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 发帖数: 2939 | 1 ☆─────────────────────────────────────☆
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08:26:32 2013, 美东) 提到:
首先声明,对SW案,本人无意做无谓地猜测、揣断,毫无根据指认或者开脱某人,
不做徒劳无用之举,更非洗地或者愤青。仅基于对中国刑法体系的粗浅知悉和公安办案
程序的些许了解,就网上法律常识良莠不齐的现状,对SW案件谈一些客观看法。
对于这段时间众情激愤sw案件探讨,大多数人都以为自己是福尔摩斯,凭着有限甚
至是浅薄的法律知识,根据更有限甚至全部来自网上的案情,分析案情,立判凶手,质
疑甚至推翻司法机关,进而怀疑的更多更高。对此我不发表意见,忍了。
中国刑法的证据有七种(随便度下即可)。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会被采用。和民
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体系不同的是,刑事证据必须要经过执法部门搜集、确
认,才能够使用,举证责任在执法部门。而且,仅凭嫌疑人口供是不能认定的,不管是
无罪辩解还是有罪供述,都需要查证属实,才能定论。简言之,SW案中,执法部门需要
拿出证明SW有罪的证据才能采取进一步措施,而SW无需费力证明自己无罪。如果够种的
话进去后闭着嘴就可以,当然如果有无罪证明那更好,双方冰释前嫌皆大欢喜。即使SW
招供认罪承认自己投毒,也需要获取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才行。如果SW狮子大开口,大
包大揽把911说成她干的,岂能据此认定?
SW第一次到公安机关的方式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以证人的身份做调查询问,另一种
是作为初步怀疑对象,被列为嫌疑人而刑事传唤讯问(2013年以前是12小时)。不管哪
种方式,都有法律时限。在法律时限内,通过询问或者讯问,如果获得有罪的证据(可
能是良心大发幡然悔悟主动交代,或者是思想教育政策攻心被迫招了,还有一种可能,
我帮某部分人说了,就是老虎凳辣椒水十大酷刑屈打成招),则会采取强制措施,一般
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或者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如果没有获得有罪证据
,或者证据不确凿不足以认定,公安机关则会先放人,继续收集证据。一起刑事案件,
可能要对很多人询问取证或者传唤讯问取证,逐一排除之后发现重点,再专门侦查。有
些流窜犯罪案件,因为没有明确的嫌疑人指向,往往取证无数,但结果却是很长时间破
不了案。所以不要指望,警察会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有罪证据破获案件,除非那种人赃
俱获不说也有物证证死的铁案,其实结果恰恰相反。
说远了。话说公安与SW第一次交锋,SW可以表现的漠不关心冷静淡定,也可以同室
情谊悲痛失色,这些都是情理之中。现在看来,公安在时限内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人证和
物证,放人也就成为意料之中的事情。刑事案件的很多证据,时过境迁灰飞烟灭,永远
无法得到,SW案就是。第一时间没有介入案件,没有原始现场,嫌疑人有了足够的心理
准备,这样的案子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据出现,结果也只有现在看到的这样。警察不是柯
南,更不是神仙,而SW想必也不是软柿子,如果再有可能出现某种干预,那更要按时放
人,而且拖一刻都是违法,办案警察叔叔都可能被追责。
公安一旦主观办案,先入为主,极易出现错案冤案,佘祥林、张辉张高平等冤案已
经历历在目,人神共愤,而公安循法办案,却可能遭到冠以关系人情、能力素质的指责
斥骂,岂不悲哉。其实从中国刑事案件发案整体看来,出现错案冤案的机率不比西方国
家多。任何机制不管多么完善,都要由人来实施,那么就会有私心有失误,也会有相反
的结果出现。把失误降到最低值,希望是零,这是我们追求的。
最后说两句,事情过了这么长时间,很多昔日同学校友都纷纷冒出来了义愤填膺指
手画脚,当初哪里去了?现在说了有何用?不包括只会粘贴复制、人云亦云的那种。
另外,中国的法律工作者不乏敢说敢言的,此案又有何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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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un (好德如好色) 于 (Mon Apr 29 08:37:27 2013, 美东) 提到:
说的很好,顶一下!
