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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News版 - 妻女已回国!华男申请政庇,绿卡差一点,却遭联邦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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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美国申请政庇分为四个阶段:问话、上庭、上诉、联邦
美东6月1日上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一致推翻了第九巡回上
诉法院此前做出的、针对一名中国人庇护申请的裁决;
认为移民法官在做出不利于庇护寻求者的判决时,不必明确说明这名申请者讲述的个人
经历不可信。
根据申请庇护的流程,当事人必须提交申诉书,列出自己的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
体身分、政治立场等细节,然后解释自己为何在原籍国遭受迫害,甚至性命或自由面对
威胁。
这份申诉书一旦经移民法庭查证属实,申请人就可获得难民身分,无需面对遣返。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部分申请人抵美时无法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移民法官只可依据
他们的单方面供词而判案,法官若认为申请人证供可信,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及联
邦巡回法庭一般也会依从,当然移民法官也认为申请人言论失实。
计划生育申请庇护
在这起案件中,华男戴明(Ming Dai,音译)声称,在2009年,他的妻子怀上了第二个
孩子,但是因为计划生育,他的妻子没能顺利的生下二胎,在孕期中,还经历了殴打和
逮捕。
他作证说,当时,在他试图阻止对他妻子的逮捕时,警察打断了他的肋骨,使他的肩膀
脱臼,并将他关押了10天。
戴说,他因此丢了工作,他的妻子被降职,他的女儿也被拒绝进入好学校学习。
之后,戴持旅游签证来到美国。抵达后不久就申请庇护。
因此能让他们一家留美。
妻女已回国,华男子庇护案驳回
戈萨奇援引联邦法律写道,戴有责任证明自己是「难民」,即「因为受到迫害或有充分
理由担心受到迫害……因为未能或拒绝接受[非自愿绝育],或其它的抵制强制性人口控
制计划的行为,而『不能或不愿』返回中国」。
但戴没有透露关于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到过美国,并于之后自愿返回中国的事实,这削
弱了他担心在国内受到迫害的说法。
根据移民法官的说法,戴在面对就这些事实的质问时「犹豫了一段时间」,然后承认,
他的女儿已经回中国上学,他的妻子已经回去工作,并回到她年迈的父亲身边。戴本人
在中国没有一份他可以回去就职的工作。
戴向移民法官承认:「当时,我心情不好,找不到工作,所以我想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
,我的另一个朋友也在这里。」
移民法官拒绝了戴的解释,称「我不认为(戴)关于(他的妻子)已经返回中国,而他
需要留在美国的解释是充分的」。
戈萨奇写道,但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不同意移民法官的判决。
他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在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没有就可信度明确做出
相反裁定的情况下,戴的证词必须『被认为』是可信和真实的,因此他有资格获得难民
身份。」
最高法院的驳回意见中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复审法院的分析中使用的规则不合适
。《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中没有任何条款,涉及了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所采取的这种美化措施。」
该案件仍在继续进行中。新情况将被进一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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