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WaterWorld版 - [合集] 唯一从善良角度考量的kang黑
相关主题
[合集] 其实康妈事件就是个代入感的问题[合集] 这报纸 lily kang 新闻不就是买买提的么? (转载)
[合集] 女生没有善良的[合集] 看了康妈的哭穷信我开始怀疑了
[合集] 华人MM: 为了抗议jimmy的事情和男朋友吵架了,求助大家[合集] 请教孙维, 李寒林, 金亚, 薛刚 -- 站在朱令室友的角度逻辑推理
心胸应宽广 心地应善良[合集] 同情杨峰的可以来看看了:杨峰索动车票代理权
[合集] 邓文迪击派男事件说明摄影角度太重要了[合集] 张绍刚的唯一问题是反对西化
[合集] Shame on you whoever criticizes Mrs. Kang[合集] 大家对韩寒和方舟子的事情持什么态度呢?
[合集] 现身说法一个康粉的转变 - 哪位同学能帮转复旦校内bbs? 恳[合集] 这件事情很简单
[合集] V8和Lily Kang都是名人[合集] 从lilykang的事说说生死,和捐款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kang话题: 考量
进入WaterWorld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c***t
发帖数: 383
1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3:13:34 2013, 美东) 提到:
我相信真有人为了怕破坏了捐募的公信而成为kang黑
这是kang黑中唯一从善良的角度来考量这个事件的人
我觉得捐款只有出自于自己本身的认知
才是一种正常的,可持续性的行为
比如那些从众的,沽名的或者一些别的动机的
包括那些听了别人怂恿鼓动才去这么做的
都应该不是那种持久的捐款行为的主体
如果不是出自本身信念或者认知的驱动
任何别的捐款行为在事后都可能会反悔
害怕kang的这个事件阻碍捐募
大可不必
☆─────────────────────────────────────☆
aixiaoxiaoyu (我爱小小鱼) 于 (Fri Apr 5 13:18:58 2013, 美东) 提到:
反对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3:21:29 2013, 美东) 提到:
反对啥 你就是个问题少年 啥都逆反
☆─────────────────────────────────────☆
unimaginable (不可想象) 于 (Fri Apr 5 13:26:29 2013, 美东) 提到:
哈哈少年?我怎么感觉起码大叔啊!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3:28:10 2013, 美东) 提到:
心态阿 看头像就能看出来
☆─────────────────────────────────────☆
toothyao (toothyao) 于 (Fri Apr 5 13:36:17 2013, 美东) 提到:
我看是已经破坏了。不过这也是好事,捐款本身也是深思熟虑好过头脑发热。经过这么
个事,大多数人以后会先思考一下,这样骗子就难以得手。
康妈这事不加评论,但的确没必要再吵了。搞成这样如果还有人捐,那我看无论怎样爆
料造谣也无法阻止他们。太闲了想打口水仗的当然另当别论。。。。。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3:41:58 2013, 美东) 提到:
不觉得破坏了。。如果真的同情,为何要把不幸还分三六九等
☆─────────────────────────────────────☆
toothyao (toothyao) 于 (Fri Apr 5 13:46:40 2013, 美东) 提到:
同情祝福当然是需要的,捐款就要看实际情况了,两回事。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3:51:57 2013, 美东) 提到:
那是阿,所以捐或不捐都是自己的选择么
☆─────────────────────────────────────☆
toothyao (toothyao) 于 (Fri Apr 5 14:11:37 2013, 美东) 提到:
就是啊,不同的人做出选择的方式不同。有的人感性一些有的人理性一些。理性成分多
一点的人一般要求更多的信息才会做出选择。我相信这件事后更多的人会对同类捐款理
性对待。当然也会有极端一点的人这么想,我没空调查真相,那就拉倒不管了。南京老
太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虽然到底孰是孰非到今天还是搞不清楚,但是对社会诚信的打击
是明摆的。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14:12:58 2013, 美东) 提到:
法律里还有诈骗罪呢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15:13 2013, 美东) 提到:
南京老太那个的确
对社会诚信的打击是根本性的
不过和国内的风气日下也息息相关
唯一的好处是促进了大众的反思
kang的这个
还是有本质不同
整个事实基础在那里了
完全是一个自己选择的问题
☆─────────────────────────────────────☆
katharinezl (linlin) 于 (Fri Apr 5 14:15:52 2013, 美东) 提到:
能否回答以下我的问题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867327.html
发信人: katharinezl (linlin),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请大家回答一下我的问题(特别是支持康妈捐款行为的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pr 5 14:07:59 2013, 美东)
我先表明一下我的立场:我支持给有困难的人捐款
1. Disclose 财务状况,捐款信息,花多少时间,精力? Disclose 以后,会影响
募捐的效果吗?如果不会,为什么 不disclose?如果会,那是不是误导?(你们不相
信大家会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2. OK,没必要,不需要disclose
3. 那就是乞讨,同意吗?假设同意,美国康妈的福利状况,去复旦和国内乞讨,
合适吗?
