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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发帖数: 31 | 1 前段时间看到了让人痛心疾首的新闻,广西的韦某,在未成年时身负一死一伤两件
凶案,出狱短短两月,再行凶,残害年仅11岁的女孩小盈。
“他毕竟只是个孩子!”人们似乎很爱用这句话来为犯错的小孩开脱。可我想说,
永远不要低估了来自孩子的恶意,一个人成年后的言行举止,很多是承袭与幼年时所得
的教育,若初次犯错没被严惩,那很容易被纵容成习得性犯罪。
孩子,这应该是人类所有语言中,能够普遍直接击中人心底最柔软部位的一个词汇
了。孩子天真烂漫,他们承载着所有的爱与呵护,孩子是你我的明天,他们延续文明,
也给予希望。
所以你能看到,任何灾难,新闻播报中总要重点强调一下儿童的伤亡情况;所以郭
敬明最喜欢用“孩子般明朗的笑容”去面对他的女性读者;所以两个女人散着步聊到孩
子能足足绕地球3圈……
在中国,那些令我们惊诧的未成年人事件,出现了两个极端,首先是极端弱势群体
无人照应和解救,同时对极端恶劣事件可能存在“一刀切”的法律性纵容!
孩子需要保护,这当然是全人类的共识。
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是没有机会得到舆论大量曝光,或引发政府高层关注的。这就
会造成一个现象,很多孩子犯罪,尤其是14周岁以下的孩子犯罪,仅仅是教育一下,就
又给放出来了。更重要的在于:由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力量上的巨大差异,大部分未成
年人实施犯罪的对象都是同龄或者比犯罪者更弱小的孩子,以及女性。
你不得不承认,校园欺凌更多的发生在未成年阶段,你知道全国每年有多少例因为
未成年人犯罪而导致无辜孩子失明、失聪或者其他残疾的吗?更别提这些犯罪对同样是
孩子的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孩子被14岁以下的孩子故意伤
害致残,甚至致死,你只能得到点可怜的经济赔偿,就这还需要你自己去民事诉讼!
一句“孩子小,不懂事”真的可以抹掉所有的罪恶与伤害吗?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
保护弱者,然而法律存在的意义更在于其公平性,一刀切地划定一个免于刑事责任的年
龄,而且是14周岁,这样的“免罪金牌”真的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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