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 发帖数: 1957 | 1 左叉认为只要是法官判决了,你就应该支持,这就是法律精神,依法治国
哪怕法官胡乱判案,你也得接受,反对胡乱拍脑门判案就是反对法治,你是双标
就拿英国拔管这个案子来说
很明显的,这几个法官的判决都明显偏离了法治的精神,不是按照具体的法律条文来判案
而是按照自己的想象,认为拔管对孩子最好,认为继续治疗对孩子是折磨
妈的子非鱼,你怎么想当然认为治疗对鱼来说是折磨呢?
就这样拍脑门决定了,要阻止父母将孩子转院,并强制拔管让孩子自生自灭
这不是法律,也不是法治,这是在胡搞。所以我们右派才反对
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行
你打孩子,那是法律明显禁止的,所以你会受到法律的强制
但是在本案里面,父母要为孩子转院,继续治疗明显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所以在父母没有过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文的情况下
法官应该优先考虑父母的监护权利,尊重父母的选择
这才是真正的法治
你要想替父母决定,只有你先找到父母的问题和违法的证据,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再说
英国这个明显没有这一步,虽然原告主张了要剥夺父母监护权,但是法官明显没有按照
这个步骤来,因为根本就没有合适的法律条款来判决剥夺监护权,
所以干脆就直接越俎代庖,替父母做了决定,阻止转院继续治疗,强制拔管
我们右派认为,只有你严格的按照法律来判案,才是真正的法治,我们绝对支持
但是如果你不按照法律条款来,而是法官自己认为如何如何就替别人做决定
这不是法治,这是人治,这是在破坏法治,在胡搞, 所以要坚决反对
美国的第九庭为什么被称之为马戏团,就是因为里面一堆左叉胡乱搞,不按照法律判案
,而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和yy以及想当然来乱搞。
右派为什么支持小政府,就是因为不想被人代表,不想被人替自己做决定,最后还要强
迫自己接受
这也是左右派对法律和法治的观点的最大区别 |
f*****n 发帖数: 12752 | 2 法不禁则不罚是建立在司法解释上的,不是简单的罗列词条。法律并没有明确说你不能
喂人毒药毒死他,但这是包涵在谋杀这一概念里的。要证明你的观点,你应该找到相应
的法律,来证明法律明确区分打孩子会被剥夺监护权,但不让孩子安乐死不会被剥夺监
护权。你在医院可以不听专家医生的,但在法庭上要听法官的。这是因为国家本来就是
强制机关,不是极端个人自由的天堂 |
r*********t 发帖数: 4911 | 3 不敢苟同。法官判决之后,你可以上诉,如果上诉也是依然一样的判决。你当然需要执
行。执行之后,你还是可以用各种途径,控告法官违背了法律精神,并继续诉诸法律途
径推翻以前的判决,并要求合法的赔偿。
本版右派,有一个算一个,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不认同的。一旦法律精神可以按照个人
解读而选择执行还是不执行,那在我看来,这本身就违背了法律的精神。 |
D***I 发帖数: 1957 | 4 你明显曲解了,我没说要选择性执行
我从头到尾诟病的都是左叉法官越俎代庖,违反程序想当然替别人做决定这个过程
所以要反对左叉法官人治,而不是主张不执行
【在 r*********t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敢苟同。法官判决之后,你可以上诉,如果上诉也是依然一样的判决。你当然需要执 : 行。执行之后,你还是可以用各种途径,控告法官违背了法律精神,并继续诉诸法律途 : 径推翻以前的判决,并要求合法的赔偿。 : 本版右派,有一个算一个,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不认同的。一旦法律精神可以按照个人 : 解读而选择执行还是不执行,那在我看来,这本身就违背了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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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 发帖数: 1957 | 5 说这个案子里左叉胡乱判案的原因在于
这个案子真正如果想要强制拔管,正确的按照所谓程序正义途径是:
1、找到父母的过错或者违反的法律条文,确定以后剥夺父母监护权
2、如果1顺利通过,然后才是法院判决阻止转院,拔管……(当然这时候才是参考专家
意见的时候)
3、如果1不成立,尊重监护人的权利,由监护人决定,转院,继续治疗
很明显,英国这个案子根本没按照上面的来
而是
法官认为拔管对孩子是最好的,转院继续治疗对孩子是不好的,是折磨
所以直接跳过监护权,直接替父母做决定,阻止转院,强制拔管
明显的不是法治精神下的操作,而是典型的人治
我“认为”如何如何我就可以直接做结论,强制你接受
所以这个案子根本不是什么法律缺失,而是法官们都是左叉,实行了人治的结果
如果按照真正的法治,应该是我上面说的步骤
所以在1里面,原告要给出具体的父母违法的地方和行为的证据,然后法官来判断是否
违反了children act等各种法律里面的某个/多个条款,如果符合就剥夺,接下来进入2
,如果不符合就驳回,然后按照3来执行。这才是真正的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