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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 发帖数: 19309 | 1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2日04:44 信息时报
“微博救父”追踪 何耘韬官复原职没活干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今年4月15日,廉江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因涉嫌违规签署同意发放土地证而被逮捕
,被控玩忽职守罪。何耘韬称,最终签下同意意见是因为顶不住上级部门压力。为了此
事,其家人除了召开家属新闻发布会为他鸣冤,他女儿还上网发微博求助,引起广泛关
注。在看守所被关了45天以后,何耘韬于5月25日获取保候审,翌日廉江市检察院撤销
诉讼,他重获自由。
何耘韬被释放后,他的女儿顺利参加高考,就在高考后第二天(也就是6月9日),何
耘韬官复原职。6月10日,信息时报记者来到廉江市国土局见到何本人,他告诉记者暂
时未被安排具体的工作。
谈现状:
上班了却未被安排工作
6月9日晚,信息时报记者联系何耘韬,电话中的他称在家休息10来天后,湛江市国
土局已经通知他到廉江市正常上班,官复原职。听到记者想要采访,何耘韬表示有难处
,“上级领导已经交代我不能跟记者联系,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我以后还要在这里工
作生活,希望记者能给我留点空间。”
6月10日,记者来到廉江市国土局,何耘韬的副局长办公室在5楼。一名国土局的工
作人员称,在何耘韬被逮捕后,他的办公室一直保留,很多人以为他会屈服认罪,然后
再被放出来,但何耘韬没认罪,还是被释放了,这让很多人感到惊讶,“前一天看到他
回国土局上班,不少人还在说,‘原来这是真的’。”
在同事眼里何耘韬有不错的口碑,“当兵出来的,人很豪爽,心直口快。做领导没
有架子,做事尽心尽力,坚持原则。”但同事称,或许就是何耘韬这样的性格和能力,
导致他这次栽了跟头。何耘韬过去近11年副局长的位置上,主管过国土局所有的部门。
在出事前他主管监察和地籍两个自收自支的股室,手握大权,“官场以权牟利自古有之
,有人以为他过去这么多年肯定捞了不少钱,所以要整他,让他把钱吐出来。”他的同
事说。
记者到副局长办公室见到何耘韬,今年51岁的他,个子不高,说话的声音爽朗有力
,透着自信,打招呼时笑容堆在脸上,但难掩愁容。何耘韬说,已经上班两天,但廉江
市的上级领导还没有找他谈话,下一步的工作也没有落实,他正处于尴尬的境地。
谈被抓过程:
“我没做错,干嘛要认罪”
何耘滔称,他自己一直以来低调谨慎做事,没想到会这次有如此遭遇。他告诉记者
,在4月14日被逮捕前,他早有预感要出事。他家在湛江市赤坎区,平时他在廉江工作
并住在那里,等到周末才回家。出事的那一星期回廉江上班时,他跟妻子冯丽说:“可
能这次要被抓进去。但我不会认罪,要是认罪过去30年就白活了。”然后又打电话跟父
母和岳父母说明他没有做错,家人也支持他。4月14日当天,他还在国土局开会,下午
廉江法院的人通知他过去,“我到了法院,他们拿了两份审判书,说认罪了就可以回去
,不认罪就进看守所。我说有没有罪是法律问题,不是你我说了算。我有自己的原则,
我没做错,干嘛要认罪。”
“这个事情让我很绝望,整个事情黑白颠倒,没有人出来替我说句公道话。我说我
问心无愧,不会委曲求全,法院判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但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抗争到
底。”何耘韬说,在该案涉及的金都项目土地出让金上,由于企业没有缴纳足够的出让
金,按照规定不能办理土地证,他先前已经多次向市领导反映,市政府先后修改会议纪
要表示“暂收40%出让金”就是他尽责劝说最好的证明。在处理这个事情上他已经尽责
,没有过错。
他说在被逮捕前自己写了一首诗,“前有豺狼当道,又有疯狗穷追,只求‘神灵’
来保佑……”这里的“神灵”,他说表达的是无奈,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认罪就很难出来
,已经做好坐牢的准备。“我不怕被查,平时工作做事我都正派,事实上在被逮捕后,
他们封了我的银行账号,一查不相信只有那么少钱。身正不怕影子斜,因此我没有屈服
。”
进了看守所后,同住的号子里有10多人,人多地方小,“晚上睡觉都要缩着身子。
但条件跟以前打仗时相比还是要好很多。”同里面的人熟了以后,大家知道他会写东西
,都纷纷找他帮忙写材料。因为有求于他,所以在看守所也没有受到别人的为难。“还
有一个好处,在里面不能抽烟,40多天里,我就把烟给戒掉了。”他笑着说。
谈“微博救父”:
“这次连累了家人,女儿长大懂事了”
