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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版 - 界碑性的突破──《中国集体屠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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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苏扬《文革中中国农村的集体屠杀》一书封面。
宋永毅
图为苏扬《文革中中国农村的集体屠杀》一书封面。
【人民报消息】在文革结束后的近半个世纪来,对死亡人数的研究已经从“估计”上升
到“分析”的研究层面。苏扬的研究主要用官方公开出版的材料,有了超越于“估计”
和“分析”的研究水准。
最近,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提名为《文革中中国农村的集体屠杀》(
Collective killings in rural China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的专著,
作者是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的苏扬教授。 对于文革中“非正常死亡”课题的探索,此书
标志着界碑性的突破。
众说纷纭的“国家机密”
十年文革到底迫害致死了多少人,对中共当局来说,近半个世纪后还是一个违忌莫深的
“国家机密”。为此,学术界和新闻界有过十多种分析报导。据说,叶剑英在在1978年
12月 13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披露:“文化大革命”中,死了2,000万人
,整了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九分之一,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但是,我们至今为止无
法证实叶有过这样的讲话。1991-1992年,美国汉学界权威、哈佛大学的费正清教授在
他那本《中国:新历史》的专著里大约估计为一百多万人被迫害致死。而另一个美国研
究世界上大屠杀的权威鲁密尔教授(R. J. Rummel)则估计有七百七十三万之多。遗憾
的是,这些数字都还只是停留在洋教授们隔岸观火的“估计”层面上。大约1997年,海
外华裔学者丁抒教授在《开放》上发表有关文革死亡人数的长文,开始采用对现有的历
史史料进行分析推论的方法,得出文革非正常死亡人数大约在两百万左右的结论。 他
的基本分析是:“一九六六年红色恐怖杀人十万”,“文革初期自杀者约二十万人”,
“武斗一年死人三十到五十万”,“五十万人以上死于清队”,“一打三反”和“清查
五.一六”也迫害致死二十万左右。以后不少英文著作,如张戎和乔.哈利戴的《毛泽
东:鲜为人知的故事》也基本上援引了丁的分析。
新闻界对这一重大课题的报导,当首推香港《争鸣》杂志。该刊记者在1996年10月报导
了中共自己1978年和1984年的“内部调查”的结果:文革中“两千一百四十四万余人受
到审查、冲击;一亿两千五百余万人受到牵连、影响”,“四百二十余万人曾被关押、
隔离审查;一百三十余万人曾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一百七十二万八千余人非正常死
亡”,“十三万五千余人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为死刑;在武斗中有二十三万七千余人死
亡,七十三万余人伤残”,“七万一千两百余个家庭整个被毁了。”这一数字接近丁抒
的分析推理,学界亦认为比较靠谱。可惜的是:没有公开的官方统计材料可以具体地证
实这一结论。由此可见,在文革结束后的近半个世纪来,对死亡人数的研究已经从“估
计”上升到“分析”的研究层面。因为中共至今严密封锁他们“内部调查”的档案,使
得这一研究离开严肃的学术规范仍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缺乏统计学数字的实证支持。
苏扬的专著突破了这一藩篱。他的研究穷十年之功,收集和使用了1987年以来中共公开
出版的1520种县志中的文革死亡数字,一个一个县地按死亡时期、原因、地点、对死亡
记载的篇幅大小等等输入数据库。然后,他又使用可靠的、可以找到的 “内部档案”
和回忆调查加以对照分析,推断出这些公开的县志中有意隐藏和删略的“非正常死亡”
的数学概率,藉助电脑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文革中的中国农村至少有75万到150万
人被迫害致死;同样数目的的人被殴打致残;至少3,600万人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政治迫
害。这一受害者数还不包括主要城市。最后,苏扬在他的专著中承认:因为所有官方的
县志都在不同程度上掩盖历史真相,他的计算结果仍很可能是大大低估了实际的死亡人
数。但是,至少他从统计学的角度,主要用官方公开出版的材料,得出了实证的研究结
论。这样,对文革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统计,便有了超越于“估计”和“分析”的研究水
准。
矛盾和自相矛盾的官方数字
根据苏扬的调查,中共对文革中的死亡人数,在八十年代“清查”和“处遗”运动中就
有非常详细的档案和统计。只不过为了掩盖不光彩的历史,在各级政权公开出版的县志
中有意无意地删略这些数字。该书的47页上,作者排列了一个有趣的表格,以12种县志
为例,说明这种书报检查制度和自我检查的编著者心态。例如,湖南道县的大屠杀是文
革中广为人知的惨案,根据文革后参与调查的专案人员透露的档案,至少有4,529人被
杀。但在公开出版的该县县志中,却只记载了文革中 “七人死亡”,真有掩耳盗铃之
嫌。再如,陕西省华县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在公开出版的县志里,文革中无一人非正
常死亡。但一查该县县志的第一稿,明明白白地记着217人或在武斗中、或在刑讯中死
亡――原来这217条人命是在正式出版时被“和谐”掉了。更荒唐的是:这些官方的数
字,常常前后自相矛盾。如山西省的昔阳县和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日报》和《陕西日
报》早在1978年就分别透露过在文革十年的某一运动里就有141人和至少16人被害致死
,但在过了没几年的县志里,却自相矛盾地记载着零死亡!
