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某男狱中19年被无罪释放。DNA检验结果证明他不是强奸犯。
procecutors都同意drop cases against him. 当年判他,因为三名受害人都说
是他。进去的时候他23岁,现在42。 他说,"I should be married with children."
一个普通人的一生就这么给判决了。想想这些年里他在里面受的苦。每次他说“我没
做”的时候别人的冷眼和嘲笑。甚至他的亲属也会偶尔怀疑他不是好人吧。
好可怜呀。警察也没有渎职。没有完美的体系,每个人都可能是牺牲品吧。
所以,每天里我们遭遇的小委屈其实算不上什么,也许,they're counted for the
total that we should share in the woes of human be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