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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 发帖数: 6815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juanxi (胡安。克塞),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男子强行抚摸女友获刑一年三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26 03:52:29 2014, 美东)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马伟锋报道:今年40岁的江苏泰兴人包某觉得自己“很
冤”:他在女友的住处强摸来了月经的女友,却被法院判决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还被判
刑1年3个月。法院表示,双方是否男女朋友关系并不影响本罪的认定。
包某早前来到广州市花都区务工。在广州,他与女友叶某平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今
年1月5日,叶某平叫包某去她家里为她煮饭。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当天中午1时许,包某在叶某平位于花都区新华街华南路48
号中山楼A座某房内,违背叶某平的意愿,不顾叶某平处于月经期,使用暴力手段强行
脱去其裤子,摸其阴部,强行解开叶某平的胸罩,摸其胸部。
这一来,事儿闹大了。女友报警后,警方当天将包某羁押,并于第二天对他实施刑
拘。
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认为,包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
妇女,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一审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包某有期徒刑1年3
个月。
包某觉得很冤。他说:自己与叶某平是男女朋友关系,多次见面,见面时都有亲密
接触,女友都是半推半就的,案发当天女友的反应与往常一样,因此他的行为属于常规
动作。另外,女友明知当天会面会有亲密接触,仍然要求他去她家中。事后,女友要求
他马上结婚,遭他拒绝后女友才报警的,这是女友的报复。
包某还认为,自己得知女友报警后并没有离开现场,而是一直配合警察的调查,在
这个过程中,他请求女友原谅,因此属于自首。
不过,包某的这些说法,都没有被终审法院采信。广州市中院认为,虽然包某与叶
某平是男女朋友关系,但他在女友来月经期间不顾女友的反抗而强制猥亵女友,已经构
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双方是否男女朋友关系并不影响罪名的认定。
广州市中院指出,女友要求包某到她家中并没有表示要与包某发生性关系或亲密接
触,而是要求包某为她煮饭,所以法院认为,包某单方认为女友已同意他实施猥亵行为
的理由不能成立。另外,自首的构成要件不仅仅是知道他人报警后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
处理,而且还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包某在一审庭审时明确称当时自己留在现场的
目的是为了让女友向公安机关隐瞒本案事实,是在妨碍事实的查明,所以不构成自首。
近日,广州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包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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