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涉“煽颠罪”遭刑拘 被无罪开释获赔引热议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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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涉“煽颠罪”遭刑拘 被无罪开释获赔引热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21 15:42:00 2015, 美东)
广州企业主梁祝强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简称“煽颠罪”)遭到刑拘被逮捕
。之后获释获赔。因“煽颠罪”错误获赔在大陆非常罕见,因此引起网络关注。(Getty
Images)
广州企业主梁祝强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简称“煽颠罪”)遭到刑拘被逮捕
。案子到广州检察院后,被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予以起诉。梁祝强获释
后,申请国家赔偿,并于近日获得国家赔偿4万余元。因“煽颠罪”错误获赔在大陆非
常罕见,因此引起网络关注。有大陆律师认为煽颠罪犹如口袋罪,套用非常普遍,希望
更多受害者能效仿此案,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去采取行动,让作恶者付出一定代价。
据维权网消息,广州的企业家梁祝强因网上言论获罪,于去年12月10日被广州市公安局
荔湾分局先以“寻衅滋事”进行传唤,次日便以同样罪名对其刑事拘留。关押半月后他
被荔湾区检察院以“煽颠罪”批准逮捕。此案后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在今年6月5日广州
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将其予以释放。
今年10月,梁祝强向荔院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要求给予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
除不良影响;要求支付被羁押187天的赔偿金41089.64元;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荔湾区检察院在立案后,于12月15日作出赔偿41087.64元决定。
此消息也在网上引起众人热议论,有港媒记者表示,“煽颠罪宣告无罪,历史罕见。背
后的隐情是什么?所谓‘司法公正’无法释疑。”也有民众表示,是否在释放什么信号。
大陆资深记者刘虎对此表示,这可能是近年来,全国第一起被以涉嫌煽颠罪错误刑拘逮
捕而获国家赔偿的案例。北京律师刘晓原也认为,“这在煽颠案中确实是罕见。但这毕
竟是个案,并不能说明广东司法状况有多大好转。”
刘晓原律师还表示:“近两年来,广东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政权罪抓捕了十几个公民,
还不包括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的维权公民。这些被以涉嫌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的公民,目前只有梁祝强一人被不起诉,其他人案件在检察院审查
起诉或法院审判阶段,他们仍在看守所羁押之中。”
大陆的余文生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也许可能在大陆产生一些效
仿作用,这个人不起诉是说这个人无罪,既然无罪,不管是煽颠罪还是其它类型的罪,
只要没有定罪遭到羁押了,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他认为这个案例有一定的好处,他分析说:“煽颠罪一般被中共当局随便套用,只要在
网上对中共当局不满的一句话或其它的话,都可以被套用这个罪,因此变成全民禁言,
谁也不要说话。只要用语言表达情感、表达一些想法的人,都有可能被套用这个罪。所
以很多已经被套这个罪的人士都应该申请国家赔偿或其它一些控告的方式,不能让他们
(中共当局)滥用这个罪名,得让他们付出一定代价,如果他们不付出一定代价的话,
他们可以随便用这个罪名。”
余文生律师建议,如果煽颠罪已经被用法律程度来确定的人,他们应该进行申诉程序,
他们也可以参与控告,先把这个罪名推翻,推翻之后,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网上有人表示如果这个事情效仿的人多了,就会形成很大的气势,人们开始清算中共政
权对民众犯下的这个“口袋罪”,余文生表示很认同,一个人力量微薄,但合起来就很
强,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他希望更多的煽颠罪受害者争取
法律赋予的权力,去采取一些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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