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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版 - 劝三退是为了你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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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中共话题: 法轮功话题: 法律话题: 恶警话题: 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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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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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中共只讲暴力,不讲法律。法轮功学员劝三退(退党
、退团、退队),不是为了法轮功,而是为了每一个人的未来。
一、中共的本质是暴力黑帮
中共是只讲暴力、不讲法律的黑社会流氓帮派,在理论上,它公开宣扬“枪杆子里面出
政权”,公开宣扬国家政权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公开宣扬法律是以暴力为
后盾的。在正常的社会里,人们普遍认为,政权是出自于神授或出自于民意授权,法律
要以道德或以公民的社会契约为基础。唯有共产党才把暴力说成是国家政权的基础。
在实践上,共产党无论是起家夺权、还是建政之后,都一再地、极端地使用暴力。中共
在中国出现的九十年中,一直在实施暴政,残害死的中国人就达到八千万,超过两次世
界大战全世界死亡人数的总和。
那么,中共这些年是不是“温和”了一些?我们看下面的报道:
据明慧网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恶警在中共610的操纵下,亲自动
手或唆使少数不明真相的犯人,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再施行毒打和酷刑:
1、 2009年9月25日,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王德林看到一个狱
警在监区门外宣传栏处张贴诬蔑大法的东西,便与该狱警理论,后来该狱警指使两名快
满刑的犯人于当天晚上七、八点钟将王德林毒打一顿。过了二、三个月王德林身上伤还
疼痛。2010年7月底,王德林在四监区分监区长祖剑召开的会议上,说了一句抵制迫害
的话,一楼监区长祖剑当众指使七八个包夹犯人一拥而上,把王德林打倒在地上,踢的
踢,打的打,王德林被打的瘫痪在床上不能动弹,被抬回监室。恶徒指着王德林叫嚣:
“你不服气要打得你服气。”当日,王德林被调到四监区二楼,他走路需要扶着墙走路
,看见他这个样子,有法轮功学员大声抗议:“好好的一个人,怎么打成这个样?一点
安全感都没有。”熊祖勇跑过来横加呵斥抗议者:“你是干部?”抗议者说:“你在会
上不是说不许打人吗?”熊祖勇哑口无言。熊祖勇又假惺惺的问王德林是谁打的,并拍
着胸脯说,我负责调查,要惩罚打人凶手,后来谁都没有惩罚。
2、2009年8月,刘运潮被非法关押进范家台监狱迫害基地四监区,经常遭受恶警及犯人
的折磨。欠下法轮功三条人命的四监区监区长肖天波威胁刘运潮说:“你不转化,没有
你的好果子吃。”2010年7月24日,范家台监狱突然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
迫害,肖天波开始下毒手了,他和姓邓的恶警(队长)唆使心狠手辣的牢头罗丹开始动
手,因暴力犯罪判刑15年的黑社会打手罗丹,纠集七、八个犯人,围着刘运潮拳打脚踢
往死里暴打,边打边嚷:“干部说打,我们就打,我们就是为了减刑。”此后,刘运潮
多次遭到迫害,身体虚弱到有一次在四监区活动室突然从凳子上倒下去了,恶警一看,
要出人命了,赶忙送到沙洋监狱平湖总医院,住了20多天左右,病情恶化,监狱怕承担
责任,武汉610又不敢收,监狱只好在2010年9月7日,通知刘运潮家人将他接回家中。
回来后刘运潮一直拉黑便,肠胃出血,后脑勺被打起的包,两个多月了还没消,目前刘
运潮被迫害的不能说话,半身瘫痪,大小便不能自理。
3、2010年9月底,范家台监狱召开全监狱大会,荆门法轮功学员柳德玉被一群恶警当场
暴打,拖走,关在禁闭室,戴着手铐脚镣,遭到残酷迫害,被关在禁闭室至二零一零年
十一月不见放出来。
4、浠水法轮功学员张跃进,一次他抵制包夹犯人迫害,在恶警的指挥下犯人把张跃进
强行扭送到办公室,以王雄杰与陈皓为首的恶警围着张跃进暴打,把张跃进打得鼻青脸
肿,满脸鲜血。
5、郭善文,十堰人,30多岁,大学生,恶警陈皓(四监区教导员)、王雄杰(四监区
教导员)叫包夹把郭善文拖到办公室,对郭善文大打出手。
其他,遭到恶警毒打的还有熊绍绪(枣阳人,60多岁)、李长荣(红安人)、吴先均、
白芷建等法轮功学员。
中共监狱的警察难道不懂法律吗?难道不知道打人是违法的吗?那么他们为什么如此明
目张胆的打人或唆使犯人打人呢?就是因为他们自恃有中共撑腰,他们知道中共只是表
面上讲法律,本质上是根本不讲法律的,所以恶警们才不担心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
受唆使去打人的犯人也知道打人是违法的,但他们说:“干部说打,我们就打,我们就
是为了减刑。”他们自恃有恶警撑腰,正如恶警自恃有中共撑腰一样。
在这些案例中,中共的流氓黑帮嘴脸,暴露无遗。
二、中共实施的是恐怖控制,而不讲什么法律
以上案例只不过是中共暴力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更是中共数十年来实施恐怖控制的
冰山一角。与“狼虎之秦”相比,共产党的恐怖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所共知,共产
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九评共产党》指出:共产党的统治也是建立在一系列对内对
外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思想斗争”之上。毛泽东自己也曾直言不讳:“