4. 假设合适,那为什么不在美国作同样的事情,在公共场合,qcom,大学,社区
公开的以个人名义乞讨?
☆─────────────────────────────────────☆
xiache (hello) 于 (Fri Apr 5 14:16:17 2013, 美东) 提到:
康妈成功利用了别人的同情心。伊没有诚信的。自尊这个东西不是能被给与的。四十岁
的人了,伊在这点上已经没救了。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18:25 2013, 美东) 提到:
看了广告,买了东西,然后后悔的多了去了。
至于煽情广告、植入广告、等等,先不讲了。。。
照您这么多,美帝广告业的法规当个 P 放掉算了。。。
或者干脆,下任高院大法官非你莫属。。。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22:50 2013, 美东) 提到:
你扯的太远了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24:34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话全无事实基础
你这么说,只能说明你自己是这样的人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26:18 2013, 美东) 提到:
我只回答你列出来的这个立场:“我支持给有困难的人捐款”
我赞成
☆─────────────────────────────────────☆
WAT2013 (一只熊) 于 (Fri Apr 5 14:38:52 2013, 美东) 提到:
有一部分是,大部分不是
这件事情的被一再放大,正是对整个慈善事业的伤害
康黑们功不可没
☆─────────────────────────────────────☆
toothyao (toothyao) 于 (Fri Apr 5 14:39:34 2013, 美东) 提到:
康这事儿也促进了大众的反思,从如何组织捐款到选择捐与不捐。事实基础也是一个相
对的概念,比方说现有事实已经足够让你慷慨解囊,而对于其他人可能只够同情祝福这
个家庭,但是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决定是不是捐钱。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40:46 2013, 美东) 提到:
募捐行为在美帝就是广告行为的一种,法律上明文都是写的
charitable solicitation。
当然,如果看不懂英文,当我没说。。。
☆─────────────────────────────────────☆
xiache (hello) 于 (Fri Apr 5 14:41:42 2013, 美东) 提到:
始作俑者被你轻轻一屁放过,板子要打在要捡出锅里那颗老鼠屎的人头上了。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44:13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慈善事业经不起公众质疑。。。你的意思是说有黑幕么?。。。
美帝这里有两种跟公众有关的东东,却反而最害怕公众质疑:
(1)无良产业
(2)黑社会
欢迎对号入座。。。谢谢。。。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44:40 2013, 美东) 提到:
对不起
没明白你把募捐行为作为了广告行为的一种
我不这么看
所以anyway
你还是扯的太远
☆─────────────────────────────────────☆
WAT2013 (一只熊) 于 (Fri Apr 5 14:45:50 2013, 美东) 提到:
那也是康黑们的杰作,在很多人心里并不这么认为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14:46:37 2013, 美东) 提到:
tidewater是说美国法律把募捐行为作为了广告行为的一种
☆─────────────────────────────────────☆
lottefang (有乐天,好明天) 于 (Fri Apr 5 14:48:16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逻辑真是让人发指啊。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49:18 2013, 美东) 提到:
先读一下 CALIFORNIA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SECTION 17510-17510.95(有关 charitable
solicitation 的法律),再来发帖吧。。。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splaycode?section=bpc&group
你不这么看,不重要。
法律界是不是这么看,很重要。
FTC/FCC 是不是这么看,很重要。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49:26 2013, 美东) 提到:
就如同刚出炉的针对气龙的那贴
因为没有偏向于他们的立场