其实,在官方公布和透露的统计数字里,一直存在着自相矛盾的现象。一般说来,其规
律是“越是内部、越是最近、越接近真实”。现举我在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数据库》
时所看到的一些材料来说明如下。其一,广西省文革是个重灾区,在1992年公开出版的
《当代中国的广西》一书中承认:文革非正常死亡大约83,000人。但是在1987年1月21
日广西清查小组负责人韦纯束在区党委工作会议上所做的提名为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
十个月工作初步小结” 的讲话中承认,刚开始的调查就证实死了“八万六千多人”。
根据稍后形成的绝密文件《广西文革大事记,1968》的记载,仅韦国清指挥广西军分区
和各地民兵在1968年革委会成立前后,就杀了“四二二造反派”至少十万人!其二,有
关内蒙古的死亡人数,1980年公开的“内人党”一案的致死人数为 12,222,致残为87,
180人。2004年出版的《内蒙古自治区史》中透露:十年文革“共有27,900余人被迫害
致死,12万多人被迫害致残”。其增长率分别达到了228%和138%。 其三,云南省的情
况也是同样。1982年官方在审判林彪、四人帮一案时披露的数字是17,000被迫害致死。
但是2005年内部出版的《云南“文化大革命”运动大事纪实》中透露:这一数字应是23
,000人,其增长率为135%。其四,有关北京市文革的受害者人数,目下最流行的大都引
用文革初期北京市公安局对“红色恐怖”中死亡数的统计:1,772 人。另有33,695户被
抄家,85,196个家庭被驱逐出北京。其实,1985年11月5日北京市核查工作会议的工作
报告“加强领导,再接再厉,全面做好二期整党的核查工作”有过新的调查和统计。其
中死亡数为10,275 (增长率580%);被抄家为92,000户 (增长率273%),被驱逐出北京
的家庭为125,000 (增长率147%) 。从官方矛盾的陈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开的数字
被大大地缩小了。
集体屠杀和国家机器的责任
苏扬把他笔下的集体屠杀较为合理地分为三种类型:1)针对“四类分子”的政治歧视
性的屠杀,2)政治迫害型屠杀。不同于针对“四类分子”的杀戮,政治迫害型屠杀中
的受害人的身份是在政治运动里新罗织的罪名,如他们被控参与所谓的阴谋集团,如“
反革命集团”和“反共救国团”。3)被俘人员的集体处决。这些受害人在派系武斗之
后被解除了武装,已经不再是武装的战斗人员。这种杀戮发生在一派打败另一派之时。
最后,在确定一个事件是否属于“集体”屠杀时,他又以一次死亡10人作为基准。值得
一提的是苏扬的另一个研究成果,他在数据库的电脑分析中发现:农村中绝大多数的集
体屠杀的发生时间并不是1966年8-10月红卫兵搞的“红色恐怖”时期,而是1968年4-10
月,即各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前后。这些集体屠杀或作为成立革委会的必要条件(“为尽
快建立红色政权而消灭阶级敌人”),或成为革委会成立以后的第一件要事(“镇压阶
级敌人”)。 此外,指挥这些集体屠杀的大都是地区人民武装部的军人(又大都在革
委会任要职),执行者大都为底层的武装民兵。由此可见,这些集体屠杀其实是中国农
村中共政权机器的镇压行为,绝不是什么“派性”和“学生红卫兵”或“造反派”的行
为。
但是苏扬的研究又实事求是地指出:揭示中共政权机器的罪恶绝不是说毛泽东和中共中
央对所有这些集体屠杀有过直接的指令。相反,苏的专著揭示一般集体屠杀的地点是离
开农村政治文化中心--县城较远的地方。但他指出:毛和中央的反对武斗政策十分笼
统,并无具体规定。它非常强调存在着“阶级敌人”及其潜在威胁,又没有提供辨别的
标准。这样地方政权可以随意给“阶级敌人” 下定义。此外,屠杀事件发生后,毛和
中央从来没有立即对杀人犯进行过严肃处理,当然是助长了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
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到底是多少人?恐怕要等中共公开它的机密档案后才有定论。但是
如同研究者们都一致公认的:绝对在200万人左右(大都在200万以上)。另外,是否要
是直接的政治迫害致死才算“非正常死亡”? 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最近网上
刊发了纪登奎之子纪坡民的访谈,揭示导致1975年8月8日河南板桥水库决堤,10万多人
丧生是因为当时的国务院第一副总理、总参谋长邓小平晚上打桥牌而贻误抢救的战机。
这10万条人命是否也是一种“非正常死亡”?我认为也应当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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