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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发帖数: 41 | 1 近日,温哥华太阳报、卡尔加里先锋报等媒体发布了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因抢
劫枪械被警方击毙的消息。再一次,验证了邪教法轮功抵挡不了人间法律的事实。然而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却多次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主佛”、“创世主”
,他的“法轮大法”高于人间的法律,他们不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回顾过往,看看所谓
的“神”究竟能不能抵挡人间的法律?
李洪志的弟子被法律制裁的事实比比皆是。
上面提到的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自2000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2年2月中
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捕,被中国遣返。而此次企图
抢夺店内枪械,刺伤店员与警员,还与警员肉搏抗捕,在遭击毙时,还大喊“法轮大法
”好。可是,就是这么虔诚的弟子,“神仙”李洪志的“法身”也没有显灵。
其实,境外弟子受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无能为力何止此一个瑞陶尔呢?
在新加坡,法轮功人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被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被吊销
,同为法轮功人员的聂淑文被禁止入境,遣返台湾;在韩国,法务部逮捕了一名法轮功
人员金某,另有约60名法轮功人员面临被遣返;在印尼,法轮功人员卡托·马查理(
Gatot Machali)因无证广播被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在越南,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
谭因非法播发广播节目被判3年和2年徒刑;在俄罗斯,法轮功出版物被法院裁定为极端
主义出版物;在雅加达,法院驳回法轮功申请合法地位的请求……
境外弟子遭受法律制裁,“师父”无力保护,国内弟子更是如此。
“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姚洁、纪烈武等法轮功骨干,被中国政府依法判刑,李
洪志除了忽悠弟子:“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
满”(《大法坚不可摧》)外,别无办法。而实际至今为止有哪位弟子圆满了呢?
李洪志的盟友同样摆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远的不说,就说近期回国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审判的闫永明吧,他可是法轮功的铁
盟友。
闫永明本身是经济罪犯,可是逃亡国外以后,企图通过法轮功包装获得难民的身份
,逃脱法律的制裁。为此,闫永明除了暗地里资助法轮功外,还高调掏钱举办一系列活
动为法轮功站台。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为法轮功付出了重金的盟友,最终,“主佛”也没
有帮他一把,更没有让他摆脱人间法律的制裁。据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12日报
道,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潜逃海外15年
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主佛”自己也乖乖地接受法律的制裁。
弟子受罚,“神仙”管,也许是弟子“业力”太大;盟友受到法律制裁,“神仙”
李洪志也无动于衷,也许是不愿意管“常人”的事,然而,“神仙”自己无所不能、无
所不知,该不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奈何吧?然而,事实无法掩饰。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
)。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后来据李洪志本人
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回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
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
”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
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
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至此,所谓的“主佛”不受人间法律的管制,还有人信吗!? | j*****a 发帖数: 41 | 2 近日,温哥华太阳报、卡尔加里先锋报等媒体发布了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因抢
劫枪械被警方击毙的消息。再一次,验证了邪教法轮功抵挡不了人间法律的事实。然而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却多次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主佛”、“创世主”
,他的“法轮大法”高于人间的法律,他们不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回顾过往,看看所谓
的“神”究竟能不能抵挡人间的法律?
李洪志的弟子被法律制裁的事实比比皆是。
上面提到的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自2000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2年2月中
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捕,被中国遣返。而此次企图
抢夺店内枪械,刺伤店员与警员,还与警员肉搏抗捕,在遭击毙时,还大喊“法轮大法
”好。可是,就是这么虔诚的弟子,“神仙”李洪志的“法身”也没有显灵。
其实,境外弟子受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无能为力何止此一个瑞陶尔呢?
在新加坡,法轮功人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被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被吊销
,同为法轮功人员的聂淑文被禁止入境,遣返台湾;在韩国,法务部逮捕了一名法轮功
人员金某,另有约60名法轮功人员面临被遣返;在印尼,法轮功人员卡托·马查理(
Gatot Machali)因无证广播被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在越南,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
谭因非法播发广播节目被判3年和2年徒刑;在俄罗斯,法轮功出版物被法院裁定为极端
主义出版物;在雅加达,法院驳回法轮功申请合法地位的请求……
境外弟子遭受法律制裁,“师父”无力保护,国内弟子更是如此。
“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姚洁、纪烈武等法轮功骨干,被中国政府依法判刑,李
洪志除了忽悠弟子:“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
满”(《大法坚不可摧》)外,别无办法。而实际至今为止有哪位弟子圆满了呢?
李洪志的盟友同样摆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远的不说,就说近期回国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审判的闫永明吧,他可是法轮功的铁
盟友。
闫永明本身是经济罪犯,可是逃亡国外以后,企图通过法轮功包装获得难民的身份
,逃脱法律的制裁。为此,闫永明除了暗地里资助法轮功外,还高调掏钱举办一系列活
动为法轮功站台。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为法轮功付出了重金的盟友,最终,“主佛”也没
有帮他一把,更没有让他摆脱人间法律的制裁。据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12日报
道,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潜逃海外15年
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主佛”自己也乖乖地接受法律的制裁。
弟子受罚,“神仙”管,也许是弟子“业力”太大;盟友受到法律制裁,“神仙”
李洪志也无动于衷,也许是不愿意管“常人”的事,然而,“神仙”自己无所不能、无
所不知,该不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奈何吧?然而,事实无法掩饰。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
)。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后来据李洪志本人
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回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
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
”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
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
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至此,所谓的“主佛”不受人间法律的管制,还有人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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