从这件事上我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再来一场文革的土壤是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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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98 (logic) 于 (Mon Apr 29 08:47:41 2013, 美东) 提到:
看来楼主是内行人,比那些网上刑侦专家,网上律师说出的话靠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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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98 (logic) 于 (Mon Apr 29 12:38:22 2013, 美东) 提到:
现在的mitbbs正式古怪。像这种有信息量的帖子得不到关注,反而是充满臆测,乱七八
糟的重复帖,人身攻击帖充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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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Mon Apr 29 12:48:52 2013, 美东) 提到:
谢谢科普, 长知识了。
也就是说朱令案主要是因为没有及时发现是被投毒, 现场招到破坏,不能确定具体中
毒时间, 再加上嫌疑人心理好并有背景, 无法采取极端手段迫使嫌疑人招供, 最后
就变成了个死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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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yp (dreamrain) 于 (Mon Apr 29 12:59:4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贴子好。孙黑孙粉,贝黑贝粉们都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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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火星人) 于 (Mon Apr 29 16:03:29 2013, 美东) 提到:
写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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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 (Dua) 于 (Mon Apr 29 16:10:09 2013, 美东) 提到:
说得很好。刚看了张辉张高平的案子。
这些当年班级的知情人在网上冒出来,最好的方式是他们去公安局提供情况,公安局侦
查阶段也不会把他们暴露出来,才是最能帮到朱令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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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bornp (dearbornp) 于 (Mon Apr 29 16:11:54 2013, 美东) 提到:
问题是公安到底掌握了什么证据以及孙维到底在公安局说了什么,这些内容还没有公开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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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mx (没大没小) 于 (Mon Apr 29 16:22:39 2013, 美东) 提到:
靠谱阿,现在在找证据是找不到了的。不过有一点,就是很难判断当初是真没证据还是
受到压力以后没了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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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u (fairfair) 于 (Mon Apr 29 16:24:29 2013, 美东) 提到:
总结一下段意:孙家就算不捞人,警察也得放人,超时罚款。8小时不一定审出啥料来
,对警方松口别抱啥希望。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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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bchsbc (爱存不存,还是不存) 于 (Mon Apr 29 17:25:06 2013, 美东) 提到:
在没有审理以前任何人不能泄露口供。现在泄露口供的话会将案子彻底毁掉,就是孙维
说什么了也不能作为口供上交法庭。 但是现在的案子没发上交给法庭做审判的原因也
是因为没有证据。参考lz说的。
所以此案必须从新开起,招嫌疑人回国,所到期没回应者将索求国际引渡,当然中美之
间没有的引渡协议,那就看美国政府怎么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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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Mon Apr 29 17:29:05 2013, 美东) 提到:
当时的人都还在呢,尽管过了这么多年,仍然可以重新审。说不定凶手露过马脚呢。不
审谁也说不好什么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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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Mon Apr 29 17:45:57 2013, 美东) 提到:
楼主不是说了吗? 光说不管用, 必须有物证。 及时当时的人出来个个指认孙维, 但
是如果没有任何物证的话,孙维也不会被定罪。楼主, 我理解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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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Mon Apr 29 17:59:49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不还没出来吗?就等这个呢,等到当事人全部站到公共场合来说话。就算没有物证,
也够大家看的了,人心就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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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Mon Apr 29 18:07:47 2013, 美东) 提到:
问题就是怎么能让当事人全部站到公共场合来说话, 就靠网友们肆无忌惮地人肉当事
人吗?只怕只会是物极必反, 人家更不愿意出来说话了, 因为说得越多错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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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to (煎饼是一种生活态度) 于 (Mon Apr 29 18:44:37 2013, 美东) 提到:
无罪推定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
tg一向重客观证据直接证据,
仅凭证人证言定案,不能说这种情况没有,
但是这样的案子很不扎实,是经不起翻案的
证据、举证责任,是现代诉讼的核心问题
这个案子已经年深日久,除非公安局还留有当年的后手,否则结果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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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to (煎饼是一种生活态度) 于 (Mon Apr 29 18:50:06 2013, 美东) 提到:
侦查阶段的东西不能公开吧
这个口子一开后果不堪设想
90年代最高院一本内部卷被某领导的秘书拿去看了
然后某省高院的一个庭长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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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17:12 2013, 美东) 提到:
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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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18:39 2013, 美东) 提到:
君适用二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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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otsleep (cannotsleep) 于 (Mon Apr 29 21:24:17 2013, 美东) 提到:
想那么多,都有先例了。。
民事,赢面高,辛普森杀人案件刑事无罪!,但是民事输了,赔三千万。。。
而且告了,给中国警察压力了吧。。。
一箭三雕。。1)民事,赢面高,2)给中国警察压力或台阶重启动或公开案卷 3)据说
得换名假生日和其他假。。。。。
民事啊!。。。
参见辛普森案件。。http://www.mitbbs.com/pc/pccon_1268_47967.html
参见桑兰性侵案。。案件(刑事,民事,)..
