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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发帖数: 729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_Criminolgy 俱乐部 】
发信人: msgc (为了下一代免遭变态残害), 信区: Gay_Criminolgy
标 题: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被强奸的男性数量比女性更多的国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Nov 8 10:06:50 2012, 美东)
在亚利桑那州(Arizona)凤凰城(Phoenix)监狱中的犯人。摄影: Charlie Riedel/
AP
在这期的《n+1》(n+1是一本涉及政治、文学和文化等方面的杂志,创刊于2004年,每
年出版三期)中有一段报告值得一读。
一月份今年一月,受到《纽约书评》(New York Review of Books,半月刊,内容涉及
文学、文化以及时事)一系列相关文章引发公愤的影响下,司法部终于发布了监狱中受
到性虐待普遍性的调查。仅依赖于提出申诉的数量进行判断显然低估了这个问题。以
2008年为例,政府曾统计过经调查确认的性虐待案件达到935起。在多方查证,并通过
一些计算后,司法部得出了一个新的数字:216000起。这不是举例,而是真实存在的
216000名受害者。这些受害者在最近的一年中曾被多次殴打。司法部现在似乎在表明,
2008年美国国内犯下的强奸案中监狱内强奸占了绝大多数,因而可能使美国成为世界历
史上的第一个被强奸的男性数量比女性更多国家。
这些数字尽管不太精确,但仍然是触目惊心的。首先,“性侵犯“并不总是等同于”强
奸”, 也包括各种各样的不符合法律定义的强奸行为的行为。所以它不能表明说被强
暴的男性数量真的高于女性,或者被强奸的囚犯比非囚犯更多。同时,我通过司法部了
解到性侵害共有 88500起。而《纽约书评》的文章说,司法部修订后为216000起。
根据Rainn(Rape, Abuse & Incest National Network,强暴、虐待和乱伦国民网,
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组织)的数据,美国每年有213000名性侵犯受害者。其中超过9成
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Rainn的数据来源于司法部全国犯罪受害调查(National Crime
Victimization Survey,NCVS)。NCVS虽然明确表明了其收集性侵犯数据的方法受到了
很大制约,可能不能100%精确地呈现出受害者经历过什么。同时NCVS似乎也不包括囚犯
(至少在我看来),但是应该包括那些在过去的一年中在监狱里被强奸的,但在NCVS调查
时已经出狱的人。所以这两个调查之间,虽然很少,但仍旧可能有些重叠。
“囚犯”也不应译为“男人”。在监狱里也有非常多的女囚,同时女囚犯有两倍的概率
遭到来自其他囚犯的性侵害(男囚犯则更可能遭到来自监狱工作人员的侵犯)。所以再次
强调, 没有明显证据表明男性比女性更易遭受性侵害。它和NCVS的数据一样,包括“
强奸和性侵犯”,但并非采用与监狱"性侵害”数据完全相同的计算方式——也就是说
,监狱数据中提到的各种行为,不一定被NCVS计入。例如,《纽约书评》中提到:
司法部将在拘留期间的性虐待划分为四类。最直接和最普遍的就是强暴或以武力相威胁
进行强奸。据统计,在2008年这类案件有69800起。第二类,“承受压力下的非自愿性
性行为”, 例如通过勒索,提供保护,要求支付监狱“债务”等方式,共有36100起。
根据所有合理的标准这仍然是强奸。
有65700起,其中包括有6800名青少年,“自愿”与工作人员进行性行为。但在50个州