秦始皇算什么?他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有人骂我们是独裁统治
、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你们说得还不够,还得要我们加以
补充。” 根据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暴力革命学说,不断地消灭不同范围和群体中
的异己分子。同时,用斗争加欺骗的手段强迫全国人民成为它恐怖控制下的顺民。
搞恐怖以控制人、维持自己,才是中共的邪恶本质。
在中共的谎言欺骗下,很多中国人误以为法轮功真的违反了什么法律,其实根本就不是
的。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恰恰相反,一再违反法律和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中共本
身。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中共表面上好象也在讲法律,实际上根本不讲什么法律,
它讲的是暴力,自始至终都是在登峰造极的运用暴力进行迫害。
中共“取缔”法轮功已经是严重违反法律了,而且,受中共指使的恶警恶人还在洗脑班
、拘留所、劳教所和监狱打死、打伤无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其破坏法律之严重,可谓
空前绝后。
众所周知,无论是谁打了人,无论是在执行哪种“政策”,无论是接受了哪个机构、哪
个“上级”的“指令”去打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中国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的生命、
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除了能对死刑犯施
行“肉刑”外,中国宪法和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肉体侵犯,即使是对罪犯(包括对死刑
犯)也不能进行殴打,谁打谁就犯法,这是一定的。
《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
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根据法律,毒打、强奸、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和包夹犯,犯下了以下罪行: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
证罪;
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
住宅罪,聚众”打砸抢”罪,因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死亡的,以伤害,杀
人罪(包括过失)论处。
我们看到,中共的暴徒们一再的违反上述法律!
三、反对迫害、退出中共是中国人的唯一出路
为什么中共的警察仍然在明目张胆的打人?为什么中国的百姓还是对打人害人的恶性事
件熟视无睹呢?这是因为中共长期“暴力论”的洗脑,还不断的残害有良知的中国人,
有很多人接受了中共的暴力观念,不自觉地都具有了这种暴力倾向,在解决问题时,首
先想到的、或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暴力。例如,在明知法轮功是一种好功法而被中共
无理镇压的情况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在说:“我要是中共,我也会镇压。”“我要
是江泽民,我也会镇压。”其实就是接受了中共这种暴力论洗脑的结果。
民众对中共暴政的容忍,助长了中共的暴虐性。所以,今天的中国人,还在不断地受到
中共暴政的残害。除了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还有有良知的知识份子,还有维权人
士,还有上访百姓,还有被强拆的居民,还有被圈地的农民……
认清中共的暴政本质,不配合、不纵容中共的暴政迫害,反对迫害,退出中共、解体中
共,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唯一选择。
中共的法律虽然是虚伪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借助法律来反对中共
的暴力迫害。受殴打(包括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法律
方法反对迫害:
第一、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包夹犯以“故意杀人罪”或“故
意伤害罪”提起控诉,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第二、向打人警察所在的监狱和监狱管理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对遭受毒打所
受到的伤害做出国家赔偿,如果监狱、监狱管理局不赔偿,则向法院提起对它们的行政
诉讼。
第三、向打人的包夹犯,除了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外,还要申请民事赔偿,要他们对打死
打伤人作出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数额计算可咨询专业律师。
社会各界人士,应该大力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的正义之举,这不仅仅是为了法轮功,
更是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未来。
《九评共产党》指出:中共几十年的洗脑和镇压,已经把它的那些思维方式、善恶标准
压入了中国人生命的深层中,以至于我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并认同了它的歪理,并成
为了它的一部份,由此向中共提供了其存在的意识形态基础。从生命中清除中共灌输的
一切邪说,看清中共十恶俱全的本质,复苏我们的人性和良知,是平顺过渡到非共产党
