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 发帖数: 11227 | 1 发信人: soulbody(灵魂肉体), 信区: USANews
标题: 郭文贵的归宿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Mon Aug 21 11:11:39 2017,GMT)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星期四宣布,涉嫌在中国诈骗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中国通缉犯
周子明,已经在周三被递解回国。
据移民局发布新闻指出,47岁的中国公民周子明2014年5月6日持旅游签证从洛杉矶进入
美国,获准停留半年,但周子明未在11月5日前离境,逾期居留,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
局的执法和递解行动组于2016年2月11日在美国东岸新泽西州的东布伦瑞克周子明的住
处将其逮捕。
移民局执法和递解行动组纽瓦克办公室主任约翰·苏卡利斯表示,该组致力于递解在美
国因严重罪行而遭到母国通缉的外国罪犯,递解周子明回中国面对刑事指控,是美国移
民局和中国当局持续合作的结果。他说,外国逃犯应该注意,这里没有他们藏身之所。
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将周子明遣返再次表明,中国警方与包括美国在内的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执法合作日益紧密,世界上并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
越密。
根据美、中双方披露的资料,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湖北应城鸿祥化工公司法定代
表人周子明,在其经营公司已停产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证明文件、编造虚假
贷款用途、虚假抵押等手段,先后从四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3.54亿元。之后
,周子明指使他人将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用于归还先行到期银行贷款,以及购置房产、
支付巨额高利贷借款、利息等。2014年5月6日,周子明逃往美国。2014年5月28日,湖
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周子明批准逮捕。同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
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13年11月,周子明在担任广东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公司资产已抵押给银行
的情况下,将公司股权出售林某某等人,骗取林某某等人3100余万元人民币。2014年7
月4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对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国
际刑警组织再次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郭文贵的劣迹,与周子明何其相似乃尔,而有所不同的是,在明镜等利欲熏心的所谓媒
体及所谓民运人士的“热捧”和诱导之下,郭文贵已经从一个经济罪犯转型成为中国政
府的敌人。面对法律,是郭文贵的必然归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