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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发帖数: 428 | 1 近几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不法官员最担心的莫过于在出国访问期间一纸法庭
传票被递过来,控告该官员“群体灭绝”、“反人类”和“酷刑罪”。而这种迫害凶手
们的担心,在重庆王立军事件后,更加无时不在。
维基解密:中共官员担心在海外被法轮功起诉
维基解密曝光的一份文件中称,中共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06年5月访美后,曾对美国前
驻华大使雷德坦言,他和其他中共高官担忧自己在美国被法轮功学员诉诸法庭。
这份机密文件中提到,习对雷德说,他与他的代表团成员一直担心在他们访美期间被起
诉。习还透露,“他和其他(中共)官员不担心或烦恼访美期间的示威抗议,但担心(
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本土发起的法律起诉行动,(担心)如接到法院传票后所造成的后
果与负担。”
事实上,近几年,迫害元凶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三十余名中共高官,因为
血腥迫害法轮功,已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了法
庭。
参与迫害中共官员的惶恐:被随时清算
如果说在重庆事件发生前,中共官员的这种担心还仅仅限于在出国访问过程中的话,那
王立军出逃到成都驻美领事馆,并向美国提供大量薄熙来的犯罪证据事件发生后,参与
迫害的中共官员会更加人人自危,那些有血债的中共官员时时有可能被自己同党揭发,
随时被清算的担心将时时刻刻伴随他们左右。
网络盛传,王立军有可能向美国政府提供了薄熙来涉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罪
行的证据。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各级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
同时也握有自己上级、下级或同事的迫害证据,一旦他们在内斗中面临人身安全,为了
自保,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向国际社会抛出这些人的犯罪证据。
王立军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证据曝光
在习近平访美期间,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发布最新调查报告,
披露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在辽宁锦州市公安局主持“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时,涉嫌
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活人人体试验。
追查国际在其最新报告中揭示,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
军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9月17日,王立军和他的“研
究中心”因为“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被“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光
华创新特别贡献奖”并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秘书长任晋阳在颁奖仪式上的讲话中说:“王立军教授和研究中心
还针对药物注射后器官不易受体移植的难题进行了基础研究和临床实验,研发出全新配
方保护液,在体和离体肝、肾脏组织再灌注处理后,经动物实验、离体实验及临床应用
,取得了器官可以受体移植的阶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军则在颁奖典礼上说:“晋阳秘书长为首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所有同仁,多次
到研究中心考察,他们亲临一线,就在我们的现场,技术解剖的现场,器官受体移植的
现场。”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说:“显然,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现场。”
追查国际的最新报告披露,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谈到器官受体
移植时称:“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
事实上,追查国际二零零九年就公布了王立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二
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
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王立军给他们下的死命令是,
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二零零二年,此证人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
行动。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被强迫灌食
,已经是伤痕累累。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
区总医院十五楼的一间手术室内,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
,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目击了这名女法轮功学员痛
苦死亡的全过程。
除了这位警察作证时的录音和文字记录,另外还有证据证明王立军直接参与了活摘器官
行动。
王、薄、周、江 从下到上的迫害内幕在被层层剥开
薄熙来作为王立军的上司,周永康作为政法体系的中央一级的官员,江泽民作为发动迫
害的元凶和积极推动者,对使用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难辞其罪。为达到灭绝法轮功群体
的目的,十二年来采取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甚至活体摘取器
官的迫害政策,他们的罪恶正在被不断的曝光。相信王立军手上会有更多直接的证据,
并已被提交给第三方。
王立军事件曝光的中共内斗的证据不足为奇,因为中共自非法夺取政权之后就从未停息
内部的倾轧和权力角逐。真正让那些手上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官员担心的是,他们所
犯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将在世人面
前曝光。
呼吁那些良知尚存的中共官员停止迫害、停止助纣为虐,并向国际社会公开其他官员的
犯罪证据,以弥补对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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