所变。到了成佛之后,才能够知道未证佛果以前,是恒常的处在梦中,所以佛才说众
生生活在世间为生死长夜,不能了知色境是唯识所变。
唯识宗在其论证中,很注重对个体之心识活动的研究,其唯识无境理论确实是偏于个体
性而立的。正由于此,便有了“外取他心难”和“异境非唯难”。
第八,外取他心难。
有人问难:外界的色等五境,实无自体,因为它是内识所变,不是内识所缘之境。但是
他人的心识,在自心之外实有,怎么说它不是自识所缘呢?他人之心是不能成为自心之
能缘的,为何又说有“他心智”呢?
唯识师回答说:他心同样是自心所缘的境,所以有“他心智”。但他心不是自心的亲所
缘,自心只是缘他心的相分。换言之,自心缘他心并非缘心外实境,而是缘心中所现起
的他心影像,因而他心仍不出“心”的范围。这里,又产生了一个疑问:虽不是亲缘外
境,但在自心之外,若有他心的异境,唯识又怎能成立呢?
以上的回答,若单单从个体与他心智之关系而言,似乎可以成理。但是仍然未能说明除
却个体之外,他“识”仍存在的情况下,唯识道理如何成立的问题。这是对唯识学重个
体、重主体之失的尖锐反诘。不得已,唯识师又只得使用完全归纳法加以论证、弥补了
。唯识师回答说:所谓唯识,不是单独一个人的心识,十方世界无数的凡夫、无量的圣
者,都在其内。虽然有无量数的凡夫圣者,但众生个个都是“唯识”的,离心之外,一
法一物都不存在。每一个体都证成“唯识”,那么,唯识的道理何愁不能成立呢?
第九,异境非唯难。
有人问难:既然离开自己心识之外有他人心识之境,怎么可以叫做唯识呢?
唯识师回答说:奇怪呀,那有像你这样固执的人处处生疑呢?岂是唯识的教理,但说我
一人有识呢?假如是唯我一人有识,怎么会有十方凡圣,和尊卑因果,色、心的种种差
别呢?谁来说法,谁来听法,更有谁来求法呢?“唯”字的意趣,是唯遮愚法二乘及一
切凡夫、他们所执定那离开识外的“实有色境”。
这一疑问,涉及到唯识学对于“外境”的否认程度以及成立唯识无境道理的意趣。《成
唯识论》承认,在自己的心之外,“他者”也有“心识”存在,而且作为“心”的对象
的“境”也有“不随心”的“性境”。如前所文所说,唯识宗也承认包含客观事物在内
的“性境”也有不容“心识”去构画的一面。这种背景下,使得此宗之外的学者很容易
得出唯识无境的道理并不周延的结论。《成唯识论》的第八、第九个问难最终的回答是
:“唯”字的意趣,是唯遮愚法二乘及一切凡夫所执持的离开识外的“实有色境”。这
说明,唯识宗的所有学说都是为最终的解脱成佛服务的。凡夫错误的“我执”、“法执
”是唯识学对治的关键。
归根究底,为了对治烦恼障、所知障才有唯识无境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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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五,《藏要》第四册,第653页。
[②]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一,《藏要》第四册,第565页。
[③]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本,《大正藏》第43卷,第350页下。
[④] 唐窥基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0页。
[⑤]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大正藏》第四三卷,第629页下。
[⑥]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0页。
[⑦]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0页。
[⑧]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四,《藏要》第四册,第633页。
[⑨]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五,《藏要》第四册,第659页。
[⑩]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三,《藏要》第四册,第612页。
[11]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三,《藏要》第四册,第612—613页。
[12]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五,《藏要》第四册,第659页。
[13]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四,《藏要》第四册,第638页。
[14] 唐玄奘译《辨中边论》卷上,《大正藏》第三一卷,第464页下。
[15]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大正藏》第四三卷,第242页中。
[16]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大正藏》第四三卷,第312页下。
[17]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7页。
[18]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7页。
[19] 参见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大正藏》第四三卷,第313页下—第314页
上。
[20]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四册,第597页。
[21]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八,《藏要》第四册,第722页。
[22]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7页上。
[23]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八,《藏要》第四册,第721页。
[24]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八,《藏要》第四册,第722页。
[25] 唐窥基《成唯识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7页下。
[26]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八,《藏要》第四册,第722页。
[27] 唐窥基《成唯识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6页下。
[28] 唐窥基《成唯识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7页上。
[29] 唐窥基《成唯识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6页下。
[30] 唐窥基《成唯识述记》卷八本,《大正藏》第43卷,第517页上。
[31]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4册,第589页。
[32]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正藏》第43卷,第298页下。
[33]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4册,第589页。
[34]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二,《藏要》第4册,第五九九页。
[35] 唐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大正藏》第43卷,第677页下。
[36]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大乘法苑义林章》及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
均载有此颂。慧沼言此颂为玄奘撰。日本传说其为窥基作,恐难尽信。
[37]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大正藏》第四三卷,第620页上。
[38] 唐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大正藏》第43卷,第678页上。
[39] 宋延寿《宗镜录》卷六十八,《大正藏》第48卷,第798页下。
[40]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大正藏》第43卷,第620页上—中。
[41] 唐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大正藏》第43卷,第578页上。
[42]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大正藏》第43卷,第620页中。
[43] 唐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大正藏》第43卷,第678页上。
[44] 宋延寿《宗镜录》卷六十八,《大正藏》第48卷,第798页下。
[45] 唐窥基《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大正藏》第43卷,第620页中。
[46] 唐慧沼《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大正藏》第43卷,第678页下。
[47]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正藏》第43卷,第500页下。
[48] 参见黄忏华撰“三类境”辞条,《中国佛教》第4册,第376页,知识出版社,
1987年版。
[49] 唐玄奘译《成唯识论》卷七,《藏要》第4册,第704页。
[50]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大正藏》第43卷,第229页中。
[51] 霍韬晦《绝对与圆融》,东大图书公司,1986年版,第232页。
[52] (日)胜吕信静《唯识说的体系之成立》,《世界佛学名著译丛》第67册《唯识
思想》,第126页,(台)华宇出版社,1986年版。
[53] 霍韬晦《绝对与圆融》,第232页。
[54] 参见任继愈《法相宗哲学思想专论》,载《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159一160页,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55] 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末,《大正藏》第43卷,第383页上。
[56] 此是否为玄奘所“误”译,尚可商榷。因为护法系释论梵文不存,现今学者以安
慧释论对照研究,尚有局限。也有这样的可能,至戒贤时,此二义已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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