从而引发出文化大革命式攻击
这是潜藏在人性里的东西
黑子们,越来越疯狂了
即便有伤害
我相信
仍旧是有个理性回归的
毕竟大多数人里
还是潜藏有善的那一部分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51:59 2013, 美东) 提到:
同学,我没准备和你讨论法律
你说重要就重要了吧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52:38 2013, 美东) 提到:
最近有 DOMA 的反对者们,在联邦最高法院前,对联邦最高法院
进行文化大革命式攻击,您是不是打算也同时关注一下?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4:55:23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过是引用一下法律条款。。。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法律也不重要。。。
☆─────────────────────────────────────☆
WAT2013 (一只熊) 于 (Fri Apr 5 14:56:31 2013, 美东) 提到:
黑幕是什么?联想的不算,推断的不算,以讹传讹的不算,要证据....真有黑幕法庭上
见去,大家都清净。
打着‘质疑’的牌子人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这算哪门子质疑?分明就是暴徒所为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4:57:25 2013, 美东) 提到:
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
xiache (hello) 于 (Fri Apr 5 14:57:46 2013, 美东) 提到:
康黑捡老鼠屎,当然是杰作。
想不到你居然也认同这点。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00:01 2013, 美东) 提到:
尼玛,你看看那个帖子
大帽子一顶一顶的
还不是文化大革命的
你自己要搞政治你自己就搞去
别要求群众时时刻刻和你一样到处站队
☆─────────────────────────────────────☆
WAT2013 (一只熊) 于 (Fri Apr 5 15:00:42 2013, 美东) 提到:
不给你们的所作所为唱赞歌就是令人发指...
你们自己想想,是不是真的从善出发?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02:00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主张 “无端人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这点上我跟你一致。
不过这样的“暴徒”,双方阵营里都有,我们应该跟那些人划清界限。
合理推断可以。
至于以讹传讹,双方都有。举个例子,昨天 qingxi 写了一大段,
通过传说中四大牛人之口,以讹传讹说有房产就无法去拿 SS
survivor benefit,直接藐视 IRS 的 booklet。您怎么
看待这事?
☆─────────────────────────────────────☆
cartoonhero (传声筒) 于 (Fri Apr 5 15:02:49 2013, 美东) 提到:
康黑里面也有真黑和公正人士,康粉也有真粉和被鼓动人士,据说还有糠麸?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04:48 2013, 美东) 提到:
说明敏感词同学极有可能是钻了 FTC / FCC 目前对
internet bbs 网募的法规跟不上社会/技术发展的
漏洞,所以引起公众质疑声。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05:21 2013, 美东) 提到:
实在忍不住了
你这样的
还搞法律
忒搞笑了吧,哈哈
你好歹逻辑一下
我主楼所阐述的
和法律是怎样挂钩的
嗯?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06:51 2013, 美东) 提到:
世界上会有哪种 speaker,一口一个“善”字,而避免从法理/社会/人文
等等角度讨论问题?想一想。。。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08:41 2013, 美东) 提到:
极有可能。。。
你这样子,还扯法律
你别先进法庭了
看看上一帖wat2013怎么说的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09:32 2013, 美东) 提到:
你主贴说了 “捐款只有出自于自己本身的认知”
众所周知,广告影响认知,直接影响或者潜移默化影响。。。
类比一下,美国对总统竞选广告有严格法律限制。。。
你这个笑法,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
WAT2013 (一只熊) 于 (Fri Apr 5 15:10:34 2013, 美东) 提到:
sorry,我不跟你说话了,我厌恶的不是你这种的...