“我出事后家里人并不好过。特别是19岁的女儿今年读高三,平时住校,由于临近
高考怕影响女儿,冯丽刚开始都将事情瞒着她。但女儿在五一放假回家后还是知道了这
件事,开始上网发微博为父亲鸣冤求助,引起网友关注。”何耘韬说,他也是后来才知
道女儿“发微博救父”,对于女儿这种行为,他只说“这次连累了家人,女儿长大懂事
了。”
事情之后也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5月24日湛江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所
依据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翌日廉江法院决定允许何耘韬取保候审,
之后廉江市检察院又撤诉。廉江市政府的有关人士称,在这之前,湛江国土局和廉江市
政府曾先后发函为何耘韬求情,但由于何耘韬未认罪,廉江法院也置之不理,“何耘韬
能被释放,关键是他女儿发微博求助,媒体关注报道,给有关部门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
压力,不得不重审撤诉。”
谈个人经历:
战斗经历帮他熬过看守所的日子
何耘韬说,他是土生土长的廉江人,出生于1961年,1977年高中毕业后,他回乡教
书。他称自己读书时文科好、理科差,喜欢看文学作品,平时也喜欢作诗,随意创作。
他记忆力很好,随口能背出最爱的《出师表》,电话号码看一两遍就能记得。这种能力
让他在以后的工作中受益匪浅。
教书一年后,他应征入伍,先后在湖南、湖北、武汉、桂林当兵。1979年所在的部
队参加对越反击战,他从事侦察工作。何耘韬称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战场更加残酷,
这次经历对他的人生观影响很大,“一个朝夕相处的战友,两三分钟前还跟我说笑话,
一颗榴弹打过来,他就被炸死了。自此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即使去蹲看守所,我
还想起这段经历,只要人还活着,就有抗争的本钱,所以我一直是个乐天派。”对越反
击战后,他获个人三等功表彰。后来又在部队负责宣传工作。
1987年,他与妻子冯丽认识结婚。第二年他被调到广西桂林的部队,负责保卫工作
。在20多年的当兵生涯后,他已是一名团级干部,由于在部队中学过军事测绘,2000年
从部队转业,他被安排到廉江市国土局工作,上任后就是副局长,并在这个位置做到至
今。10多年来,他曾获国土系统的多项荣誉,包括“2003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先进
个人”以及多次被评为廉江市国土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员等。
妻子冯丽:
“他心直口快容易得罪人”
何耘韬妻子冯丽说,丈夫一直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但他为人心直口快,容易得罪人
,这也让她很担心。在退伍前何耘韬曾与人发生纠纷,“对方脾气很暴躁,直接拿着刀
过来到家里找他,当时把女儿都吓坏了。”调到廉江以后,丈夫在家时间不多,有时到
湛江开会都没有回家,“陪女儿的时间就更少了,就连女儿班主任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但女儿听到爸爸出事,心思都顾不上学习。”
在高考前10天,何耘韬终于重获自由。女儿也暂时和网友在微博上告别,投入紧张
备考中。高考过后,她就和母亲回武汉的姥姥家。“她考完说感觉还可以,但肯定会受
到这件事的影响,成绩我们也不会强求她。”冯丽说。
公务员热议“如何执行命令而避免‘背黑锅’”,律师建议——
执行书面意见 究责方可脱身
“何耘韬案”引起社会上对公务员如何执行上级命令的热议。
“就像一群人去偷稻谷一样,负责收割和卖的人不抓,就抓那个挑稻谷的人,让挑
稻谷的人背黑锅。”何耘韬称,他先前已向廉江市政府多次反映,表示该项目开发商未
按规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能发证,市政府先后修改会议纪要就是他尽责最好的证
明。他最终签下同意意见是顶不住上级部门压力,因此过错不在他。
对此,有律师建议,公务员在执行违反相关规定的上级命令时,应当据理力争;如
果上级硬要执行,公务员应该让上级形成书面意见,以备日后追究责任时自证清白。
湛江市国土局:类似“何耘韬事件”工作中常有
对该案件,湛江市国土局有关人士称,如果要追究未收齐土地出让金就签发土地证
的责任,也只是追究廉江市国土局的责任,与廉江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无关。由于有廉江
市政府修改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据,一般来说作为负责执行上级命令的的何耘韬并没有什
