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 发帖数: 440 | 1 背景介绍:我天生对于语言没有什么天分,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一,容易混淆固定用
词的次序。BurgerKing记成KingBurger,Popeyes 变成 Eyespop. 不知道是否是
Dyslexia。第二,自己中文也有时候表达不清楚,和同学的老公(马来西亚人)用中文
交谈的时候,还要我同学当翻译。
不怕大家笑话,我的本科是英文专业。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痛苦的时间。理由简单:以
己之短攻人之强。如果不是那些不读书的男生,我的排名一定是倒数的。那段时间把我
没有多少的自尊心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为了来美国,跟着大家一起,也考GMAT.当
时就学会了两招: 1)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2)
并列句一定要前后对称,不要出现形容词+and+动词。第一条其实在以后工作中常常用到。
来美国读的是MBA,但是写作方面还是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因为1)选的是金融,本来算
的就比写的多 2)就算为数不多的写作,也让老美给代劳了。现在想想还是惭愧呀。。。
工作了,没有人可以代笔了。问题就出现了。1)连句。中文可以五六个分句,最后一
个句号。但是,英文还是简单的好。我如果写了超过3行的句子,就会重新切断;2)逻
辑:中文前后句连贯不强,很多逻辑性单词没有明显表达出来;3)时态;4)单复数;
5)冠词The。3-5我还是容易犯错,但是,其实老美内部也有分歧。所以,我认为尽自
己最大努力就好,反正这些问题,大体不会导致交流上的分歧 (我这个人就是马马虎
虎)。
听力方面,因为自己表达差,所以想像力就相对丰富,别人说什么,很早就能猜对个八
九不离十。当然,来美国后,从新闻,广告,和课堂这种正统表达方式开始,然后是电
视剧,慢慢的学通俗化的语言。
口语还是自己的照门。因为自己马马虎虎的本性,所以很多音节学的时候不到位,加上
最初学的都是英国呛,然后又来到了美国的Deep South,最终变成了四不像,真是丢了
国人的脸。。。。好在脸皮厚,还敢说。如果是讨论性质,或者是工作方面的,应该算
是基本过得去。但是,如果是日常生活上的描述,就不如外国人用词丰富了。
写了那么多,也不知道会不会太罗素。归根到底,语言还是要常用。看报,看小道杂志
,听广播,听talk show,多说,都会有帮助的。如果出丑,自嘲一下是外国人,打个
哈哈也就过去了。 |
j****1 发帖数: 15497 | |
A********0 发帖数: 3310 | |
z****y 发帖数: 680 | 4 RE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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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发帖数: 5462 | |
N**********d 发帖数: 2466 | 6 re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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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41625 | 7 很不错呀!赞听力好,想象力丰富。学的专业也都好。
这句是啥意思,“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用到。
【在 f*x 的大作中提到】 : 背景介绍:我天生对于语言没有什么天分,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一,容易混淆固定用 : 词的次序。BurgerKing记成KingBurger,Popeyes 变成 Eyespop. 不知道是否是 : Dyslexia。第二,自己中文也有时候表达不清楚,和同学的老公(马来西亚人)用中文 : 交谈的时候,还要我同学当翻译。 : 不怕大家笑话,我的本科是英文专业。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痛苦的时间。理由简单:以 : 己之短攻人之强。如果不是那些不读书的男生,我的排名一定是倒数的。那段时间把我 : 没有多少的自尊心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为了来美国,跟着大家一起,也考GMAT.当 : 时就学会了两招: 1)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2) : 并列句一定要前后对称,不要出现形容词+and+动词。第一条其实在以后工作中常常用到。 : 来美国读的是MBA,但是写作方面还是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因为1)选的是金融,本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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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3406 | 8 一般学英语靠感觉的人比靠记单词语法的人更容易说地道的英语
lz不是语言弱智,是BSO |
w*****9 发帖数: 2193 | 9 赞美,多谢。祝贺旗开得胜,首征上置顶榜。
我也觉得多听、多练习是最好的。以前有朋友刚到英国时什么都听不懂,于是天天狂听
bbc,一个月以后大都能听懂了。电视广播又是平时闲聊的主要话题,熟悉这些内容也
能更快和当地人融合。
开头说的这个混淆词序挺好玩的,不少人这样,包括老外,我一个英国同事就说他从小
这样。还会经常把单词里的字母顺序混淆。不是有这么个心理测验么,一段英语,每个
单词的字母都打乱,大部分人阅读起来却毫无问题。好像用来证明人对单词的认知是整体
性的。
你这篇已经2k,差不多两千字了……呵呵。我想的征文限度其实是600b,包括标点段落
。反正以鼓励参征为主,略短一些也没关系,只要有内容。另外我给你的标题加上“征文”,这样鼓励别人也来应征。再谢。
用到。
【在 f*x 的大作中提到】 : 背景介绍:我天生对于语言没有什么天分,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一,容易混淆固定用 : 词的次序。BurgerKing记成KingBurger,Popeyes 变成 Eyespop. 不知道是否是 : Dyslexia。第二,自己中文也有时候表达不清楚,和同学的老公(马来西亚人)用中文 : 交谈的时候,还要我同学当翻译。 : 不怕大家笑话,我的本科是英文专业。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痛苦的时间。理由简单:以 : 己之短攻人之强。如果不是那些不读书的男生,我的排名一定是倒数的。那段时间把我 : 没有多少的自尊心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为了来美国,跟着大家一起,也考GMAT.当 : 时就学会了两招: 1)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2) : 并列句一定要前后对称,不要出现形容词+and+动词。第一条其实在以后工作中常常用到。 : 来美国读的是MBA,但是写作方面还是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因为1)选的是金融,本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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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发帖数: 79569 | 10 没有2k吧,那是字节数
word数只有850多字(包括标点符号)
整体
征文”,这样鼓励别人也来应征。再谢。
【在 w*****9 的大作中提到】 : 赞美,多谢。祝贺旗开得胜,首征上置顶榜。 : 我也觉得多听、多练习是最好的。以前有朋友刚到英国时什么都听不懂,于是天天狂听 : bbc,一个月以后大都能听懂了。电视广播又是平时闲聊的主要话题,熟悉这些内容也 : 能更快和当地人融合。 : 开头说的这个混淆词序挺好玩的,不少人这样,包括老外,我一个英国同事就说他从小 : 这样。还会经常把单词里的字母顺序混淆。不是有这么个心理测验么,一段英语,每个 : 单词的字母都打乱,大部分人阅读起来却毫无问题。好像用来证明人对单词的认知是整体 : 性的。 : 你这篇已经2k,差不多两千字了……呵呵。我想的征文限度其实是600b,包括标点段落 : 。反正以鼓励参征为主,略短一些也没关系,只要有内容。另外我给你的标题加上“征文”,这样鼓励别人也来应征。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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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发帖数: 2193 | 11 相差那么大啊。我不会去数征文字数的,只想按照系统显示的字节数来计算。那是不是
