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ntended stay就是F1/I20表的有效期(June 2011), 我的护照是July 2011失效。
收到的appointment confirmation里说passport valid at least 6 months past your
intended stay in the U.S.. 查遍了精华区,却没有找到肯定的答案,倒是读到很
多说护照在签证的日期至少一年后再过期就行。
请问有类似经验的朋友吗?
如果一定要申请新护照,离我最近的是纽约。是不是最快都要等一个月?我去加拿大的
签证就在旧护照上,预约签证也是用的旧的护照号码,可以把新旧护照都带上入境加拿
大和去签证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