我是被天涯那幢自说自话自丢脸的破楼气的
我甚至想,可能有别的力量介入,故意分裂大家,让一群人都看起来很ugly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10:44 2013, 美东) 提到:
wat2013 的那一贴我已经回在上面了,请看这个 link:
http://www.mitbbs.com/article/WaterWorld/1867819_0.html
另外欢迎对号入座,谢谢。
☆─────────────────────────────────────☆
cartoonhero (传声筒) 于 (Fri Apr 5 15:12:06 2013, 美东) 提到:
有的,某功教。
☆─────────────────────────────────────☆
aixiaoxiaoyu (我爱小小鱼) 于 (Fri Apr 5 15:14:28 2013, 美东) 提到:
最近唱歌的哪个节目,我是歌手里面,不是有许多哭托和动情托吗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14:4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的那个,我跟你一样,不喜欢那个搞法。我个人认为,主要
在水版聊聊就可以了。
另外一个问题,这件事在法律上,可能有跟不上现实的漏洞。
公众质疑和讨论是很正常的。但另一个角度,即使有漏洞的
法律,在 improve 以前,还是要 respect 的。如果是
合法的,大伙儿可以讨论,但也要认可合法行为。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15:16:10 2013, 美东) 提到:
tidewater可没让谁站队
☆─────────────────────────────────────☆
lamp520 (省电要用节能灯泡) 于 (Fri Apr 5 15:16:16 2013, 美东) 提到:
康妈不知道有没有修炼啥功,走火入魔不说,小宇宙特强大,不能拿常人思维去揣摩。
脸皮彻底放开,还有自己的道理,如果dreamer那两段话真是她说的话。
康妈成功利用了别人的同情心。伊没有诚信的。自尊这个东西不是能被给与的。四十岁
的人了,伊在这点上已经没救了。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16:21 2013, 美东) 提到:
那个既不是总统选举也不是募捐,你也要允许社会上花钱买眼泪么。。。
☆─────────────────────────────────────☆
hguo (Who+am+I?) 于 (Fri Apr 5 15:16:38 2013, 美东) 提到:
请到学习贴指教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863925.html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19:04 2013, 美东) 提到:
或者另一个说法,极左和极右都不是太好。
不过人总是有偏向的程度之分。极左极右的定义是超过公众一般接受
的范围,比如,问候祖宗式募捐,也算是比较极致的一种。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31:49 2013, 美东) 提到:
恩,貌似有道理
我想阐明的是,人本身要有这个意愿,然后还要有事实基础,这样就构成了我说的捐款
的认知
广告以及与之对应的法律,在我想阐明的那个意思当中,却是关系不大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35:00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说的关于善的出发点,而是关于没有确定既定的事实却在那基础上以讹传讹
你那个自己说了“极有可能”,那也只是“可能”。你不能在那“可能”的基础上演化
开去。。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36:43 2013, 美东) 提到:
本质上也差不多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37:59 2013, 美东) 提到:
我说的是攻击airdragon的那个帖子
☆─────────────────────────────────────☆
jollyl (砖石老五) 于 (Fri Apr 5 15:40:04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话全无事实基础
☆─────────────────────────────────────☆
jollyl (砖石老五) 于 (Fri Apr 5 15:41:21 2013, 美东) 提到:
程序里出了bug,你责怪测试员?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43:32 2013, 美东) 提到:
什么话全无事实基础?
☆─────────────────────────────────────☆
jollyl (砖石老五) 于 (Fri Apr 5 15:43:52 2013, 美东) 提到:
不找证据,你说造谣
找证据,你说人肉
干脆点,你说说该怎么质疑吧,不限于康妈要钱这事
☆─────────────────────────────────────☆
jollyl (砖石老五) 于 (Fri Apr 5 15:45:56 2013, 美东) 提到:
你装看不懂有用吗?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5:51:58 2013, 美东) 提到:
好吧,这么说
我在这里讲了什么事实?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5:53:11 2013, 美东) 提到:
