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 发帖数: 7963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anad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adyred (落红万点,好运名:小旺红), 信区: CanadaNews
标 题: 赖昌星和他的三个女人(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23 14:48:26 2011,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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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身边的重要红颜知己,为他生过孩子的有两人,曾明娜和蔡玲玲,另外传说还有
一个默认的女友「阿萍」──林萍萍。
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她出生地的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与赖昌星同为晋江人
,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岁。因为女方未到法定婚龄,因此没有办理结婚
登记。
但曾明娜是赖昌星结髮妻子。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俊伟、赖明明和赖真真)。赖昌
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
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
远华案爆发后,1999年8月13日与赖昌星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4年5月底,曾明娜向卑诗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
获法庭批准,并于2009年带着赖真真回到中国。
此外,蔡玲玲原居福建石狮市,1990年前后在石狮市的旅行社当过售货员、电话接线生
。赖昌星在经营售卖香港走私入境的手錶和小电器时,结识了蔡玲玲,她则于1991年辞
职,到赖昌星开的电器店工作,并开始同居。
1997年7月,蔡玲玲为赖昌星生下一子,取名赖文东,赖昌星随后将蔡玲玲和赖文东母
子移居到香港,赖昌星来到加拿大后,在难民申请表格上,还特别将赖文东填入家庭成
员中,后来,在2001年的难民聆讯中,赖昌星也承认与蔡玲玲有感情关系。
有传言指2007年赖昌星宵禁解除后,蔡玲玲人刚好在亚省卡加利,赖昌星还前往亚省看
望,但赖昌星在接受记者採访时,则矢口否认。
林萍萍已回中国
至于林萍萍,则是本报记者于2008年1月与赖昌星在温市中心聚会时初次见到,当时赖
昌星只略为介绍,说她叫「阿萍」,厦门人,并未提到她的全名,当时,林萍萍很少说
话,只说她是赖昌星的朋友,也为赖昌星被中国通缉鸣不平。
后来,赖昌星居住的烈治文大宅,也是林萍萍名下的物业,记者每回前往,都会看到林
萍萍也在屋内,但感觉不出是女主人的姿态。
2010年7月,赖昌星在温市中心一间五星级酒店与本报记者约访时,赖昌星提到他是来
酒店送朋友的,採访开始前,林萍萍带着几个赖昌星朋友离开酒店,并跟我们打了招唿
,俨然女主人帮忙赖昌星接待客人。
一年来,记者虽与赖昌星通过电话,但未再见到赖本人,在赖于7月7日被拘捕后,有赖
昌星在本地友人告知,林萍萍早已回中国去,如果属实,目前赖昌星最亲密的人(妻子
、儿女、女友)主要活动地点都已不在加拿大,即使遣返,加拿大对赖昌星而言,相信
已无牵挂了。
赖昌星一直喊穷 12年间房子愈搬愈小
赖昌星逃到加拿大12年,住过10多处地方,但他没有像其他中国投资者在温市地产市场
赚钱,即使当年赖昌星有置业,也是损手离场,而且居住房子面积愈来愈小。
在1999年8月,曾明娜在朋友介绍下,以130万元购入位于温哥华西57街(W. 57th Ave.)
1200号路段、面积3,000平方呎的一间独立屋,该屋约一年后以99万元转手。时移世易
,目前该区的独立屋叫价在200万元或以上。
此外,赖昌星曾在温市希瑟街(Heather St.)夹西12街(W. 12th Ave.)租住一单位,有
报道指出,是方便他到西百老匯大道(W. Broadway)的赌场,但他租住为期甚短。
2001年11月至翌年6月,赖昌星被勒令以每月8万元保安费,家居软禁在本拿比威灵顿路
(Willingdon Ave)6088号丽晶广场1707室。该3房单位,面积1,493平方呎。
在2004年5月,赖昌星和曾明娜离婚,他迁到温市中心一柏文单位独居。在2007至08年
间,赖昌星报称在本拿比另一柏文单位居住,由儿子签一年租约,但物业其后分租一女
子,赖曾否在此居住已没法证实。
到2009年,赖昌星住在本拿比洛歇公路(Lougheed Hwy.)旁一幢高层柏文、一个面积少
于900平方呎的单位。他平日不是在房内看电视剧集,就是沉迷玩电脑游戏。
2008年10月后的两年间,赖昌星和女友林萍萍于烈治文吉尔伯特(Gilbert Rd.)13451号
路段所购置物业内居住,翌年8月,搬到格兰迪路(Grandy Rd.)7460号另一间房子,一
年后迁走。
一直喊穷. 称获朋友接济
曾被估计拥有近40亿加元(250亿元人民币)资产的赖昌星,逃亡到加拿大后,一直在喊
穷,声称生活是得到友人「接济」。但据悉他在来加之前,早已经作出慎密部署,把财
产转移到妻子及其他人的名下,防备加国政府充公或冻结他的资产。
初期阔绰 人称大哥
接近赖昌星的消息人士称,赖昌星「逃亡」到达温哥华初期,仍有相当财力,经常往赌
场豪赌,出入有司机驾名车接送,出手阔绰,甚至有传他在幕后控制不少生意,很多人
仍称他为「大哥」。
但在难民申请败诉之后,赖昌星作风改趋低调,不再请司机,自己驾驶一辆二手车,并
逐步把财产转到曾明娜手上,以免他一旦被遣返,曾明娜「人财两空」。
据瞭解,赖昌星此着是预防一旦他的遣返,而曾明娜则不用遣返,他部分财产或可免被
充公。
2006年,联邦法院年审理赖昌星暂缓遣返申请时,赖昌星已把财产暗中转移至当时刚离
婚不久的前妻曾明娜名下,而曾明娜还出售一个在5年多前买入的柏文高层单位,套现
约44万加元,账面约赚了11万加元,升值约三分之一。据报买家为台湾移民。该物业正
是赖昌星最后公开的住址,位于本拿比市威灵顿路(Willingdon Ave.)丽晶广场,面积
约1,500平方呎。
赖昌星和曾明娜在加国可能还有未曝光的其他物业。温市警特别调查组亚裔帮派探员费
希尔(James Fisher)最近在赖昌星羁留聆讯中供称,监视赖昌星活动的报告显示,赖昌
星在烈治文市吉尔伯特路(Gilbert Rd.)一幢大宅改装成「地下赌场」,用作聚赌和酒
色之地。但赖昌星对此作出否认。
根据房地产电脑盘(MLS)资料,吉尔伯特路大宅的前业主是赖昌星女友林萍萍,她在
2008年10月以151.8万元购入,翌年5月以相同价钱卖出。
另外,林萍萍在烈治文格兰迪路(Grandy Rd.)的另一幢大宅,2008年8月以143万元买入
,2010年8月以159.3万卖出,赚了16.3万元。
据悉,中国一些贪官和经济罪犯,通常以两大途径把巨款转移至海外。首先是通过地下
钱庄,把财富分批洗白出境,相关「手续费」从万分之三到百分之几不等;其次就是通
过註册离岸公司,秘密转移财富到其他地方。 | z****e 发帖数: 54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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