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德国老翁街头晕倒不治 见死不救者遭“通缉”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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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everybodydeservestruth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everybodydeservestruth
标 题: 德国老翁街头晕倒不治 见死不救者遭“通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2 14:15:23 2016, 美东)
近期,德国一名老人昏倒在银行前厅,几名顾客视而不见,老人最终因救护不及时去世
。此事在德国引发激烈讨论,见死不救者可能会受到处罚。
老人晕死银行 德国舆论哗然
据德国之声11月1日报导,10月3日德国国庆假期这一天,埃森市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前
一名老者昏厥倒地。
事发后有四名银行顾客先后进入银行前厅,他们或绕过地上的老人,或干脆从他身上迈
过去,谁都没有关注地上不省人事的老人。直到第五名顾客才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因为
耽搁过久,老人在医院不治身亡。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公众舆论一片哗然。
推特上有人写道:“见到垂死老人竟然无动于衷,这些人到底有多麻木?”“任何人都
有手机!打个急救电话不是举手之劳吗?”另一个人写道:“怎么就不想想,躺在地上
的老人也有可能是你们的父亲或祖父啊!”
埃森市长基民盟政治家托马斯·库芬对媒体表示,这是一起“既令人悲哀也引人深思的
事件。”
埃森主教奥维贝克表示:“我相信,一个没有慈悲心的社会是无法存在下去的。”
来自比勒费尔德的社会心理学家盖德·波内尔表示,“见死不救”是将被惩处的罪行。
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所有的人都面临着“见死不救”的潜在风险,也正因为如此,每
个人都应时刻提醒自己这种风险的存在。他建议,如果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应尽可能主
动寻求帮助。尤其是在周边人很多的情况下,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寻求救助,比如这样:
“那位穿灰色大衣的先生,请您帮我叫一辆急救车!”
见死不救者遭“通缉”
德国刑法第323c条规定:“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可处
于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是根据《圣经》中撒玛利亚好人的故事制定的“撒玛利亚
好人法”,既对见义勇为者予以鼓励和保护,同时也惩戒见死不救的行为。
由于上述四人被监控录像录下了影像,又在处理银行业务时留下了个人数据,很快被警
方“通缉”,查明身份,他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据悉,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与葡萄牙等部分欧洲国家亦有类似法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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