敏感词同学在 NG 版发的那个帖子,是不是可以被认定为伪装的募捐广告,
这个一个事实性问题(“question of fact”)。
而我更关心的是法律性/道德性问题(“question of law / ethics”)。
也就是说,更关心的是法律/道德的本身,而不是这件个案的事实本身。
我的问题是,如果在一个公众认为是自由讨论的论坛里,出来一个跟钱/利益
直接挂钩的募捐广告贴,并且这个募捐广告贴被伪装成普通讨论贴。更重要的
是,发帖人是这个募捐广告贴的直接受益人。
这样的一个广告贴,如果没有事先 self identify 是募捐广告贴,有没有
诱导大众的嫌疑?是不是 legal?是不是 ethical?这样一个问题。
我说“极有可能”,是长话短说。表明的是我着重探讨的并不是这件个案的事实
本身问题。之所以还是说了“极有可能”,是因为基于 common sense,这个
可能性是明显存在的,虽然并不是定论。
我不知道说得是不是清楚,如果不清楚的话,请回帖在线程上,我会进一步
解释。
☆─────────────────────────────────────☆
jollyl (砖石老五) 于 (Fri Apr 5 15:57:26 2013, 美东) 提到:
继续装吧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04:2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的很清楚
可是我们讨论的就是这个个案(抛开我那个对认知的界定不谈)
“是不是可以被认定为伪装的募捐广告”
不能。至少已有的证据不能做这样的判定
NG版以及其他一些版面,经常出来一些不幸的事件的当事人出来求祝福之类的。这个也
是如此。你不能依据这个帖子里有捐款情况出现,就断定是“伪装的募捐广告”。更关
键是,苦主帖子里描述的是事实(有人证实不是事实吗?)。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16:06:19 2013, 美东) 提到:
天涯的陈易卖身救母,陈易母亲也确实生病了,但是那个案子还是被定性诈捐了,因为
陈易在网上募捐的时候隐瞒了他的家产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08:06 2013, 美东) 提到:
另外有关事实性问题,在不同的环境下,认可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
在公共 bbs 讨论都按照刑事案的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的标准的话,大部分可能归类为讹传讹的,大家就不用讨论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在公共 bbs 讨论时,如果对事实性问题都采用
刑事案的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的标准,实际上是有害于
freedom of speech 的。
举个实战例子:我刚才举了昨天 qingxi 的 SS survivor benefit
的帖子的例子,之所以认为那个是以讹传讹,是因为她的帖子的 present
的方式,文字的组织,事实上造成的效果是无中生有。(大伙儿的激烈
反应和回帖也看到了)。当然,如果有 id 不清楚这件事,有错误印象,
上来用通常的方式问问,就不应该归成以讹传讹。
当然,个人都会有自己稍有不同的事实性问题的认可标准。我们也应该
认可在这个问题上的个体差异。只是,如果有 id 基于立场,对两方
采取大相径庭的认可标准的话,那大伙儿对这种情形怎么看?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11:19 2013, 美东) 提到:
那个看过
好像说小姑娘把钱拿去搞奢侈消费了?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16:13:16 2013, 美东) 提到:
没消费呢,退款了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13:49 2013, 美东) 提到:
我在上面的帖子里的例子,“qingxi 的 SS survivor benefit
vs 普通 id 因错误印象发帖”,实际上回答了你的最后一段的问题。
在美帝,即使一个广告说的全都是事实,也未必能排除故意诱导。
事实上所有广告都有诱导的倾向,或多或少的差别。但就是这个
或多或少的差别,导致有些是被法理框架所认可的,而另一些
则不被认可。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19:37 2013, 美东) 提到:
另外,事实性问题(question of fact)常常也是最具有争议的。
你说的 “至少已有的证据不能做这样的判定”,显然标准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但正如上面所说,你不能要求在公共论坛
里的每个人,都用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这个标准。
或者我给你一个更直观的类比,美帝法庭判刑事案,当然其标准
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但警察请人去警局喝两
小时茶,显然其标准不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否则的话,警察们都洗洗睡了算了。。。另外喝两小时茶,和
喝两天茶,标准也是差得远了去了。。。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20:09 2013, 美东) 提到:
qingxi的那个帖子,我没看。不过根据她昨天发的一连串的帖子中观察,如果出现你说
的那种情况,我也不会奇怪。挺康和反康的人中,都有这种极端的例子。黑康的人中间
发贴的,何止是以讹传讹,还有很多侮辱性的语句语气。你可曾注意到?
