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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发帖数: 272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ravisBickle (Travi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阳朔一司机导游强奸美国女孩被判刑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r 17 22:10:54 2013, 美东)
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桂林晚报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一起涉外强奸案,原阳朔县卫生局司机莫某因强奸
一名美国女孩被判4年有期徒刑。
现年32岁的莫某,阳朔人,大学文化,案发前是阳朔县卫生局司机。精明的
莫某在卫生局上班间隙,私下还兼做“野马”导游,四处游说欧美观光客人游玩赚外块
。久而久之,莫某养成了好追外国女孩子的习惯。
2008年6月29日凌晨1时许,莫某在阳朔县城滨江路喝茶邂逅了美国籍女子玛
丽(音译)。19岁的玛丽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让莫某很是心动。莫某当即向玛丽表示
了好感,之后两人来到漓江边散步、拥抱并亲吻,当莫某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时,却遭到
了玛丽拒绝。
玛丽提出回自己入住的宾馆,莫某就紧跟着纠缠玛丽。玛丽回宾馆后,发现
宾馆门已锁,无法入住,莫某乘机表示,愿意带玛丽去酒店开房,玛丽不答应,莫某说
她不答应就一直跟着她,玛丽为了摆脱莫某的纠缠,答应了莫某的要求。
当日凌晨3时许,玛丽和莫某住进了阳朔县“华侨酒店” 8201号房间。进房
后,玛丽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张双人床,就想离开,却被莫某拉住。莫某再次向玛丽提出
性要求,玛丽不同意,莫某随后开始对玛丽进行精神挟制,强行与玛丽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当日上午7时许,莫某才让玛丽离开。
事后,玛丽将此事告诉了与其同行的女伴乌依贝丝(音译),中午12时许,
乌依贝丝带着玛丽来到“华侨酒店”欲追究莫某责任,未找到莫某。
于是当日下午3时许,玛丽向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报案,控告莫某强
奸。公安机关开始调查追捕,莫某闻讯后第二天即到阳朔县公安局投案。
检察机关以莫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阳朔县法院审理认为,莫某在明
知外籍女子玛丽不愿意的情况下,采用精神挟制、拉扯等手段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其
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莫某 4年有期徒刑。
莫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于昨天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
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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