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在大连召开 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
|
|
|
|
|
q*****n 发帖数: 839 | 1 新华网大连6月26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26日
在大连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代表中
国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国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加强国
际司法合作,有效惩治腐败犯罪,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周永康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视发挥司法机
关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有效预防腐败犯罪,促进依法行
政和公正司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是惩治腐败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人民检察院
通过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健全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密切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努力提
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依法严肃查办腐败犯罪。人民法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
法原则,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判腐败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
功能。二是预防腐败犯罪的成效不断显现。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
案件剖析和警示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努力减少腐败犯罪。针对司法领域容易滋生腐败
的问题,中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执行
权配置,扩大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促
进了公正廉洁司法。三是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各
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反腐败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相关反腐败国际组织,参加《联合
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项多边公约,已成为国际反
腐败的重要力量。
周永康指出,资产追回是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的重要环节和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深
入发展,腐败犯罪日益呈现出有组织、跨区域的特点,特别是对于跨国流动的腐败资产
,如果不能及时追缴,势必严重影响打击腐败犯罪的成效。为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专门规定了资产追回机制,要求缔约国应当对外流腐败资产的追回提供合作与协助。
认真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开展追缴和返还腐败资产的国际合作,已经成为
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本届研讨会以“资产追回”为主题进行
交流研讨,必将对加强腐败资产追回的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发挥积
极的建设性作用。
周永康强调,中国高度重视追缴和没收腐败资产,通过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境
外缉捕、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根
据国际公约以及司法协助条约和协定、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综合运用直接追
回资产、民事诉讼追回资产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推动和实现对腐败资产、犯罪收益
的有效追回。同时,积极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做好有关国内法
与公约的衔接工作,消除资产追回的法律障碍。2006年,中国制定颁布了《反洗钱
法》。今年3月,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规
定了对腐败犯罪嫌疑人、被告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没收程序,实
现了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资产追回规定的衔接。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在尊
重主权、平等互利、求同存异、注重实效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包括资产追回在内的国
际反腐败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大惩治跨国跨地区腐败犯罪的力度,共同推动国际反腐败
事业的健康发展。
开幕式前,周永康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外方贵宾,并与全体会议代表合影留念。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曹建明主持开幕式。来自80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总检察长、司法部长、监察部长、反贪机构负责人和国际组织领导人、专
家学者共400多人参加了本届研讨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