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四川法官诬判好人 遭恶报入狱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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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四川法官诬判好人 遭恶报入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18 23:54:04 2016, 美东)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原院长杨明忠等五名官员因受贿罪
被判重刑,在中国政法界引起震动。
四川省高级法院以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发生的塌方式腐败为案例摄制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
片《蜕殇—双流法院贪腐案警示录》、《“小官巨贪”警示录》。
表面看他们是因贪腐受贿被判刑,其实是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把善良的好人诬判、送
入监狱遭了恶报。
据明慧网曝光,自中共迫害以来,截止到二零一二年,双流县有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
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八年。七十一岁的李克全女士,遭四年半的监狱迫害后离世,曾
遭七年冤狱,七旬老人董绍太含冤离世。
一、因果报应真实不虚,昨天诬判好人,今天自己入狱
1、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原院长杨明忠受贿一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
理。经查,杨明忠涉嫌受贿二百余万,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杨明
忠历任大邑县法院院长、双流县法院院长。
2、二零一四年八月,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原副院长何晓敏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个月,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何晓敏任职期间利用分管执行工作职务之便收受竞
买人贿赂十万元。
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双流县法院原执行局副局长洪俊受贿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经查,洪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三十万元,扣押在案的现金人民币三
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4、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成都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双流县法院原办公室主任彭宏剑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易军因犯贪污罪,被依
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零一三年五月至十月,双流县法院原办公室主任彭宏剑伙同原办公室副主任易军,利
用具体管理县法院执行款专户的工作便利,采取伪造执行款支付审批表的方式,将执行
标的款专户中的三千万元陆续转入私人账户,彭宏剑、易军各分得一千五百万元。两人
将部分赃款用于购买汽车、房产、商铺以及其他购物消费。
杨明忠、何晓敏、洪俊、彭宏剑、易军当年在双流法院任职期间横行霸道,贪得无厌,
以迫害法轮功获取“政绩”,最终毁了自己。他们的顶头上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院
长牛敏,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也被带走调查。据悉,二零一四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成都市检察院指定武侯区检察院对牛敏的妻子徐勤正式立案调查。
牛敏任职期间,深得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信任。李春城曾任成都市市长,市委书记
,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元凶周永康的重要成员之一,任职期间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
一二年十二月被查处遭恶报。
那些还在昧着良心企图以诬判好人往上爬的法官们,牛敏、杨明忠、何晓敏的今天不就
是你的明天吗?什么时候了还不清醒,我们不忍心看到你们的下场和他们一样,我们希
望你们有一个未来!
二、被双流法院迫害致死、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曾遭七年冤狱 七旬老人董绍太含冤离世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镇法轮功学员董绍太,在结束七年冤狱的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五年五
月十九日含冤离世。
董绍太生前曾多次被中共“610”人员、警察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重庆西山坪劳教
所、四川德阳监狱、阿坝监狱等黑窝里。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双流县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半年多的董绍太老人非法
开庭。来自北京的两位维权律师冲破各种阻挠与刁难,为董绍太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
力,掷地有声。双流县法院对已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六十八岁老人诬判七年重刑。董绍
太当庭提出上诉。
董绍太在四川德阳监狱(后转入阿坝监狱)期间多次因病危被送入四川金堂监狱医院抢
救。当这位原本身心健康的老人,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走出阿坝监狱时,已经是心
、肺等很多个器官衰竭,行动、说话吃力,要人搀扶。回家才一个月,董绍太就于二零
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四岁。
李克全遭冤狱迫害离世 女儿被劫洗脑班五年
居住在四川双流县的李克全女士,七十一岁,遭四年半的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
十二日出狱后,不能站立,吃喝拉撒一直都在床上,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其女儿樊英遭受五年冤狱后,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六一零”恶徒直接从成都市女子
监狱劫持至新津洗脑班迫害近五年。
李克全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李克全被双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当时她是打着点滴,由四
个法警抬到法庭判的,无法站立,在法庭上一直坐着。而且这个非法判决期限中,她在
医院呆的四个多月的时间都不算。这次打着“公开审理”的旗号,其实是秘密审理,根
本不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不通知家属、不允许旁听,家属不知道、当然也就不可能为
自己的亲人请律师。中共恶党迫害好人心虚,还在法庭周围布满了恶警及便衣特务。
非法庭审后,她被从医院转到双流看守所,是被两名刑事犯背到监舍里的,并且将她的
坐凳(就像幼儿学走步的那种圈圈椅)带入。她上厕所全是坐在圈圈椅上,根本无法蹲
,甚至手连裤子都不能提,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吃饭也要别人喂,洗澡别人帮她洗。在
四川省女子监狱,恶警专门找了三个包夹看管她,直到四年半冤狱满才放了她。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李克全出狱后,由其小女儿带到广元市旺苍县的家里。由于
她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回家后吃喝拉撒一直都在床上,脚无法站稳,直到二零一三
年二月二十日含冤离世。
成都邓小明被枉判六年半重刑
成都华阳法轮功学员、原华阳中学教师邓小明,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被成都双流法院非
法庭审,两位北京律师秉持正义为邓小明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指控侦查机
关和公诉机关五项罪名。但双流法院完全无视法律,在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情况下,对邓小明枉判六年半重刑。邓小明当庭表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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