社会的必经之路,也是必要的第一步。这条道路是否能够走得平稳、和平,取决于每一
个中国人发自内心的改变。虽然中共表面上拥有国家一切资源和暴力机器,但是如果我
们每个人能够相信真理的力量,坚守我们的道德,中共邪灵将失去存身之处,一切资源
都将有可能瞬间回到正义的手中,那也就是我们民族重生的时刻。
如今,退党大潮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超过八千五百万人公开声明退出中共恶党
的组织,每个人都在用良知和理性选择自己的未来,你也行动起来吧!退党,不是为了
法轮功,而是为了你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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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中共只讲暴力,不讲法律。法轮功学员劝三退(退党
、退团、退队),不是为了法轮功,而是为了每一个人的未来。
一、中共的本质是暴力黑帮
中共是只讲暴力、不讲法律的黑社会流氓帮派,在理论上,它公开宣扬“枪杆子里面出
政权”,公开宣扬国家政权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公开宣扬法律是以暴力为
后盾的。在正常的社会里,人们普遍认为,政权是出自于神授或出自于民意授权,法律
要以道德或以公民的社会契约为基础。唯有共产党才把暴力说成是国家政权的基础。
在实践上,共产党无论是起家夺权、还是建政之后,都一再地、极端地使用暴力。中共
在中国出现的九十年中,一直在实施暴政,残害死的中国人就达到八千万,超过两次世
界大战全世界死亡人数的总和。
那么,中共这些年是不是“温和”了一些?我们看下面的报道:
据明慧网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恶警在中共610的操纵下,亲自动
手或唆使少数不明真相的犯人,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再施行毒打和酷刑:
1、 2009年9月25日,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王德林看到一个狱
警在监区门外宣传栏处张贴诬蔑大法的东西,便与该狱警理论,后来该狱警指使两名快
满刑的犯人于当天晚上七、八点钟将王德林毒打一顿。过了二、三个月王德林身上伤还
疼痛。2010年7月底,王德林在四监区分监区长祖剑召开的会议上,说了一句抵制迫害
的话,一楼监区长祖剑当众指使七八个包夹犯人一拥而上,把王德林打倒在地上,踢的
踢,打的打,王德林被打的瘫痪在床上不能动弹,被抬回监室。恶徒指着王德林叫嚣:
“你不服气要打得你服气。”当日,王德林被调到四监区二楼,他走路需要扶着墙走路
,看见他这个样子,有法轮功学员大声抗议:“好好的一个人,怎么打成这个样?一点
安全感都没有。”熊祖勇跑过来横加呵斥抗议者:“你是干部?”抗议者说:“你在会
上不是说不许打人吗?”熊祖勇哑口无言。熊祖勇又假惺惺的问王德林是谁打的,并拍
着胸脯说,我负责调查,要惩罚打人凶手,后来谁都没有惩罚。
2、2009年8月,刘运潮被非法关押进范家台监狱迫害基地四监区,经常遭受恶警及犯人
的折磨。欠下法轮功三条人命的四监区监区长肖天波威胁刘运潮说:“你不转化,没有
你的好果子吃。”2010年7月24日,范家台监狱突然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
迫害,肖天波开始下毒手了,他和姓邓的恶警(队长)唆使心狠手辣的牢头罗丹开始动
手,因暴力犯罪判刑15年的黑社会打手罗丹,纠集七、八个犯人,围着刘运潮拳打脚踢
往死里暴打,边打边嚷:“干部说打,我们就打,我们就是为了减刑。”此后,刘运潮
多次遭到迫害,身体虚弱到有一次在四监区活动室突然从凳子上倒下去了,恶警一看,
要出人命了,赶忙送到沙洋监狱平湖总医院,住了20多天左右,病情恶化,监狱怕承担
责任,武汉610又不敢收,监狱只好在2010年9月7日,通知刘运潮家人将他接回家中。
回来后刘运潮一直拉黑便,肠胃出血,后脑勺被打起的包,两个多月了还没消,目前刘
运潮被迫害的不能说话,半身瘫痪,大小便不能自理。
3、2010年9月底,范家台监狱召开全监狱大会,荆门法轮功学员柳德玉被一群恶警当场
暴打,拖走,关在禁闭室,戴着手铐脚镣,遭到残酷迫害,被关在禁闭室至二零一零年
十一月不见放出来。
4、浠水法轮功学员张跃进,一次他抵制包夹犯人迫害,在恶警的指挥下犯人把张跃进
强行扭送到办公室,以王雄杰与陈皓为首的恶警围着张跃进暴打,把张跃进打得鼻青脸
肿,满脸鲜血。
5、郭善文,十堰人,30多岁,大学生,恶警陈皓(四监区教导员)、王雄杰(四监区
教导员)叫包夹把郭善文拖到办公室,对郭善文大打出手。
其他,遭到恶警毒打的还有熊绍绪(枣阳人,60多岁)、李长荣(红安人)、吴先均、
白芷建等法轮功学员。
中共监狱的警察难道不懂法律吗?难道不知道打人是违法的吗?那么他们为什么如此明
目张胆的打人或唆使犯人打人呢?就是因为他们自恃有中共撑腰,他们知道中共只是表
面上讲法律,本质上是根本不讲法律的,所以恶警们才不担心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
受唆使去打人的犯人也知道打人是违法的,但他们说:“干部说打,我们就打,我们就
是为了减刑。”他们自恃有恶警撑腰,正如恶警自恃有中共撑腰一样。
在这些案例中,中共的流氓黑帮嘴脸,暴露无遗。
二、中共实施的是恐怖控制,而不讲什么法律
以上案例只不过是中共暴力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更是中共数十年来实施恐怖控制的
冰山一角。与“狼虎之秦”相比,共产党的恐怖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所共知,共产
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九评共产党》指出:共产党的统治也是建立在一系列对内对
外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思想斗争”之上。毛泽东自己也曾直言不讳:“
秦始皇算什么?他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有人骂我们是独裁统治
、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你们说得还不够,还得要我们加以
