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发帖数: 1172 | |
x*******a 发帖数: 11067 | |
k**********i 发帖数: 8706 | 3 你PA了
违反了枪版第一、二条版规
一,严禁人身攻击。
二,严禁炸版,刷屏,踢场子、挑衅,挖坑等扰乱版面秩序的行为。
http://www.mitbbs.com/article/Notice/31327419_0.html
欢迎投诉 |
b*********g 发帖数: 1172 | 4 谁去违反第2条了?你无故先删我第一个帖当然再接着质疑你了。
你也就净干些掩耳盗铃的事情,连第一修正案都不懂,就别挂个第二修正案来遮丑了。
【在 k**********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PA了 : 违反了枪版第一、二条版规 : 一,严禁人身攻击。 : 二,严禁炸版,刷屏,踢场子、挑衅,挖坑等扰乱版面秩序的行为。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Notice/31327419_0.html : 欢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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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 发帖数: 6652 | 5 投诉版 Complain. 这些人和尚打伞。
【在 b*********g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到5秒就删。到哪儿去投诉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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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6042 | 6 跟相信这个年代几竿破枪就可以防止暴政的人,能说得清吗? |
k*******n 发帖数: 5546 | 7 水版 军版 笑话版, 偏要去枪版干啥?很小众,人不多,在那里别说发帖,坑王挖坑
都没啥回复和流量。不信你问金博士,sorry是金女士。 |
C*******r 发帖数: 10345 | 8 请请请
【在 n****l 的大作中提到】 : 投诉版 Complain. 这些人和尚打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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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 发帖数: 3254 | |
n**u 发帖数: 6997 | |
b*********g 发帖数: 1172 | 11 也是,那是250中的那个2!
【在 n**u 的大作中提到】 : 不2 也做不了那里的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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