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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发帖数: 993 | 1 法轮功妖化中国谁获利?这个问题的答案通常是明了的:作为中国地缘政治对手和
经济对手的美国获利。
美国各种官方机构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与其相关的国际组织的文件就可以证实这
个说法。也有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理由是美国外交官和分析机构对“法轮功”荒唐的
臆测进行了考证和驳斥。可以推测,对“法轮功”支持的是美国保守派,是持极端反华
、反共情绪的美国、台湾以及其他国家的政治阶层,他们的观点往往与白宫相左,甚至
与财经圈相左,对中国的竞争非常恐慌。2007年,乔高和麦塔斯在《报告》的结尾部分
提出建议,除了提出所谓的人权保护条款外,还要求用各种手段限制中国在器官移植市
场的竞争性,限制中国的医学发展以及患者流入中国医院。大卫•乔高不断发表《
中国是危险的贸易伙伴》之类的文章,而《大纪元》在为其开设专栏,针对中国经济进
行攻击性反面宣传。
也不能排除,美国上层一手与中国领导人握手,通过合作获取更多红利,另一手资
助中国边缘阶层,以此对北京政界形成间接恐吓,使之容易就范,从而获取更大利益。
就算对“法轮功”信徒的无偿劳动忽略不计,“法轮功”在现有媒体上的花费就可
以估计出来。仅“新唐人”电视台每年租用3颗通讯卫星就要花费300万美元。全世界“
法轮功”媒体的花费就要数亿美元,甚至数十亿美元。而“法轮功”的刊物大多数是免
费的(至少在独联体国家是这样的)。那么,“法轮功”组织得到大量固定的资金支持
,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显然,“法轮功”的信息产品不是用于传教,其目标是“妖魔化中国”宣传。
例如:《支持“法轮功”,谴责中国》、《拒购中国货》。然而,这种宣传的结果
收效甚微,“法轮功”宣传工作20年以来,在独联体国家的信徒仅增加了几百个,而其
他新兴教派信徒在此期间却暴增。由此可见,“法轮功”在欧洲国家并非从事纯粹的传
教活动,而是另有所为。
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常人宣传和政治宣传(人权主题)是当今“法轮功”的主
要活动。这一点可以从“法轮功”的组织形式(建立众多“常人”媒体、宣传团队及“
文化”团体)以及“大法”要求学员必做的“三件事”中体现出来。
1、“法轮功”媒体大量针对中国的指控,其可信度引起很大质疑并遭到专家们的
批驳,“法轮功”标榜的“维权”被视为黑色宣传。
2、“法轮功”不择手段制造得到社会舆论支持和认可的假象,如建立各种伪中立
社会机构,邀请西方资深政客或舆论圈的老手为其代言。
3、自李洪志与中国政府方式发生对抗并逃往美国后,“法轮功”组织有了稳定的
经费来源,不必像先前那样,靠卖书、讲课、接受捐款等方式敛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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