补充。” 根据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暴力革命学说,不断地消灭不同范围和群体中
的异己分子。同时,用斗争加欺骗的手段强迫全国人民成为它恐怖控制下的顺民。
搞恐怖以控制人、维持自己,才是中共的邪恶本质。
在中共的谎言欺骗下,很多中国人误以为法轮功真的违反了什么法律,其实根本就不是
的。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恰恰相反,一再违反法律和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中共本
身。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中共表面上好象也在讲法律,实际上根本不讲什么法律,
它讲的是暴力,自始至终都是在登峰造极的运用暴力进行迫害。
中共“取缔”法轮功已经是严重违反法律了,而且,受中共指使的恶警恶人还在洗脑班
、拘留所、劳教所和监狱打死、打伤无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其破坏法律之严重,可谓
空前绝后。
众所周知,无论是谁打了人,无论是在执行哪种“政策”,无论是接受了哪个机构、哪
个“上级”的“指令”去打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中国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的生命、
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除了能对死刑犯施
行“肉刑”外,中国宪法和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肉体侵犯,即使是对罪犯(包括对死刑
犯)也不能进行殴打,谁打谁就犯法,这是一定的。
《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
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根据法律,毒打、强奸、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和包夹犯,犯下了以下罪行: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
证罪;
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
住宅罪,聚众”打砸抢”罪,因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死亡的,以伤害,杀
人罪(包括过失)论处。
我们看到,中共的暴徒们一再的违反上述法律!
三、反对迫害、退出中共是中国人的唯一出路
为什么中共的警察仍然在明目张胆的打人?为什么中国的百姓还是对打人害人的恶性事
件熟视无睹呢?这是因为中共长期“暴力论”的洗脑,还不断的残害有良知的中国人,
有很多人接受了中共的暴力观念,不自觉地都具有了这种暴力倾向,在解决问题时,首
先想到的、或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暴力。例如,在明知法轮功是一种好功法而被中共
无理镇压的情况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在说:“我要是中共,我也会镇压。”“我要
是江泽民,我也会镇压。”其实就是接受了中共这种暴力论洗脑的结果。
民众对中共暴政的容忍,助长了中共的暴虐性。所以,今天的中国人,还在不断地受到
中共暴政的残害。除了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还有有良知的知识份子,还有维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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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暴力迫害。受殴打(包括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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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包夹犯以“故意杀人罪”或“故
意伤害罪”提起控诉,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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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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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它的一部份,由此向中共提供了其存在的意识形态基础。从生命中清除中共灌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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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中国人发自内心的改变。虽然中共表面上拥有国家一切资源和暴力机器,但是如果我
们每个人能够相信真理的力量,坚守我们的道德,中共邪灵将失去存身之处,一切资源
都将有可能瞬间回到正义的手中,那也就是我们民族重生的时刻。
如今,退党大潮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超过八千五百万人公开声明退出中共恶党
的组织,每个人都在用良知和理性选择自己的未来,你也行动起来吧!退党,不是为了
法轮功,而是为了你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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