内劳教工作人员与囚犯有任何性接触都是违法的。因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包括行为报告
等形式影响处罚,比如延长服刑期,单独监禁,剥夺最基本比如洗澡等权利,(合法或
非法的)暴力行为,这些常常导致犯人最后不可能拒绝。司法部调查,2008年有45000起
“滥用性接触“:非自愿被另一个囚犯以性行为的方式接触到囚犯的臀部、大腿、阴茎
、胸部或阴道。整体而言,大部分受害者并不是被其他囚犯,而是像Jan一样被那些员
工性侵犯。这些员工在政府部门的工作,由纳税人支付工资,而他们的工作恰恰就是保
证那些囚犯的安全。
因此,针对报告而言,我认为强迫性的性行为应该被包含在性侵害的统计数字中。我认
为非自愿接触的行为也应被包括在此类。通过勒索,强迫或性贿赂让人被迫做爱,也符
合我们对性侵害的理解。相似的,“自愿的”性接触在存在权力差异的情况下是不可能
的事。但是,我并不认为NCVS的编号能反映那些侵害,我们就好像在比较苹果和橙子一
样。同时我也不认为从这些数据可以得出“美国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被强奸的男性数
量比女性更多国家”的结论。
所有在《n + 1》和《纽约书评》刊登的那些文章所说的关于美国监狱制度引发道德灾
难都是正确的。美国监狱是完全可以降低性侵害率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因为政治
家的兴趣不在那里。
监狱内暴力有许多令人震惊的案例——而一般来说,性侵犯在美国人的意识中只是我们
司法“正义”系统中让人感到不安的部分。而在我看来,每年女人比男人遭到更多的性
暴力,但有一点很清楚的是,不论性别,在监狱中你被性侵犯的几率大大增加,。无论
你怎么切分数据,很确切显示美国男性被性侵犯的数量是惊人的——只不过我们不太在
乎他们,或者社会认为他们活该如此。
在社会观念上,监狱中的人与普通人群遭遇性侵犯者有很大的不同——即使每10个美国
人中就有1名会在他们人生的某个阶段被囚禁,并且美国关押的人口数量在世界历史上
比任何其他国家都要多。比较狱内侵害和狱外侵害是很有趣且很必要的,但是要记住很
重要的一点:他们的背景非常不同(这并不是说某一个更好或更坏,只是说如果我们要智
慧的讨论他们,强调这一点就非常有意义)。
男性在监狱内被强奸和妇女在监狱外被强奸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美国社会将他们视为一
种必然。虽然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有一种感觉,就是监禁很自然会导致强奸(
例如,“不要把香皂掉在地上!“的笑话),而女性由于其本身的诱惑性,如果你不注意
预防也会导致强奸(比如,每一个强奸预防策略都在重点探讨女人该做或不该做——不
要一个人走回家,不穿暴露的衣服,等等)。与此同时,如果你只是做那些“正确”的
事情,就毋庸置疑可以通过缓和感观刺激来避免强奸,——不要犯罪,这样你会坐牢,
不要违反任何女士避免强奸守则上的规定。有一个很便捷的方式来定义侵犯——如果你
举止规矩点,就不会成为一个受害者。对于女性来说,“做正确的事情”需要不断的保
持警觉,并充分了解自己的脆弱,它让我们恐惧,甚至它能抑制我们的行动自由。在高
监禁率的人群中,“做正确的事”也需要不断的警觉,并要了解自己作为犯人,使整个
社会恐惧,怨恨,无法得到警察的保护;同时抑制行动自由和语言表达。
但在理解了强奸是一种必然的、同时也是可以避免的威胁和个人犯罪后,也就没有理由
去做一些关于性侵害的事。只要我们规定了行凶者的责任,不管是在监狱或在他们自己
家中——目前缺乏激励去抑制侵犯,也缺乏了解其实从性侵犯者的角度是有可能制止性
侵犯的。只要我们明白因为男人天生性贪婪和暴力,所以性侵害是不可避免的,就没有
必要从逻辑论证试图从性侵犯者角度防止性侵犯的可行性,因为对于妇女来说唯一真正
的解决方案是阻止那些徘徊的无法控制的野兽。怎么能阻止一个男人强奸的争论还在继
续,难道有些人是“天生”的强奸犯?它的唯一意义是针对女性提出一些”常识性建议
”,即使这些建议——这很大程度上就是”别出去”——很少与性侵害如何发生有关。