http://baike.baidu.com/view/35789.htm
和解协议
桑兰和她的律师海明前天在美国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与被列为被告的美国体操协会以
及三家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后者承诺给予一定程度赔偿,桑兰也由此撤销了对他们的诉
讼。
赞同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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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25:41 2013, 美东) 提到:
更正下,语序错位。
8小时不一定审出啥料来,孙家就算不捞人,警察也得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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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dermonkey (spidermonkey) 于 (Mon Apr 29 21:26:59 2013, 美东) 提到:
你对公安没证距是不是猜测? 领导说话是事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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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28:22 2013, 美东) 提到:
没错,即使千夫所指,没有物证都是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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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31:54 2013, 美东) 提到:
证言这东西经不起推敲,在法庭上稍一翻供,就得重新查来。
狄仁杰、包青天式断案,一去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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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1:34:59 2013, 美东) 提到:
当然是猜测。否则哪敢在这放言。
只是按照正常逻辑和刑法理念作此判断推测,至于事实是否如此,只有该知道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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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u (Zhau) 于 (Mon Apr 29 22:14:02 2013, 美东) 提到:
公安已经顶不住了:
当年,为了确定朱令体内的铊来自清华李隆弟和童爱军的实验室,警方费了多大的力气
啊。他们走遍了北京所有使用铊的单位,最后又转战外地,最终在石家庄找到了清华购
买铊的证据。最后,又根据化验结果,证明了朱令所中的毒就来自那批铊,就来自那个
实验室。所以,确定一个犯罪嫌疑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需要大量的实物证据和科学
数据,否则,警方无法向检察院提交证据,无法要求对某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
清华开始不承认自己学校有坨的,后来警方拿出来那个清华买坨的发票,清华才承
认自己学校买过坨!!!清华 ,你够清澈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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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to (煎饼是一种生活态度) 于 (Mon Apr 29 22:16:01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是美国陪审团制度下民事案件对证据要求比刑事案件更低决定的
整个英美法系的证据原则都是从归纳法来的,基于现有证据推出合理结论
但是大陆法系的证据原则的哲学原则是演绎法的,也就是要追寻绝对真相
当然民事案件可以和解可以调解,那就不存在法庭对事实的认定
但是要法官下判,“本院查明”这一段的事实还是要经得起推敲的
不然事实不清,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还是非常没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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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2:18:29 2013, 美东) 提到:
本打算说及辛普森,对于合法证据要求之严谨,观此案无以复加。
码字辛苦,因此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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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2:32:30 2013, 美东) 提到:
间接证据,没有明确嫌疑指向,因此刑事方面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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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Apr 29 22:41:44 2013, 美东) 提到:
中国刑诉法推出沉默权和不得自证其罪,似乎在走法治西化的道路,追求程序绝对合法
,将探究刑事案件真实面目放在次位。
摸着石头过河,社会和法律效益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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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to (煎饼是一种生活态度) 于 (Mon Apr 29 23:04:45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辛普森那个案子,说到底还是money talks...
如果没那多么钱请那么多牛律师,根本到不了这个阶段
最大可能就是plea bargain了,认个轻罪蹲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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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Mon Apr 29 23:06:21 2013, 美东) 提到:
恩,年代那么久远,就算刑事也没啥证好取了。民事的胜算远大于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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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ong (pppp) 于 (Mon Apr 29 23:26:19 2013, 美东) 提到:
很有道理。
不过,从这次反对暴民方的人数和战斗力来看,下一次文革的杀伤力应该会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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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7 (VV) 于 (Mon Apr 29 23:37:14 2013, 美东) 提到:
那清华是不是也算犯罪呢,对公安撒谎,算作假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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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iden (一起炖) 于 (Tue Apr 30 00:31:24 2013, 美东) 提到:
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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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888 (nova) 于 (Tue Apr 30 00:37:25 2013, 美东) 提到:
铊暴民不爱看啊。
不过我发现,每次暴民潮的时候,其实也是教育暴民和普及法律的机会。
像这个帖子,起码让中铊毒不深的人,能学习点基本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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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himj (木匠) 于 (Tue Apr 30 01:01:22 2013, 美东) 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
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
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为何孙维不到8小时就被家人领走了?像朱令被投毒这种情况应该是24小时时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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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 (...) 于 (Tue Apr 30 01:37:22 2013, 美东) 提到:
东拉西扯半天,了无新意。是个人都知道刑事案疑罪从无,没有铁证不可定罪,否则可
能会有冤狱。可是为何独独这个案子炒得这么厉害?原因就在于涉及的人的职位太高,
背后有腐败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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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test (iron3) 于 (Tue Apr 30 02:23:31 2013, 美东) 提到:
谁说8个小时警方就得放人?