这中间如果要选一种,我绝对要选针对反康的那一部分
因为一:那完全是针对个人,不是某个虚拟艾迪,也不是某个群体
二,如我主贴所述,绝大部分反kang的出发点,不是善意的。就是嫉妒这种东西在作祟
。也许他们本人没有意识到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31:50 2013, 美东) 提到:
再说一下,qingxi的帖子没看,所以了解不到你那部分的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讲到诱导这个方面来。整体情况就不讨论了。
单以这个个案而言,我认为kang的确可能使了一点手段,但她的情况说明的是没有问题
的。比如有人说,看到了那个“不是最困难”,就没有捐。而有人就选择捐了。她用了
一个模糊的界定,但是并非像kang黑传的,她没有给出说明。
在面临如此变故面前,使的这点手段,完全可以理解。这也是我对这个事件的态度。
至于法理如何,完全是另外一个命题。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明她的手段触犯了法律前,
我认为任何对于她的人身攻击,都是不妥当的。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34:13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赞成极端主义,这个态度我上面标明了。
嫉妒的比例,其实也取决于敏感词同学的募捐目标和募捐对象。
如果敏感词同学募到一百万,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嫉妒。不仅绝大多数人
会嫉妒。其实都可能不是嫉妒的问题,FTC/FCC 都可能关注。
但敏感词同学募了多少,打算募多少,您知道么?亲友团(当然亲友团实在
是不可信,这里只能当笑话讲讲)曾说过保持生活水准,那是多少?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35:40 2013, 美东) 提到:
我是没有要求大家一定那样,可是也不能太过分对不对
你看看这里的几个极端的艾迪,简直要上kang家上房揭瓦去了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41:26 2013, 美东) 提到:
说实话,能募到多少,我个人真不关心,也不嫉妒。
这世上不幸者有之,幸运者有之,无所事事而又腰缠万贯的也大有人在,如果是要嫉妒
,怎么嫉妒的过来?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44:27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观点,俺 acknowledged。
当然,另一个角度,你也看到了,这个事情引起这么大的波澜,不是
没有原因的。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同样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截然不同
的反应。
举个极端的例子,有人在自家地下室对着靶子开一枪,和跑到自家前院
对着靶子开一枪。同样的手段(都是对靶子开一枪),法律上的认定可
差太远了。
而这个事情,其背景正是因为在新时代出现的 internet bbs 网募
的新场合,导致了这么大的争议。
当然,人身攻击肯定是不妥当的,跟事主的行为是不是完全合法无关。
即使真的不合法,也不能搞人身攻击。
俺今天就先贴到这里,俺先去忙正事。回头有空俺继续跟帖。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6:47:14 2013, 美东) 提到:
OK, 再聊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49:52 2013, 美东) 提到:
我的意思是,特别是在灰色领域,或者真空地带,一件事情的后果,往往
会影响对这件事情的定性。
另外你这个回帖实际上也隐形揭示了募捐系统的三大弱点。
(1)公平性和覆盖面的欠缺。
(2)Accountability 的欠缺,或者另一个角度,
透明的 accounting 的 cost 很高。
(3)广告费用很高。
当然,我不是说募捐系统一无是处。募捐系统也有其优点。我只是就事论事
说相对福利/保险系统的弱点而已。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16:51:13 2013, 美东) 提到:
恩,再聊。。。刚才不好意思忍不住又发一贴,你可以拍回来。。。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7:03:15 2013, 美东) 提到:
不拍了,要接儿子去了,呵呵
☆─────────────────────────────────────☆
Hilary99 (故乡的臭豆腐) 于 (Fri Apr 5 19:08:05 2013, 美东) 提到:
我本善良啊
☆─────────────────────────────────────☆
hehesss (无鱼 饿) 于 (Fri Apr 5 19:31:2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个攻击贴是指我的贴还是另一个?
那我麻烦问一下
警察击毙歹徒算不算攻击?
OCEF检查组里专门发现诈领善款的和我们这些质疑者有什么区别?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19:41:32 2013, 美东) 提到:
就是你的哪个大字报
你下边的两个问题逻辑缺失太多
请看上边的帖子
警察、歹毒、诈领善款都对应不上来
所以你的问题根本都用不着回答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
hehesss (无鱼 饿) 于 (Fri Apr 5 19:47:33 2013, 美东) 提到:
那就这一个问题
康妈事件质疑者和OCEF监察组干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20:07:27 2013, 美东) 提到:
kang妈事件只有一个受捐者
很明确
ocef是一个中间组织
所以监察组是必须的
kang质疑者之中各种动机者不一而足
监察组职能明确
这区别太大了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
hehesss (无鱼 饿) 于 (Fri Apr 5 20:13:01 2013, 美东) 提到:
kang妈事件只有一个受捐者
那麻烦找个OCEF监察组的同学来说说
以OCEF标准
康妈这样的
能接受善款么?
