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南昌市大力推广反邪教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
|
|
|
|
|
B********3 发帖数: 126 | 1 11月27日下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的企业员工陈靖、刘志杰、吴涛
(均为化名)等三人,在工厂附近的206路公交站台候车,一位老太太从挎包里拿出3张小
光盘递给他们,说是要告诉他们一些“真相”,关键时候可“保平安”。陈靖意识到,
这是“法轮功”邪教人员在散播邪教宣传品,随即拨打了电话报警,同时与刘志杰、吴
涛两人将该人员控制住并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民警。
12月5日,在青山湖区防范办办公室,陈靖、刘志杰、吴涛领取到了来自市、区两
级防范办联合送出的每人各1600元的“反邪教卫士大红包”。这已经是今年来南昌市防
范办第9次、青山湖区防范办第2次对举报邪教活动有功的群众实施奖励。
2015年3月,南昌市防范办结合历年实施反邪教有奖举报的实践,制定并向全市公
布了《南昌市反邪教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三年来,南昌市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破获邪教
案件81起,抓获邪教人员97人次,市、县(区)两级防范办累计兑现举报奖励15万余元
,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反邪教的积极性,营造了全民参与防范抵制邪教的良好社会氛
围。
附:
南昌市反邪教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反邪教的积极性,形成社会面共同防范抵制邪教危害的工作
格局,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广泛发动
群众,积极举报邪教活动,对举报有功的,要予以重奖”的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实施
反邪教有奖举报的实践,特制定以下举报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制作窝点的人
员。
2、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邪教言论,
传播反动宣传资料,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现行活动的人员。
3、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人员破坏广播电视安
全播出、插播广播电视、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翻墙软件非法浏
览反动网站(经核查属实)的人员。
4、收缴、上交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宣传品(
宣传单、横幅、光盘、书籍等)、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的有功人员。
5、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其他现行活动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1、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查获制作“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
资料非法窝点和邪教组织聚会窝点的,给予举报人1500元奖励。
2、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
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传播、悬挂反动宣传资料,诱骗、唆使他人加入邪教
组织,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非法安装接收邪教广播电视、浏览邪教反动网站等现
行活动的,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
3、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
重要骨干、破获邪教组织重要团伙案,每人给予1500元奖励。
4、及时报告并收缴上交“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反动
宣传单、光盘,1份奖励5元,最高不超过500元。举报一处条幅,经核查属实的给予
1000元奖励。
5、为获得奖金私自制作邪教资料,依照刑法300条及“两高”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
,从严从重惩处。
6、以上奖励由市防范办实施,各县区按相同标准配套。
三、奖励实施
1、对邪教非法窝点和邪教现行活动的举报,直接拨打“110”,并留下姓名、联系
电话,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由公安机关开具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市防范
办按财务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2、收缴的邪教资料直接交由县区防范办(开发区、新区综治办)或市防范办。
3、奖励实施单位务必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密,市委政法委将严肃追究
泄密人员责任。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南昌市人民政府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