么责任。该人士认为,检察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立案并向法院起诉,明显是多此一举。
湛江市国土局有关人士称,其实类似何耘韬的事情在平时工作中很常见,领导有的
情况下是口头或是在电话中吩咐办事,事后又没有补上条子,作为下级很难办事,“说
多了领导会不高兴,说你办事不力,不按程序走出了事又要下级背黑锅,领导可以推得
一干二净”。
律师支招:可书面反映并为脱责留底
针对这种情况,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胡周雄律师说,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四
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
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
,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务员在执行违反相关规定的上级命令时,应当据理力争,如果上级硬要执行,公
务员应该让上级形成书面意见,以备日后追究责任为自己证实开脱。
胡周雄律师称,在该案件中,何耘韬将市政府修改会议纪要作为他尽责的证据并不
充分,如果何耘韬当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那就可以撇清责任。但何耘
韬只是以口头意见向上级部门反映,因此廉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并无过错。
从整个过程来看,廉江市法院也是按程序办事,玩忽职守罪一般判3年以下,如果
像该案件证据不足,法院一般会让被告决定是否认罪,如果被告认罪就判缓刑或不予处
罚。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很常见。何耘韬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被判刑6个月也符合法律程序。
胡周雄说,在被告被法院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被告人也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是要法院做出无罪判决,但在廉江市法院允许被告取保候审,后来廉江
市检察院撤诉后,其实该案已经不了了之。
案件回顾
2005年7月,时任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在开发商金都公司未缴足土地出
让金的情况下签发土地证。何耘韬称在此前曾多次以口头意见的形式向市政府领导反映
此举违反规定。出于招商引资等考虑,市政府修改会议纪要,允许“暂收40%土地出让
金办证”。何耘韬称自己是被迫执行上级命令签发土地证。
2009年1月,廉江市检察院对何耘韬一案立案侦查。廉江市国土局通过民事诉讼,
追缴金都公司所欠11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又以修建市政道路的形式返款。
2010年7月6日,廉江市检察院正式向廉江市法院起诉。
2011年2月22日,湛江市国土局向廉江市委市政府发函,力证何耘韬的行为不构成
职务犯罪。
2011年4月8日,廉江市政府向廉江市法院和检察院发函,称何耘韬虽有“工作失误
”,但其目的是配合政府工作,建议从轻判处。
2011年4月14日,何耘韬被逮捕,次日该案一审宣判,以玩忽职守罪获刑6个月。何
耘韬提起上诉。
2011年5月16日,何耘韬正在读高三的女儿,发布微博讲述父亲的遭遇,为父亲喊
冤,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2011年5月24日,湛江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所依据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
原判发回重审。
2011年5月25日,廉江市法院另组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并决定对何耘韬采取取保
候审强制措施。
2011年5月27日,廉江市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诉,廉江
市法院准许撤诉,并取消对何耘韬的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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