别给我说情况不知
情况不知那还要人捐?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20:19:57 2013, 美东) 提到:
你没搞懂前边的区别
监察组应该是检查ocef这个组织的运作
保证善款的流动在监控的范围之内
确定受捐对象是ocef的职责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
hehesss (无鱼 饿) 于 (Fri Apr 5 20:22:55 2013, 美东) 提到:
康妈找路人要捐款
我刚开始看了帖子也挺感动的
险些就上当受骗捐了
难道我就不能质疑?
OCEF的捐款人难道就不能问问钱花在郭美美身上了还是需要帮助的小孩身上了么?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20:24:00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俺可以给个比方,比如上市公司,按照 SEC
的规则做报表:
自己出的报表 ———— 自查
审计公司审核报表 ———— 互查
把报表贴给公众,公众的评论质疑 ———— 公众监督
如果没有公众监督,五大会计所可能还能保持五大,
看起来不错的样子。。。
但一片祥和未必是好事,如果 SEC 报表的公众诚信
真的完蛋,那股市上只有赌徒。一旦风吹草动,美国
股市彻底完蛋,五大会计所一起完蛋。。。
美国政府当然不是 NG 大妈团那种傻子,会为了保住
一个黑心的会计所,去毁掉整个 SEC 报表的诚信度
。。。君不见,倒了一个会计所,世界不仅照样转,
而且转的更欢。。。
☆─────────────────────────────────────☆
nocry (亢龙有悔) 于 (Fri Apr 5 20:35:56 2013, 美东) 提到:
没说你不能质疑
但实际上kang的最初的帖子里已经包含了足够的信息。
北美这边的家庭是怎么回事,实际上大家清楚。不象国内那种大贫大富的。
所以kang的情况即便她没出面条清理系的一一列示,其实大致也差不离。
我认为你如果觉得后悔了,大可向她讨回捐款。(有讨了没讨到的么)
现在的质疑的态势,远没有你说的这么单纯。似乎要把康打到地底才罢休的样子。
早就变质了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20:41:03 2013, 美东) 提到:
任何关于她经济状况的信息都没有。
复旦捐款撤了我就不说话
☆─────────────────────────────────────☆
acadia (NP) 于 (Fri Apr 5 20:41:49 2013, 美东) 提到:
really???
☆─────────────────────────────────────☆
tidewater (弦影·著名走音错拍公鸭嗓) 于 (Fri Apr 5 20:50:01 2013, 美东) 提到:
看事情有多大,有的时候,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比如安达信。。。
当然,如果是屁大点事,又有第五匹马,那。。。好说。。。
☆─────────────────────────────────────☆
Pragmatic99 (Alex) 于 (Fri Apr 5 21:02:13 2013, 美东) 提到:
有必要吵架嘛?
一个事情反反复复说这么多,累不累啊?
1 (共1页)
进入WaterWorld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合集] 从lilykang的事说说生死,和捐款[合集] 邓文迪击派男事件说明摄影角度太重要了
[合集] 我也说一个曾经被捐助的事情[合集] Shame on you whoever criticizes Mrs. Kang
[合集] 中国比美国唯一先进的是没有时差[合集] 现身说法一个康粉的转变 - 哪位同学能帮转复旦校内bbs? 恳
[合集] 心胸应宽广 心地应善良[合集] V8和Lily Kang都是名人
[合集] 其实康妈事件就是个代入感的问题[合集] 这报纸 lily kang 新闻不就是买买提的么? (转载)
[合集] 女生没有善良的[合集] 看了康妈的哭穷信我开始怀疑了
[合集] 华人MM: 为了抗议jimmy的事情和男朋友吵架了,求助大家[合集] 请教孙维, 李寒林, 金亚, 薛刚 -- 站在朱令室友的角度逻辑推理
心胸应宽广 心地应善良[合集] 同情杨峰的可以来看看了:杨峰索动车票代理权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kang话题: 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