因此,当我们可以做一点可以遏制侵害的事——并且性侵害率随着女性在社会力量的提
升而降低时——我们理解的整个遏制它的努力看起来却毫无意义。
这一问题当然与种族主义、阶级歧视、体能歧视和同性恋恐惧症也是不可能分开的。美
国监狱人口(包括移民海关执法局ICE管辖的移民控制中心)中黑人和拉美裔比例非常高
。且囚犯的背景中绝大部分来自低收入家庭。监狱人口中也包括许多智障或心理问题的
人,同时暴力侵害史也会导致精神和身体上的健康问题。我们监禁了成千上万的本身并
不暴力也不危险的人。在非监禁中的性暴力受害者中,身体有残障的女性成为性虐待目
标的可能性要比强健和/或没有发育性障碍的女人高得多。美国本土女性性侵害率比其
他种族或民族都要高。得到有关移民的数据稍微有些困难,据我所知他们并未在司法部
调查中标明,但每一个我看过的有名的研究都表明,移民遭受性侵犯的人数高出原住民
的部分非常显著。在监狱里中的黑人移民有令人特别震惊的侵害率——大约30%报告在
监狱时或警察拘捕时被攻击。
女权主义者长期以来一直争论性侵犯是源于力量而非性——它把一种应该是愉快的行为
变成了对于武器和统治的一种表达。我们认为,在社会中性侵犯并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的
暴力事件——一个人因特殊原因想伤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更广泛的基于性别的恐怖
主义,妇女和女孩一如既往的被定义为脆弱,而强奸作为一种剥夺我们在公共空间里自
由穿梭的普遍的威胁。那些都是真实的,被性侵害的妇女和女孩的例子仍旧是一个用来
使我们恐惧并蜷缩于私人领域的工具。
但是性侵害者也把“非自愿“用在自己身上。同样的还有“厌女症”。有关监狱强奸的
言论,从强奸犯把较弱小的囚犯当作“母狗”的笑话,到基于我们对监狱性暴力的有限
的认识即承受阴茎进入的生理需要,都可以反映出与强奸有关的厌女症。在监狱里被强
奸被大众(错误的)假定为是一种受害者和犯罪者全以男性为主的犯罪行为,这两群人也
都被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我们不大规模处理监狱强奸不仅仅是因为美国人不在乎——
尽管美国人大都不在乎——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们认为那一阶级的人理应受到惩罚,
我们并不把他们当成人类。我们都知道,在现实世界里几乎每一个非监禁的受害女性都
被推向绞刑架,我们考量她哪里做错了,我应该怎么做就不会把自己像她似的愚蠢的被
强奸了。但我们能做的仅此而已,因为“那些无辜的强奸受害者真的什么没有错”的想
法是不现实的。我们设想中的无辜的非监禁的被陌生人强奸的女性受害者形象——年轻
、白皮肤、处女。世上没有无辜的罪犯。
所以监狱中的性侵犯——或性侵害的威胁——同样使处于弱小阶级的人群受到普遍的性
侵犯威胁。而这对于非监禁的同样受到性暴力威胁的女性却不奏效,并且尽管两者涉及
非常不同的领域,偶有重叠或者完全分散,但是用性暴力维护权力(男性权力、国家权
力),使弱小族群持续生活在恐惧中这点是不变的。
“相比女性,美国每年是否有更多的男性被性侵犯?”是一位很好的问题。可以明确的
一点,性暴力不是一个随机的暴力犯罪;它是一种有明显社会动机的犯罪。就像我们看
到当女性已经取得了较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成功时,针对妇女的性暴力也明显降低。
监狱袭击不会减少,除非我们从根本上调整我们惩罚性的刑事司法系统,而可以凌驾于
我们严苛的法律,荒谬的监禁率和滥用国家权利的人的级别之上的正义的道德愤怒被那
些,说,“妇女认为她们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权利”的人所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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