定在1k?1k也就四五百字吧。
【在 l*r 的大作中提到】 : 没有2k吧,那是字节数 : word数只有850多字(包括标点符号) : : 整体 : 征文”,这样鼓励别人也来应征。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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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发帖数: 1027 | 12 看到一个牛人的谦虚。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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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发帖数: 18 | |
m****h 发帖数: 4751 | 14 re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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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 发帖数: 23938 | |
n*******k 发帖数: 347 | 16 re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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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发帖数: 3441 | 17 re
用到。
【在 f*x 的大作中提到】 : 背景介绍:我天生对于语言没有什么天分,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一,容易混淆固定用 : 词的次序。BurgerKing记成KingBurger,Popeyes 变成 Eyespop. 不知道是否是 : Dyslexia。第二,自己中文也有时候表达不清楚,和同学的老公(马来西亚人)用中文 : 交谈的时候,还要我同学当翻译。 : 不怕大家笑话,我的本科是英文专业。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痛苦的时间。理由简单:以 : 己之短攻人之强。如果不是那些不读书的男生,我的排名一定是倒数的。那段时间把我 : 没有多少的自尊心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为了来美国,跟着大家一起,也考GMAT.当 : 时就学会了两招: 1)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2) : 并列句一定要前后对称,不要出现形容词+and+动词。第一条其实在以后工作中常常用到。 : 来美国读的是MBA,但是写作方面还是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因为1)选的是金融,本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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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205 | 18 我和楼主比较象阿,我的想象力也丰富,经常是猜一猜别人大概说的是什么意思。 |
z**3 发帖数: 281 | 19 学习lz。
虽然现在和同事聊天打屁已经没有问题,但自己还是感到很多地方表达不爽。
我很容易犯的错误:he和she不分。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这样。 |
h*******8 发帖数: 1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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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 发帖数: 5662 | 21 晶晶妹你涉猎也太广泛了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到一个谦虚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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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41625 | 22 她跟你一样全站乱晃……哈哈。
【在 t****k 的大作中提到】 : 晶晶妹你涉猎也太广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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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发帖数: 15497 | 23 最起码我本色出演啊
【在 t****k 的大作中提到】 : 晶晶妹你涉猎也太广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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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发帖数: 15497 | 24 咳咳,百步笑五十步啊
【在 wh 的大作中提到】 : 她跟你一样全站乱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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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41625 | 25 我晃得肯定没你多,哈哈。我不大看置顶帖的。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咳咳,百步笑五十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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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发帖数: 946 | 26 楼主的文章逻辑清晰,井井有条啊。 赞!
难得看一片网文不需要来回琢磨就能从头看到尾的。 流畅。
用到。
【在 f*x 的大作中提到】 : 背景介绍:我天生对于语言没有什么天分,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一,容易混淆固定用 : 词的次序。BurgerKing记成KingBurger,Popeyes 变成 Eyespop. 不知道是否是 : Dyslexia。第二,自己中文也有时候表达不清楚,和同学的老公(马来西亚人)用中文 : 交谈的时候,还要我同学当翻译。 : 不怕大家笑话,我的本科是英文专业。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痛苦的时间。理由简单:以 : 己之短攻人之强。如果不是那些不读书的男生,我的排名一定是倒数的。那段时间把我 : 没有多少的自尊心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是,为了来美国,跟着大家一起,也考GMAT.当 : 时就学会了两招: 1)句子要简练,比如动词比形容词简练,形容词比名词简练。 2) : 并列句一定要前后对称,不要出现形容词+and+动词。第一条其实在以后工作中常常用到。 : 来美国读的是MBA,但是写作方面还是没有多大进步,主要因为1)选的是金融,本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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