你能google下再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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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king (无忌) 于 (Tue Apr 30 09:55:51 2013, 美东) 提到:
貌似内行
能解释下,八小时结束后警方干啥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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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su (xsu) 于 (Tue Apr 30 13:28:56 2013, 美东) 提到:
You can't start extradition proceedings unless you have proven your case, or
at least very solid evidences implicating someone. Nobody is going grant
extradition request just for talking to a su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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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888 (nova) 于 (Tue Apr 30 13:32:48 2013, 美东) 提到:
Here's the answer: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942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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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jie (JIESE) 于 (Tue Apr 30 14:24:56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案子可能因为时间太久,而且当年的现场被盗,
直接的物证可能已经都没有了,所以很悲愤,再加上SW 06年和同伙
穿着马甲有恃无恐地发的那些帖子,让很多人出离愤怒了。
也不要动不动就说这是文革,现在央视已经说不能报道了,你让
无权无视的屁民怎么相信这后面没有黑幕?
nova888
是个有可能让SW脱罪的帖子,你就跳出来这上窜下跳的,
有本事你写一段让大家瞧瞧,你是怎么认定SW无罪的?
别再哪当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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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Tue Apr 30 21:55:32 2013, 美东) 提到:
这位兄台,网上搜的吧。
这是最新修订的2013年以后实施的刑诉法,2013年以前的是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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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Tue Apr 30 22:01:12 2013, 美东) 提到:
州官放火。
是否SW投毒,证据都没搞清楚,何来背后腐败之嫌?
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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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888 (nova) 于 (Tue Apr 30 22:06:28 2013, 美东) 提到:
难道铊暴民都是这么脑残吗?
我多次声明过,我并不否认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也可能是毒手。我并不提她辩护。
我反对的是铊暴民们在网上公然人肉,诽谤,谩骂还没有定罪的公民及其家人和朋友,
甚至威胁人家小孩。把黑客犯罪行为当成炫耀的胜利,这是任何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如果有一天孙维被定罪,我和你们一样,乐于看到她受到惩罚。如果通过重新调查,她
没罪,我也相信司法的公正。中国要民主,其所有的公民必须得有民主,法制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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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 (...) 于 (Fri May 3 16:11:18 2013, 美东) 提到:
不要假装你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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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16:36:09 2013, 美东) 提到:
那现在的中国刑诉法到底是遵循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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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lian (lian) 于 (Fri May 3 20:43:06 2013, 美东) 提到:
顶!不让铊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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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Sat May 4 09:56:57 2013, 美东) 提到:
就事论事,有话说话。不要假装你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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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Sat May 4 10:00:02 2013, 美东) 提到:
大陆法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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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at May 4 10:04:33 2013, 美东) 提到:
奏是说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而不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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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Sat May 4 11:18:14 2013, 美东) 提到:
刑法有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规定。
疑罪从无,仅为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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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 (風雨中抱緊自由) 于 (Sat May 4 11:30:1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消息的来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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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Sun May 5 23:54:20 2013, 美东) 提到:
应该直接问本人去,反正我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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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fxb (我心飞翔吧) 于 (Mon May 6 00:04:07 2013, 美东) 提到:
转帖------ 一个警察的分析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
个比较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
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
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
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也
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
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
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
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
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
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
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
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
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
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
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
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
(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
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
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
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
,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
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
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
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
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
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
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
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
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
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
!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
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
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
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
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
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
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
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
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
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
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
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
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
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
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
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
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
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
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
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
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
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
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
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
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
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
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
?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
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
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
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
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
,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
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
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
,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
听你,把****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
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的原则是要保证****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
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
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
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
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
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
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
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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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angtuo (zhuangtuo) 于 (Mon May 6 00:06:08 2013, 美东) 提到: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你跟它讲法律,它给你讲人性,你跟它讲人性,它给你讲主亐权,你讲主亐权时,它给
你讲要克制,你要克制时,它让你勿忘国耻,等你勿忘国耻游了过去时,发现两国已握
手言欢,油and米。你上不得岸,也退不回去,脑子一激凌就有些偏激。你偏不得激,
因为北大会商等着你,不得因食堂涨两毛钱菜金而偏激,但可以为五毛钱赏金而理性,
两毛叫偏激,五毛叫理性,差了三毛,正在上演被拐儿童流浪记。其实不管二三五毛都
别吹牛逼,别相煎太急,你我至今都不知道到底主亐权高,还是人权高,也不知法律重
要还是人性重要。反正老朋友快输了,就是主亐权高;老朋友快被绞,就是人权高。有
权的杀人了,就得分析人性,有权的被欺负了,跨着省也得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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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phy (btphy) 于 (Mon May 6 00:10:08 2013, 美东) 提到:
I have been saying this for years and nobody ever listened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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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tation (地沟油一喝,好事自然来) 于 (Mon May 6 00:12:50 2013, 美东) 提到:
不脑残怎么会上网当暴民?LOL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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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Mon May 6 22:03:36 2013, 美东) 提到:
亦庄亦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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