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发帖数: 54 | 1 请各位给给意见
一年前, 一非营利机构(政府资助)跟我联系是否有想把房子出租给无家可归人土,此机构会每月直接付房租给我。 想想非营利机构应该会比较保险, 就答应了。 当时也我和租客之间也有签署亚省的租房合同, 此机构是见证人。 现在,租客搬走了, 发现房子有很多损坏的地方(房门, 地板, CARPET AND WALL都严重受到破坏。 找了维修的人给了报价,费用也要差不多$9000。 现在正与此机构交涉, 但此机构只简单地说他们会找人修, 但感觉是会拖的样子。 想过上小额法庭去告, 但当时签署亚省的租房合同, 是直接和租客签, 就算是我胜了, 对方也没有钱还, 而这个机构也没有要负责的意思。。。请教各位, 有什么好方法可以追讨我的损失阿?
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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